第二十六章

我们租的办公楼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建筑,原属于市公安局,与法院一路之隔。后来市公安局在前海盖了新办公大楼,这个旧楼由政府的一个服务公司所有。靠近法院,开律师楼得天独厚,房峰独具慧眼,租下了一楼和二楼。后来虽然买了新写字楼,这地方一直没丢。每天有不少人上门咨询,有的是起诉之前,有的是官司败了之后。虽然房子陈旧,但质量不错,几十年来反复拖洗,水泥地锃锃发亮。房间的天花板掉了一个角,那个老式的日光灯上结了一层厚厚的灰。差不多一上午,我是盯着房顶度过的。慢慢地,天花板上出现一片白色的晕眩,越来越大,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要把我吸进去。我头脑发涨,不知道对王宇的律师函怎么写才合适,站起来,在房间走来走去。语言要得当,措辞要准确,既要表明我们的立场,又要让他感到我们还没有和他摊牌,这样的律师函我还是第一次写。通常律师函是代表了一方的立场,是一种声明,措辞都很强硬。但发给王宇的函绝对不能这样写,要让他感觉到我们是理性的,地位介于好友或亲戚层面,既专业又温和。想了一下,我终于在键盘上敲下这样一些字:

尊敬的王宇先生:

受您太太宫雪的委托,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正欲与您和她的婚姻事宜进行商谈。我个人认为,你们相爱感情真挚,且有了爱情的结晶……

写完后看了一下,自己都觉得肉麻无比,但能转达我们的意思就行。关键要稳住他,让他与我们谈而不是去上法庭。

门外一阵嘈杂,一下进来四五个人,还拿着摄像机,让我非常吃惊。原来他们是市电视台的,不知道从哪里得的消息,说我们办理宇朴公司工人维权的案件很典型,要采访我。我心想,你们早干什么去了?张爱国说,一开始他们也向报纸和电视台的新闻热线打过电话,说工厂拖欠工人工资,希望媒体能关注一下,帮他们维权,但没有人理。

“我们只是做了律师该做的事,帮助委托人维权,讨回来了他们的工资而已。”

“这个案件意义非常重大!你没有意识到。”从人群后面走上来一个人,矮矮胖胖的,听口气像个领导。房峰介绍说是市工会的王副主席,他说:“这本来已经酿成了一起群体性事件,被你们依法及时化解,很有示范意义。各级领导都有批示,今后要宣传推广。维权的事件要有律师参与进来,配合政府解决。”

原来是这个意思,我明白了,他们要给自己脸上贴金。那个女记者说,要不你说几句,我们录一下,别紧张。

我心想,大话空话谁还不会说,我早从电视上学会了。我说不用,清了一下嗓子说:“我们接受了工人的委托后,高度重视,向所领导和司法局领导及时做了汇报;同时挨个做工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要依法、理性维权,相信各级领导和机关会保护工人的合法利益。”

“我们还成立了宇朴公司工人维权律师团,所里有三名律师参加,制定了预案,积极和仲裁、法院沟通,使工人在三十六小时内拿到了拖欠近半年的工资。通过本案,我们有三个方面的感受,一是维权工作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稳定压倒一切;二是心里要装有工人,全心全意为工人服务,把他们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做;三是维权要依法、理性。新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条例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这一顽疾。”

讲到这里时,有人已经开始鼓掌。

这个案子后来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工会和宣传部门大力宣扬推广,有一阵时间,我不得不抽出专门时间应对媒体。搞宣传,做报告,电台、网站、报纸、杂志的采访都参加,处处有我的照片。法院内部还录了一个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宣传片,有法官有工人,我和杨晓玲都参与了。电话公布后,我的手机会随时响起,每天要接到好几个欠薪工人的电话,常常有工人到律师所来找我。宇朴公司案子除了我们办理的方法得当外,也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大多欠薪的案件都很难办,工人又拿不出律师费,我还得耐心地接待他们,常常是有苦难言。当然也有好的一面,这个案子为我赢得了名声。刘文良说,我现在是“名律”了,不少人慕名而来,也有熟人请托,案源明显增加。总之,我出名了,至少区司法系统、工会、媒体都知道有一个叫李正的律师,再也不用上街发名片承揽案件了。

我发出的律师函很快得到回应,王宇的秘书来电话说,他们愿意谈,时间定在后天下午两点,地点是公司会议室。

我想把谈判地点定在一个比较中立的地方,在他们公司的会议室,总有点上门求人、低人一头的感觉。既然他们定在了公司会议室,那就公司会议室吧。王宇和杨晓玲很熟,她不能参加,我只能是孤身探虎穴。量他们也不会把我怎么样,我只是一个代理人,表面看我们是为财产而来,其实不然,主动权仍在我们手上,我们握有煤矿涉嫌内幕交易、欺骗股民、偷逃税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