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你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为所欲为

“你来干吗?”真后悔五秒前拿了那张卸妆湿巾,整张脸擦了一半的粉底,该不该接着擦下去?

“我辞职了。”曾东从外面进来,整个房间的荷尔蒙指数瞬间升高,“路过你这儿,想上来跟你说说。”

“真路过还是假路过?”

“嗯,就是想来跟你汇报一下最近的状态。”

伟大的男女关系导师胡容说:“第一次睡觉,一定不能带回自己家,谁知道你想不想再跟他睡第二次。可有些不识趣的人,特别认门,没事就跑过来,以为这地方是他的第二个行宫。”

“你确定你没喝多?”递给他一块大浴巾,这是我最后的仁慈。

“也不是每次都要喝多,才有勇气来找你。”他撒谎,不用凑近都闻得到一股酒气。

我发现有些话,我能在内心呐喊一百遍:“你他妈有女朋友,莫名其妙来找我干吗?我他妈看上去到底多随便?!”

但说出口的话,只能是淡淡的“喔”。

“你在锅里煮什么?”

“鸡蛋,吃吗?”

“只是鸡蛋?”

“高营养高蛋白好不好。”

“你折磨别人不行,但是折磨自己很有一套嘛。”他用浴巾擦了头发。

也不是这样,今天纯粹是懒,可是我们之间到底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这句话,照样在心里说了一遍,我转身走进卫生间说:“我先洗脸。”

我又心动了,我能感觉得到,好像心脏上有一片小小的草原,一股微风在吹拂着它,这些草正在肆意地伸着懒腰,一个声音在说:“他干吗来找你,一定是喜欢你、爱你、离不开你。”另一个声音在说:“他就是搞暧昧的混蛋,他就是仗着你喜欢他,为所欲为、无恶不作。”

不想承认是后一种,他毕竟是我喜欢的人,我怎么会喜欢这么可怕的人?

洗完脸出来,鸡蛋还在咕噜咕噜地煮着,曾东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忍不住想骂句脏话:“靠,心这么大,敢在姑奶奶家睡着?”

用手指戳了一下他,完全没反应,身上的衣服还是半湿的,干脆晃他,喊道:“别这么睡啊,会感冒。”还是没醒。

我一个人坐在厨房里,吃完三只全熟的鸡蛋,意犹未尽,又拿牛奶泡了一大碗麦片,边吃边看一本小说。书里有个可怜的女人,丈夫被追债四处躲藏,这女人跑去小酒馆准备做苦工还债,看着丈夫领了阔太太来还债,从心底为他高兴。接着继续在酒馆干着活,下班回家的时候和丈夫说:“我觉得现在好幸福啊,真的好幸福。”

我相信她是真的幸福,从一种绝境里出来,连片刻的喘息,都觉得是幸福。

这天晚上的雨越下越大,连绵不停,曾东没有醒,最后我也困了,匆匆洗完一个澡,在卫生间换好一套最保守的短袖长裤睡衣,躺到床上,呈挺尸状。我以为我会辗转难眠,其实没有,大量跑到胃里的麦片急需供血消化,脑袋昏昏沉沉一片,马上酣睡如泥。

是梦吗?梦里我睁开眼睛,发现他在对面静静地看着我,像我希望的那样,用手轻轻摸着我的头发,一言不发。一定是一个梦,一定是心脏上的草原,在往错误的方向摇摆。

我闭上眼睛,想搞清楚,这到底是不是一个梦,还没来得及睁开,有一个吻,轻轻降落在嘴唇上。

一开始,是一个很忐忑的吻,像轻风拂过水面,像海岸深处随波摇摆的水草,须臾出现,须臾消失,像一只美丽的鸟,在天空扇了下翅膀。后来,吻像密集的雨点,开始降落在眼皮上、额头上、脸颊上,吻幻化作一阵雨,轻飘飘地下着,心像被打翻的蜜罐,是融化的,黏糊糊的一团。

吻再次降落到嘴唇上时,变得异常缠绵,热切。我沦陷了,掉在这个深不可测的吻里,可以,可以,什么都可以,只要你想要的,我什么都给你,什么都没有关系,只想活在这一刻,只想时间永远永远停止在这一刻,一个只有这个吻的时刻。大脑空白,心里在呐喊:“请吃掉我吧,请吃掉我。”

然后,吻收住了那张可怕的网,他抱住我,像安抚一个孩子,我们的每一寸肌肤,都紧紧贴合在一起,皮肤如饥似渴地拥抱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能说是爱吗?充盈着每一个打开的毛孔。

我再次睡着了,跌入美妙的梦境,这回去得更远,在某个大海边,节奏缓慢的海浪声中,我在卫生间的大镜子前洗着脸,曾东坐在身后的浴缸上,在镜中我们视线相交。他站起来,从身后轻轻地抱住我,温暖的晚风中,我们一步步摇摆,如痴如醉。

醒来时,雨还在下,旁边没有人,沙发上也没有人,曾东走了,我摸到手机,显示时间,凌晨四点。

我站在窗边,看着一阵阵瓢泼大雨,内心升腾起一种巨大的失落感。

这么大的雨,离开的时候,应该很孤独吧。

“曾东辞职了?”

“对啊,准确地说,是带着项目跑了。”胡容语音里透着一股嘲讽。

“什么?”

“早跟你说他心机深,有个IP我们公司在谈,没怎么重视,他自己把这IP买了,又找地方卖了,听说赚了不少钱,现在好像要自己开公司吧。”

过了一会儿,又是一条:“你说我是不是老了,这种半道截胡的钱我不是赚不了,但却前怕狼后怕虎,总怕两手空空,最后什么都没落着。”

我回了四个字:“无法评价。”

雨从六月下到七月,在连绵不断的雨里,一切意义正在消逝。工作缺乏灵感,生活缺乏光彩,就连楼下星巴克的咖啡,喝上去都淡了许多。

所有同事看上去全都萎靡不振,每个人握着手里的美式或拿铁,愁眉不展。只有赵总,像一只精确的钟一样摆动着,毫不留情面地提醒所有人,他可能要开始准备打分机制,每个月各部门各小组内部互相评分,部门间项目互相评分。徐总的策略是,培养感情让你卖命,赵总的策略是,培养兽性让你搏命。

我想象得出那种场景,会议上两个人互掐起来,一定会像古罗马斗兽场一样,表面的和平下,充满血腥、暴力、不合作。

倒不是不好,是这么搞,公司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江湖,只有拉帮结派才能生存。像赵总肯定认为这才是企业丛林生存法则,独行大侠如杨过,最后还不是断了胳膊又掉了悬崖,一苦十六年。

工作和谈恋爱一样,一旦没有期待感和成就感,辛苦和累就都变成了不值得的事情,差不多该换个地方,活活血了。工作跟恋爱不一样,跟谁谈恋爱即便谈到天崩地裂,换了个人,照样要从零开始平地起步,一点点换感情,一点点做积累,换工作时,只有资质才是最重要的武器。

胡容听到我这个理论,翻白眼说:“新手谈恋爱,跟老手还是不一样的好伐?”

我也翻她一个白眼:“小姐你不久前还栽在W身上喔。”

每次认栽的时候,恐怕都以为,那个人是独一无二的吧?

胡容问我:“你那个不用手机的男人呢?侦查出他是什么来头没?”

“你说老吴?他可能是大上海唯一一个恒定不变的人吧。”

还是每天晚上九点上线,并不是每天晚上我都会在,也不是每次都有心情回,可是他看起来一点不在乎我的选择性遗漏,不会焦虑,也不会生气,频繁地使用着“:)”符号,在每一次聊天结束时,都会打上一个笑脸,告诉我:“换工作会顺利的,坏男人不得好死,有空一起吃个饭。”

有次我忽然觉得不太对劲,问吴奇说:“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在逗狗呢?狗只要没吃屎,捡回来一只拖鞋,就大夸特夸,‘good boy,good boy’。”

他哈哈笑了一下,说:“多活几年你就知道了,这些事情没啥好在乎的,你开心最重要。”

“也没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

“怎么没有,换工作可以谈工资,赚钱多好,到了新公司,连吃饭的地方都可以换一个呢。”

“可能房子也要换一个,我对生活只有一个要求,房子必须在离办公室走路十分钟的地方。”

“你看你多有要求,多有想法。”

生活有种大刀阔斧要改变的样子。有一次,聊天到十一点,我跟老吴说,想出去散散步,刚才不小心吃掉一个用来当早餐的三明治,浑身都是罪恶感。

老吴说,走,陪你去。

我们在某个路口碰面,我罕见地戴了块白色塑料手表,把手机放在家里。去哪儿都带手机,不过是怕漏过某人的一个消息罢了。

那天晚上没下雨,从新华路一直走到外滩,走啊走,没有任何疲惫感。路过淮海路时,一家小龙虾夜宵馆前,很多人排着队,以一种充满张力的热情,占领了半个人行道。

想到有段子说,小龙虾之所以火爆,是因为吃起来需要用两只手,还油乎乎的,根本看不了手机,除了跟面对面的人说话交流,完全无暇顾及网上的任何一条留言。说给吴奇听,他摇摇头说:“要是这样的话,别人应该排队请我吃饭嘛。我保证跟谁在一起,都是百分百的专注。”

“因为你本来就没有,是奇怪,人家是要你舍弃,才显得弥足珍贵。真的不想用手机?”

“没啥非用不可的理由。”

他穿的衣服还是旧兮兮的,搞得我会很好奇,你今天身上这件T恤,几岁了?

他看着自己的灰白T,思量一番后说:“是2002年大学毕业那年买的。”

“天呐,那时候我还是个高中生。”

“花季少女。”

“扯,我高中的时候又胖又丑又黑。”

“是,我上高中的时候,感觉女同学看起来都跟我妈一样,好不容易换班有个校花,哗,放学后门口一群小流氓等着要约。”

“男人好像都很喜欢怀念青春期,你看男作家不管多少岁都要写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初恋、打架、青春。”

“就像秃子怀念自己头发最多的时候嘛。”

“哈哈哈。”

大多数谈话,都是这样的家常谈话,没有什么价值,也没有什么闪光点,无聊的对话有时候会像忽然停止的风,然后我们不管不顾地往前走,穿过扑面而来的城市。胡容说,每当夜晚她在高架上开车,飞快地穿过这座城市时,会有一种自己能驾驭一切的感觉。

我走在鳞次栉比的高楼之中,只觉得自己能靠脚穿过一个城市的心脏,很奇妙,问吴奇:“会有这种感觉吗?会不会有某个时刻,觉得自己凌驾于城市之上?”

“不会,你认识的人是不是都特别高端,时刻仰望着天上的月亮?我们IT民工,只会踏踏实实低头敲代码。”

接触久了,他还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不过并没什么传奇之处,说自己做大数据挖掘。我说:“码农吗?”他说:“不是,码农是制造机器的人,码农制造挖掘机,我负责开这台机器。”

想起前段时间新闻说地铁招司机,月薪七千块,心里想着,下次吃饭,无论如何,还是自己买单的好。胡容说过,“陈苏啊,你好像有点圣母情结,一听到别人哭穷,就想整个倒贴上去”。

她又说:“幸亏你也没什么钱,真怕你变成那种包养小男人的中年有钱单身女人。”

我真想告诉她,自己曾经拿了一千块准备包养曾东呢。

往事如烟,无须再提。

“你会不会离开这里?”我问吴奇。

“讲不准,你呢?”

有部电影说,一个人在大城市要是想活出家的感觉,就得爱上一个男人。

之前许多年,我一直认为,上海是唯一一个值得生存的地方。是啊,物价很高,房子一辈子都买不起,男人统统不靠谱,可这里是上海啊。

我对吴奇说:“好像没什么非待在这里不可的理由,搞不好会去找那种外派的工作,去肯尼亚或者雅加达什么的,你看日本电影吗?崩溃的城市女性受不了了就跑到东南亚去,一辈子穿花裙子,也不化妆,随随便便活着。”

“你想那样活?”

“反正要是有这种机会,我应该不会拒绝。”

好几个晚上躺在床上,还是会想起那个梦,那个魔幻一般的吻,如果真的是梦,我是个多么可怕的女人,居然奢求着这样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