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

2005年1月17日

母亲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尽管其他地方还是冬季,但凤凰城当天的气温却是七十五华氏度,天空蔚蓝,万里无云。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蒙提·派森T恤衫,上面印着燕子和椰子,这是两年前过圣诞节时妈妈给我买的,已经不再合身,不过这倒也无所谓,我将很快不需要再穿T恤衫。

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亚半岛上,有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合众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我母亲就是从这个小镇和它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大。就是这个小镇,每年夏天我都不得不去待上一个月,直到我满十四岁那年。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不再去那里;结果最近三个夏天,我爸爸查理没办法,只好带我到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然而,不知为何,我居然才发现我将自我流放至福克斯,直到完成我的高中教育。一年半啊!十八个月!感觉就像是被判监禁。十八个月的艰难时光。我随手关上身后的车门,发出的声音就像金属栅栏哐的一声被锁住那样。

好吧,在那里不过是一出男孩的情景剧罢了。我的想象力也太活跃了,我妈妈很爱这么说我。当然啦,这种自我放逐是我自己的选择。

但我并没有因而感觉好受一些。

我喜欢凤凰城,喜欢阳光,喜欢酷热。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我喜欢跟妈妈住在一起,在那里我是被需要的。

就在我进入美国运输安全局的安检口之前,妈妈对我说:“你没有必要这样做。”这话她已经讲过一百遍了。

我妈妈说我们长得那么像,我甚至可以拿她当刮胡子的镜子。这并不完全准确,虽说我的确一点儿也不像我爸,但是妈妈的下巴很尖,嘴唇饱满,这跟我不像,不过我们确实有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她那双眼睛带着一种孩子气——大大的、淡蓝色的眼眸——使她看起来像我姐姐,而不是我妈妈。人家一直这么说我们,她超爱这一点,尽管她假装不喜欢。而我这双淡蓝色的眼睛让我看起来没有那么年轻,或许还有些……犹疑不决。

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心里一阵惊慌。从小到大都是我照顾妈妈的。我的意思是,肯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穿着尿布,我不用管账单、文书工作、做饭以及需要头脑冷静的一般性事务,但我不记得有这样的时候了。

离开妈妈让她独自一人去生活真的是正确的吗?原来看起来是的,过去几个月我挣扎着做出这个决定。但现在我觉得这个决定不对劲儿。

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可能会有人及时付掉,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有人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她不再那么需要我。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个谎。我一直都不太会撒谎,不过这个谎,我最近一直在撒,撒了好多遍了,听起来都快跟真话差不多了。

“代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许诺道,“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做出怎样的牺牲。

“别为我操心,”我劝她,“一切都会很好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接着我穿过了金属检测仪,她就走了。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要飞三个小时,然后从西雅图换乘小飞机往北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再南下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到福克斯了。坐飞机我倒不怕;不过,跟查理在车上相处的那一个小时却令我有点儿担心。

查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积极。我过来跟他一起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永久地一起生活,这还是头一次,他似乎真的很高兴,而且他已经为我在高中注册了,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跟查理在一起肯定很别扭。我俩都不是那种所谓的性格外向的人——很可能跟我妈妈一起生活这个是必须的。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不喜欢福克斯,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在天使港着陆时,天正下着雨。我没有把它看作是某种不祥的征兆,下雨在福克斯是不可避免的。我已经跟太阳说过再见了。

查理开着巡逻车来接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是善良的福克斯人民的斯旺警长。我尽管手头不宽裕,但还是想买辆车,主要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一辆顶上有红蓝灯的警车拉着我满街跑。交通不畅,警察的功劳谁都望尘莫及。

我晃晃悠悠地下了飞机以后,查理笨拙地单手拥抱了我一下。

“见到你很高兴,波,”他不假思索地伸手稳住了我,笑着说,“你变化不大嘛。雷妮好吗?”

“妈妈还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爸爸。”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总不太好。

“离开她,你真的还好吗?”

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问题跟我个人开心与否无关,而是与我是否逃避照顾她的责任有关。这也是查理从不跟妈妈争夺监护权的原因——他知道她需要我。

“是的。如果我不确定的话就不会来。”

“有些道理。”

我只有两个行李袋。我在亚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对于华盛顿州来说大都太不挡雨了。我和妈妈把我们的钱凑起来,给我新添了冬天穿的衣服,但仍然不是很多。其实我自己一个人就能拿,但查理坚持帮忙拿一个。

突然间,我一个踉跄,差点儿失去平衡——其实我并没有真的保持过平衡,自从我突然开始猛长个子以来尤其如此。我一脚踩在了门的边缘,袋子抛了出去,砸到了正准备进来的一个男人。

“哦,对不起。”

那个男人比我大不了多少,他比我矮多了,他抬起下巴时差不多到我胸口的高度。于是我看见了他脖子两侧的文身。一个头发染得乌黑的小个子女人在他的另一边恶狠狠地盯着我。

“对不起?”她重复道,好像我的道歉有冒犯之意似的。

“呃,有事吗?”

然后这个女人注意到穿着制服的查理,她都没开口,只是看了那个男人一眼,就让那个男人后退了半步,而且突然显得稚嫩了好多,然后那个女人黏糊糊的红唇噘了起来。他们没有再说一句话,低着头绕过我,朝小小的航站楼走去。

我和查理同时耸了耸肩。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我们的某些举止却完全一样,真是有趣。

“我弄到了一辆适合你开的好车,真的很便宜。”我们系好安全带上路后,查理宣布道。

“什么样的车?”我问道。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偏说“适合你开的好车”,这让我起了疑心。

“噢,实际上是一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你从哪儿弄来的?”

“你还记得住在拉普什的邦妮·布莱克吗?”拉普什是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很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

“不记得了。”

“夏天的时候,她和她丈夫常常跟我们一块儿去钓鱼。”查理提示道。

难怪我不记得了。不让痛苦、多余的东西进入我的记忆,是我的拿手好戏。

“现在她坐轮椅了,”见我没反应,查理继续说道,“所以开不了车了,她主动提出来要便宜卖给我。”

“哪年的车?”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得出这是个他不希望我问的问题。

“哦,邦妮已经在发动机上下了大力气——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别太小瞧我了,别以为我这么轻易就可以打发。“她什么时候买的?”

“她是一九八四年买的,我想是。”

“她买的是新车吗?”

“哦,不是新车。我想是一九六五年以前的新车——最早也是一九五五年以后的。”他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查……爸爸,我对车可真是一窍不通哟。要是出了什么毛病,我自己不会修,请机械师修吧,我又请不起……”

“真的,波,那家伙棒着呢。现在再也没人能生产这样的车了。”

那家伙,我思忖道,可能有好几种意思——最起码,也是个绰号。

“多便宜算便宜?”说到底,这才是我不能妥协的地方。

“噢,儿子,可以说我已经给你买下了,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查理满怀希望地用眼角余光偷偷看了我一眼。

哇,免费的!

“您不必这样破费的,爸爸。我本打算自己买一辆的。”

“我不介意,我想让你在这儿过得高兴。”说这话的时候,他两眼盯着前面的路。查理不习惯大声表达自己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完全继承了他。所以我回话的时候,也是两眼盯着正前方。

“那样真的太好了,爸爸。谢谢啦,我真的很感激。”没有必要再来一句:我在福克斯会感到高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不必跟我一起遭罪。再说,馈赠之马莫看牙——面对这白捡的卡车,我又哪能嫌发动机差呢?

“好啦,不必客气了。”他喃喃道,他让我谢得不好意思了。

我们聊了聊潮湿的天气,这可不是什么可以让人聊个没完的话题。接着,我们默默地看着窗外。

风景还算得上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皆绿:树是绿色的,树干上的苔藓是绿色的,树枝上浓密的树叶是绿色的,地上的蕨类植物也是绿色的。就连从树叶之间滤下的空气,也都染上了一层绿意。

太绿了——简直是另外一个星球。

终于,我们到了查理的家。他还住在那套两居室的小房子里,是他跟我母亲结婚之初买下来的。他们的婚姻也就仅有那么一段日子——新婚宴尔的那几天。在他那依旧如初的房子前面,停着我的新——对了,应该说是对我而言的——新皮卡。褪了色的红色,大大的流线型挡泥板,还有一个圆形的驾驶室。

我竟然很喜欢它。我对自己的这一反应倒有点儿惊讶,因为我对汽车真不在行。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它开不开得走,但我能从它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而且,它是那种结结实实,永远也不会被撞坏的肌肉车,就是你在车祸现场看到的那种结实玩意儿:自己身上的漆都没被蹭掉一点儿,而周围却一片狼藉,全是毁在它手下的外国汽车的碎块儿。

“哇,爸爸,它超赞的!谢谢!”这次的热情可是真心实意的。这辆车不仅仅酷得非比寻常,而且我早上也不必冒雨徒步走两英里,或者同意搭警长的巡逻车去上学,显然,后者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很高兴你那么喜欢它。”查理生硬地说道,又不好意思了。

只跑了一趟,我就把所有东西全都搬到楼上去了。我住西边面向前院的那间卧室,这间屋子我很熟悉;我一生下来,它就归我了。木质地板,淡蓝色的墙壁,尖顶型的天花板,褪了色的蓝白格子窗帘围着窗户——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唯一变动过的地方,就是随着我慢慢长大,查理把婴儿床换成了一般的床,添了一张写字台。现在这张写字台上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外带一根连着调制解调器的电话线,电话线是顺着地板走的,另一头插在离得最近的电话插孔里。这是我母亲提出来的一个要求,这样,我们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另外,我儿时的那把摇椅还放在角落里。

唯一的一间小浴室在楼梯顶上,我只好跟查理共用了,不过以前我也跟妈妈共用过,而那肯定更糟糕。她的东西多得多,并且顽固地抵制我整理它们的一切努力。

查理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爽快。他让我自个儿整理行李,安顿下来,这要是换了我母亲,是万万不可能的事。一个人待着真好,不必面带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很愉快。当我沮丧地凝视着窗外如注的大雨,任由自己的思绪变得沉重,倒也不失为一种解脱。

福克斯高中总共仅有三百五十七个——当然,现在是三百五十八个学生;而我家那里仅初中部就超过七百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一块儿长大的——甚至连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则是从大城市新来的男孩,这会招来别人的好奇,以及窃窃私语。

倘若我是那种酷酷的男生的话,说不定我还会很享受呢。像个万人迷,具有王者归来的气质。事实无须掩饰:我不是那种人——既不是足球明星,又不是班长,更不是骑摩托车的坏男孩。我只是长得好像很会打篮球的那种男生,但只要一走路就会露馅儿。我一直是那种被推进更衣室的小个子,但到高二的时候突然疯长了八英寸。我太安静,太苍白,对游戏、汽车、棒球统计数据或男生本该很着迷的其他事情一无所知。

不像其他男生,我没有许多发展兴趣爱好的闲暇时间。我得努力使收支平衡,下水道堵塞得自己动手通,还要负责采购一个星期的食品。

或者说,我以前一直是这样。

所以,我跟同龄人处不好。或许,事实是我跟谁都处不好,就这么回事。就连我妈妈——这个星球上与我最亲密的人——也不曾真正地了解我。有时候我在想,我眼里所看到的和世上其他人眼里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东西。就好比,我看到的是绿色的东西,而其他人看到的却是红色的。又或者,我闻到的是醋的味道,而他们闻到的却是椰子的味道。也许,我大脑中的一些地方短路了吧。

但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明天不过是刚刚开始。

那天晚上我没睡好,当我终于迫使自己的大脑什么都别想之后还是睡不好。房顶上的风雨声一阵紧过一阵,根本就没有减弱的意思。我把旧棉被拽上来蒙住了脑袋,后来又在上面加了个枕头。可我还是直到后半夜,等雨好不容易减弱,变成了毛毛雨时才睡着。

早上,窗外除了浓雾还是浓雾,我能感觉到幽闭恐惧正在向我慢慢袭来。在这里,压根儿就看不到天空,就像我想象过的那个囚笼一样。

跟查理一块儿吃早饭是一件静悄悄的事。他祝我上学好运,我谢了他,知道他祝了也是白搭。好运总是躲着我。查理先出门去了警察局,那才是他老婆,也是他的家。他走了之后,我在旧橡木方桌边坐下,把屁股放在三把不配套的椅子中的一把上,端详起查理的小厨房来:墙上嵌着深色的护墙板,有几个鲜黄色的橱柜,地上铺着白色的油毡。什么都没变。橱柜上的漆是我母亲十八年前刷的,当时她是想给房子里面增添一些阳光的感觉。在微型家庭活动室里的小壁炉上方挂着一排照片,第一张是查理和我妈妈在拉斯韦加斯的结婚照,然后是一张我出生后我们一家三口在医院的合影——一个乐于助人的护士帮忙照的,接着的一连串全都是我在学校里的照片了,最晚的一张是今年才照的。这些照片上的我看起来好尴尬——发型一塌糊涂,戴着牙套,还有终于痊愈了的粉刺。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能够让查理把它们挪到别的地方去,起码我住在这儿的时候不能让它们就这样挂在这儿。

在这栋房子里,谁都看得出查理从来都没有真正把我母亲忘掉过。这令我很不自在。

我不想太早去上学,可我没法在这房子里多待了。我穿上了外套,是那种很厚且不透气的塑料质地,有点儿防护服的味道,然后一头冲进了雨里。

只是还在下着毛毛雨,房子的钥匙一直藏在门边的屋檐下面,我取下钥匙再把门锁上的工夫,是淋不透我的。我的新防水靴溅起的泥水很恼人,听不见一般情形下脚下小碎石发出的嘎吱声。

皮卡里面倒是挺干爽。显然,不是邦妮,就是查理,已经把车清洁过了,尽管装了软垫的皮座椅上还是能闻到些许的烟草、汽油和薄荷油的味儿。令我感到安慰的是,发动机一打就着,不过声音很大,刚发动时突突作响,空转时更是达到了最大音量。嗨,这么老的一辆车肯定有一两处缺陷的。嘿,那老掉牙的收音机还响呢,这可是一个意外收获呀。

找到学校没费什么事。学校和许多其他建筑一样,就在公路边上。只是它不太看得出来是所学校——只有一块牌子标示这里是福克斯高中,示意我进去。看上去就像一溜用栗色砖修建的配套用房。有许多树和灌木,我一开始没看清它们的规模。这哪儿像什么学校呀?我心想。铁丝网栅栏在哪儿?还有金属探测器呢?

我把车停在了第一栋楼前,楼上挂着一块小牌子,上面写有“行政办公室”字样。没看到别的车停在这儿,所以我断定这里是不让停车的,不过我还是决定去问问路,而不要像个白痴似的在雨中绕圈子。

里面灯火通明,而且比我想象的要暖和。办公室很小,有一个小小的接待区,那里放置着一些带衬垫的可折叠椅子,地上铺着带橘色斑点的商务地毯,布告和奖状混乱地贴在墙上,一个大立钟发出清晰而响亮的嘀嗒声,在大塑料罐子里的盆景生长得异常茂盛,好像这儿的户外缺乏植被似的,所以它们才在这里长得到处都是。这个房间被一个长柜台分割成两部分,柜台前凌乱地放着装满了纸张的金属网篓,台子的面板上用胶带胡乱地贴着色彩明亮的广告传单。台子后面有三张办公桌,一个身体浑圆、戴眼镜的秃顶男人坐在其中一张上。他穿着一件T恤衫,这件T恤衫使我立刻觉得自己穿得太多了。

秃顶男人抬头看着我问:“你有事吗?”

“我是波·斯旺。”我通报了姓名,并且看见他的眼中立即闪过明白了的眼神。大家都知道我要来,无疑我已经成为这个小镇上闲聊时的话题了。警长的儿子,那个跟警长那轻浮的前妻一起生活的儿子,终于回家来了。

“当然。”他说道。他在自己办公桌上那堆放歪了的文件中翻了半天,才翻到要找的那几份。“我这就把你的课程表给你,波弗特,还有一张校园的地图。”他把好几张纸拿到台子上给我看。

“呃,请叫我波。”

“哦,没问题,波。”

他帮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我的课程,在校园地图上把去听每一节课的最佳路线都一一标了出来,然后给了我一张纸条让每个老师签字,要我在放学前再把签过字的纸条交回来。就像查理一样,他冲我笑了笑并希望我喜欢福克斯。我也冲他笑了笑,而且尽了最大的努力让他相信我的微笑不是装出来的。

我出来朝车边走去时,别的学生开始到校了。我开车沿交通线绕学校转了一圈。我高兴地看到多数车都跟我的车一样破,一点儿不浮华。在家里,我住的居民区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低收入区之一,而这些居民区都隶属于天堂谷行政区管辖范围。在学生停车区,看见一辆新梅赛德斯或者保时捷是很寻常的事情。这儿最好的车是一辆亮闪闪的沃尔沃,鹤立鸡群。不过,一到停车位,我还是马上就把火熄了,省得它那雷鸣般的声音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我身上来。

我在车里看了看校园地图,想当时就在车上把它记住。这样的话,就有希望不需要一天到晚走到哪儿,都得把它贴在鼻子前面了。我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了书包,又将书包带子挎在了肩上,吸了一大口气。不会那么糟的,我对自己撒了个谎,不过,老实说这可不是什么生死攸关的情况——不过是高中罢了。没有人会咬我一口。最后,我深呼一口气,从车里走了出来。

我往人行道那边走去的时候,脸一直缩在帽兜儿里。人行道上挤满了十几岁的孩子。我开心地发现这件朴素的黑夹克并不显眼,尽管我对自己的身高无能为力。我耸起双肩,一直低着头。

一到自助餐厅,三号楼一眼就可以被看到。东边的角上有一个白色的方块儿,方块儿上用黑漆写着偌大的一个“三”字。快到门口时,我觉得自己的呼吸渐渐有点儿急促了。我跟在两个穿着男女皆宜的雨披的学生后面走进门。

教室不大。我前面那两个人一跨过门就停下来,把雨衣挂在了一长排钩子上。我也照他们那样做。那是两个女孩子,一个肤色瓷白,头发金黄;另一个皮肤苍白,头发浅棕色。起码,我的皮肤不会很显眼了。

我把纸条拿上去交给了老师,她身材瘦削,头发稀疏,桌上的名牌显示她是梅森女士。看到我的名字后,她呆呆地看着我——不是什么鼓励的反应——我自然唰地一下红了脸,我的脸颊和脖子上毫无疑问形成了不好看的红点点。至少她没有把我介绍给全班同学,而是直接把我打发到后面一张空着的课桌旁去了。我努力使自己缩在这张小小的课桌里,尽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坐在后面,增大了这班新同学盯着我看的难度,可是不知怎么回事,他们还是做到了。我一直低着头,看着老师发给我的阅读书目清单,都是相当基础的:勃朗特、莎士比亚、乔叟、福克纳。我全都读过了。这很令我欣慰……同时又让我觉得无聊。我不知道妈妈会不会把我原来写的那一夹子论文给我寄过来,或者说不知道她会不会认为那是作弊。老师嗡嗡嗡地讲课时,我在脑子里跟妈妈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争论。

下课铃响了,一个身材瘦长、像是有皮肤病、头发黑得像抹了发油一样的女生从过道的另一边倾过身来对我说:“你是波弗特·斯旺,对吧?”她看上去过分热情,像那种典型的象棋俱乐部成员。

“波。”我纠正道。距我只有三张课桌之遥的同学,全都扭头看了我一眼。

“你下一节课在哪儿上?”她问。

我不得不与书包里的课程表核对了一下。“嗯,政治课,有关杰弗逊政府的,在六号楼。”

这时,不管往哪个方向看,我都避不开好奇的眼神。

“我去四号楼,可以告诉你怎么走……”确实是过分热情,“我是艾丽卡。”她补充道。

我很勉强地笑了笑。“谢谢。”

我们取了上衣,走进了雨中。上课时,雨早就又下起来了。我们后面好像有几个人跟得非常近,就像在偷听我们说话似的。我希望自己不是在犯多疑症。

“这么说,这儿跟凤凰城很不一样喽?”她问。

“非常不一样。”

“那儿不怎么下雨,是不是?”

“一年三四次。”

“哇,那会是个什么样子?”她感到很惊讶。

“阳光灿烂。”我告诉她。

“可你晒得也不怎么黑呀?”

“我母亲是半个白化病患者。”

她疑惧地打量了一下我的脸,我叹了一口气。乌云密布的天气跟幽默感似乎不相融。像这样几个月下来,我肯定会忘记怎么挖苦人。

我们绕着自助餐厅往回走,去往南边体育馆旁边的教学楼。艾丽卡一直把我送到门口,尽管楼号标得清清楚楚。

“好了,祝你好运,”我拉把手的时候她说,“说不定我们还会一起上别的课。”她的声音听起来满怀期待。

我对她微微一笑——用那种不会令人鼓舞的方式,然后转身进了教室。

这天上午余下的时间,基本上都是这样过去的。教我们三角课的老师是瓦纳女士,不说别的,就因为她教的这门课,我无论如何都会很讨厌她的,而且她也是唯一要我站到全班面前做自我介绍的老师。我说话结结巴巴的,脸也红了,而且回到座位上去的时候还让自己的靴子给绊了一下。

两节课下来,每个班上我都已经认得好几张面孔了。总有某个胆子比其他同学都大一点的同学,会向我做自我介绍,问我喜不喜欢福克斯。我试图回答得很圆滑,但绝大多数时候我不过是说了一大堆谎话。反正我从来不需要用那张校园地图。

每一节课,老师都会叫我波弗特,尽管我立即纠正他们,但结果仍令人沮丧。我努力了好多年才从波弗特的阴影下走出来——真是太感谢您了,外公。在我出生前的几个月您就去世了,这使我妈妈觉得有向您致敬的义务。在家乡甚至没有人还记得波不过是个昵称罢了。现在我又得从头来过。

有一个男同学上三角和西班牙语这两门课时都坐在我的旁边,他还和我一起去自助餐厅吃午饭。他个头很小,还不到我肩膀,但他那一头乱蓬蓬的鬈发把我们在身高上的差距缩小了不少。我记不住他的名字,所以他叽叽喳喳地谈论老师和同学时,我都会微笑和点头。实际上,我并不想听下去。

一张餐桌上坐满了人,都是他的朋友,我们坐在桌子两边不起眼的地方——没法抱怨这里的礼节。他把他们的名字一说完我也就全忘了。他们似乎觉得他邀请我是一件很酷的事。英语课上的那个女同学艾丽卡在餐厅的另一头冲我挥了挥手,然后他们全都大笑起来。看来,我已经成了笑柄。对我而言,这很可能是个新纪录。不过,他们当中似乎没人心怀恶意。

就是在那儿,我坐在餐厅吃午饭,试图跟七个好奇的陌生同学聊天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们。

他们一共五个人,坐在自助餐厅的一个角落里,那是这间长长的屋子里距我坐的位置最远的地方。他们没有说话,也没有吃东西,不过他们每人面前都有一盘没有动过的饭菜。他们不像绝大多数别的同学那样呆呆地看着我,所以,盯着他们看很安全,无须担心和那些非常好奇的眼神接触,但吸引我注意的并不是这些。

他们丝毫没有相似之处。

有三个女孩子。其中一个个子超级高,坐着也能看出个子很高,可能跟我一样高——她的腿长得看不到底。她看起来可能是排球队的队长,我很确信谁不想拦她的扣球。她有一头乌黑的卷发,在脑后胡乱地缠成一个马尾辫。

另一个女孩长发披肩,她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她不像黑色头发的女孩那么高,但很可能要比与我同桌的大多数人高。她给人一种总处于神经紧绷状态的感觉,紧张不安说的就是她这种人了。这感觉很奇怪,但出于某种原因她使我想起几周前看过的一部动作片里的女主角,在电影里她拿着一把弯刀干掉了许多坏蛋。我记得那时候我并不相信这是真的——女主角不可能干掉那么多坏蛋,最后还获胜。不过,现在我认为我信了,如果那个角色是这个女孩扮演的话。

最后一个女孩的个头还要小一些,头发的颜色介于红色和棕色之间,但又与两者都不相同,像那种金属色,那种古铜色。她看起来比其他两个年纪小一些,那两个看起来像是大学生。

那两个男生正好相反。高个子的那个——肯定比我高,我猜大概超过六英尺五英寸或七英寸——显然是学校的体育明星、舞会之王,在器械室里能拿起任何他想要的器械的那种人。他笔直的金发在脑后绾成了一个髻,但一点儿女性的感觉都没有——这在某种程度上使他看起来更有阳刚之气。对这所学校或者任何我能想象的学校而言,他显然都太酷了。

矮个子的那个瘦长结实,乌黑的头发理成板寸,像是在头皮上留下的一圈影子。

他们完全不同,却又如出一辙。他们每个人都像粉笔那么苍白,是住在这个不见阳光的小镇上最苍白的学生,比我这个“白化病人”还要苍白。尽管他们的发色各不一样,但他们的眼睛全都很黑——从我这里看过去,他们的眼睛看起来是黑色的。他们的眼睛下面有深深的眼袋——紫色的阴影,像瘀青一样。说不定他们五个刚刚熬通宵学习了呢。或许他们断裂的鼻子刚刚痊愈。只不过他们的鼻子及其特征都是笔直且棱角分明的。

但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吸引我目光的原因。

我之所以盯着他们瞧,是因为他们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的脸都美极了,美到了人间难觅的程度。女孩和男孩都很美。他们的脸是你在现实生活中绝不可能看见的——只有在时装杂志的喷绘页和广告牌上才有希望看到,或者像是在博物馆里,从前的绘画大师笔下所描绘的天使的面庞。很难相信他们是真人。

我断定最美的是那个古铜色头发的女孩,尽管我料想全体女性都会给那位电影明星般的金发男生投一票。不过,她们会弄错。我的意思是,他们所有人都美极了,但那个女孩并不仅仅是美丽。她绝对堪称完美,而且是那种令人心烦意乱、焦躁不安的完美,完美得令我的肚子有些难受。

他们全都望着一边儿——没有看着对方,没有看着其他同学,也没有看着我所知道的任何一样特别的东西。这使我想起那些拍广告时摆出富有艺术性的姿势的模特——带有某种美学意义上的厌倦感。我注意到,小个子男生端着盘子站起来了——苏打水原封未动,苹果一口没咬——用一种轻灵而优雅且仅属于T型台走秀的步伐,大步走开了。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很好奇他是否在镇上有一家舞蹈公司,直到他把自己的盘子倒掉,然后悄悄地从后门溜了出去,速度快得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把目光迅速移回到了其余的几个人身上,他们仍然坐在那儿,还是老样子。

他们是谁?”我问西班牙语课上的那个男生,他的名字我记不起来了。

他抬起头来,想看看我所说的他们是谁——尽管他可能早就从我的语气中听出来了——突然她看着我们,就是那个完美的女孩。她的目光只在我的邻座身上停留了一眨眼的工夫,然后那双黑眼睛就转向了我。长眼睛,眼角上扬,睫毛浓密。

她迅速把视线移开,比我还要快,虽然我窘得立即低下了头。投来那匆匆的一瞥时,她脸上没有任何感兴趣的表情——就仿佛他叫了她的名字,她本能地抬了一下头,心里却早就决定不理睬他一样。

我的邻座不好意思得咯咯直笑,和我一样看着桌子。

他压低声音回答了我的问题:“那是卡伦家和黑尔家的孩子们,伊迪斯·卡伦和埃丽诺·卡伦,杰萨敏·黑尔和罗伊尔·黑尔。走掉的那个是亚奇·卡伦。他们跟卡伦医生和她丈夫一起生活。”

我用眼角余光匆匆瞥了那个完美的女孩一眼,只见她正看着盘子,用她那白皙而修长的手指把面包圈撕成小块。她的嘴动得非常快,丰满的嘴唇几乎没有张开。其余的三个人依然望着一边儿,不过我感觉到她在悄悄地跟他们说着什么。

古怪的名字,而且很老式。爷爷奶奶们才用这种名字——就像我的名字一样。不过,也许是这儿的一种潮流呢——小镇上的名字?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的邻座叫杰里米,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在我的家乡,历史课班上就有两个叫杰里米的男生。

“他们全都……长得很好看呢。”这是怎样的轻描淡写啊!

“对!”杰里米大笑着表示认同,“只是,他们全都在一起——我是指,罗伊尔和埃丽诺,还有亚奇和杰萨敏。你知道吗,就像约会那样?而且,他们还在一起。”他窃笑道,若有所指地挑了挑眉毛。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他的反应使我想为他们辩护。或许,只是因为他品头论足的口吻太重。但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对他们一无所知。

“哪几个是卡伦家的孩子?”我问,“他们看上去不像有血缘关系……好吧,我的意思是,有点儿……”

“噢,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卡伦医生其实很年轻,才三十出头。卡伦家的孩子全是收养的。姓黑尔的两个是姐弟俩,双胞胎——金发的那两个——他们也算是领养的孩子。”

“作为领养的孩子,他们年龄偏大了一点吧。”

“罗伊尔和杰萨敏他俩现在都是十八岁,可他俩很小时就跟卡伦先生在一起生活了。我想他一定是他们的叔叔。”

“他们真是心地善良的好人——这么年轻就照看这么多的孩子。”

“我想也是。”杰里米勉强地答道,我感觉他宁愿不做任何积极的评价。仿佛他出于某种原因不太喜欢那个医生和她的丈夫……从他看他们收养的那些孩子的眼神中,我可以推测可能也有嫉妒的成分。“不过,我认为卡伦医生生不了孩子。”他补了一句,仿佛这样可以让他们的善良打点儿折扣似的。

整个交谈过程中,我不止一次把目光移向那素昧平生的一家人坐的那张桌子。他们依然望着四壁,没有吃东西。

“他们一直住在福克斯吗?”我问。我在这里过夏天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到他们呢?

“不是的。他们两年前从阿拉斯加的某个地方搬到这里来的。”

我顿时涌起了一阵同情,也感到了一丝慰藉。同情,是因为尽管他们貌若天仙,却是外地来的,而且他们显然没有为当地人所接纳。慰藉,是因为我不是这儿唯一新来的,而且无论按什么标准,我无疑也不是最令人关注的对象。

我再次打量他们的时候,那个完美的女孩,卡伦兄妹中的一个,抬头和我的目光不期而遇,这一次,她的表情中透着明显的好奇。我赶紧把目光移开了,在我看来,她眼神里似乎有着某种未能得到满足的期待。

“红褐色头发的那个女孩子是谁?”我问。我试着漫不经心地朝那个方向扫了一眼,假装我是在查看餐厅。她还在盯着我看,但不是像今天其余的同学那样呆呆地看——她露出挫败的表情,让我不明就里。我也再次低下了头。

“她是伊迪斯,一个辣妹,这是当然的,不过你可别浪费自己的时间。她不跟任何人约会的。显然,这里的男孩子没有一个配得上她。”杰里米酸酸地说,然后又哼了一声。我很好奇她拒绝过他多少次。

我咬住嘴唇,掩饰笑意。然后,我又瞥了她一眼。伊迪丝,她已经转过了脸,不过我觉得从她脸颊的弧度来看,给人的感觉是,她也在微笑。

又过了几分钟,他们四个一起离开了桌子。他们个个都是那样风度翩翩——就连那个金发的舞会之王也是。看着他们一起走路让人感觉很奇怪。那个叫伊迪丝的女孩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我跟杰里米和他的那些朋友在饭桌上坐了很久,我一个人是坐不了这么久的。但我可不想来学校上课的第一天就迟到。一个我新认识的同学礼貌地提醒我他的名字叫埃伦,接下来的一节生物学课他跟我同班。我们一块儿走着去上课,路上没说话,估计他可能像我一样也很腼腆。

进教室后,埃伦坐到了一张有着黑漆桌面的实验桌边上,实验桌和我以前坐过的那些一模一样。他旁边已经有同桌了。实际上,所有桌子旁边都座无虚席了,就剩一张还有个空座,紧挨着中间的过道。我认出了坐在那唯一的空座旁边的是伊迪丝·卡伦,因为她那不同寻常的金属色头发。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比平时要快许多。

顺着过道去跟老师做自我介绍并让老师在我的纸条上签名的时候,我一直看着她,同时还努力掩饰不让人看出来。就在我从她身边经过时,她突然僵硬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她猛地仰起脸看着我,速度快得吓了我一跳,露出我所见过的最古怪的表情——不只是生气和狂怒,还充满敌意。我连忙将目光迅速移开了,心里非常震惊,脸一下子红了。我被过道上的一本书绊了一下,害得我撞在一张桌子的边儿上。我的狼狈相引得坐在那张桌子旁的女生咯咯直笑。

我刚才的判断是对的,他们的眼睛很黑——煤一般的黑。

班纳夫人在我的纸条上签了名,给我发了一本书,没说介绍之类的废话,也没有提到我的全名。我可以断定我们会合得来的。当然了,她别无选择,只能让我坐到教室中间的那个空座上去。我坐到旁边去的时候,始终都看着地面,既感到迷惑不解,又有点儿狼狈不堪,我很想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居然惹来她那样充满敌意的怒视。

把书放到桌上然后坐下来的时候,我没有抬眼,但我眼角的余光还是看到了她姿势的变化。她的身体挪向另一边,离我远远的,都坐到椅子的最边缘了,脸也扭到了另一边,好像闻到了什么臭味儿似的。我偷偷地吸了吸气,感受着我的衬衣所散发的洗衣液的味道。完全不像是什么难闻的味儿呀?我把椅子挪到右侧,尽可能地让她多一些空间,也努力让自己能专心听讲。

不幸的是,这节课讲的是细胞解剖,我已经学过的东西。不管怎样,我还是认真地做了笔记,始终低着头。

我忍不住偶尔偷瞟一眼坐在我身旁的那个奇怪的女孩。在那堂课上,她那僵硬的姿势一刻都没有松弛下来过,坐在椅子边儿上,能离我多远就多远,用头发挡住她的脸。我可以看到她左腿上的那只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苍白的皮肤下一根根肌腱都绷得凸出来了。她也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从未放松下来。她把白衬衫长长的袖子卷到了胳膊肘,前臂上的皮肤光洁细腻,肌肉却惊人得结实强健。我情不自禁地注意到那种皮肤有多么完美。既没有斑点,也没有疤痕。

这节课好像比别的课拖的时间都长。是因为这一天终于快熬出头了的缘故,还是因为我在等她那紧攥的拳头松下来的缘故呢?她的拳头始终没松下来,她依旧静静地坐着,静得好像她根本没呼吸似的。她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啦?她平时都是这样吗?我对自己今天吃午饭时杰里米那番酸葡萄似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没准儿他并不只是怨恨别人。

这和我不可能有任何关系,她压根儿就不认识我呀。

班纳夫人在快下课的时候把一些之前做的小测验发给大家。她递给我一份,让我传给那个女孩。我不由自主地瞟了一眼卷子顶部——一百分……发现我原来在脑海里拼错了她的名字。是伊迪斯,而不是伊迪丝。我从没见过这种拼写,不过这样似乎更适合她。

我把试卷推过去的时候低头偷看了她一眼,接着马上就后悔了。没想到她又在瞪着我,两只黑色的眼睛里都充满了厌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憎恨吓得我迅速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身子胆怯地靠在椅背上。这时,我脑子里突然掠过了“要是目光能杀人”这句话。

正在这时,铃声大作,把我吓得跳了起来,伊迪斯·卡伦已经离开了椅子。她的动作优雅得像个舞者,她纤细体态的每个线条与其他的一切相得益彰,她背对着我,别人都还没离座,她就已经出了门。

我僵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茫然地目送着她的背影。她这个人也太厉害了。我开始慢慢地收拾自己的东西,竭力抑制住内心的疑惑和愧疚。为什么我该感到内疚呢?我又没做错什么。我怎么可能做错事呢?我根本就没见过她啊。

“你是波弗特·斯旺吧?”一个女声问道。

我抬眼一看,只见一张可爱的娃娃脸正友好地冲着我微笑,她浅黄色的头发被发胶整整齐齐地固定成了一簇一簇的。她显然不认为我身上有臭味儿。

“波。”我纠正她,也冲她笑了笑。

“我是麦凯拉。”

“嗨,麦凯拉。”

“你下节课在哪里上,需要我给你带路吗?”

“呃,我要去体育馆。我想我能找到。”

“那也是我的下一节课。”她似乎很激动,尽管在这么小的一所学校里,这并不是多大的巧合。

我们一块儿向上课的地方走去。她是个话痨——主要是她讲我听,这让我感到很轻松。她十岁以前就住在加利福尼亚,所以她能理解我对阳光的感受。后来才知道,我们俩也是英语课同学。她是我今天遇到的最好的人了。

不过,我们进体育馆的时候,她问道:“你有没有用铅笔或其他什么的戳伊迪斯·卡伦?我从来没有见过她那样。”

我面露怯色。这么说来,我不是唯一注意到伊迪斯的奇怪表情的人。而且,显然伊迪斯·卡伦平时也不是这样。我决定装傻。

“你是说生物学课坐我旁边的那个女生吗?”

“对,”她说,“她看上去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我不知道,”我回答说,“我没跟她说过话。”

“她很古怪。”麦凯拉在我旁边耗着,迟迟不去更衣室,“要是我当时有幸坐在你旁边的话,我肯定会跟你说话的。”

我冲她笑了笑,进了男更衣室。她很友好而且明显对我有好感,但这还不足以让我遗忘之前忐忑不安的一小时。

体育老师克拉普教练给我找了一件运动服,但并没让我穿着上今天这节课。在老家,只要求学生上两年的体育课。而在这儿,体育是四年的必修课。福克斯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座人间地狱。

我观看了同时进行的四场排球赛。一想起我打排球时曾受过多少伤,遭受过多少痛苦,我就有点儿恶心。

最后的一遍铃声终于响了。我慢慢走到行政办公室去交还我的纸条。雨势已经减弱了,但风很大,而且更冷了。我拉上夹克衫的拉链,把没拿东西的那只手塞进口袋里。

走进那暖和的办公室后,我差点儿转身就出来了。

伊迪斯·卡伦站在我前面的办公桌边,认不出她那头凌乱的古铜色头发是不可能的。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进来的响声,我贴着背后的墙壁站着,等待那位谢顶的接待员闲下来。

她正在用她那天鹅绒般的声音小声地同他理论。我很快就抓住了他们争论的要点。她想把第六节生物学课调到别的时间——任何别的时间都行。

这可能跟我关。肯定是因为什么别的事情,发生在我进那间生物学教室之前的事情。她脸上的表情肯定和另外一件令人恼火的事情有关。她跟我素昧平生,绝对不可能突如其来地对我产生如此强烈的厌恶之情。我这人尽管不够风趣幽默,但也不至于被反馈这种强烈的反应。

门又开了,冷风突然灌了进来,把桌上的报纸刮得沙沙作响,吹动着我的头发。进来的女生只不过是走到桌边,往铁筐里放了一张纸条就又出去了。可是伊迪斯·卡伦的背都僵直了,接着她慢慢地扭过头来瞪了我一眼——她的脸完美得不可思议,连让她看起来更具人性的一丁点儿瑕疵都没有——犀利的目光里充满了仇恨。霎时间,我感到了一阵由真实的恐惧所引起的古怪离奇的震颤,我吓得胳膊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她只瞪了我一秒钟,可这一瞪比刚才那阵刺骨的寒风还要冰冷。她扭回头看着接待员。

“那么,没关系,”她用如丝般柔和的声音匆匆说道,“我看得出来那是不可能的了。多谢您帮忙。”说完,她转身就走,没有再看我一眼,然后就消失在门外了。

我像机器人似的来到桌前,但这次我的脸不是变红而是变白了,并把签了名的纸条交给了他。

“你第一天过得怎样啊,小伙子?”他问道。

“挺好的。”我撒了个谎,声音有些沙哑。我看得出他好像不太相信。

来到停车场的时候,那里几乎就剩我那辆车了。车似乎像一个避难所,已经是我在这个潮湿的绿色地狱里所拥有的最接近家的东西了。我在里边坐了一会儿,一脸茫然地盯着挡风玻璃外边,仅此而已。可是,很快我就被冻得需要取暖器,于是我转动钥匙,引擎咆哮着发动了。我朝回查理家的方向驶去,一路上竭力什么都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