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有个男人,就会得到尊重

工作日上午十一点,忙得不可开交,接到快递电话:“陈小姐麻烦下来取一下。”

“你帮我放前台行吗?”

“不行,必须本人签收,是鲜花。”

下电梯时,给曾东发了微信:“你送花了?”

曾东回:“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那个快递员,大概只有二十岁,看到我,忽然开口叫了一声:“大姐,这花你是派什么用的?我家这个一般是婚礼用花,三天内保鲜。”

我犹如被人打了一记重拳,当时所有的想法,是为什么不拿着那束傻乎乎的白玫瑰花球,狠狠砸在快递员头上:“你叫谁大姐,你看谁像你大姐?”

沉默地签完字转身就走,我拿出手机给曾东发微信:“差评,钱退我!”

他发表情:“居然还有收到花不开心的女人?”

我更加火大:“少用直男那种自以为是评判女人,你们直男能想出来的浪漫,就只能这么庸俗吗?找个傻不拉几的快递小哥,开口就问我,大姐,这花送谁的?妈的,只有小姐配收花?就你这种拙劣的手段,也就配追那种整天要你爱来爱去的傻妞。”

他先发了几个“哈哈哈”,又回过神来,发了一句,“对不起。”

晚了。

我似乎能理解为什么张小菲收到花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幸福感。一束快递送来的玫瑰,张三送得,李四送得,而且很多电影里,落魄的单身女人还专门给自己送花,来强调自己并非那么不幸福。

这事很没劲,从头到尾。不是说爱情,也不是说浪漫,而是当我忽然明白,即便连一束玫瑰,也是自己要求的仪式时,和张小菲一样,整件事情,只让自己觉得是一场悲剧。

趁着午休,我拿着花回了家。这种包扎得异常精美的花,无论摆在哪里,好像都格格不入,跟整个轻松惬意慵懒的家居风格,有了一个泾渭分明的区分,仿佛一个女人在接受挑战。知道吗?你必须包扎成我这样,才能获得幸福生活。

权衡良久,我把花摆在卫生间洗手台上。

唉,小男生到底不懂什么叫浪漫,或者说,男人其实就不懂什么叫浪漫。

不过话说回来,或许不是男人们的问题,而是很有可能,我这样的女人,并不值得浪漫。

罗素这么说,如果一个男人毫不费力得到一个女人,他对她的感情,自然不会采取一种浪漫的方式。

浪漫爱情到底是什么,原型大概就是一个卑微的骑士,爱上了公主或者贵妇,这个骑士用音乐、用诗,感化眼前这个女人,好让她骄傲的脸,能垂怜自己一眼。只要一眼,就可以为这个女人三天三夜穿越沙漠,只为了寻找一颗东方最亮的宝石。

我记得和蒋南在一起,是因为他忽然跟我介绍一个女歌手,Paloma Faith,一个英国女歌手。他兴致勃勃给我发了两首链接,说:“总觉得这女人有点像你。”

那时我们还没在一起,一个秋天的午后,回老家,开着我爸的车,带着我妈和外婆,要去一个地方吃饭,太阳暖烘烘的,我妈和外婆说着一些家常话,忽然电视台主持人说:“下面介绍一位英国女歌手,Paloma Faith。”那一瞬间,我有点飘飘然,觉得自己浮在故乡的田野上,正在跟蒋南面对面微笑。

后来蒋南说起,前几天开车出去,听到主持人介绍歌手,他马上想到我。我说,那时候我也在开车呢,也听到了。虚弱的都市男女,喜欢管这种巧合叫缘分,不然还怎么搞成爱情?

胡容说过一次她被男人用语言迷倒的经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疯狂迷恋摇滚歌手张楚,去参加聚会,正坐着,一个刚认识的男人发短信给她:“您坐在我对面,看起来那么端庄,我想您应该也很善良。”

女人对这种事情记忆犹新,即便过去十年,依然像刚发生的时候那么闪闪发亮,一击即中,因为即便是这样虚弱的缘分,在这个城市里,也少得可怜。

浪漫烟消云散,因为男人懒得去取悦得不到的女人,女人呢,更加不想给卑微的男人机会。每一个单身女人都在这么说:“我脑袋进水了吗?要找一个比我还穷的男人?”

至于富有的男人,活到三十岁,又怎么肯跟小姑娘一样,放下身段去取悦?话虽如此,我还是给曾东发了个道歉短信:“花很好看,对不起,快递太傻逼。”

曾东发了个摸不着头脑的表情后,问我:“那你说,男人到底该怎么送花,才不尴尬?”

“亲手送咯,而且要在去接女人下班的路上,偶遇一家花店,心想该买一束小小的、美丽的鲜花。于是跟老板娘说,麻烦给包三枝向日葵吧。漂亮的老板娘用卡其纸包了三枝向日葵,说,配点满天星更好看。不管不顾给你配了点满天星,用淡灰色的麻绳一扎,递到你手里说,肯定是送给很可爱的女孩。”

曾东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怎么越听越觉得这是林少华译的村上春树?”

“哟,有文化啊。不过告诉你,送花最蠢的就是送花店扎好的那种玫瑰花,看上去就跟开房后留下的安全套一样,一股浓浓的精液味。真的,我搞不懂,为什么世界上这么多男人要买这种花,宣告全世界你跟这个女人搞过吗?”

他的回复有点意味深长:“也许,只是因为想跟你搞啊,直男嘛,一根肠子通到底的。”

照例,我把手机扔在桌上,开始了漫长的工作日。

不知道如何回复,与其编造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不如什么都不说。

下午五点,大楼下班时分,跟着如潮的人流涌出大楼,我打算去买个三明治,顺便散个步,活活血。

不期然被人大声喊道:“陈苏,这边。”

曾东站在门口,穿着一套暗纹格子西装,手里握着一束小小的向日葵,三朵,配满天星,用卡其纸和灰色麻绳包扎。

这时候抹口红已经来不及了,我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太欢欣,尽量以中午接快递的那副模样走过去,旁边人目光唰唰涌来,无非是在意:这么帅的男人,不知道配的是哪种女人?

我知道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心中一松,原来也就这样嘛,但后面一定会反弹:竟然有这么帅的男朋友。

这就赢了,走到曾东身边,接过花,问他:“你怎么没去北京?”

他说:“本来今晚回,我看没事了就早点回来,还能过来兼职做人工道具。还有什么吩咐?”

我当然要充分利用:“啊,那就去我们公司楼下星巴克喝杯东西,我请你。”

他很配合,挽住我的手说:“任你遣用。”

我站在他身边,虽身形渺小,又觉得无比放大。忽然想到,那些中年矮胖丑男,开上卡宴或者宾利的时刻,一定也是这样的吧。明明还是同一个人,只不过因为加持了一个男人,世界因此对我大为改观。

星巴克里人潮涌动,还有一拨加班同事正坐在那儿发呆,有人朝我打了下招呼,我也平静地挥手,然后排在柜台前,兴致勃勃地问曾东:“喝什么?”

他低声跟我说:“你去找个位子坐吧,我来买,你要什么?”

恭敬不如从命。“我要一个培根鸡蛋三明治。”

坐在门口的位置,虽然等下要去加班,但内心却像在塞班海滩度假一样惬意,最好放首雷鬼音乐。

人群中曾东像夜晚最亮的一颗星一样闪亮,看得出,他从小家世良好,营养均衡,眉目舒展。这样的人,到底遭受过什么苦难呢?

想起一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电影,上初中的女儿推开碗说饱了,父亲大怒:“你都吃什么了就饱了,多好的白米面,知不知道以前为了这碗面,可以杀死一个人?你们这代人,真是掉在蜜罐里了。”

我看着曾东,莫名有种老父亲看着女儿的心情,不爽,但更多的是羡慕嫉妒。如果我是个同样条件的白富美,是不是可以展开一场轻轻松松的恋爱?

曾东端着盘子走过来,有我的三明治、一杯乌龙袋泡茶,他的冰摇柠檬茶,果然是年轻人,三月就开始吃冰。

我抓起三明治,一副饥肠辘辘的样子。看来胡容那套理论并不正确,恋爱只对某些人分泌瘦素,又或者我对曾东的感情,还没到瘦素的份儿上,反正饿得要死,简直可以连吞三个三明治。

“是因为你长得帅吗?我在这里买了这么多回三明治,每一次递给我的都是加热不均匀的,要不就是蔬菜跑出来的,为什么你买的就这么好吃?”

“可能因为我点餐的时候,对小姑娘使劲儿笑了笑吧。”

无法反驳。

我一口气吃完。对面的男人问:“要不再点个什么?”

我摆手:“不了,再吃就超纲了。”

他狡黠一笑,说:“三十岁新陈代谢真的那么慢吗?”

我回应:“不,是难吃的东西吃这么点就够了。三明治这种果腹的东西,吃太多有点对不起自己。”

啜饮热茶时,一边看着下班的人潮,一边努力思考着,该怎么再挖掘一下高富帅的剩余价值,总不能就这么放走了吧。最好等行政处那群娘儿们走过时,能来个借位热吻。

不远处的大厅门口一阵骚乱,似乎是有人扭打在一起。星巴克里的人都伸长脖子望过去,对于沉闷的上班生活来说,任何小小的风潮都是一场巨大的马戏,唯一的障碍就是,怎样能让自己那颗热爱八卦的心,显得不那么粗俗。

比如我这样的,如果恰好路过,一定会让自己最多停留三秒,有位哲人说:“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的人之间的差距,几乎跟活人与死人的差别一样大。”八卦不就是那些无聊的内容吗?

不,等等,那个被扭住的男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我一下子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彻底看清:天呐,是我老板徐总。

扭住他的是一个男人,一个比徐总年轻、膀圆腰阔,总体看上去有点缺心眼的男人。他正高声喊着“敢勾引我老婆,我打死你”诸如此类。

我怕徐总闪避间看到我正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笑话,赶紧收脚走人,跑回星巴克。曾东还坐在那里,问我:“怎么啦,贵公司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拿过他那杯冰摇柠檬茶,猛吸了一大口,凑近他,我难以置信地偷偷回答:“我老板,好像搞了已婚妇女……”

曾东张大嘴,做了一个“哈”的嘴形,随后耸耸肩:“好吧,这也算企业文化的一种吧。”

我摇摇头:“老板果然是老板,忙成狗一样,还有空乱搞。”

曾东的解释很有意思,他说:“欲望嘛,对女人来说,是食欲和性欲,对男人来说是成功和女人。女人可以只要一个欲望,男人必须双赢。”

我不同意:“可是搞外遇已经很愚蠢,跟已婚妇女搞外遇就更加愚蠢。”

他笑了笑:“对男人来说,没有比搞别人的老婆更占便宜的事了,已婚妇女有三宝,温柔、体贴、要求少。我是说,在爱情上。走吧,我想你老板明天肯定没有上班的心情,你也不用加班了,我们一起吃饭去。”

“可我刚吃完啊。”

他拽着我的肩膀说:“人不能一辈子靠吃难吃的东西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