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处事篇 第9章 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最好都说在前面

〖该讲明的事,如果都能早早讲明,事情会完满得多!〗

从乡下的老房,搬进台北的高楼,小李真是兴奋极了。楼高十八层,小李住十七楼,站在阳台上,正好远眺市中心的十里红尘。惟一美中不足的,是小李那十几盆花。阳台朝北,不适合种。适合种的东侧,却只有窗,没阳台。

"何不钉个花架呢?什么都解决了!"有朋友建议,并介绍了专做花架的张老板给小李。

只是,自从订了花架,虽然还没钉上去,小李却一直做噩梦。梦见花架钉得不牢,花盆又重,突然垮了下去,直落十七层楼,正好掉到路人的头上,当场脑浆四溅…小李满身冷汗地惊醒,走到窗前,把头伸出去往下看。深夜两点了,居然还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想想!这时候花架掉下去,都得砸死人。要是大白天出了事,还能不死一堆?想到这儿,小李打了个寒噤。可是,花架已经订了,花盆又没处放,看样子,是非钉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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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花架的那天,小李特别请假,在家监工。

张老板果然是老手,十七层的高楼,他一脚就伸出窗外,四平八稳地骑在窗口。再叫徒弟把花架伸出去,从嘴里吐出钢钉往墙上钉。

张老板活像个变魔术的,不知道事先在嘴里含了多少钉子,只见他一伸手就是一只,也不晓得钉了多少。突然跳进窗内:"成了,你可以放花盆了.""这么快!够结实吗?花盆很重的!"小李不放心地问。

"笑话!我们三个大人站上去跳,都撑得住,保证二十年不成问题,出了问题找我."张老板豪爽地拍拍胸口。

"这可是你说的."小李马上找了张纸,又递了支笔给张老板,"麻烦你写下来,签个名.""什么?还要…"张老板好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看小李满脸严肃的样子,又不好不写,正犹豫,小李说话了:"如果你不敢写,就表示不结实。这要掉下去,可是人命关天,不结实的东西,我是不敢收的.""好!我写我写."张老板勉强写了保证书,搁下笔,对徒弟一瞪眼:"把家伙拿出来,出去!再多钉几根长钉子,出了事,咱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说完,师徒二人又足足忙了半个多钟头,检查再检查,才气喘吁吁地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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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

这是个发生在台北的真实故事,只是后来,故事的主角小李对我说,他还是放心不下,而一直想,会不会张老板起先只是马马虎虎地钉,直到发现他要签保证书,才出去补救。

"我怕他先钉的钉子根本不够长,可是能钉的地方已经钉满了,后来虽然要补大钉子,却没什么地方能补下去,因此,用了那么多时间."小李对我说,"如果我在他钉之前,先讲明要他写保证书,事情恐怕就好得多了!"他的这句话,可以说"正中要害",也是我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重心。

记得我有一次叫工人送印好的新书来,书很多,堆了一摞又一摞。因为堆得不很整齐,我特别请工人别堆太高,免得地震时倒下来伤人。

几千本书总算堆完了,我看工人忙得汗流浃背,除了运费,还额外给了他不少小费。

看到小费,他怔了一下,很不好意思地说:"哎呀!早知道你要给我小费,应该特别给你堆整齐一点."说着,居然就跑到书堆前,东椎一下,西推一下。问题是,已经堆完了,再推也没用。

这件事,让我得到个教训--在中国,一般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给小费或任何好处,最好先讲明。有处罚和原则,也应该事先说好。前者是"好话说在先",后者是"丑话说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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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很妙的,基本上,对于负面的事我们会假设:"即使我做得不够好,对方也可能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可能放一马."对于正面的事,我们也会假设:"即使我做得好,对方也可能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八成不会给额外的奖赏,而认为这是当然."在这个基础上,一般人做事,是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坏的。如果你希望非常好,或不至于"有一点点坏",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先"摆明了".

举两个最普通的例子来说:如果你带了不少怕摔、又笨重的行李到旅馆。明明小费是要最后给的,但是,你可以在到旅馆,才下车的时候,就对运行李的人说:"麻烦你小心一点运,等下我会好好谢你."我曾经参加一个旅行团,团里有对老夫妇,每次住旅馆,都被分配到"窗外景观最好"的房间。当十几天的旅行结束时,我开玩笑地问:"你们一定是事先就告诉领队会给他很多小费吧!所以运气总能那么好."岂知老先生一笑:"我们没说,否则是'期约行贿'。但是,我们让他感觉到了!" "感觉到?""对!"老先生神秘地说,"教你一招,你可以在旅行才开始,就当着领队和导游的面,给餐馆服务生或司机小费。那些人明明是不必给小费的,你却给,而且给得大方,他们看在心里,就受用了!"可不是吗?当一个人预期,甚至确定你会给予额外的奖励时,当然会努力地表现。这对老夫妇的暗示法,诚然是极高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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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儿,我也要举个相反的例子,就是当对方根本不预期你的奖赏,甚至报酬时,所产生的问题。

最常见的例子是,我们往往发现,请亲戚帮忙做的事,不但不见得最好,还可能最差。同样的,我们帮亲戚做事,也常并不把事情摆在最优先。

原因很简单:

第一,是亲戚,就算做坏了,也还是亲戚。

第二,是亲戚,不好拿报酬,就算给,也不好意思收。

问题是,人性基本上是相互的,当你有了以上的两点假设,怎么可能产生最好的效果?能及时交件,表现平平,已经不错了。

于是,我们经常会看见这样的事:某人请亲戚帮忙做事,拖拖拉拉、马马虎虎完成之后,某人很客气地照样付钱,亲戚先推,某人硬给,说:"哪儿能白做?一定要收."最后,亲戚收下了,某人则在背后大骂:"什么亲戚嘛!又贵又差."他岂知,说不定那亲戚也正后悔呢:"早知道会硬给我钱,而且一文不少,当初应该好好帮他做!"这种情况,中国人的社会最常发生。我们要好好检讨:原则、酬劳、赏罚,是不是应该跟人情分开来?所谓"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都说在前面。

该讲明的事,如果都能早早讲明,事情会完满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