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族之主

“阿摩敕,看见了什么?”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眼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晶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华族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管他叫“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洛族[1]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颜静龙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颜静龙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颜静龙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大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大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大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大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大合萨身边的颜静龙知道,那时候大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像个真正的大合萨,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颜静龙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颜静龙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颜静龙总是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热死了,热死了!”大合萨低声嘟哝。

不知是因为喝多了酒还是热的,他满脸通红,敞开瘦骨嶙峋的胸口,抖着衣襟不停地忽扇。扇着扇着,老头子一摊稀泥一样从马背上滑了下去,颜静龙吓了一跳,策马绕着老头子魁梧的白马兜了一圈,才发现老头子是坐在马肚子下面的阴影中躲太阳。

“老师,老师,”颜静龙赶紧叫他,“大君还在那边看着呢!”

老头子干脆一翻身,在草地上睡了。

颜静龙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休想把他叫起来了,于是惴惴不安地看向前方的白旗。

白色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豹子般的神兽摩云飞腾。

剑齿豹,是青阳的图腾。相传这种神兽的两牙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经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吕氏祖先吕青阳,它折下双牙作为武器赠送给始祖,然后死去。吕青阳凭借两柄豹牙之剑建立了伟大的青阳部落,而剑齿豹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盘鞑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蛮族武士按着剑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右眼的瞳孔中有一块刺眼的白斑。

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个人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吕复·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吕复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这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么等,胆子未免太大了。”吕复低声嘟哝起来。

迎候九王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吕复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君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

伴当递了个眼神,吕复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君的三子吕鹰扬·旭达罕。

“硬撑!”吕复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么讨好也是个朔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九王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吕复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光芒直射到吕复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么样?”吕复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吕复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君面前中了他的圈套。”

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吕贺·贵木。大王子吕守愚和二王子吕复是一个母亲生的,吕鹰扬和吕贺却是第二位大阏氏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吕守愚和吕鹰扬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颜静龙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心里有点隐忧。

北都城里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北都城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只有这个大合萨,谁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的身份或许比大汗王们都尊贵,绝不少人拉拢。大王子吕守愚带了好马请他去郊猎,他欣欣然地就去了,郊猎后烤上鹿肉痛饮美酒,看女人们在帐前旋舞,吕守愚就小心地提出请大合萨去他帐篷里参议政事。大合萨的胡子边挂着酒水,沉默地凝望身材妖娆的女人们,手持一条鹿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就想还能跟大王子出猎、吃鹿肉,喝大王子带来的好酒。下次大王子换几个更漂亮的女人来跳舞吧!”

那一刻颜静龙就坐在一边,看见大王子的笑容僵在脸上,半天才恢复过来,呵呵地赔笑了几声。

三王子吕鹰扬内敛得多,很少亲自来合萨的帐篷里拜访。不过隔上几个月,吕鹰扬总是会派人送上东陆流入的礼物,有时候是观天的墨玉海镜,有时候则是一卷星相经卷,大合萨帐篷里现在还留着一面刻有浑天星图的银盘,是吕鹰扬高价从东陆客商手中买下的,据说是数百年前胤朝钦天监的古物。大合萨分明很喜欢吕鹰扬送来的礼物,每次都如数收下。不过连续三年,他竟然没有去三王子的帐篷回拜过一次。

颜静龙年纪小,可也明白这里面的用意,小心地提醒老师说三王子这是对老师您有所期待啊。大合萨那时正坐在一堆吕鹰扬送来的精致玩意儿里,拿着片羔羊皮子擦擦这个,摸摸那个,一本正经地抬起头来说:“这可都是他自己要送给我的,我可没有答应过什么。”

大君一年一年地老了,总有一个王子会成为新的大君,难道大合萨就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想过么?

颜静龙挂上墨晶镜片,再次举头去观察太阳的阳轨。确实像老头子说的,阳轨有些奇怪,单用主星和缓缓从地平线升起的北辰,总是难以解释其中的变化。和真颜部的战争已经结束,太阳的轨迹却远没有恢复到正常的位置上。

相反,它越来越混乱了。

“来了!来了!是九王的大军!九王回来了!”

忽然有人大喊起来,人群沸腾了。

颜静龙放眼望向南方的草原,原本那里是如茵的牧草,一眼看不到边,这时却隐隐有了一线苍黄。片刻,就变成了飞腾的烟尘,人们能够感觉到大地在震动,像是怒潮在逼近。庞大的骑军终于在烟尘中显身,战士们一色的黑甲黑马,高擎着上千柄纯白的豹云大旗,旗帜遮天蔽日,一时间南面的草原上尽是白色。

“虎豹骑啊!”也不知是谁低叹了一声。

青阳部的骄傲“虎豹骑”。自从重骑兵的皇帝“铁浮屠”覆灭,虎豹骑就是草原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兵,迎面感受它的来势,只觉得连风都割面了。

颜静龙转头要把缩在马肚子下面打盹的大合萨唤起来,却忽然发现老头子已经悄没声地端坐在马背上了,望向远方的双眼里没有醉意,而是炯炯有神。

“终于回来了……”他低低地嘟哝了一声。

列队的扈从武士中走出一骑,贴近大君身边,“大君,虎豹骑来得太快,铁益先去迎一下吧。”

大君摆了摆手,并不说话。

铁益·巴夯,青阳有名的武士,也是大君幼年的伴当。他胸前以皮绳悬着一对生铁打造的兽牙,是令人敬畏的“铁牙武士”,整个青阳部,也只有十二位“铁牙”。

铁益退后一步,依然紧跟在大君马后,手“咯啦”一声轻微地暴响,握住了刀柄。他不算聪明,只是直觉上有些不安。

骑军顷刻已经冲到眼前。领先的青马一声长嘶,马背上的人高举起鞭子,立刻有人吹起了牛角号。久经训练的战马在黄尘中刹住铁蹄。整个大队在奔驰中急停,却丝毫不乱。马队踏起的烟尘顺风扫了过来,大君和贵族们都扯起大氅挡在自己的面前。铁益却不遮挡,握刀的手一紧,半截雪亮的战刀脱出皮鞘外。

他策马进前一步想挡在大君马前,却感到一只大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腕。铁益自负膂力过人,可那人缓缓发力,竟把他的刀按回了刀鞘中。

大君松开了手,神色自若,“没什么好担心的,是我们青阳的神弓回来了。”

烟尘落定,虎豹骑已经全部下马,扯着缰绳半跪在旗下。青马上的武士骗腿下马,赤红的重锦战袍在风里急振。他在马背上疾驰了不知多久,领巾也已经湿透,却丝毫没有疲惫的神情。他缓步上前,立在大君的马前。大君不动声色,两人对视了一眼。

周围忽然静了下来,没有人交头接耳,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大君和那个武士的身上。

颜静龙努力伸长脖子,去看那个武士,压不住心头的激动。那就是号称“青阳之弓”的九王,青阳部战功最高的亲王,年轻人眼中最耀眼的英雄。跟随大合萨学习星相之前,颜静龙也像其他贵族少年一样,梦想挥舞刀剑驰骋草原。

“哥哥,”九王双膝跪下,趴下去伏拜,满头的发辫扫在土里,“弟弟回来了!”

跟在大君背后的贵族和武士们也急匆匆地下马,一齐跪了下去。九王对大君行跪拜的大礼,他们不敢端坐在马背上。

“厄鲁,得胜归来,你果真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待。”大君以小名称呼九王。

“就像我们小时候说的,哥哥要我做的事情,弟弟就一定做好它!”

大君缓缓地笑了起来,“我就料到会有这样一天的。”

他高举起手,大声喊了起来:“九王回来了!九王凯旋了!”

扈从武士们扛起沉重的铜号,牦牛皮面的巨鼓被大椎震击,鼓乐声冲天而起。贵族们跟着大君提起缰绳,骏马立起,前蹄有力地踏着地面。场面沸腾起来,每个人都跟着大君高呼:“九王!九王!九王!”

大君接着挥手,城门洞开,锦衣的女人们捧着器皿和绸缎结队而来,一一呈放在周围。五光十色的织锦和精美瓷器金器并列,草地上流淌着奢靡的宝光。蛮族不擅长手工和纺织,这些昂贵的丝绸和器皿都要用皮毛和马匹从贪婪的华族商人手中换取,这是一笔令贵族们也眼红的财富。

颜静龙听见人群中低低的赞叹声。

远处又传来鹿角哨的声音,牧人们吹着哨子从两侧的草原上驰过,他们驱赶成群的牛羊,羊群白得如云,黑牦牛每一头都有马背高。一万头羊、三千头牦牛缓缓行过。驱赶它们的牧人骑乘着二十匹极西骏马,它们一色的火红,高矮和色泽毫无分别,在牧人的驾驭下还仰头刨蹄,龙吟般的吼声不绝于耳。

“这些,”大君挥了挥手,“都是你的。”

“谢哥哥的赏赐,可是……”九王跪下,又仰起头来,“弟弟愿把财物散给虎豹骑的战士们。”

“做得好!”大君赞许地点头,“这些财物又算得了什么?我们青阳部能够骑马纵横这片草原,都是靠我们忠诚的武士,又有什么不能赏赐给他们呢?不过给你,哥哥另有一件东西。”

他招了招手,一名扈从武士翻身下马,低头捧着赤金的托盘疾步来到大君的马下。

“是个小东西,”大君瞥了九王一眼,“厄鲁不猜猜是个什么东西么?”

“弟弟不知道,可是哥哥赐的,一定是好东西了。”

大君淡淡地笑着,猛地揭开覆在托盘上的红锦。不知是谁低低地惊叹了一声,周围一片忽地静了。托盘中是一条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它的每一根毛都晶莹如雪。大君抓过了九王的右手腕,九王抖了一下似乎想推拒,但是大君手上传来的铁钳一样的力道令他挣脱不出。大君不说话,只是笑,把皮毛细心地缠在了九王的手腕上。

他回头看着众人,高高地举起九王的手,“九王是我们青阳部的大汗王了!千年万年流传子孙的大汗王!”

人群异样地沉默了一刻,颜静龙深深吸了口气,他知道那东西意味着什么。青阳部的亲王爵位,并不是世袭的。亲王死了,他的儿子只能继承牛羊和人口,却失去了地位。只有一种亲王可以把地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就是大汗王。能获得大汗王的爵位,要么是独一无二的武士,要么是曾在存亡关头挽救过青阳部的人。他们可以像大君一样,手腕上束着白色的豹尾。

人们似乎回过神来,更猛烈的欢呼声爆起。以扈从武士们为首,而后是虎豹骑的战士们,每个人都振臂高呼着:“汗王,汗王,汗王,大汗王!”

数千人一齐高呼的声音震耳欲聋,剽悍淳朴的蛮族武士们脸上满是狂热,眼里的神色近乎虔诚。颜静龙也被感染了,跟着他们挥舞胳膊,放声高呼起来。

“老王爷们好像不高兴啊。”大合萨不阴不阳地嘟哝了一声。

颜静龙愣了一下,目光扫过去。大君的三位兄长、青阳的老王爷们面面相觑,并马立在沸腾的人群中,神情显得那样的突兀。这条豹尾所制的护腕,宣告了九王从此和他们并驾齐驱。如今北都城里,有了四位大汗王。

“哥哥,弟弟没有想到……”九王看着大君。

“还要说什么吗?”大君重重地拍着九王的肩膀,目光热烈,“小时候我们一起玩,你对我说有朝一日要做整个草原都仰视的大汗王。如今你是我青阳的神弓,射杀了真颜部的狮子,你将来还要跟着哥哥去建立铁沁王那样的功业,为什么不能做大汗王?”

九王忽然跪了下去,重重地叩头,“弟弟愿意跟着哥哥,为青阳征战,至死不悔!”

“才得胜回来,怎么说死?”大君摆手,“真不吉祥。不要说了。”

雪白的骏马从阵后奔驰过来,年轻的贵族武士翻身下马,跪在大君的脚下,“父亲身体安康,盘鞑天神保佑我们伟大的青阳。”

“比莫干也回来了?”大君拍了拍吕守愚的头,“这次跟着你叔父出征,学到的东西不少吧?明年敢不敢自己独领一支大军?”

“儿子没什么不敢的!愿为青阳征战,变成叔父一样威震草原的勇士。”

“威震草原?”大君笑了起来,“你能有你叔父一半的勇敢,就足够了!”

他双手托起了儿子,“你叔父写信回来,很是赞赏你的勇敢,你自己带兵冲了龙格真煌的大阵?”

吕守愚的脸上闪过得意的神色,“听说父亲年轻的时候,也是只带一百个骑兵就冲破了朔北部合围的阵势。儿子想起来,就觉得冲几千人的阵势也不过是件小事。叔父问我敢不敢,我就带兵冲上去了。”

大君大笑起来,“是你叔父要把这个大功劳让给你啊!不过好儿子,第一次出征就有这样的勇气,不愧是我们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

“哥哥,哥哥!”吕复穿过人群挤了上去。

吕守愚远远地冲他招手,兄弟两人兴奋地凑在了一起。吕鹰扬和吕复两个却只凑在大君身边,彼此看也不看一眼。

人群里依旧议论纷纷,最心潮澎湃的是年轻的贵族武士们。

大君和九王握着手低声说话,隐隐地似乎是说起幼年的事情,大君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警觉的铁益松了一口气,奴隶们把烤馕、羊奶和冰块一起呈了上来,他急忙带马过去抓了几块冰塞在盔甲里。出征的将军们也纵马过来取冰,顺带和贵族们讨论南征的惊险和大捷。

颜静龙饿了一早晨,抓着馕大嚼起来,忙不迭地拿冰敷脸。大合萨却没有动一点食物。老头子的举动有些怪异,拿着酒罐子一小口一小口不停地喝着,目光只是望向虎豹骑的大阵后面。

“这次出征,大小决战一共十二场。我部死伤四万七千六百多人,斩杀真颜部叛逆二十五万九千多人,俘获战马五万四千多匹、大车七万三千多辆,牛羊尚未来得及彻底清点,帐篷多半老旧,也不方便携带,都就地焚烧了。真颜部从龙格真煌以下贵族将军六十多人,没有逃走一个,贵油、诃里吉、拉木独全部临阵斩杀。”九王一一报告了战果。

吕守愚瞥着父亲的神色,想从中找出些惊喜来。可大君始终只是淡淡地笑,微微点头。

“真颜部的族人怎么处置了?”

“哥哥曾说这一战要彻底平定南方的草原,所以弟弟想了很久,还是按照祖宗的惯例,男子长过马鞭者处死,女人和幼儿不杀,罚做奴隶,发到北方放牧。”

大君点了点头,“龙格氏的子孙呢,也都死了么?”

“旁支的亲属多半都畏罪自尽了,剩下的三五个想反抗,不得不杀。龙格真煌自己没有儿子,弟弟俘虏了他的两个女儿,还不敢擅自处置。”

“伯鲁哈是有三个女……”大君忽然刹住了。

九王也愣了一下。龙格真煌·伯鲁哈,这才是真颜部主君的全名。在北陆贵族中,只有家里的至亲和亲密的朋友之间才会以蛮族名字互相称呼,以龙格真煌的身份,以伯鲁哈称呼他的人应该已经极少,可是大君却还是熟悉这个名字。

“弟弟去得晚了,冲破真颜部大寨的时候,被人抢先救走了次女龙格泯,只找到了化装成平民逃窜的长女龙格沁和幼女龙格凝。”

大君沉默了一刻,而后忽然问道:“龙格真煌那个逆贼,是死了么?”

“是。龙格真煌被弟弟带兵包围,最后断了双腿,已经救不回来,就以佩刀自尽了。”

“是么?是战败自杀。”大君点了点头。

九王一转身,虎豹骑的战士捧上了朱红色的木匣,他弯着腰,将木匣高举过顶献给了大君,“这是龙格真煌的人头。”

大君捧着木匣却不打开,只摸了摸,沉默了很久。

马嘶声从虎豹骑大阵后传来,沉雄的铜号声随之响起,震人心魄的牦牛鼓声再次响起,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颜静龙有些诧异。铜号和牦牛鼓都是蛮族的礼乐,出征的军队都以牛角号的号声为命令,只有在盛大的场合,才会鼓乐齐鸣。严整的虎豹骑大阵忽然裂开,留出两丈宽的平直大道,雄骏的白色战马缓步而出,随后是两行端着铜盆泼洒清水的红衣奴隶,而后是久久的寂静,大道极远处有人缓缓地走来。

老头子忽地振奋起来,想从人群中钻出去,可是每个人都翘首眺望着,围得水泄不通。他只能着急地转着圈。

“我们青阳的少主人回来了,”九王对大君躬腰,“是护送世子的大队到了。我想哥哥一定担心世子的安危,特意打造大车,让世子跟在大军后面。盘鞑天神保佑,世子平安无恙,弟弟没有辜负哥哥的托付。”

颜静龙也猜到了,这样隆重的礼节,是迎候青阳世子,未来的蛮族大君。整整三年后,世子重新回到了北都城。蛮族和华族不同,华族是长子继承家业,可是依照蛮族的祖制,成年的儿子们要驻守四方,最亲的小儿子继承父亲的帐篷和奴隶,成为新一代的家主。

吕守愚的“长子窝棚”和吕鹰扬的“三子窝棚”明争暗斗,可谁也不能否认,正统的继承者是吕嵩最小的儿子吕归尘,他有一个蛮族小名阿苏勒,意思是“长生”。

世子的身体不好,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南方温暖的地方疗养,那时真颜部和青阳部之间还没有战争,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还算是大君的外甥。

除了大君和大汗王,所有人都按着胸口低头行礼。静悄悄的一片,大道上白色的人影缓缓地近了,两行白衣的女奴夹着年老的仆妇,她手里搀着一个低着头的孩子。仆妇战战兢兢地停在大君面前,人们终于能看清那个孩子。他长得有马脖子那么高了,一身月白色的缎衣,连脚上的小靴子也是白色的皮子,手腕上缠着白色的豹尾。

鼓乐声停息,女奴和仆妇都跪下磕头,仆妇松开了孩子的手。孩子只是静静地低头站着,盯着自己的靴尖。

“世子,这是大君!”仆妇惶恐不安地低声喊,“快拜见大君啊!”

孩子没有动。

大君拍了拍巴掌,伸出了双手,“来!阿苏勒,到父亲这里来!”

孩子还是静静地站着不动。

仆妇大着胆子一扯,世子顺势跪了下去,默默地磕了个头,动作有些呆滞。

“阿苏勒,抬起头来,不认识父亲了么?”

孩子终于抬起了头,这是颜静龙第一次看见世子,那么清秀文弱的一个男孩。蛮族的孩子从小骑马弯弓,多半茁壮得像是小马驹,世子却是一个例外。他的脸色略显得苍白,一双眼睛清澈得像是雨后的天空,乍看去竟有些像女孩。

谁都可以看清大君脸上失望的神情,这种时候世子分明应该扑上去表现父子亲情,父亲为了把他从真颜部救出来可以出动数万人的精锐铁骑。

九王略略踌躇,压低了声音,“救出世子的时候,是在乱军中,受了一点惊吓。”

大君默默地点头。

“大君,由愚者先看护世子吧。”老头子终于从人缝里面挤了出来,他的风帽被挤掉了,袍子也歪斜着。堂堂的大合萨这么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连颜静龙都不由得为他脸红,可是老头子全然不在意这些,他上去就捏住了孩子的手,像是捞到了一个什么宝贝。

大君点了点头。

“大合萨。”九王极其谦恭,按着胸口行礼。

“出征之前,愚者已经知道九王一定会凯旋,九王是盘鞑天神眷顾的武士,北辰为九王从彤云大山上升起。”

“谢谢合萨的指引。”九王受宠若惊,又低头行礼,待他抬起头,却只看见老头子的背影,老头子扯着他捞到的宝贝钻到了一边的人群里。颜静龙知道他又在胡说。

“阿苏勒,阿苏勒,是合萨啊!”老头子捏着孩子的脸蛋,“就算忘记大君了,总认识大合萨吧?”

尊贵的世子并没有发怒,他抬起头看大合萨的时候,清澈的眸子里似乎有亮光一闪,而后又黯淡下去。老头子开心地抱住他,颜静龙好奇地看着世子的眼睛,那双安静的眼睛,看着看着却油然而生出忧郁来。

“龙格真煌的两个女儿,也跟世子一起送来了。”九王招了招手。

两名虎豹骑战士各提一个女人,大步来到大君的面前,靴尖踢在她们的膝盖后,女人就跪在了尘土中。从身形看去,她们还是未成年的少女,身上的锦裙鲜亮华贵,披散的长发遮住了脸庞,手腕上掩不住捆绑的瘀青。

“长这么大了……”大君默然片刻,低声道。

穿着红色马步裙的少女猛地甩头,长发扬起,明亮的眸子像是锋利的刀子。看见她容貌的人们都愣了一下。

“是美人呢!”吕复凑在吕守愚耳边悄声说。

吕守愚没有回答,微微张着嘴,看得出了神。即使满是灰尘,也掩不住女孩的美丽,那是张明艳如玉石的脸儿,排贝一样的上牙咬紧嘴唇,在盛怒中别有一种妩媚。风吹着她披散的头发,看得人心随着她的发梢震颤,全然忘记了身在何地。

“真没有想到这么美,”好半天吕守愚才回过神来,“一路上都是蓬头垢面的,临近北都叔叔才给她们换了衣服,洗掉了泥垢吧。”

大君看着她,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这是龙格真煌的长女龙格沁,她出生的时候,大君还曾抱过她。

“哥哥,不能释放啊。”九王低声提醒,“否则在库里格大会上,几大部落的主君……”

“那么,发给王爷们帐篷里为奴……不,发给王子帐篷里为奴,不得释放,也不得转送。”

“吕嵩·郭勒尔,想叫我们屈服,不如杀了我们!我们龙格氏的女儿,不会对仇人低头!”龙格沁嘶哑着嗓子喊叫,她挣扎起来。

两个虎豹骑扑上去压着她的肩膀,也不过勉强制住她。他们努力要把她的头按下去,可是她拼命地仰起头,目光从头发的缝隙中看出去,死死盯着大君。虎豹骑的战士在她脸上狠狠地扇了一掌,她半边面颊尽是血红,可她还是嘶声地喊着。最后战士们捏住了她的两颊,把鞭子柄捅进了她嘴里,她的骂声才变成了喉咙里粗重的喘息。

大君静静地看着她,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就这样了,不要委屈了她们。”

“哥哥,别让给那两个家伙,抢下来啊。”吕复咬着嘴唇,不安地搓着手掌。

吕守愚心头热了起来,他不愿放弃这个机会,急忙近前,“儿子帐篷里正好缺几个人,父亲就把她们送到儿子那里吧,儿子不会亏待她们。”

大君还在犹豫,九王却接过了话,“比莫干这次跟着弟弟立了大功,哥哥要是不赏他,就把这两个女人送给他吧。比莫干是仁慈的主子,不会对她们不好。”

吕守愚偷偷瞥了九王一眼,掩不住喜悦的神色。九王也对他微微一笑,他们之间不用多说。

“也好,就这样吧。”大君终于点头。

吕守愚喜不自胜,上前一步,示意压在龙格沁身上的虎豹骑松手,现在龙格沁是他的女人了,那明艳的脸儿和娇嫩的肌肤都是他的,怎么能容忍那粗悍的大手捏在她身上?龙格沁全身脱力,侧躺在草里,随着呼吸胸口急剧地起伏着。

吕守愚正了正神情,“从今我就是你们的主子,听我的命令,我自然不会让你们吃苦。”

他的话是对着两个人说的,目光却只在龙格沁的身上,看她马奶一样鲜嫩白净的肌肤,唇色艳丽得像是春天盛开的野罂粟,红裙下身材曲线的起伏像是羊羔柔软的背。他只是不敢看龙格沁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他有些畏惧这女孩的眼神。

“大王子……真的……要我么?”龙格沁的声音断断续续。

她努力撑起身体,仰起脸来,眸子在阳光下一闪,像是有一抹瑰丽的蓝色。

吕守愚只觉得唇舌干燥得难以忍受,“当然,我绝不会让你吃苦的。”

龙格沁看着他,慢慢地,她脸上神情温柔起来,“谢谢大王子……”

她声音低了下去,吕守愚看见她双唇中夹着些呢喃,却听不真切,不由得弯下腰凑了过去。

“停下!”九王的喝声从背后传来。

吕守愚大惊,已经迟了。龙格沁猛地挺身向前,贴在他胸口,“嚓”地拔出了挂在那里的小佩刀。

“吕嵩!”龙格沁的喊声嘶哑而凄厉。

“保护大君!”九王伸手探向自己的腰间,却摸了空,他随身的战刀留在了马鞍的侧囊里。

他侧身要挡在大君面前,可是大君不知怎么,竟然自己踏上一步,九王肩头和他一撞,居然退了一步。龙格沁的红裙像是一团火影,她挥舞着小佩刀,不顾一切地扑向大君,她和大君之间空无一人。铁益按着刀柄横冲出去,眼睁睁地看着小刀在炽烈的日光中晃动,自己却赶不上。

“比莫干!”九王的大吼震耳欲聋。

吕守愚的脑子里空了,拔剑的念头就像是光一闪。他侧身铁剑平挥,寒光一闪而灭,他借着余势踏上一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剑切入了人体,斩开背骨,又直推了进去。滚烫的血涌起在半空中,龙格沁无力地晃了晃,向后栽倒,她的羊羔一样柔软的后背裂开了。吕守愚松开剑柄,茫然地抱住了她。

龙格沁竟然在笑。她带着刻毒的笑容,用尽最后的力气张了张嘴,“我们真颜部的女儿,谁的奴隶,都不做!”

她猛地一推吕守愚的双肩,身体沉重地摔在草地上。剑柄顶在地上,剑锋猛地从前胸透出来,血和她的马步裙一样的红,在草地上放肆地泼溅开来。

一片寂静,静得可以听见远空的鹰唳。吕守愚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那上面龙格沁的血还是暖的。

呜呜的抽泣声响了起来,像是在风里弹着一根单弦。

那个一直低着头的龙格氏小女儿龙格凝哭着爬向她姐姐的尸体,吕守愚站起来,无力地退了几步。龙格凝抱住姐姐,摸索着按住姐姐背上的伤口,想要阻止血流出来,像是血不流走,龙格沁就还能活过来。可是她小小的手怎么也按不住,龙格沁的身体在她怀里越来越凉,她绝望地看着自己沾满血的双手,头埋在龙格沁的胸前。

寂静中,哭声是那么的刺耳。她一边哭泣一边咿咿呀呀,像是要对姐姐说什么,可是没人听得懂。

她是个哑巴。

颜静龙侧过头去,拿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脸,不由得要落下泪来。他想起家里去年死去的那匹母马,那匹小驹子在风雪中围绕着母亲,舔着它的尸体,直到绝望了,才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母亲被人拖走,久久也不发出一点声音。

“来人!来人!拖下去!都拖下去!”九王首先回过神来,大喝着挡在大君的面前。他额头青筋暴跳着,脸色青得可怕。

十几名虎豹骑的战士从阵列中冲了出来,贵族们这才清醒过来,扈从武士们抢出去把大君围在中间,有人在慌乱中控制不住马匹,骏马长嘶着冲撞起来,一片混乱。无数人影在面前闪动,颜静龙被挤着退后,他看见那些虎豹骑手里锋锐的长刀,恨不得冲出去做点什么,可是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冒犯了大君,谁都是死罪。

“阿苏勒!阿苏勒!”有人在大喊,“回来!回来!”

那是老头子的声音,颜静龙听了出来,他在人群里张望,想看看大合萨在哪里。

他忽然愣住了,整个人群也跟着他一起安静下来,包括虎豹骑的武士们。他们距离那个咿咿呀呀哭泣的女孩只有一丈远,可是犹豫着不敢推进,世子站在了他们面前。

“回来!回来!”大合萨压低了声音喊。

所有人都看着这奇怪的一幕,世子站在了龙格凝面前,他瘦小的身躯好像突然长高了。

阿苏勒回看一眼,大合萨拼命地对他招手。那孩子的目光从灼热的风中掠过,颜静龙忽然觉得身上一凉。孩子转过头去面对虎豹骑的马刀,慢慢地张开双臂,两袖像是小鹰的双翅,谁都明白他是要做什么了,他把龙格凝挡在自己的身后,这个孩子竟然挡在了父亲和叛逆之间。

风吹着他轻飘飘的袍袖,他急促地喘息着,虎豹骑知道他害怕,可是虎豹骑们更害怕,那是世子。

“保护世子!擒住这叛逆!”九王再次大喝。

虎豹骑们大着胆子前进,为首的百夫长举刀威吓,抡开臂膀要把世子搂在怀里,他那一刀已经准备对着龙格凝的头上砍下去。刚才九王递来的眼神极其冷厉,这是树立军威的时候。世子没有闪避,他看着刀锋,竟然伸手要去搂百夫长持刀的胳膊。百夫长惊恐中全力收刀,身子失去平衡,狠狠地撞在世子的身上。

马刀落在草里,两人都摔倒在地,世子双手撑着地跪在那里,把女孩挡在自己瘦弱的身下。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唾液溅到女孩稚嫩的脸上,竟是鲜红的血点。他用手擦去女孩脸上的血,为她拨了拨她额前的头发,挣扎着再次站了起来。像第一次一样,他又张开了双臂,挡在龙格凝的面前。

人群里隐隐有些骚乱,大君脸上阴得可怕。

“闪开!”九王喝退虎豹骑,他从马鞍上取了战刀,凛然生威地站在孩子面前。

“世子!真颜部的叛逆谋害你的父亲,是我们青阳部的敌人,你要知道自重!”

他提着刀缓步前进,冷冷地逼视世子,即便是铁益那样的武士,看见九王的眼神也觉得背上生寒。

世子哆嗦得更厉害了,他小步小步地退后。老头子也跟世子一样哆嗦,胡子颤巍巍的,颜静龙觉得心都要跳了出来。

世子忽然跪了下去。所有人心头都是一轻,可是世子又站了起来,他艰难地支撑起身体,躬着腰,努力地抬起头。他的双臂垂向地面,手里握着一柄战刀!这个忤逆父亲的孩子下跪竟然是要捡刀!

那是虎豹骑落下的马刀,孩子以笨拙的姿势双手握刀迎着九王。人们倒抽冷气的声音汇成了一声低呼,世子持刀对准的,是他的堂叔叔。颜静龙觉得脑袋里一下子空了,孩子持刀的笨拙姿势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固执。这一刻他澄净如海子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如灼热的太阳,他目光所及之处似乎要把一切都给点燃。

这是颜静龙一生里第一次看见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流露出这样的眼神,在这个孩子的眼睛里,他无意间看见了——

狮子的雄心!

九王的下一步踏不出去,他僵硬地停在那里。

“都住手!”大君的吼声打破了死寂。

他抬眼一扫,像是有道无形的刀光横扫而过,眼里那块白翳亮得令人心寒。他上前一步抄过了九王手中的刀,挽着他的手一同上马。

“大惊小怪!一个忤逆的女孩子就让你们吓成这样!埋了她,”他瞥了一眼龙格沁的尸体,又看着龙格凝,“她的妹妹留在世子的帐篷里照顾世子,就这么处置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人对我说起这事!”

他没有再看儿子,拍了拍九王的肩背,“厄鲁,跟我去地宫祭祖。”

贵族们上了马,追随大君回城。虎豹骑驻扎在城外,牛角号的啸声中,白旗引着大军去向南面,只留下被践踏过的草原。人少了,风大了起来,颜静龙戴上透镜挡住风沙,和大合萨一起围聚在世子的身边。远去的贵族们小声地议论着什么,颜静龙隐约听到是关于这个孩子,却听不清,只觉得人们悄悄递来的眼神有些异样。

大合萨上去一根一根地掰开孩子的手,把马刀扔在了一边,无言地摸摸他的头,指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华服贵妇,“阿苏勒,跟合萨回城了,以后英氏夫人就是你的姆妈。”

颜静龙认识英氏夫人,那是青阳名将木犁的妻子。大君指派这样身份尊贵的夫人当世子的姆妈,似乎是深为宠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受宠的世子却要被送到远离父母的真颜部去。

孩子抬起头看着和善的英氏夫人,没有说话,却摇了摇头。

“阿苏勒,你记不得了么?是英氏夫人为你接生的啊,那时候你还只有一只小猫那么长。”大合萨挽住他的手,比划着猫崽的大小。

孩子还是摇头,侧过头去谁也不看。

英氏夫人和大合萨都尴尬起来。老头子挠了挠自己的光头,无可奈何。

“姆妈已经死了,”孩子往后退了开去,“她死了……”

颜静龙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只觉得这句话中有着那么浓重的血腥气息。

“苏玛……苏玛……”孩子转向那个呆坐在地上的真颜部女孩,喊着她的小名。他把颤抖的手伸向她的脸,像是要擦去她脸上的泪水。女孩的眼睛里满是惊惶,她紧紧地把姐姐的尸体搂在怀里,想要退,却退不出去。她忽然狠狠地咬在了世子的手掌上,老头子“哎哟”一声,冲出去想要拉开他们。

可是他忽地止步了。鲜血从世子的掌缘缓缓地滴落下来,可那个孩子却没有动,分毫都没动,甚至连痛楚的神色也没有。他静静地看着那个叫龙格凝·苏玛的女孩,伸出另一只手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

血滴在他白色的大袖上,慢慢地渗开。

“苏玛……是我啊……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他摇晃了几下,无力地倒在草丛里。

【历史】

许多年之后,青阳昭武公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死在金色的帐篷中。

临死的昭武公等待着学士们商议他的谥号。他握着大合萨颜静龙的手说:“我曾经立誓要守护青阳和我所爱的人们,可是我错了。我太自大了啊!其实我的能力,只能守护那么区区的几个人而已。可惜他们,都一个一个地离开我了。”

然后他昏了过去,等到家主们把议定的“昭武”谥号传进金帐,他才又一次睁开眼睛,说了一句历史上无人能解的话。

再然后他就死了。

颜静龙平生第一次觉得手中的手掌松开了,垂垂老矣的大合萨忽然忍不住放声大哭,想到许多年前炽烈的阳光下的那个孩子。

“我会保护你的。”其实他的一生只是为了这句话而活着。

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北都城里的帐篷前腾起一柱柱的炊烟,直飘到天空里才悠悠地散去。

颜静龙甩了甩手上的血,拿袖子擦脸上的汗,他跟着英氏夫人的女奴们剥了一下午的旱獭,獭皮抹上石灰填了干草挂在风里吹干,塞得满满的,一只只都像是小肥熊,铜盆里面红白相间的旱獭肉一条一条地切好腌好,晚上就有一顿好肉了。虽然是夏天,不是旱獭最肥盛的秋季,不过獭子肉是草原上最美味的东西,是鹿肉羊肉都没法比的,烤起来有种细腻的脂香,一咬满嘴都是油。大王子的猎骑队在外面围了一个满是旱獭洞的土山,收了一百多只旱獭,派伴当班扎烈一下子送了五十只给英氏夫人。

英氏夫人的丈夫木犁将军是长子窝棚里的大人物,大王子对木犁将军总是礼敬有加。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一起看顾昏倒的世子,颜静龙也没事,就帮着女奴们一起剥獭子。他家祖上是个猎手,至今父亲还时常背着弯弓带着套马索出去打猎,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长腿矫健的好黄羊和一尺多长肥肥的大旱獭,父亲就开心地哼着歌带颜静龙一起剥皮割肉。那是颜静龙最最开心的时候,闻着火堆里烧着羊粪的气味,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颜静龙家里不是大贵族,大贵族也不会送孩子去学习星相。虽说大合萨是令人不敢仰头直视的尊贵人物,可不知多少学星相的孩子里才会出一个大合萨,而掌握了盘鞑天神旨意的大合萨终究也不是神,经常算不住自己的命,不知道多少代大合萨都是在战乱中被活活烧死的。

选错了主子,大合萨就是妖巫。

父亲送颜静龙来大合萨帐篷里学习星相,离去的时候使劲摸了摸儿子的头,至今颜静龙还老是想着父亲那时的沉默,有些意思朦朦胧胧的像是懂了,又说不出来。

“小合萨剥獭子真是把好手。”年老的女奴过来递上一块棉布。

颜静龙接过擦了擦手,咧嘴笑笑。他经常来英氏夫人的帐篷,女奴们和他很熟,知道他没有架子,也都喜欢和他搭话。

女奴们当然没有胆子叫他眼镜龙,都管他叫小合萨。虽然大合萨始终没有说谁会继承他的地位,不过老头子喜欢把颜静龙带在身边是众所周知的。不过颜静龙却知道自己的算学并不好,他很刻苦,可还是跟不上老头子讲授的速度,这时候老头子就抱着酒罐子长吁短叹,说他小时候若是也这么笨,早被老合萨打死了。

“肉怎么做啊?”颜静龙把棉布递了回去。

“大半留着做咸干肉,剩下的一半烤了,一半做手抓肉,夫人说了今晚要留大合萨在帐篷吃了饭再回去。”

颜静龙拍着巴掌笑了起来,英氏夫人帐篷里的手抓肉最香,老头子和他都喜欢,老头子喜欢带着他来英氏夫人这里溜达,一多半都是为了来蹭手抓肉吃。夕阳铺洒下来,夏季的草原上流淌着一层沉郁的深红,女奴们三三五五地聚集在一起,低声哼着颜静龙听不太懂的歌儿,有的在给挂獭皮上油膏,有的在打肉,有的则拿着吹筒引燃羊粪蛋。心里有种慵懒富足的喜乐,颜静龙伸了个懒腰,转顾周围。

他的心忽然沉了一下,呆呆地看着东方。日暮时候的彤云大山横亘在大地的东面,像一座天然的屏障隔开了蛮族和宁州的羽人城邦,淡金色的边镶在大山和天空的分界上,亮得有些晃眼。可是夕阳压不住那些星辰的光芒,七颗铁青色的星从彤云大山下升起,它们的光芒带着冷森森的寒意,像是新磨出来的铁剑。

北辰星簇如颜静龙自己计算的那样,真的从彤云大山上升起了。

“破军、武曲、廉贞、文曲、禄存、巨门、贪狼……”颜静龙一一点数星簇中的星辰。

这是罕见的星相,这个季节北辰七星通常都沉没在彤云大山之下,今年它们提前升起了。

北辰七星并非天穹上的十二主星之一,可是在历史的星图上,它们的光辉曾经辉耀整个夜空,缓缓地由东方穿越天际划向西方,每一次这样的运转都可能持续数十年之久。而伴随北辰的,则多半是升起的狼烟。

北辰,是战争神祇的星。

“小合萨。”老女奴在一旁小心地问。

颜静龙回过神来,“嗯。”

老女奴瞅了瞅周围,有些诡秘的样子,不过颜静龙注意到那些忙活的女奴忽然都有些停顿,向着这边偏过头来。

“小合萨知道世子的事情么?”老女奴压低了声音。

“世子的事情?”

老女奴有些犹豫,嘴唇嚅动了半天,“都是听别人瞎说,说世子是不祥之人呐。”

“不祥?”

“小合萨,我们不懂天神的旨意,你是懂的,人真的有命星这回事么?”

颜静龙沉吟了一下,“星命是星相里面最复杂的东西,我没学那么深。不过大合萨说,要推算人的命运,需要计算几十颗几百颗星的轨迹,就算这样,往往也都算不准。单凭一颗命星推断人的命运……我想是没有的吧。”

“可是他们说……”

老女奴的脸色忽然变了,把布手巾塞回围腰里面,低头端起盛獭肉的铜盆去洗刷了。颜静龙抬眼看见大合萨双手抄在袖子里,和英氏夫人一起从帐篷里走了出来。那座帐篷是给世子的,颜静龙听说世子不会住在侧阏氏的帐篷里,而是和姆妈住在一起。

“大合萨先吃些东西吧,”英氏夫人的神色有些忧郁,“世子会醒过来。”

“嗯。”老头子佝偻着背双臂抱紧,点了点头。

他一贯是这个模样,和放羊的老牧民也没什么差别,全不讲什么体面。不过颜静龙觉得他有点心事,目光低垂着心不在焉。

“阿摩敕,吃夫人的手抓肉了。”老头子过来拍了拍颜静龙的肩膀。

颜静龙应了一声,转身的瞬间,看见女奴们不约而同地扭头看着他们三人。他愣了一下,觉得那些目光如此陌生,全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些朴实善良的女人。老头子察觉到他的走神,跟着他扭头去看,女奴们又一起低下头去忙活,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颜静龙心里沉甸甸的。

喷香的獭子肉盛在小铜盆里端了上来,老远就闻见辛辣的香气。

颜静龙搓着手掌,肚子咕噜叫了一声,老头子不轻不重地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饿死的小鬼,看见吃的就这样,将来怎么做大合萨?”

颜静龙已经没工夫理他了。英氏夫人做的手抓獭子肉垫在黑粟饭上,红白相间,细细地抹了胡椒和大盐粒子,上面还洒了清香的野菜。一层汪汪的獭子油盖在黑粟饭上,有股腊肉的油香,一点不带膻腥。他大把地抓起来往嘴里塞,几乎咬到自己的手指。

老头子歪嘴笑着看他,却没有吃肉,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把那个白铜的酒罐子灌满了,只是看着铜炉里取暖的那堆火出神。木犁将军没回帐用饭,只有英氏夫人在旁边缝着羔羊皮筒子陪着。

颜静龙吃了几口,舔着手上的油,看看英氏夫人,又看看老头子。

“木犁不想让世子住在这里。”英氏夫人就着头上的油擦了擦针,低着头继续缝纫。

“因为那鬼话?”老头子脸色阴阴地发问。

“嗯。”

“砰”的一声,老头子重重地把酒罐子砸在小桌上,“木犁自己是什么?当年也不就是一个奴隶崽子?千人踩、万人踏,一辈子放羊不能翻身的命!连马毛都摸不到一根,还上阵打仗?现在自己是贵族了,带兵了,倒有这个架子了!”

木黎将军当年是大贵族巢氏家的一个放羊奴隶。大君吕嵩娶了巢氏的女儿,从奴隶中提拔了木犁,赐给华族姓氏,为他起名柳亥,如今统领着整个虎翼帐六七千骑兵。颜静龙知道老头子和木犁很熟,却从没听过他把这些旧事扯出来说。

英氏夫人低低叹了口气,只是缝纫并不抬头,“世子是我接生的,我舍不得他。大君要我当世子的姆妈,木犁也不敢真的说什么。不过连他都这么想,再加上下面议论纷纷的,对世子总是不好。”

“什么世子?只是个孩子罢了!木犁动这个心思,是不是长子窝棚那些人的主意?”

“大王子倒是真的不在乎这个。谁也没指望世子真能继承大君的位子,大王子要争,也是跟三王子争,木犁还不至于为了大王子就这样。”

“大王子!三王子!”老头子鼻子里狠狠地哼出一声,扭过头去不言语了。

帐篷帘子被人猛地挑开,奴隶进来跪下了,“大合萨,夫人,世子醒来了!”

老头子猛地跳了起来,像是屁股下面着了火。英氏夫人也疾步跟了出去,颜静龙恋恋地抓了一块獭子肉含着,追上了两人的步伐。

帐篷里点了一盏油灯,灯下坐着一个宽袍的华族大夫,正捏着世子的手腕把脉。看见三个人进来,急忙伸手阻止。大合萨和英氏夫人也不敢出声,屏住呼吸站在帐篷口,看着大夫轻手轻脚地把完了脉,给世子盖上了皮褥子。他端起了灯,示意三人和他一起出去。老头子分明是想过去看看,可是却被大夫以眼神制止了。颜静龙知道那个大夫的身份,是东陆有数的名医,名叫陆子俞,本来他只是游历过来采摘草药,却被大君奉上金银和皮毛,硬是留住了。

颜静龙远远地看了一眼,世子静静地躺在那里,眼睛清亮亮地望着帐篷顶。他们进去的时候他侧了一下头,却只是沉默。

在他就要合上帐篷帘子的瞬间,忽然听见一个低低的声音,“大合萨……”

老头子激动起来,抢过大夫手里的油灯奔了过去,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世子,把颜静龙也吓了一跳。

“大合萨……苏玛……”

“苏玛没事,苏玛没事。”老头子握了握他的手,“明天你就见到她了。”

孩子点了点头,双眼无力地合起,静静的连呼吸声都没有了。

“阿苏勒!阿苏勒!”老头子愣了一下,失控地大喊起来。

陆子俞上去探了一把,扯着老头子的衣襟把他拖出帐篷。这个大夫也是出了名的暴躁,他看病的时候,贵族和大君都得在帐篷外候着,一个都不能例外。

“只是睡过去了!”陆子俞压低了声音,“刚才是心神不宁,所以醒了一下。现在他放心了,就睡着了。”

颜静龙想到那个咿咿呀呀的哑巴女孩,原来世子只是为了惦记那个小哑巴才在极度的虚弱中醒来。

英氏夫人把帐篷帘子放下,免得外面的声音惊扰世子的睡眠。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老头子大声喝问。

颜静龙一转眼,看见几个女奴贴在帐篷的侧面偷听。她们像受惊的鹿群那样散开,远远地逃进黑暗里,颜静龙就着火光,看见了傍晚那个老女奴回望的老脸,带着某些神秘的表情。

“陆先生,世子怎么样了?”英氏夫人问。

“没有大事,一路上过于劳累。据九王随军的医生说,世子从乱军中被救出来,似乎受了很大的惊吓,他最近这些日子里吃得很少,睡得更少,又经常在夜里无故地惊醒。以他的身体,当然经受不住。现在病倒了却能够安顿下来,对他反而是好事。”

“那世子的旧病……”

“心阕的病症,我的老师都没有把握,我也无能为力。古卷中说世上有一门补心之术,可以打开胸腔修补心阕,八年之前我的老师为世子看病之后返回东陆,一直不停地钻研心脏和血脉的知识,临死还念念不忘,说补心之术恐怕无法再现人间。”陆子俞叹了一口气,“人力有时而穷,我的资质不如老师,多说也无益了。”

他躬腰行礼,也不道别,就这么提着药袋去了,漠然的神色中有股遗憾。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着他的背影沉默了一会儿。

“今天晚上想借夫人的帐篷住住,明早看看世子怎么样了。”老头子说。

“大合萨要住,我让奴隶们去打扫一间大帐篷。”

“不要麻烦,给我一坛子好烈酒。”老头子摸了摸肚子,“还有手抓肉饭,我也饿了。”

夜深人静,英氏夫人也告辞回去睡了,帐篷里只剩颜静龙和大合萨。

老头子盘腿坐在地上,一口手抓獭子肉就一口酒,嘴里哼哼唧唧地唱着草原上牧民常唱的调子,似乎隐隐有点醉了。颜静龙睡不着,只是靠在帐篷口边想心思,想那个眼睛清亮亮的世子,又想那个哑巴女孩,想北辰的升起,又想大君从九王手里接过的那个朱漆匣子。想着想着,他在地上排开了算筹,开始计算北辰的轨迹,却越算越乱,似乎总是缺少了什么,算式就是凑不整齐。

他沮丧地蹬乱了算筹,掀开帐篷帘子想透透气,忽然听见风里传来低低的人声,隐隐听到似乎在说世子,又似乎听到“玄一”二字。他的心里“咯噔”一声,对于星辰的算家,“玄一”两个字实在是个禁忌的字眼。他偷偷看过去,是英氏夫人的那些女奴,似乎是夜里起来上最后一次马草,她们提着油灯小步走着,眼神往世子帐篷那边瞟着,油灯的光拉得她们的影子细长而飘忽,像是暗夜中出行的鬼魅。

背上没来由地掠过一丝寒气,他刚想放下帐篷帘子,快睡过去的老头子忽然“噔”地蹿起来。刚才还东倒西歪的老头子现在凶得像个要吃人的豹子,在帐篷里转了一圈,抄起一根最粗大的马棒踢开帘子大步出去了。颜静龙想拉住他,却被他带了一个跟头。

“大合萨,别!”颜静龙追了出去。

他愣了一下,看见老头子抄着那根马棒,一副上阵冲杀的架势站在自己的白马旁,麻布长袍扯开了胸襟,灯火照在他的身上,蒙蒙的一层红光。老头子摇晃了两下,打了个酒嗝,抄起马鞍上的铁镫,拿马棒使劲地敲了起来。金属的震鸣在夜幕中分外刺耳,仿佛要把人的顶骨劈开。入睡的羊群被惊动了,马嘶声也从后面传来,女奴们更是受了惊吓,战战兢兢地跪拜,连上前也不敢,惊慌地退去了。

老头子抛去马棒,扭头回了帐篷。颜静龙跟着钻了进去,只看见老头子坐在床上,缓缓地擦着火镰,在绿玉嘴的烟锅里点了一锅烟,长长地吸了一口。烟雾袅袅地腾起,包围了他。颜静龙不太敢动,老头子很少这么严肃,他低头看着烟锅上一闪一闪的红光,沉默了许久。

“来!”老头子拍了拍身边的床,让颜静龙在自己旁边坐下。

他抽着烟,又沉默了很久。

“阿摩敕,你是我的学生,蛮族的未来也许跟你有关吧,那么有些事情,老师总要说给你听。”他抓了抓自己的光头,“只是怎么说呢……”

“从头说起吧……要从我们蛮族的历史说起。”老头子往篝火里扔了几块干柴,幽幽的火星腾起来,火光照着他瘦削的脸,“也许你听人拉着马鬃琴唱逊王的故事、钦达翰王的故事,就以为那是我们蛮族的历史了。不过几千年来,蛮族有几个逊王和钦达翰王那样的英雄呢?真正的历史,在瀚州草原的每一根草下面。”

“这片土地被叫做九州,也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传说有个神帝统一过整个世界,给它划分成九个州并起了名字。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个神帝是谁。我们北陆有三个州,殇州、瀚州和宁州。有人说北陆是古代一条巨龙,它活了很多年,终于死了,沉积在海床上,泥沙堆在它的骨头上,变成了北陆。殇州是它的头,从头里生出了夸父族,又高又大,凶猛得像是野兽;宁州是它的尾,生出了羽族,又轻又柔软,可以飞上天空;而我们瀚州的草原是龙的胸膛,从心里生出了我们蛮族,最勇敢。”

“华族人喊我们蛮族,我们不介意。对我们草原的男子汉,‘蛮’是勇气。我们的战士拿着战斧和大钺,骑着套来的野马,华族人看见我们的骑兵就只有逃跑,他们的剑和铠甲是比我们的好,可是打仗赢的总是我们蛮族。”

“其实草原是个苦寒的地方,只有野草长得最好,却不能耕种。听说东陆宛州种稻米,一年可以熟三季,可我们在南方的草原上烧荒种麦子,好年份也只不过出产一季。粮食不够吃,就得死人,如果不打仗,不去抢别人的粮食,根本就活不下去。”

“所以一代一代,只有最强壮的战士能活下来。强壮的父亲生强壮的儿子,祖祖辈辈都是草原上的好汉。”

“不过,这样的勇敢,”老头子嘬了一口烟,沉默了很久,“也是没办法。”

“华族武士虽然不行,可是几百年前出了一个蔷薇皇帝,那是个大皇帝,比我们的大君还大,统一了东陆的四个州,建立了一个叫大胤的帝国。帝国对我们蛮族很畏惧,华族武士们远没有我们的战士勇敢,他们知道只要蛮族骑兵登上东陆的土地,东陆就是我们的牧场了。”

“不过天拓峡隔开了我们,蔷薇皇帝从羽族得到了航海的技术,东陆诸侯们造了很多战船,用水军控制了天拓峡,我们蛮族的马再神骏,也没有翅膀,飞不过大海。”

“现在你知道草原上有七个大部落……没有七个了,真颜部被灭族了……剩下我们青阳,还有阳河、朔北、澜马、沙池、九煵,一共六个。不过蔷薇皇帝建立胤朝的时候,草原上可有几百个部落,大家你抢我的牛羊,我抢你的女人。每到春天没有了粮食,羊群饿得最瘦的时候,就要开战,几百几千个牧民赶着马上阵,到处都死人。澜马这个部落的本意是说‘客兵’,据说那时候澜马部没有吃的,男人们带着弓箭出去猎黄羊,被另外一个叫塔格部的大部落乘虚抄掉了寨子。等到澜马部的男人们回来,年轻的女人们都被塔格部的男人们轮番地奸淫了,倒有一半怀上了身孕。女人们要自尽,男人们却不让,男人们让她们把孩子生下来,叫他们‘澜马’,用野马的奶喂养他们,教他们骑马射箭,让孩子们变成最勇敢的武士,后来攻破了塔格部,把塔格部的男人统统都杀了。”

“这样的北陆,又怎么可能造得出大船去跟华族人争土地呢?能活命就不错了。后来我们北陆终于出了一个英雄,你一定知道他的。”

“逊王!”颜静龙喊了起来。

“是逊王。”老头子沉沉地点头。

“逊王阿堪提是个奴隶崽子。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生下来就给主子放牧,在最苦寒的地方,那里放牧的人都活不过三十岁。但是逊王活下来了,因为在他就要冻死的时候,神女从雪嵩河上游经过,把自己的乳汁给他喝,盘鞑天神把祝福加在他的身上。”

“这些都是传说,还有人说神女就是逊王的妻子阿甘达。但是逊王是个隐忍的英雄,他那样的人是注定要称霸草原的,他可以把自己的妻子阿甘达送给好色的义父作为抵押,只要求借三千个勇敢的战士。就是凭借这三千人,逊王横扫了草原,不服从他的部落都被他打败,更多的人愿意追随他。最后几百个部落合并成七个大部落,逊王召开了第一次库里格大会。”

“库里格大会的意思是‘都坐下’的大会,在这个大会上不论大小部落的人,都可以坐着开会,再也没有尊卑的区别。”

“逊王说:‘从今日起蛮族就是一家,我们共享盘鞑天神赐给的草地,再也不许征战,我们要在草原的中心朔方原起一座城,所有老弱的人都可以在城中安住。’”

“你就住在这个城里,我们蛮族惟一的城,北都城。”

“但是这座城还有一个名字,你也许不知道,叫做‘悖都’。我们蛮族人不会用这样的词语,这个词是羽族人起的,意思是‘错误的城市’。”

“北都城建成的第一天,一个羽族人从宁州赶来,你知道他的名字,他叫古风尘,他的全名加上尊号是‘斯达克领主大人古风尘·苏德拉炯’。”

“古风尘!”颜静龙简直要惊叫了。

“从东陆到北陆,只要是星辰算家,无人不知道这个名字。古风尘对于他们意味着宗师、主宰,甚至是星相学的皇帝。他得出了星相学历史上奠基的两条定律,开创了名为‘皇极经天’的学说,把星空和大地对应起来,这也是后世所有星辰算家占卜的根基,只是古风尘的算术实在太过复杂,完全把星相学变成了一门算学,无人可以解开他常用的五式乃至七式联算,所以后世竟然没有人可以逼近他的贡献。”

老头子吹出一口烟,眼中透着神往,却也透着恍惚,“这古风尘,真是令人敬畏的人。都过了五百年了,说到他的名字,还是不能不让人激动。”

“逊王和古风尘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友谊,现在已经很难说得清楚了。我们只知道古风尘不但是羽族的斯达克城邦领主,他还有一个尊号,就是我们青阳的尊格尔台大汗王。”

“他孤身从宁州赶到这里,为逊王计算北都的命运。古风尘问逊王想要知道蛮族多少年的命运,逊王说一千年,古风尘说最多只能五百年,再远的未来就超过了他所知的极限,于是他们约定计算五百年。”

“那是古风尘平生最大的一次计算,逊王在如今金帐宫的地方建造了长宽各一千步的大石基,古风尘指挥四百个少年一起搬动算筹,配合浑仪,随着星云运转不停地演算,整整演算了三个月之久,用到了不可思议的十一式联算。”

“可是,古风尘什么也没有算出来。”

“旋转的天穹上,我们北都城的星野是一片黑,三个月里,没有一颗星辰从那里经过,甚至没有星星逼近这片星野。”

“‘北都的星野或许永远空虚,’古风尘最后说,‘惟有看不见的星辰从那里经过,这是诅咒之城。’”

“逊王很吃惊。所谓看不见的星辰,漫天就只有一颗玄一。玄一没有光芒,是一片最深最暗的黑色,有人说它是天空的缺口,所有的光都从玄一流出去。”

“玄一就是死星,没有活人能看见它。”

“‘真是这样,那是我的命运,就由我来承担一切吧。’逊王是这么说的,那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他一辈子看见的就是我们蛮族人持弓骑马,赶着牛羊,在草原上流浪,永远都不能歇息。现在大城造起来了,有了不怕风雪的地方,所有人都满怀着希望,却是一座受诅咒的城市,逊王是不肯接受的。古风尘再怎么规劝,他只是不愿意放弃北都。”

“这个谶语应验得比古风尘自己所想的还要快。七个年头之后,逊王的人头就被挂在北都的城门上。”

“九煵部的主君把北都攻了下来,他是库里格大会的第二个大君。”

“这还只是个开始,以后的部落轮流攻进北都城,却没有几个能够长久。长的不过几十年,短的就是六七年,总是又被别人撵了出去。老大君的头就挂在城门口示众。其实古风尘的谶语主君们多半都是知道的,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北都城后来已经成了我们草原的中心,想称霸的,就不能不进北都城。”

“大概是七十年前,我们青阳部的吕氏打进了北都城。那时候我们有虎豹骑和铁浮屠两支草原第一的骑兵,大君对其他六部又比以前的大君仁慈,所以七十年里虽然还是打仗,却还是安稳下来了。”

“不过那个谶语可没人敢忘,心里都记着的。一代一代的大合萨都把密语传给学生,终于到我当合萨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那是九年之前,依照历书,是‘荒年’。”

“那年从入秋开始,白毛风不停地刮,北面满是大针茅的草场一片一片地被刮倒,连收冬草都没有机会。北都城周围的雪没了腰,彤云山那边的更厚,成群成群的黄羊和斑头羚被冻死在雪地里。牧民没有冬草,早早地把瘦羊和羔子都杀了,躲在山坳里的背风处。几大部落的主君都带着贵族来北都扎驻,毕竟草原上只有北都这座不怕风雪的大城。”

“原本大家都想着只要等到开春,一切就都好了。可是那年的风雪真是邪了,日夜不停,积雪堆在城门前,最后连门都推不开。雪嵩河和铁线河都结了厚冰,不怕死的人砸冰捕鱼,常常能看见四五尺长的大鱼被冻在冰窠里面。可是除了鱼,獭子狍子都猎不到,雪原上连牦牛都找不着,北都城里吃完了羊肉,开始杀马。我们蛮族活在马背上,不到人要饿死了,谁也不肯杀马。”

“城里议论纷纷,人人都慌了,暗地里就有人说大君不敬天,盘鞑天神不再保佑草原了。大君什么都不说,却命令我观察星相,看风雪什么时候能停下来。于是我整夜整夜地不睡,记录星图,推演变化,可是整整一冬就没有几个晴天,望上去天空里都是一片铅黑,哪里看得到什么星星?于是人心越发地乱,本来几个大部落的主君都是求着进北都城来避风,可是后来那几个部落的合萨也都整天地烧牛骨祭祀,不时地就有黑烟升起来,又传说有活杀奴隶祭祀的。”

“我心里急得像火,每天夜里都带着天镜和海镜在雪地上等着,恨不得什么时候大风把云吹开了,多少露出一片天穹让我看见星星。”

“我还记得那是一月四日,烧羔节后的第四天,我终于在雪地上昏了过去。”

“那时候我身边什么人都没有,本来就是死路一条了,不过我醒来的时候,铁益正在喂我热水喝。也是运气,那时候正好是侧阏氏接近临盆的时候,大君让铁益出来找我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占卜,铁益找到我的时候,我都被雪埋了一半。”

“铁益问我能不能走,我说腿僵了,铁益就背着我回金帐,火把也被雪打湿了,铁益就牵着马尾巴走。那时候他也冷,把所有能找到的东西都披在身上,外面罩了件东陆的铁鳞甲,磨得雪亮。雪停了,他深一脚浅一脚的,我心里不安,喝着酒出神。喝到最后我头都要裂开,几乎就要在铁益背上睡过去。这时候我忽然看见铁益背上的铁鳞甲上,有火一样的光闪。”

“我呆了一下,周围一片黑,什么人都没有,又哪里来的火把?我抬头去看,这才惊呆了,天上还是薄薄的一层云,可是云后面竟然有三颗大流星。那是三颗并排的大流星,亮得云都遮不住,颜色像是着了火。它们并排着从东边的天球上掠过,最后落在彤云大山的背后,像是雷声,可是一辈子都没有听过那么响的雷。彤云大山像是被点着了,这么深的夜,山顶上却泛着金光,后来有人说百里内都有人看见那金光。”

“可是他们谁都没有我那么吃惊,我不知道怎么就从铁益的背上跳下来,不顾一切地往彤云大山的方向跑,直到跑不动了才趴在雪地里。铁益吓傻了。可是我怎么告诉他呢?那个粗蠢汉子是不会懂的,那时候北都的星野正好旋转到彤云大山的顶上,三颗流星都穿过北都的星野啊。我当了三十多年合萨,总是想能在北都的星野里找到一颗星星,古风尘的谶语就破了。”

“可是真正看见星星,却是着火的流星。那些流星,是被漆黑的玄一吞掉了。”

“我和铁益拼了命赶到金帐的时候,金帐里面早已聚满了人。彤云山那边的动静把人都惊醒了,各部的主君,各部的合萨和巫师,还有大贵族们。那些巫师把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摆在帐篷里,烧裂的龟甲和牛骨啊,死人的骷髅啊,神卜池里捞出来的明鱼啊。”

“我进去的时候异常的安静,所有人都看我,大君只问了我一句,说:‘是不是玄一?’”

“我说:‘是。’”

“每个人都说不出话来,那些巫师忽然就跪在地上祷告,像是疯了一样。当时还能静得下来的,只有大君和九王,还有那时在北都避风的真颜部龙格真煌。等我看见英氏夫人抱着一个孩子从帐后进来的时候,我的头‘嗡’的一声像是要炸开,全身的血一下子就冷了。我忽然想起那晚上是世子降生,我那一句话,已经把他给害了。”

“有人说世子是个生下来没有呼吸的孩子,侧阏氏咬了他一口,把他咬活了。又有人说王妃原本怀的是双胞胎,世子在娘胎里吃掉了自己的兄弟,所以只有他生下来。那时候巫师们真的是疯了,所有人议论纷纷的只是怎么杀了这个孩子祭祀盘鞑天神。大君镇不住,铁益操着刀挡在大君前面,九王已经悄悄出帐去调兵。”

“那时候救了世子的还是龙格真煌。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发怒了,把真颜部自己的巫师提了起来,拎出帐篷外插进一个雪堆里。所有人都傻了,狮子王那时是草原上第一的英雄,谁也不敢在他发怒的时候出头。”

“我至今都记得龙格真煌的话,他说:‘我们真颜部的人拜祭伟大的盘鞑天神,他若是说这个孩子是不祥该死的,我现在就一刀杀了他。可是我没有听见天神对我们说话,我只看见这些肮脏的牛骨头和龟壳。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不祥的,那么就由我龙格氏的族人将来杀了他,我愿意抚养他!’”

“他跪下在大君面前接了那个孩子,他说:‘那就由我为他起名,我叫他阿苏勒!’”

“阿苏勒,意思是长生。”

烟锅里的灰冷了许久,老头子不说话。颜静龙也不敢出声,他看看老头子,又想那头发怒的狮子,这样一个人,竟然会变成库里格大会的叛贼,如今已经是木匣子里的一颗人头了。

帐篷外漆黑的夜里不知是谁在磨刀,铁在磨石上“仓仓”的声音听得人心里发寒。

“六岁时候,世子去了真颜部。”老头子抿了一小口酒,舔了舔嘴唇,“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真的是怪事,从小到大,他身边的人死得特别多。这下子连草原上的狮子也死了,他走过的地方,还真是不祥。”

颜静龙打了个冷战,“那些女人说,世子是玄一……真的有命星这回事?”

老头子摇摇头,“相信命星的,只有古风尘的皇极派,我不知道,可是我读过《石鼓卷》。”

颜静龙忽然坐直了。《石鼓卷》是蛮族星相的圣典,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这是本什么样的书。

“是的。就是在那天夜里,神卜池中的明鱼全身赤红而死,祖庙地宫中的万年灯熄灭,彤云大山的山顶泛出金色的光芒,三颗并排的大流星穿过北都城的天野,天空明亮如白昼。一切都和《石鼓卷》的预言相同,那是天神对世人的惩罚,草原变成血红的颜色,变成满是死人的地域。”老头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过,蛮族迎来新的时代,英雄拔出火山中的神剑,跨着狮子头的雄鹰统一草原,盘鞑天神拥有了天空,把大地和海洋留给他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铁沁王,山与海之王!”

颜静龙呆呆地看着老头子,手里的算筹“哗”地洒了一地。

老头子蹲下身一根一根把算筹捡了起来,又塞回到颜静龙手里。

“你会成为新的大合萨。”他摸了摸颜静龙的头,“你知道为什么么?”

颜静龙茫然地摇摇头。

“因为你够傻!”老头子诡秘地笑着。

他把酒罐里面剩下的酒一口气灌了下去,翻个身在貂皮裘上睡了过去,呼吸声渐渐悠长低沉起来。

颜静龙大着胆子按了按他的肩膀,“老师,那盘鞑天神到底是要保佑草原,还是要惩罚我们?”

“不要揣测神的心,我的孩子,”老头子的声音仿佛梦呓,“神的胸膛里没有心,那只是一块铁石。”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草原上泛着碎金一样的颜色。

颜静龙一头钻出帐篷,舒展双臂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仰头看见瓦蓝瓦蓝的天空,一丝流云在半空悠悠地飘着,他顿时清醒了许多。一股奶香味飘来,女奴们正在火堆上热着奶粥,铜锅里面是洁白的羊奶,里面混着煮烂的碎肉和莜麦,草原蛮族不避腥膻,颜静龙闻得浑身暖呼呼的,三步两步蹿了过去,摩拳擦掌地等着奶粥煮好。一侧头看见年轻女奴脸上的两片轻红,略带羞涩地拧着头不看他。

昨夜老头子故弄玄虚的故事和女奴们遮遮掩掩的神情顿时被他抛到了脑后,颜静龙开心起来,从女奴手里拿过铜勺子帮她搅着粥,仰头看见一只白头的大鹞抓着鱼在不高的地方掠过。这才是他习惯的日子,草原骏马獭子肉,星辰和天神其实跟他远远地隔了一层,没什么关系,反正他的星辰算学也不是顶好。

他刚舀了一勺粥,忽然听见帐篷帘子掀动的声音。转过头来,披着白色大袖的孩子踏出帐篷外,微微眯起眼睛对着初升的太阳。

周围静了一下,所有人都跪了下去。

“大家都起来吧。”孩子淡淡的声音响起在众人头顶,“以后不用跪我。”

颜静龙抬起头,对上了孩子的眼睛。

还是那双海子一样的眼睛,忧伤全部沉淀在湖底,并不显露出来。觉察出颜静龙在观察自己,孩子轻轻地对他笑了笑。他笑起来非常的温和好看,却没有一点欢愉的意思。

“玄一?”颜静龙想起了那个传闻,这种孩子会是玄一么?

“阿苏勒!”

“世子!”

英氏夫人和大合萨都被惊动了。老头子蹿出来的时候只拿腰带系着裤子,露着胸膛,麻布袍子飘飘洒洒地披在身上,很有一匹长鬃野马奔驰的不羁之风。他蹲在孩子面前,满脸热切地死盯着他,一言不发。

“大合萨。”孩子轻轻地笑了。

“好了好了,我们的阿苏勒又回来了。”老头子扯着孩子的一只手,抓耳挠腮的,欢喜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英氏夫人则握着他另一只手,轻轻抚摩着他的脸儿,不知怎么的,手竟然有些抖。

孩子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动了动嘴唇,“姆……妈。”

英氏夫人愣了一瞬,把他的头抱在怀里,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孩子温顺地靠在她身上,那只手还被老头子紧抓着不肯放。颜静龙眨巴着眼睛,忽然捂住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不敢笑得大声,兜转身跑到女奴后面去藏着。老头子发觉了,讶异地看着他。

“外面风大,去帐篷里歇着,姆妈把奶粥熬好了端进去。”英氏夫人牵着世子的手转回帐篷。

老头子分明是很想跟进去,却又觉得不太方便,只好讪讪地止步,从女奴群里抓出了颜静龙,“笑什么?”

颜静龙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合萨你和夫人一人牵着一只手,倒像是世子的阿爸阿妈一样。”

老头子愣了一下,跳起来从火堆里抽了一根点燃的柴火。颜静龙绕帐篷飞跑,老头子气喘吁吁地追在后面,女奴们偷偷地比着眼色,终于有一个小女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然后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年纪大的女人们脸上的阴霾也散去了许多。

阿苏勒默默地回头,目光追逐着被大合萨和颜静龙惊起的鸟儿飞向天空。他握紧了英氏夫人的手,“姆妈,我在南边的时候,也很想家。”

英氏夫人看着他的眼睛,不知说什么好。

“木犁!”她眼角的余光忽然扫到帐篷边持刀而立的武士。

武士已经年老,花白的头发在晨风里起落,牛皮筒铠上满是暗黑的污迹,颈上悬挂了象征他铁牙武士地位的生铁豹牙,沉重可怕的狼锋刀挎在腰间,刀柄上的狼首大张着嘴,含着一颗铁骷髅。

阿苏勒微微退了一步。

夫人急忙闪在他前面隔开了两人,“木犁……你怎么来了?”

这种装束草原上只有一个人,青阳的名将木犁、英氏夫人的丈夫。狼锋刀砍下过无数敌人的头颅,他身上的那件牛皮筒铠还是当年追随大君出征时候的甲具,多年来从未更换,每一片污迹都是由不知多少敌人的血泼成的。木犁一手拨开妻子,微微眯起眼睛盯着孩子,眼缝里的目光如刀一样骇人。

阿苏勒没有闪避,点了点头,“木犁将军。”

木犁收回了目光,似乎满意于世子的表现,“大君传大合萨和世子入金帐宫议事,我怕奴隶们丢了话,自己来看看。”

“是。”夫人还没说话,阿苏勒先应了。

高风卷起金帐前的九旄,猎猎作响。远方传来骏马的嘶鸣,夹着隐隐的笛声,北都城周围的牧人正吹着竹笛带领马群出城放牧。

侍从武士们夹道而立,大合萨拉了阿苏勒的手,踩上了金帐前大红的绒毯。羯鼓声不知从哪里传来,低低的,却丝毫不乱。站在这座金帐前,即使是拥有几万户奴隶的大贵族,也不能不油然而生敬畏。

华族也称蛮族为“金帐国”,源于大君居住在金帐之中的传统。蛮族逐水草而生,居无定所,所以居住在竹木和羊毡搭成的帐篷里。大君所居的金帐比普通帐篷大了数十倍,制作这顶大帐的时候,曾经用去两千块整牛皮,外表涂着黄金,天晴的日子远在数里外就能看见金光。

“能够见到大合萨,真是好运。”一旁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

大合萨转过身,三王子吕鹰扬正按着胸口行礼。吕鹰扬长得极像父亲,乍一看就是大君年轻的时候,可是他却总是带着笑容,做什么事都绝不着急。人们都说王子们若是出猎看见一头鹿,吕鹰扬总是最后一个抽出弓来的,可是鹿却总是让他射到。

“三王子。”大合萨也急忙按胸礼。他对于贵族们从来不太理睬,不过收了吕鹰扬太多的礼物,见他就有些拘谨。

“阿苏勒,终于回到北都了。”吕鹰扬转向弟弟。

“哥哥。”阿苏勒扬起头打了招呼。

远处吕守愚和吕复两个王子也带着伴当候在帐篷前,却因为吕鹰扬而不愿过来,只对着大合萨遥遥地点头。

“带世子下去休息。”吕鹰扬传来一个伴当。

“几位大汗王和将军们在金帐里议事,父亲令我们几个兄弟等在外面,但是大合萨一来,就请立即进帐。”他侧身为大合萨掀开帘子。

踏进帐篷的瞬间,大合萨愣了一下,本该在议事的帐篷里却静得出奇。

金帐从里面看远比漆金的外表更加奢华,顶上装饰着成匹的金色绸缎,围绕帐篷的是长三十丈的一幅生丝织锦,描绘蛮族最有名的故事《逊王传》。此时向西的毛毡掀开了一扇,阳光照得帐篷里暖洋洋的。为了除去膻味,金质的螭兽炉里飘着袅袅的香烟,阳光在烟雾中变幻莫测。大君端坐在香烟中的貂皮坐床上,像是罩着一个纱笼,面目看不清楚。

掌兵权的将军们静静地侍立,老王爷们坐在左侧的垫子上,眼睛一排瞅着左边,将军们站在右侧,斜斜看着右边。两群人就这么僵持着,金帐里似乎绷紧了一根随时会断的弦。倒是跟将军们站在一起的九王,看见大合萨进来,远远地按着胸口行了礼。

大合萨既没站左边,也没站右边,跑到金帐角落里掀开的毛毡下站着,暖洋洋地晒着太阳,打了个哈欠。依旧没人说话,他歪了歪脖子,耷拉着脑袋,眼皮渐渐就支不起来了。九王看见他早起发困的模样,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并不言语。

左边右边,就是吕守愚“长子窝棚”和吕鹰扬“三子窝棚”的势力分界,将军们多半都是长子窝棚里的人,老王爷们则支持风度翩翩恭敬有礼的吕鹰扬,大合萨虽然好酒,却从来没有因为喝醉而站错了。

“大合萨来晚了,大家如今争的是真颜部剩下的女人和孩子怎么处置。我的哥哥们想把他们送到北方去开荒,巢氏的将军们和厄鲁要把他们安置在北都附近,大合萨可有什么看法?”大君的声音从烟雾里透了出来。

“这件事伟大的盘鞑天神没有开示给我,还是大君和贵族们决定吧。”大合萨的回答干净利索。

“大合萨倒是一如往日,逃得最快啊。”大君的声音冷冷的,带着几分嘲弄。

三王台戈尔大汗王忍不住了,起身上前,“都已经说了,作乱的叛贼,用作奴隶也不配!不杀已经是宽仁,都送去北方开荒,有什么不可以?”

台戈尔大汗王是大君还活着的哥哥中最年长的一人,论起牛羊和土地,也是最大的一家。他说话,六王七王都跟着点头。

“那为什么可以呢?”木犁站在右边,冷冷地反问,“大汗王们在北方有牧场,所以要送人去北方开荒,七万人,就为了三王爷的牧场送去开荒,要死多少人呢?”

“我在北方的家奴都不止七万,我会在意这七万人?”台戈尔大汗王看也不看木犁一眼,“我要送这些叛贼去开荒,不过是惩罚这些真颜部的贱种!”

“就算罚做苦工,都罚在三王爷的牧场,也没有先例。”

说话的将军和木犁比肩站着,是铁益的哥哥铁晋,他算是铁姓,蛮族名字是巴赫,也掌握了一帐的骑兵。铁晋矮小瘦削,肤色真的像是铁的,年纪不算很大,却像个风霜里衰老的牧民,一身铁甲不贴身,走路晃得当当作响。他言辞很不流利,每一句话都要想很久才能说出来。

弟弟铁益也不细想,立刻跟着点头,“是,哥哥说得对,没有先例!”

铁益是大君的贴身侍卫,魁梧健硕,更像个真正的蛮族武士。他远比哥哥爱说话,但总是说错话,所以哥哥在的时候他就憋着不说话,哥哥一说话他就附和。

他点着头就看见对面老王爷们的目光了投过来,仿佛刀子在他脸上狠狠地剜了一下。

“那就平均分给各家!”六王苏哈大汗王站起来大声说,“我该得的一部,送给哥哥去北方开荒!”

“几位大汗王没有出征,可是说来说去就是要分奴隶,”木犁还是冷冷的,“祖宗也没有这种规矩。”

台戈尔大汗王瞪着眼睛站了起来,一脚踢飞了坐垫,“木犁你这个奴隶崽子!爬到我们吕氏的头上来撒尿么,这个帐篷里你有什么身份说话?”

“我说的都是吕氏祖宗的规矩!”木犁毫不退避,“这些规矩,台戈尔大汗王本就该比我这个奴隶崽子清楚!”

“好了!”威严的声音从烟雾中传出。

大君的声音不高,却震散了喧哗,人们愣了一下,一齐拜了下去。帐篷里一片肃静,静得令人有些不安。

“都起来吧。”大君从坐床上起身,缓步从烟雾中走了出来。

他拍了拍桌上那只朱漆木匣,并没有立即说话,沉默中带着令众人恐惧的压力,尊贵的大汗王和将军们也屏着气不敢大声呼吸。

大君伸手掀开了木匣的盖子。

一颗苍白的头颅躺在红锦上,那是真颜部主君龙格真煌的头颅……狮子的头颅。

从南方遥遥地带回来,头颅始终埋藏在石灰中保存,肌肉和皮肤都已经干瘪,乍一看,谁也分不出部落之主的人头和一颗普通的战士人头有什么区别。只是那神情看起来如此的平静,全不像是死在战场上的人。

“是草原上狮子的头。”大君低声道,“厄鲁带回来给我看。其实我倒宁可不看它,就当作从来不曾有过这么一个甥儿……我要给你们讲个故事。”

帐篷里的人都有些不安,大君的性格有些喜怒无常,谁也猜不透他话里的意思。

“都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大君眯缝着眼睛,沉吟了一会儿,“还是我当世子那会儿,哥哥们势大,没人看得上我,那时候我才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只懂得骑马舞刀,哪里懂得别的?我母亲是华族人,你们都知道的,我一半的血是华族血,哥哥们不信我,挑了我的错处,把我和母亲贬黜出去,去火雷原北边的银羊寨。银羊寨你们都知道吧,过去是个大草场,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了……父亲误会我,不肯见我,说是永远不再认我,只给我十匹马、两个伴当和一副弓箭。”

三个老王爷的神色有些变了,坐着似乎也不安稳。这些事情他们当然比谁都清楚,他们年轻时跟大君是结过仇的,可大君即位至今,并没有提起过那些旧事,时间流逝,哥哥们渐渐也疏忽了。如今大君重又在众人面前说起,往事历历在目,他们这才惊觉其实大君根本不曾忘记什么。

大君的脸上看不出喜怒来,他娓娓说了下去:“我们走到半路就没了粮食,都靠打猎和喝马奶过活。我又生了寒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冬天快来了,眼看就是死路,两个伴当也不愿跟我,夜里悄悄地逃跑,还把产奶的三匹母马都拉走了。母亲知道我没有马奶活不下去,只能自己骑着马去追他们,恳求他们至少留下一匹马。两个伴当垂涎我母亲的美丽,糟蹋了她,留下了一匹母马。母亲牵着那匹母马回来给我,第二天就自己割了喉咙。我恨不得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可是我连动都动不得,全身一时冷一时热,缩在帐篷里,只在饿得要死的时候挣扎过去喝几口马奶。”

众人心里微微生寒。大君即位之后,找到当初的两个伴当,以马革将这两个人卷起来,亲自带领骑兵纵马轮番践踏,直到将两人踩成肉泥。青阳大君吕嵩其实是个记仇的人,私下里人们都这么传。

“这样过了十几日,就到了冬天,有一天母马出去吃草,再也没回来。帐篷破了,我睡在里面,夜里周围都是风声,外面石头被吹得乱跑,好像整个世上就我一个人那样。那时候我想我就要死了,盘鞑天神就要来接我了……”大君微微顿了一下,“我醒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天神,看见的是我姐姐苏达玛尔的脸,我正躺在她怀里,她用自己的奶水喂我。”

“姐姐就是我的神女,我要死了,只有她来救我。她比我大十二岁,那时候已经嫁给了真颜部的老主君。她知道我被贬黜的消息,从真颜部带着自己的儿子,自己跨着马一路来找我。找到我的时候我只剩半条命,嘴烂得连乳酪都吞不下。”

“后来我就去了真颜部,在那里住了十二年。第二年,我的姐姐就死了。她染上了我的寒病,却没有挺下来。临死的时候她把我和她儿子的手拉在一起,对她儿子说你要照顾舅舅,然后她就死了。她的儿子叫伯鲁哈,东陆名字你们都知道,是龙格真煌。那一年只有八岁。”

“伯鲁哈是真颜部的世子,像个大人一样,说是要照顾我。他七岁的时候就和我的姐姐一起骑着马来找我,马鞍上带着一副小弓箭,路上射死了一头大狼。那时候我已经被贬黜,什么都不是,真颜部的人也不在乎我,我很受冷眼。伯鲁哈就把他的腰刀送给我,说是带了这柄刀,谁再敢欺侮我,就是他的敌人。他的办法也简单,谁若是对我无礼,他就和那人摔跤。他小时候力气就大,把人举起来摔下地,瘦弱一点的爬都爬不起来。于是没有人再敢欺侮我。”

“再后来是阿依翰的爹爹要选女婿,送信给四方开叼狼大会,你们都是知道的了。”

“是。”众人都恭敬地回答。

阿依翰是大君第一个阏氏的蛮族名字。她的巢氏家族是青阳部有名的大族,靠着巢氏的支持,大君才得以继承了现在的地位。迄今将军中的铁氏兄弟和木犁,都是巢氏原来的家奴。

“伯鲁哈说,若是我可以娶得阿依翰,那么回北都就有希望。可是阿依翰那时候是有名的美人,又是巢氏惟一的女儿,草原上的好汉子都想娶她回去,凭我的实力,又怎么能在叼狼会上轻松胜出?不过伯鲁哈却说没事,他保证阿依翰定然是我的。”

“那天叼狼会的时候,我才发现伯鲁哈也骑着马来了。我当时很是吃惊,除了厄鲁,你们都不曾和伯鲁哈当敌手,若说骑马打仗,伯鲁哈是我知道的仅次于父亲的英雄。纵然是木犁,也接不住他的刀。我想若是伯鲁哈也要争,我自然赢不了,我受了他很大恩惠,也就准备让给他。伯鲁哈却不跟我说话,只在人群中冲我眨眼……”

大君忽然沉默起来,许久,他唇边微微露出一丝笑,仿佛那一幕还在眼前。

“叼狼开始后,伯鲁哈装作抢到了狼,把年轻的男人们都引到山坳里,然后一个一个都捉下战马来。他还是老办法,和那些人摔跤,有摔得过他的,就可以出山继续去叼狼。摔不过的,就只好留下。结果谁也摔不过他,跟我竞争的人少了一大半,我轻松就夺下了狼,娶了阿依翰。那天直到晚上伯鲁哈才带着那些人回来,然后他们一起坐在火堆边喝酒,喝着喝着他身上的伤口裂开,就昏了过去……其实他也不是铁人。”

“我离开真颜部的时候,从东陆的商人那里买来一块净玉,请人雕琢成一粒玉玲珑送给伯鲁哈。那年我二十四,他二十岁,我说这次我若是回到北都能当上大君,就许他永守铁线河以南的牧场,那粒玉玲珑就是我那时给他的信物。”

大君不再说了,他转过身,目光在将军和王爷们脸上扫过。目光所到之处,众人都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一片死寂。龙格真煌叛出库里格大会,王爷和将军们都赞成诛杀,大君沉默了很久,最终也同意了。人人都知道大君曾在真颜部住过,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大君和龙格真煌间曾有这样的情分,而即便这样,龙格真煌还是死在了青阳的铁骑手中。

大君幼年时眼睛里就有一片白翳,哥哥们都叫他白眼鹰,一是说他锋锐,二是说他阴冷记仇,此时几个老王爷心里都不期然地记起了这个绰号来。

“台戈尔大汗王,还想要什么么?你的妹妹苏达玛尔已经死了,我连她惟一的儿子也杀了,你真的还要什么别的么?”大君像是忽然间老了,“你有很多奴隶了,再多七万人开荒,也不算什么大数字。”

这一次桀骜的台戈尔大汗王也没有出声,金帐里静悄悄的。

“龙格真煌叛出库里格大会,是坏了祖宗的规矩。厄鲁杀了他,我很是欣慰。我和龙格真煌之间,再亲亲不过祖宗的规矩。不过叛乱的是龙格真煌,哥哥们却要把七万多人送到北地去,那七万人里,总也不都是存心要反库里格大会的。一个牧民,首领造反也只有跟着反,不是他们的本意。我不能报答龙格真煌,就报答给他的族人吧,七万女人和小孩,木犁安排他们在北都附近另辟草场居住,收缴他们的武器。这事我再也不要听到有人提起。”

“心硬的时候就想想你们帐篷里的亲人,现在大家都知道读华族人的书,华族人的书什么样的都有。”大君低声道,“但是读出了宽仁两个字,才算读懂了。都退下去吧,大合萨,你去带阿苏勒进来见我。”

贵族们都散去了,只有九王留下了。

“厄鲁,还有什么事么?”大君用力按了按额角,“这些天你得胜归来,事情真是多,哥哥也有些累了。”

九王跪了下去,磕了一个头,“弟弟……弟弟做错了,应该把龙格真煌给哥哥带回来的!哥哥原谅弟弟的无知,弟弟实在不知道……”

大君双手扶起他,“厄鲁,你误会哥哥了。伯鲁哈死了,不错,我是很心痛。可是我心痛又有什么用?就算你把他擒回北都来,我又能不杀他么?我是库里格大会的君主,我不杀他,五部会逼我杀他。伯鲁哈不能不死,你为我杀他,让我手上不沾他的血,我心里也好过一些。”

大君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世上的人心变得快,去年,我杀了澜马部的达德里大汗王,今年,我杀了伯鲁哈。厄鲁,草原那么大,真正支持我这个大君的人,越来越少了。你是我青阳的弓箭,要助我杀掉青阳的敌人。哥哥对你,很是期望。虎豹骑你不必交还,从今天起,虎豹骑就是你帐下的战士。”

九王愣了一下,急忙又要跪下。

大君扶住他,“这又是怎么了?”

“虎豹骑是我们青阳第一的强兵,是拱卫北都的根本,哥哥怎么能把虎豹骑调到亲王的帐下?弟弟不敢接收。”

“怕有人说闲话?怕人说厄鲁新封了大汗王,就霸占兵权?也许还有人说厄鲁大汗王掌握强兵,就要造反?”大君拍了拍九王的手背,用力握住他的手,“厄鲁,草原上的英雄不怕别人说闲话,我们是靠宝剑和战功来建立名声的。我给你虎豹骑,因为我看这支强兵被你指挥自如,能驾驭虎豹骑的将军,我们青阳可不多。哥哥要你带领这支骑兵保护北都。无论别人怎么说,哥哥是相信你的!”

九王深深吸了一口气,挣脱大君的手,跪下来用力叩头,“弟弟如果这样还辜负了哥哥,也不必再活着做人了!”

“起来起来。”大君挽起他,“厄鲁,你虽然不是我的亲弟弟。可是这些年你帮我打胜的仗,远比我的几个亲哥哥多。我们之间有些话,不必说出来。对了,你在龙格真煌身上,没有找到我送他的那枚玉么?”

“没有,弟弟搜过的。”

“哦……那么他有没有说什么?”

“他只说一定要把他的人头带回北都,让大君好好看看。”

“是么?伯鲁哈,你临死还想要见我一面么?”大君沉默了片刻,挥挥手,“你先下去吧。”

九王踏出帐篷,正好看见大合萨挽着阿苏勒的手进帐。九王目不转睛地看着孩子,孩子却没有抬头看他。两人悄无声息地擦肩而过,孩子进了金帐,九王转过头,迎面对上了迎过来的吕守愚。

“世子看起来像是好些了。”九王在吕守愚耳边低声道。

吕守愚也压低了声音,“我们要不要把那件事跟父亲先说一下,告个罪?反正乱军之中,也不是叔叔和我的错,父亲也不会太怪罪。若是阿苏勒自己说给父亲听,只怕父亲还有些怪我们。”

九王摇了摇头,“他不会说的……”

“叔叔怎么知道?”

“我只是这么感觉。”

吕守愚低低笑了起来,“我们五个兄弟,从小就是阿苏勒最沉默,我们几个哥哥谁也不清楚他想的是什么,想不到叔叔竟然能看清楚他的心。”

九王点点头,“你没看见那天他的眼神么?你这个弟弟,现在心里想的也许是要杀了我吧?对于想杀了你的敌人,你不了解他,自己岂不是死定了?”

“阿苏勒?”吕守愚失笑,“叔叔过虑了。他从小体弱,刀都提不起来,而且他性子也软弱,连只小鸡都没有杀过。要说别人想杀了叔叔,我都认,但他是不会有这个胆子的。”

九王也笑,“只是那么瞎说着玩。对了,比莫干,你觉得大君很宠爱世子么?”

吕守愚摇了摇头,“这可看不出。不过阿苏勒身体不好,一直跟父亲住在一起,父亲对他喜欢得多些,可能是有的。”

“会不会大君心里想的还是把位子传给世子呢?”

吕守愚愣了一下,“不会吧,父亲怎么会把位子传给一个上阵骑马都不行的儿子呢?”

“我也觉得不会,”九王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可是为什么大君一定要把世子送到真颜部去休养呢?真颜部,那是大君从小长大的地方;腾诃阿草原,是养育大君的土地啊!”

阿苏勒跪在下面磕了个头,起身低头站着。大君斜倚在坐床上,点了点头。

似乎是分别太久不知道从何说起,父子两个都沉默着。大合萨觉出了金帐里有些难堪的沉默,挠着自己光秃秃的脑袋,也没有办法。

“阿苏勒,回到北都就好了。在南方这么些年,你长高了,阿爸看了很欣慰。”

“谢谢阿爸,阿苏勒也时常惦记着阿爸和阿妈。”

“你长大了,再住在金帐里就不该了,阿爸让英氏夫人做你的姆妈,她当年亲手接生的你,除了你阿妈,是最爱你的女人,你住在木犁将军的帐篷里,有什么缺的就告诉阿爸。”

“谢谢阿爸,姆妈对我很好,什么也不缺。”

“你昨天路上劳累,又被吓到了,现在可好些了么?”

“都好了。”

又是漫长的沉默,大合萨看见大君扶在矮桌上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想招儿子在自己身边坐,却终于按了回去。

“那你下去看看你阿妈吧。”大君的声音里似乎有一丝倦意。

阿苏勒静静地站在那里。

“阿苏勒,跟你阿爸拜别啊。”大合萨急忙上来牵他的手,“马上去看侧阏氏了。”

坐床上大君半眯着的眼睛缓缓睁开,眼中那块白翳亮得有些吓人,“阿苏勒,你若是有什么事情想跟阿爸说,就说吧。”

大合萨呆了一下,扯着阿苏勒的手,拼命冲他摇头,意思是什么也不必说。可那只小手挣了挣,阿苏勒摆脱了他的控制。

“阿爸,为什么要灭掉真颜部?”

世子真的问了这个问题,大合萨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脑袋里嗡嗡作响,像是无数只蜂在飞。

大君却不动怒,声音低沉,“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叛出了逊王定下的库里格大会,我们草原人都是盘鞑天神的孩子,逊王受盘鞑天神的指引,为我们建立库里格大会,叫我们不得再争斗。真颜部还袭击其他几个部落的马队,抢走他们的牛羊,杀了他们的人。你阿爸是草原的大君,部落的主君们要我讨伐作乱的真颜部,这是阿爸必须做的。”

阿苏勒静了一会儿,“阿爸说的,儿子不太懂。伯鲁哈表哥对儿子很好,真颜部的姆妈也对儿子很好。”

“说下去。”

“伯鲁哈表哥叫一个奶奶每天晚上挤马奶给儿子喝,直到他上战场前一天还吩咐了。那个奶奶就挤奶给我喝,可是她的四个儿子都被我们青阳的人杀了。后来她也死了,寨子被破了,她想把最后那匹老母马赶走,可是老母马总是跑回来,她赶啊赶,被我们青阳的骑兵追上来砍了一刀,这些都是儿子亲眼看见的。到处都在杀人,也有真颜部的阿叔带着伤退下来,想杀了儿子,诃伦帖姆妈不让,她带着儿子逃。可是最后追上来的是我们青阳的骑兵,姆妈挡在儿子身前,他们就杀了姆妈。儿子不怪真颜部的那些阿叔,他们也对儿子很好,有个呼赤炎阿叔,他有一头很漂亮的大狗,儿子喜欢大狗生的狗崽,他就带着儿子去偷了一只狗崽,大狗跟在后面追,他就骑马带着儿子跑,直到大狗追不上了。呼赤炎阿叔说我可以放心地养狗崽了,他会把大狗带到放马的帐篷里,大狗永远都不会找来……”

他说的声音并不高,也并不多么的凄婉。偌大的金帐中就回荡着孩子低低的声音,静静的诉说,像是小河里的水慢慢地流,连水花都看不见。可是大合萨看见他眼角慢慢地有泪水垂下来,划过脸庞,他在竭力抓着衣角,声音开始颤抖。

“阿爸!”阿苏勒跪了下去,双手撑着地面,“儿子真的不太懂,那些都是很好的人啊……可是他们现在都死了。为什么呢,阿爸?好人也会变成叛贼?他们连肉粥都吃不饱,这样也会是叛贼么?”

大合萨低低地叹息一声,后退一步,知道自己再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是不是好人,与是不是叛贼,是两回事。”大君低声道,“你不懂,阿爸也不想你懂。但是你是我们吕氏的子孙,就要坚强,不要看到几个人的血就变成一个懦夫。你是青阳的世子,将来也许是草原的大君,许多人要听你的命令,你不能哭,你要变得很强,你若是软弱,你的族人们就会死得更多。你可明白?”

阿苏勒摇头,“儿子……不明白!”

“不明白也不要紧,阿爸问你,你有胆子在亲叔叔面前拿着刀去护着伯鲁哈表哥的女儿。是拿着刀能够护着她,还是在这里流眼泪能够护着她?”

阿苏勒抬起头,看着袅袅香烟中父亲模糊的面目。

“是拿着刀,对吧?你有这份心,敢跟阿爸说这样的话,阿爸就让木犁将军教你刀术。你不要哭,要做出样子来,阿爸这里有一把刀,是你伯鲁哈表哥小时候送给我的,阿爸把它送给你。”

大合萨小心翼翼地上前接过了大君赐下的腰刀。那是一柄修长的匕首,尺长的刃,墨绿色的鲨皮面上以金丝嵌着生涩古怪的文字。大合萨见过匕首出鞘的时候,面上有一层莹莹然的青色辉光,这是一柄洛族打造的名刃,名字是“青鲨”,是大君不曾离身的东西。

“拿着这柄刀,变成让阿爸放心的男子汉。”大君挥了挥手,“去看你阿妈吧。”

“快拜你阿爸。”大合萨把青鲨插在阿苏勒的腰间,扯着他下跪,又扯着他离开。

临到帐篷口,阿苏勒忽然停住脚步,猛地转身,“阿爸,我还想问一句话。”

“你说吧。”

“阿爸把我送到真颜部,又发兵打真颜部,是不是如果我真的死在南方了……也没有事?”

大合萨感觉到自己掌中孩子的手在颤抖,他竭力绷着脸,却掩不住那种淡淡的悲哀。

长久的沉默,大君在香烟里低低地叹了口气,“你真是个愚蠢的孩子,打仗,怎么可能不死人?你的祖先,都是死在战场上,你若是真的没能回来,阿爸也只好祈求盘鞑天神能接引你去天上。”

阿苏勒静了许久,扭头出了帐篷。

金帐中终于只剩下大君一人,他轻轻地抚摩着装有龙格真煌头颅的匣子,沉默得像一具石雕。

羽箭在夜空中带出凄厉的啸声,“砰”地扎进了百步外的垛靶。武士冲上去取箭的时候,箭尾还在微微地震颤。

武士取下中箭的牛皮,疾步回来,跪着呈了上去。台戈尔大汗王仔细地看了看中箭的牛皮,满意地点头。这张皮子是五层生牛皮密密实实胶在一起的,而那支长锋的利箭一次贯穿了五层牛皮,半截箭镞在牛皮背面闪着乌沉沉的光。

“大汗王试着拔拔箭看。”黑衣仆从在他背后低声说,他的声音沙哑,听着令人说不出的难受。

大汗王一手扯住牛皮,一手握紧箭尾,全力一拔。箭没有拔出来,他扯着牛皮的手反而脱开了,大汗王皱起眉,盯着自己磨痛的手。台戈尔大汗王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武士,年老之后膂力依然不错,拔不出一支箭确实令他意外。

黑衣仆从接过牛皮,他的掌心里似乎藏了一柄小刀,寒光无声地一转,牛皮被割裂开来,整个箭镞暴露在人们面前。那是一根长度超过普通箭镞两倍的细尖长刺,背脊高高地突起,刃口两侧满是倒钩。

“拔不出这种箭的不只是大汗王,倒钩会咬住皮子,除非把牛皮整个地撕裂,不然谁也没有办法。”黑衣仆从托着箭递给围观的苏哈大汗王和格勒大汗王,“射在人身上,效果会更好。”

苏哈大汗王轻轻抚摩着箭刺,他也是上过阵的人,可是当他抚摩这支诡异的利箭时,却怀有一种敬畏,仿佛上面有些小刺扎着他的手指。

“真是支凶恶的箭。”他心里悄悄说。

“大汗王最好还是不要摸。”黑衣仆从伸手阻止了他,“这支箭不是钢铁锻打的。它里面一半是铜,时间久了铜就会被腐蚀,这时候箭刺上就会自然地带有铜毒!”

苏哈大汗王惊得撒手一抛,箭在空中,台戈尔大汗王已经一把抄住。

“没用!”他对弟弟低吼了一声,“又不是射到你身上!”

他转向了黑衣仆从,“一半是铜制,箭刺又那么长,容易折断。这箭射出来,也就废了,还不能锻打,只能用模子铸造,打造这样的箭,得多少钱?”

黑衣仆从沙哑地笑笑,“要说花费,这箭是一般狼牙箭的三倍多。这是仿制东陆晋北出云骑军的透甲箭‘松针’,只不过我们加了倒钩,加厚了脊而已。出云骑军采用松针箭已经接近二十年,这个花费,晋北能够承担,诸位大汗王也能承担。”

台戈尔大汗王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踱起步来,一声不响地转着手里那枚利箭。

“大汗王,要想称霸草原,可不要舍不得花钱。不用这箭,若是对上朔北部的白狼团或许还好,若是有朝一日对上青阳的虎豹骑,别的箭可别想有什么作为。我看过虎豹骑的铠甲,里面衬着皮革,外面是精锻的钢铁,一般的箭,就算射穿了钢铁,也会咬死在皮革里。只有这种刺箭,箭镞长而细,才能一击而中。”他冷笑起来,“如果从胸口射进去,箭镞的长度刚好把铜毒送到心脏里去。”

“好!尽早开工,什么时候可以让我们的武士开始练习这种刺箭?”

“制好图纸、造模、锻炼铁铜,大量地打造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不过练习用的箭,十天之内就可以造齐了。以每个武士十支箭算去,我们需要五十万支箭,折合东陆金铢,大概五万枚。”

“五万枚?”格勒大汗王脱口喊了出来,“我们草原上削下来的野蒿也可以用来做箭,你打造一批箭竟然需要五万金铢?”

“我远道而来,为的是大汗王的功业。诸位大汗王不愿意打造,我也不劝。不过听说吕守愚王子的帐篷里刚刚请了二十名东陆淳国的铁匠,协助打造铠甲,一件上品的淳国钢铠,上百金铢也不止。不知道格勒大汗王的野蒿箭,能不能穿透大王子的铠甲呢?”

“废什么话?”台戈尔伸臂挡开了弟弟,“这五万金铢,我一家出了。你省着你那几个钱去讨好女人、买东陆的小玩意儿吧!格勒,我听说你帐篷里那座琉璃塔很精致啊?等着人家的宝剑砍下了你的头,你那个精致的宝贝就归人家了!你的女人伺候别人,没准比伺候你还卖力呢。”

“我……我又没说不出钱……”格勒的脸涨得通红,“可是……郭勒尔[2]还是我们的弟弟,自从他当上大君,几十年都过去了,难道他真的反要回头来害他的哥哥们?”

“是啊,哥哥。虽说吕豹隐和吕守愚剿灭真颜部立了大功回来,吕豹隐还当上了大汗王。可是我们这边也不是毫无作为,郭勒尔赐了哥哥坐床参政,旭达罕如今手里掌握着北都城外牛羊人口一切的文书,上个月郭勒尔还把火雷原那边的草场赐给我们几个,许我们几个去捕野马。”苏哈小心地说,“要说郭勒尔会和吕豹隐合起来对付我们,担心得是不是太远了一点?花这么多钱打造弓箭,若是被郭勒尔察觉……”

“尽是废话!”台戈尔恶狠狠地往地下啐了一口,“你们几个没眼色的东西,都被郭勒尔那个白眼的鹰耍了!当初巢氏支持他,我们几个的势力比不过他,向他低头。他保证说他当上了大君,兄弟们还是一样平等,吃一样的东西,穿一样的衣服,我们不用向他行礼。可是这些年你们也看见了,吃穿倒是一样,可是这点小恩惠算什么?部落里的政事我们管不上,我们的奴隶和武士不许随便进北都城,出征打仗没我们的份。如今草原上只知道青阳的大君,还有谁记得你苏哈,记得你格勒,记得我台戈尔?”

他手上用力,猛地折断了那支刺箭,“参政、坐床、野马,这些都不过是狗屁!郭勒尔把实际的好处都给了吕守愚和吕豹隐那边,他让吕守愚和吕豹隐一起出征建立功劳,今天连虎豹骑都被赐给吕豹隐了。虎豹骑啊!你们就不怕哪一天那锯齿口的马刀砍在你们脖子上?”

“这……”格勒犹豫着,“难道郭勒尔已经决定把大君的位子传给吕守愚了?那么我们还拥护着旭达罕……不如……”

“笑话!”台戈尔冷笑一声,“这些年我们在旭达罕身上下了多少本钱?吕守愚对我们要多恨有多恨,你现在跑回去拍大侄子的马屁,太晚了一点吧?何况他已经有巢氏那帮将军和吕豹隐支持他了,也不缺你这个格勒大汗王。这里面,最狡猾的是郭勒尔!他想得清清楚楚,他把大君的位子传给哪个儿子都可以,就是不会把权力留给我们这几个哥哥!”

“不必再说了!”他把断箭掷进土里,“立刻开始打造这种箭,装备我们的武士,火雷原上我们要捕更多的野马!”

黑衣仆从一声不吭,小心地从土里拔出了断箭,收在自己的袖子里,低低地笑了几声,“这还是松针箭第一次出现在北陆的草原上,不要留下一点线索让人发现才好。等到有一天松针箭的箭雨对着敌人的铁骑放过去的时候,就让它震惊北陆吧!”

台戈尔大汗王一双褐黄的眼睛冷冷地盯了他一阵,“好!你很好!”

“还有一件事。”黑衣仆从道,“根据我们的斥候回报,最近草原上似乎有一队华族人在活动。”

“华族人?”台戈尔警觉起来,“你认识他们么?是我们的朋友,还是敌人?”

“至今还没有抓住他们的确切线索,他们只是在附近游荡,还一直没有接近北都城。不过能从我们斥候的视线中逃脱,他们不会是简单的人,至少,他们的来意和我的来意是不同的。”

台戈尔沉默了一刻,“细查这事。”

“是!”

木犁扁平如锉子的指甲在刀刃上弹了弹,“叮叮”的清音经久不绝。那柄刀他刚刚磨出来,刀身一色的黝黑,只有开刃处泛着一抹淡淡的铁光,刃纹有如犬齿。他手一抖,眯起一只眼睛沿着刀背看向刀尖,刀身笔直如线。他拿起脚下那张擦刀的软羔子皮轻轻一抹,刃上的污水被拭去,铁光映着帐篷外投进来的阳光,忽地一闪。

阿苏勒本能地伸手去遮眼睛,再看的时候,羔子皮已经在木犁的手中分成了两片。

木犁伸手从铁盒里面抠出一块牛油在刀身上涂抹着。很快牛油就糊满了,刀的光芒也被遮掩起来,木犁用细草绳一层一层把刀缠了起来,小心地放回木匣里,这才抬头看着阿苏勒,擦着手上的牛油,并不说话。

阿苏勒抬头仰望木犁背后一人半高的木格,不知多少柄刀架在木格上,有阔镡厚背的劈刀,也有窄身直刃的腕刀,蛮族常用的马刀更多,接近刀锋处的刃口轻轻挑起,就像传说中豹子的牙。木犁是个清贫的将军,家里没有金银和好器皿,只是有许多许多的刀。战场上他若是见到敌人的好刀,就会自己收藏起来,时间久了,他还自己学着磨刀和锻刀。在蛮族,刀是男人们片刻不能离身的伙计,是男人的尊严和勇敢,而在北都城,则没有人敢在木犁面前说刀。

“世子真的要学习刀术?”木犁挑了挑眉毛。

“嗯,请木犁将军教我。”

“刀不好学,有的人学一辈子,也不算会用刀。世子若是想玩玩,还是不要学了。”

“阿爸让我学,我也是真的想学,苦也要学。”

木犁抬眉瞟了他一眼,“那选一柄刀吧。”

阿苏勒看着他背后的几十柄刀,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从腰带上解下那柄青鲨放在木犁的面前,“这是阿爸赐的。”

“这不算刀,只是精致的小玩具。”木犁伸手从右边的刀架上抓下一柄重刀来,直背曲刃的刀,背厚足有一指半。他猛地一抖手腕,立起那柄刀,刀尖指天。他腕力极大,刀身却丝毫不颤,静得像块石头,黝黑得没有半分光泽。

“若是华族人那样佩着玩,佩剑就可以了,可是我们草原人的刀,是要上战场的。你骑着战马和敌人对冲过去,能出手的时间连眨一次眼都不够,短小的东西,根本砍不到敌人,只能战败了自己切喉咙。真正的刀,要像这柄,刀身要足够重,挥舞起来才能有力,刀背要厚,即使崩了刀口也不会断开,刀刃该是一条弧线,直刃的刀,只能步战,马战的时候嵌在敌人骨头里拔不出来,你就被下一个敌人杀了!”

木犁捏着刀背,把刀柄递给阿苏勒。阿苏勒凝视这柄饱饮过无数鲜血的锋刃,手轻轻摸着刀镡,不由得有些抖。他抿紧嘴唇,握住了刀柄。

“用双手!”木犁低喝。

阿苏勒急忙改用双手,努力握紧了。

“左手要握在刀柄的最下,右手贴近刀镡,双手握在一起,挥刀怎么用力?”

阿苏勒不敢怠慢,照着做了。

木犁忽地松开捏住刀背的手,那股稳住刀身的巨大力量撤去,阿苏勒才感觉到这柄刀沉重的分量,他觉得刀尖像是挑着一块大石,手腕一软,刀就倾侧过去。他正要再用力,手上却一轻,木犁已经伸手把刀抓了回去。

木犁摇了摇头,“你的力量,制不住这把刀。这柄刀在这里的刀中,已经不算重的,你的力量太小,不适合练刀。”

阿苏勒握着扭伤的手腕,看着木犁那铸铁一样的大手把刀轻而易举地捏在阳光中,觉得那柄刀离他那么的遥远。

木犁抖手收刀,拾起了鱼鳞皮鞘。

“将军!”阿苏勒忽然坐起,弯下腰恭敬地拜了拜,“将军再让我试试吧。”

木犁愣了一下,眯起眼睛不说话,阿苏勒拜伏在那里,叩头在地毯上,也不说话。

静了好一会儿,木犁终于上去扶了他一把,“世子对我不要行这样的大礼,我担当不起。木犁以前是牧羊的奴隶,能够为你们吕氏出力,是木犁的幸运。世子真的决心要学,那么我可以教给世子。不过……为什么一定要学刀呢?”

阿苏勒抬起头,木犁看见他眸子里有种神情一闪而过,像是在九王凯旋的大典上他拦住虎豹骑的时候一样,让人不敢相信这个文弱的孩子竟然有如此的坚定。

“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但是,我不想再这么没用了!”

“没用?你是青阳的世子,怎么这样说?”

孩子低下头去,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有说。

木犁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好。那么就先为世子讲授刀的知识好了,刚才那柄‘石齿’不能用,也还有别的轻刀,我们由轻到重,开始练习。”

他又抓下了一柄刀,缓缓拔出,刀身暗褐色,有着乱云一样的纹路,似乎早已锈蚀不堪使用,可是刀出鞘的瞬间,铮然一声清越的鸣响,经久也不消失。他手腕一震,刀身随之急剧地轻颤,刀尖颤得极快,只有一团蒙蒙的影子。

“这柄刀是我二十年前从华族商人手里买来的,虽然没有石齿那么厚重有力,但是华族的铸刀技术非常高超,刀身是纹钢折铁锻打成的,刀背很韧可是刀刃的铁料极硬,铸刀的韧又在刀背上抽紧了,像是拉张弓,我每次磨完了它,刀刃都会崩弹出去一些,这样刀刃就更利。它砍中敌人的时候,刀身会弯曲一点,就算砍中铁甲,刀也不会崩断,只要入肉,轻轻一划就能斩开骨头。”

他把半张羔子皮往刀刃上随手一抛,羔子皮就自己裂成了两半。

在阿苏勒惊叹的目光中,木犁又抄起了一柄刀。出鞘的时候,刀身的反光亮得刺眼,鲜明的血槽带出两点寒星。这柄刀的刀身像是磨亮的银,刀刃笔直,刀口锋锐,刀身像是蒙在一层光芒里。

“这是一柄刺刀,不是用来砍杀,而是从夹缝里刺进去杀人。一旦刺进去,敌人的血就从血槽里面喷出来,他立刻就没有力气了。刀刃不重要,刀背却是最直最硬的,无论怎么用力也别想拗弯它。这柄刀是当初九煵部一个将军的,凭着这柄刀,他杀了我们青阳许多的战士,最后他中箭死了,我拾到了这柄刀,才明白他是怎么用刀的。刺杀比劈砍更快,我们的战士把刀举起来的时候,他就算后动手,也能抢先刺中胸口。”

木犁把三柄刀依次摆在阿苏勒面前,“能上阵的刀,就只有这三种,石齿是一柄真正的劈刀,用的是力量,你要能够抡开它,对准敌人,一刀砍下他的头!这柄纹铁刀是牙刀,要用它,要学会用力量和技巧,过马时候,要看清敌人的动作,不要和他拼刀,闪开他的进攻,牙刀的刃最快,背手一刀就可以结果他。这柄银色的是贯刀,用它,要看你的速度有多快,就是一眨眼的工夫,你刺不中敌人要害,你也许就被他砍掉了头。你想用哪一种?”

阿苏勒摸着这些刀,指尖微微地抖着,本来苍白的脸更没有血色了。

“世子,要学刀术,首先就要清楚你还是要用刀杀人的。不要怪木犁这么说,如果你害怕见血,那么什么样的刀到你手里,都是废铁,再好的刀术,临下手杀人的时候手软,也没有用。”木犁的声音严厉起来。

“我明白。”阿苏勒低低地说,“木犁将军,我只是想问,这些刀中,什么样的刀术最强?”

木犁皱着眉思索了一下,拔出了自己的腰刀。狼锋刀生青色的切口上凄然带着冷气,金筋和地肌里夹着褐红的细丝,似乎是有血渗透进去。这柄刀上自然地带着一股凶蛮,静静的都像是要扑起来伤人。

阿苏勒惊得一颤。

“木犁用得最好的,是劈刀,世子只要愿意用心,也可以像你哥哥四王子一样,学会用这柄狼锋刀。”

“那木犁将军,”阿苏勒直视着刀刃,“我就要学狼锋刀。”

太阳接近落山,木犁坐在草坡上整了整马鬃琴,低低地起了一个音。连续几日都是晴天,琴弦干爽,声音分外的高厉。他扯开弦,沙哑地唱着,都是些草原上口口相传的牧歌。当了几十年将军,他还是和当初那个牧羊的奴隶一样,每天傍晚就会扯弓看着落日拉马鬃琴。

放眼看去,奴隶们赶着出外吃草的羊群回来,绵绵的像是大片发灰的云。

“木犁,吃饭了。”英氏夫人从山坡后面上来,坐在他身边,却没有真的拉他去吃饭,只是坐着听他慢悠悠地拉琴。

英氏夫人是贵族出身,嫁给了奴隶崽子出身的木犁,因为喜欢他纵马挥舞战刀的豪勇,像是匹无法拘束的公野马,可是日落的时候又会特别安分,总是架着马鬃琴坐在山坡上看晚归的羊。几十年过去,木犁都变成将军了,家里的牛羊和人口数也数不过来,可每晚木犁还是坐在帐篷前的草坡上拉琴,这让英氏夫人想到以前,心里不由得就柔软起来。

木犁拉着琴看着远处,英氏夫人跟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羊群后的草地上,阿苏勒挥着刀,一下一下地劈杀在木桩上,夕阳下他的身影小而模糊,像是画中的远景。他似乎已经很疲倦了,微微含着胸,劈几下就要歇息一下,可是擦擦汗,又双手支起刀,重复着单调的劈杀。

刀劈在木桩上硿硿作响,听着极是遥远。

“你又在想什么?”英氏夫人问木犁。

“你看他,”木犁指着远处的孩子,“明天做些好吃的东西,给世子补一补,他的身体还不行。再过些日子就要教他上马了。”

木犁掀开了金丝织绣的羊皮帘子,低头钻进了金帐,闻见熟悉的熏香气味。袅袅的香烟里,大君半倚在坐床上,端着一盏子羊奶,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

看见木犁进来,大君招了招手,招呼他坐在一旁。木犁是年轻时候就追随大君的亲贵将军,外人不在的时候,总有坐床的恩典。

“大君找我来,有什么事么?”

大君摇摇头,“没事,想跟你叙叙。”

木犁欠了欠身子,“这些天还安静,就是九王的伴当带着人来收战马和兵器,对将士们很不敬。”

大君笑笑,“你和厄鲁都跟比莫干走得近,厄鲁手下的兵多了,对你们有好处,为什么你倒不满起来了?怨我没有把虎豹骑拨到你手下么?”

木犁神情不变,还是摇了摇头,“木犁和九王都支持大王子,可是木犁以为自己跟九王不是一群里的马。何况虎豹骑是我们青阳最强的骑兵,是大君用来守卫北都、威慑诸部的军马,无论拨到谁手下,木犁都是不赞同的。”

“不说这个了。”大君随意地摆了摆手,“世子还好么?我让阿苏勒跟着你学习刀术,他的进步快么?”

“世子的身子很虚,胳膊上的力道也不足,能提起刀挥舞已经是勉强得很了,刀上没有力气,也说不上什么进步。”木犁直言不讳,“木犁以为,世子不是个学刀的材料。”

“哦?是么?”大君淡淡地说,眉梢也不动,只是低头饮着银碗里的奶子。

“只有一点……”

“一点?”大君忽地抬头去看木犁,“什么一点?”

“很久没看见有人那么努力地练刀了,即便是木犁教导四王子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拼命。木犁每天只给世子讲解一种劈斩,即使是一种劈斩,世子也练不熟。练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刀上全没有力气,别说杀人,杀只黄羊都不成。可是他偏能一刻不停地练下去,直到夜里,还能听见木桩那边硿硿地作响,都是世子练刀劈桩的声音。那种拼命的劲头好像……”木犁犹豫了一刻,还是说了,“有时候看着他,就像看见木犁自己小的时候。那时候木犁是个奴隶崽子,不练刀,就得放一辈子羊,就活不下去。”

大君沉默了片刻,“可是他是世子,我们吕氏帕苏尔家族尊贵的小儿子,没理由这么拼命的,是不是?”

“是,如今世子把九种基本的战法练熟了七种,再过几日就要练到冲斩,然后就是上马劈桩。只是木犁看他这么练,时间长了只怕是会伤身的。”

“会伤身啊……真是个傻孩子。”大君静了一刻,笑了笑,“别教什么冲斩了。让他练着玩玩,也不必教他骑马,做个样子就是了。”

“这……”

“木犁,你也太认真了。学不学刀,有什么要紧?小孩子的心思,也许明天他就忘了呢?”

“可是……可是如果这样的话,大君为什么要指定木犁去教世子?难道大君不是想……”

大君摆了摆手,“他毕竟是世子,该有最好的老师。可是我的心里,并不想他成为武士,要做样子,也要做个好看的样子。木犁你记住,阿苏勒,是不适合学刀的。”

两人都沉默下来,大君递过一盏奶子,木犁端在手里没有喝。

他忽然放下盏子跪了下去,“大君,木犁有一句话。”

大君瞥了他一眼,用银盏的盖子指着他笑了,“怎么连我的木犁说话也这么吞吞吐吐的了?草原上只有羊儿叫声大了被狼叼走的,还没听说狮子老虎不敢出声的。木犁你跟我那么多年,是我们青阳的狮子老虎,你有什么话尽管说给我听,我不怪你。”

木犁用力点点头,“木犁是要问大君立嗣的事情。”

“立嗣?”大君挑了挑眉毛,“我的小儿子是阿苏勒,草原上的规矩,我的帐篷和牛羊将来都是他的。木犁觉得不妥么?”

“木犁觉得不妥!”木犁提高了声音,“以世子的身体,能活几年?何况世子的母亲是朔北部的人,朔北可是我们最大的敌人啊。木犁跟着大君那么些年的征战,不都是对抗朔北的白狼么?”

“能活几年?”大君低低地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至于朔北部的血统,木犁啊,我也有一半的华族血呢。我不知道阿苏勒是不是算半个朔北部的人,我只知道他的母亲是我帐篷里一个可怜的女人。”

他背着手在金帐里踱步,“木犁,我知道,你们拥护比莫干的一拨人,私下里叫长子窝棚,拥护旭达罕的一拨,叫三子窝棚,争来争去,还是一个立嗣的事情。你们谁都觉得,我迟早有一天要废掉阿苏勒,另立一个储君,因为阿苏勒的身体,因为阿苏勒不像是我们草原上真正的男儿。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要告诉你的一句话是,我心里很是爱阿苏勒这个儿子,在我倒下之前,我不想听任何废掉他的话。”

“可是大君……”

“木犁,这个不用再说了,我知道你的心思。你们的心思,我都知道。我心里有主意,有一天我要死了,会给你们选一个最合适的大君。阿苏勒学刀术的事情,你要让他知道不可能,他自己就会退却了,安心去休养身体。不必真的教他任何刀术,明白了么?”

“是。”木犁点了点头,“只是我还有一句话说,不是为了大王子,是为了世子。”

“你说。”

“无论世子怎么体弱,都还是我们草原上的男孩。大君答应了他让他学刀术,又嘱咐木犁不教,不是骗了他么?”

“就算我骗他吧……”大君沉默了一刻,笑笑,“做父亲的,不过希望自己的儿子好好长大,多活些日子,当不当英雄,又能怎么样?他的爷爷是盖世的英雄,他的爷爷下场如何,木犁,你还没有忘记吧?”

“狼突,中门,雷!”

“左后,腰斩,左中平!”

“左后,逆身,刺胸!”

犀利的鞭声炸开空气,三丈长的绞皮鞭子轮次抽打在四个方位的木桩上,阿苏勒拖着那柄纹铁牙刀,喘息着突进退后,依着吼声劈斩那些木桩。木桩上都伸出突兀的铁枝,他的刀每一击都要避开那些铁枝劈斩进去,在木桩上留下一道痕迹。木犁拄着马鬃琴坐在背后的土坡上,三丈长的软鞭子在他手里像是个活物,每一击都不走空。他小时候牧羊就靠了这个本事,远远地用响鞭惊住想离群的羊,自己却踞坐在马背上丝毫不动弹。当时还只是王子之一的吕嵩远远看了,赞叹说像是带着几千个勇士的将军。

木犁的呼喝越来越快,手里的鞭子幻化成一片影子,渐渐地他不再指点攻杀的手法,只用挥鞭指示进攻的方向,无数的鞭声在阿苏勒周围响成了一片。年少的世子赤裸着上身,跌跌撞撞地拖着刀冲向下一个目标,已经极度疲惫,木犁却没有停下的表示,每当阿苏勒错了一次,长鞭就连续地打在他错过了的木桩上,勒令他奔过去补上一刀。

英氏夫人捧着阿苏勒的上衣站在木犁后面,看着丈夫铁铸一般的面容,想要说什么,却又不敢。

阿苏勒喘息着扑前,一记“雷”劈杀在木桩的正顶,鞭声已经响在了右后,他守不住平衡,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以腰劲带动旋转,一刀平斩在木桩的中间,却没有避开铁枝,刀差点被震得脱手。他觉得浑身像是灌满了铅,沉甸甸的眩晕感就要把他压倒,前后左右无数声鞭响一起炸开,他旋转着,目光茫然,恍惚中那些木桩都像是真的敌人,紧紧围绕着自己。

像是有刀光在闪,笑声在回荡,又听见马蹄声狂风一样扑来。

“世子!”英氏夫人的喊声像是无比的遥远。

他跪在草地上,双手撑着地面,急剧地喘息着,舌头干得像是要裂开,他努力吞了一口唾液,唾液黏得像是胶,心脏在胸膛里狂跳着。他用力按着心口,这是从小的疾病,每当劳累的时候,那种紊乱的心跳简直像是要把他从顶骨震成两半,又像是有人在里面狠狠捶着他的胸膛。

英氏夫人奔上去扶住他,见他瘦得见骨的上身泛着异样的血红,胸膛起伏得令人惊惧。

“错了!”木犁大步上前,扯开了英氏夫人,“刚才那一刀,你该用的是逆劈竹!我告诉过你不止一次,雷之后若是右后有敌人,应对的手法绝不是左中平!你仔细看看,你退步挥刀,这一转身,大半的力量都耗在转身上,就算你的左中平砍中了敌人,又有什么力量劈开敌人的甲胄?”

“是!”阿苏勒拄着刀,喘息着又站了起来。

木犁以鞭柄不断地敲打着方才的木桩,阿苏勒双手举起刀,细弱的胳膊不住地颤抖。他脚步虚浮着,侧身,刀光从下面转起,逆劈在木桩上,牙刀发出嗡嗡的震鸣,他整个人都被反力推了出去。

“这不算逆劈竹!”木犁抛去了鞭子,“那就再练五百次逆劈竹!”

他一手提着马鬃琴,一手扯住英氏夫人向帐篷走去。年少的世子孤零零地站在夕阳里,头发全被汗水打湿粘在脸上,他抹开了头发默默地看着西边的落日。木犁走出几十步,听着那单调的劈砍声又响了起来,他手指在马鬃琴的弦上拨拉几下,没有回头。

“木犁你让世子练了一天了,没完了么?”

路过最近的帐篷时,大合萨干瘦的老脸从帘子后面探出来,凶神恶煞地喊着。

木犁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吕氏的祖宗哪个不是这么练出来的?他四哥七岁喝的奶里就掺了烈酒,一下午就可以砍断四根木桩,我小时候练刀,冬天满手的血泡都结上冰,也不敢偷懒。不逼他练,上阵就是被人劈的木桩,现在这样,已经是轻的了。”

“你是头老蛮牛!世子才九岁!能跟你比么?”

颜静龙努力扯着他的袖子,可是老头子完全不理会这些。

“上了阵,是奴隶是世子有什么区别?”木犁声音硬得像铁石,“大君命我教世子刀术,大合萨懂刀术么?”

他扯着回望的英氏夫人,头也不回地去了。

老头子恶狠狠地瞅着他的背影,啐了一口在草里,“一辈子都是个放羊的死木头!”

他跺跺脚噔噔噔地回了帐篷,坐在木柜上猛喝了一口烈酒,还是忍不住掀开一块羊毡去看练刀的阿苏勒。秋风起了,帐篷里没生火盆,隐隐的有点寒气。颜静龙扯了一件羊皮短袄给他压在背上,大合萨毕竟也六十多岁了,在草原上能活到六十岁的人已经不多。

世子在木犁的帐篷里已经住了四个多月,大合萨也赖着在木犁的帐篷里待了四个多月。木犁倒是不缺这点食物供养大合萨,不过他明显是不喜欢整天看见老头子那张醉醺醺的脸。英氏夫人经常烹调香辣的手抓黄羊肉和烤麂子腿,颜静龙吃得胖了许多。

颜静龙心里有隐隐的不安。自从世子回来,老头子的全部精力都在世子身上,大王子二王子已经不再来巴结了,别的贵族也都对老头子敬而远之,倒是三王子吕鹰扬和九王还是照旧,不时地能收到三王子送来的礼物。

颜静龙旁敲侧击地问,老头子总是哼哼哈哈的,谁也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整个北都城里,大概没有第二个人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体弱的世子身上,颜静龙也不觉得老头子真的相信《石鼓卷》上虚无缥缈的说法,若是他对天神真的那么虔诚,也不至于用旅鼠占卜了。

“我可真不知道世子为什么要拼命地练这劈刀。”大合萨拈着几粒硬米逗着旅鼠磨牙,“练刀有什么用?”

“不练刀,当不了武士啊。不上阵,谁都瞧不起。”颜静龙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如果不是我身体太弱,阿爹也不会送我来学占星的。”

老头子冷冷地哼了一声,“后悔啊?”

“也不是。”颜静龙看着帐篷顶,“我就是想跟我阿爹一样骑马打猎,多威风。逊王、钦达翰王,我们草原上的英雄,不都是勇敢的武士?”

“可笑!都跟木犁那个蛮牛一样,只知道跨马舞刀,上阵都不知道用脑子。华族人说我们是蛮族,这些人就真的蛮劲发作,就知道拼血勇。十个九王也未必拼得过一个木犁,可是青阳的神弓还是九王,木犁也不过是个将军。如今早不是逊王的时候了,拿一把刀想在草原上当英雄?刀术练得再好,又杀得了几个人?蠢!”

“那合萨你说怎么算英雄?跟华族人一样缩在石头的宫殿里,马都不会骑,算英雄?”

“其实最英雄就是算星相,当大合萨!说吉祥就是吉祥,说凶险就是凶险,出征出牧都听你的,喂个旅鼠就有人供养。”老头子从腰里的小袋里摸了一颗黑粟和一颗莜麦出来,扔进旅鼠的小笼子里,那个小东西瞪大了黑眼睛,小爪子抱着,盯着两颗谷子看了看。

“这回又是什么事?”

老头子挠了挠光头,“呼鲁巴家生了小孙子,他们主人送了礼物要我给孩子起名,我想巴呆要是选黑粟,我就叫他呵由斤,要是选莜麦,我就叫他博赤尔。”

“呵由斤什么意思?博赤尔又什么意思?”

几百年来蛮族学习东陆的文化越来越多,贵族们纷纷改了东陆名字,说话早就是东陆腔调。蛮族古语被忘得差不多了,只剩守着古书的巫师合萨们还晓得那些饶舌的古词什么意思。颜静龙学了几年,呵由斤和博赤尔这两个词还没有听过。

“去过大湖,看见过那些白头海鹰么?”老头子伸展双臂向着天空,“呵由斤啊,就是那最勇敢的雄海鹰,展开白色的双翼可以飞到盘鞑天神的神座旁。”

“博赤尔呢?”

“雌海鹰……”

颜静龙被口水呛了一下。那只叫巴呆的小旅鼠选了莜麦,老头子满意地点点头,摇了摇空空的酒罐。

“对了,大君传召两日了,老师你真的不去?”

“又不是急召,没事,不是教给你了么?说我年纪很大了,身体不好,怕被风吹了,不敢出帐篷。”

“金帐宫那边,大君的伴当来了几次,就算老师你真的身体不好,也总得有个什么病可说啊。”

“就说我骑马摔了,拧了脚!”老头子站起来,摸了摸脚踝,半边身子一塌,好像立刻就瘸了,一歪一歪地蹭到帐篷角落里,抱着酒坛子拿佩刀撬上面的锡封。

“博赤尔这个名字不错。”

“很合适呼鲁巴家那些孙子们,就知道穿彩色的丝绸,买东陆贩来的女人。”老头子满意地点点头,“巴呆选的从来我都满意……”

他忽地呆了一下,这个声音并非颜静龙的,而帐篷里面没有第三个人。

他猛一回头,颜静龙已经跪下了,叩头在地不敢抬起。帐篷帘子掀开了一半,飘进来一角乌青色的大氅,重甲反射夕阳,只见那人魁梧的身材封住了帐篷口。老头子眯缝起眼睛,酒坛子“咣当”落在地上。

他看清了那人眼里一块慑人的白斑。

“今年的酒蒸出来了,足够喝一个冬天。”

大君进帐后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个。颜静龙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见大君手里提着一个圆肚糙面的陶罐,淡淡的梨子一样的酒香飘来,闻着就有些醉人。青阳的美酒在东陆有“青阳魂”的美名,闻着虽然像是果子的芬芳,却是最烈的美酒之一。每年深秋才把发酵的粗酒蒸出来,青阳部的人们要靠这烈酒过一个冬天。

大君把陶罐放在了床边的小桌上,自己先盘腿坐了上去,转头看了一眼颜静龙,“眼镜龙又长高了。不要惊动木犁和夫人,去找两个杯子来,我和大合萨尝尝新蒸的酒。”

颜静龙应声去了,忐忑不安地避过女奴们,偷拿了两只濯银的深杯回来,一路上看见几个面生的武士侧身半隐在帐篷背后。木犁家里来来往往的人多,也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们,想来是大君随身的人。

颜静龙心里忐忑,不敢多想,小跑着回到帐篷里。他把杯子放到小桌上,老头子已经缩着脑袋和大君并坐在床上,除了新酒,还多了一条烤好的鹿腿,大君也不用刀,手撕着吃。

“没有惊动外面的人吧?”大君格外地温和,一边嚼着鹿腿一边给大合萨和自己倒上酒。

颜静龙摇了摇头。

大君扯下一块鹿肉递给他,示意他坐在一旁的垫子上,“眼镜龙很能干啊,大合萨小时候在烧羔节上偷了一条宫里烤的羊腿,贴身抱在袍子里,还没有走出帐篷就被老大君发现了。”

老头子的脸似乎红了红。

“大合萨喝酒。”大君说,“那晚上的羊腿是最好吃的,现在我都记得。我当时想和大合萨分那条羊腿,一人一半带出来可不容易看出来,可是大合萨不愿,想要独吞。”

老头子抱着杯子喝了口酒,看着有些扭捏。

“那年蒸出来的酒也是最烈的,我们都想自己带着酒出去喝个大醉,可是找不到下酒的吃食,都起了偷的心。后来大合萨被老大君下令在雪地里光着屁股骑马,被大家笑话了,他在自己家里蒙着头,一个月都不肯出来。当时大合萨十四岁,我才十一岁。”大君把整整一杯烈酒喝了下去。

“沙翰,我们两个也很多年没有面对面喝酒了。”他看着大合萨。

老头子的脸色忽然变得有些古怪。他没了惯常的那种神气,沉默地望着银杯里澄清的酒液,像是在看自己的倒影。帐篷里面安静得让人心里不安,颜静龙紧张地看看大君,又看看老头子。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沙翰”这个名字,那该是大合萨真正的名字。人们知道大合萨的东陆名字是厉长川,可是这个名字是不能称呼的,而他继承大合萨地位之前的蛮族小名,整个青阳部似乎都没有人知道了。

颜静龙忽然觉得老头子其实有太多的事情是不曾告诉他的,他就从来不知道大君和大合萨的交情可以一直追溯到童年。

老头子抓了抓光光的脑门,笑了笑。

“酒怎么有点苦?”大君皱了皱眉头。

“是不是酿酒的谷子霉了?”大合萨吞了一小口酒尝着。

“都是新谷子。”大君把酒倒了,新斟了一杯,又尝了尝,“这下好了,刚才是杯子里有苦底子。”

帐篷里的气氛忽地融洽了,大合萨开始撕扯起鹿腿,大君轮流斟酒。天渐渐地黑了,颜静龙又偷偷出去拖回一盏东陆式样的九枝铜灯,九团火焰照得帐篷里一片通明。大君和大合萨都不太说话,只是吃喝,渐渐地两个人都有些醉了,大合萨的脸红扑扑的,有点像是少年,颜静龙也第一次看见了喝醉的大君,这位草原之主头重脚轻有些摇晃,身上铁甲的甲片叮当作响。两个人哼着一些颜静龙听不懂的牧歌,老头子高兴起来,最后把鹿腿骨一把抢了过去,大口地啃着。

“大君到底想和我说什么?”老头子啃着骨头晃晃悠悠。

“有个小东西,带给合萨看看。”大君从身边拎起了捆扎细密的方形包裹。

他扫去桌面上的东西,解开棉布,暴露出朱红色的木匣子。颜静龙觉得那匣子有些眼熟,心头忽地一跳,想起正是九王从南方带回来、装着真颜部龙格真煌头颅的匣子。大君轻轻打开匣子,红锦上果然是那颗埋在石灰里的人头,颜静龙头皮发麻,却不敢动弹。

大君拔出胸前的小佩刀,从头颅的嘴里刺入,撬开紧闭的牙齿。死人肌骨早已经僵化,那令人恐惧的低响让颜静龙越发地不安,可大君凝视着那张黑洞洞的嘴,嘴角竟然有一点笑意。

“我知道在这里,”他喃喃地道,“我就知道他藏在这里。”

大君两指探进头颅嘴里拈出了什么,在灯火下慢慢摊开手掌,一枚淡青色的玉扣子一样的东西躺在他的掌心,莹润可爱。

“是当年我送给伯鲁哈的那枚玉玲珑。厄鲁说没有从他身上搜到,我就知道是在他嘴里,这枚玉可以吹响,他总是含着。”大君凑在火前凝视那枚玉,久久不出声。

他拿袖子擦了擦那枚玉玲珑,忽然放进嘴里。颜静龙要拦,已经迟了。一个缓缓拉长的哨声响起在帐篷里,渺渺然很是空蒙。这枚玉吹起来有点像牧马人的牛骨哨,声音却柔和了许多,像是隔着水听到歌声远远地传来。大君吹的调子颜静龙不曾听过,绵绵的很是悠长,又有股秋风般的冷。其间有几个错音,听起来断断续续。

吹起这个调子的时候,大君那么认真,颜静龙不敢发出一丝声音,一直听到结束。

“是真颜部的曲子,以前伯鲁哈吹给我听过,想不到还能记得……”大君把玉吐出来攥在掌心里。

烛火被透进来的风压得一低,老头子把鹿腿骨抛在了小桌上。

“纵然有这种情意,后悔也已经晚了。真颜部灭了,龙格真煌死了。大君年轻时候的好朋友,如今只还剩下我这把老骨头,大君什么时候杀我?”老头子斜眼觑着,望向灯火照不到的黑暗里。

颜静龙心里猛跳,浑身都发软,几乎要跪下去。

大君却很淡漠,只摇了摇头,“沙翰你是说我不该讨伐真颜部?”

老头子双手抄在腰里,搂紧了袍子,挪了挪屁股,侧过身去把背对着大君,“知道了还问我?”

“我是猜的,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老头子不吭声,弓起来像是一只干缩的大虾米。大君晃着濯银杯子,看着里面的酒液荡来荡去。

“颜静龙你出去,”静了一会儿,老头子偏偏头,“这里没你的事情了。”

大君摆了摆手,“沙翰,你是准备把大合萨的位子传给眼镜龙么?”

老头子怔了一下,看了颜静龙一眼,又看了大君一眼,沉沉地点头。

“那眼镜龙也留下吧,沙翰你说吧。”

老头子低头想了一会儿,摸摸索索地掏出麂皮的小口袋,装了一袋烟,点上了,吐出一口青烟。

“前几年北风来得猛,听说北方几个大草场都稀疏得很,只有铁线河边还有好青草。”老头子的声音又低又沙,像是在讲故事,“朔北、澜马、沙池、九煵,几个大部落哪个不是把马羊放到了铁线河边真颜部的草场上?铁线河的草场才多大?哪容得下那么些牲口?吃秃了草,就得吃草根,吃光了草根,来年就没有新草,没有新草,大家一齐饿死,偏偏这个时候,真颜部一个小部落起来造反,还要反库里格大会。这下子真颜部被灭了,族人都北迁,终于把草场空出来了,皆大欢喜,倒是好得很。”

“嗯。”大君淡淡地应了一声。

“骗瞎子!”老头子把烟锅在床上一蹾,花白的眉宇挑得老高,“龙格真煌是什么人?草原上的狮子是傻子么?谁不知道反库里格大会的下场?他真颜部几万武士?朔北、澜马、沙池,哪个部落灭不了他?可是他还是要反,他反什么?他不反他要饿死啊!阿苏勒说的大君听了么?肉粥都喝不上,也会是叛贼么?也会是叛贼么?也会是叛贼么?”

颜静龙很少看见他生那么大的气,他的胡子颤着,浑身都在抖,老拳攥得紧紧的,干缩的皮肤都像是要裂开。

“嗯。”大君还是淡淡地应了一声。

老头子深吸了一口气,渐渐地平静下来,磕了磕烟锅,摇摇头,“龙格真煌不反行么?他没有退路了,他的草场被人占了,他背后就是海,难道叫他退到海里去放牧?要是我,我也反了!”

颜静龙眼前一黑,只觉得两只耳朵嗡嗡地作响,老师是反贼,不知道学生要不要砍头。

“我想你也会反的。”大君居然点了点头,“沙翰你说得不错,我知道伯鲁哈为什么要反。前年真颜部最后一次上贡,伯鲁哈的信里已经说了,真颜部里面饿死了人,有些地方冬天人跟牛马一样吃干草,再不行牧民就杀马,吃马肉。几个大部落都说真颜部抢他们的牛羊,杀了不少人,可是他们死的人没有真颜部饿死的人多。他们自己灭不了真颜部么?要派使者来北都请我们青阳出兵。他们是要逼真颜部反叛啊,再用青阳的兵力灭了真颜部,铁线河的草场还是部落间平分。这种诡计,大合萨能看得出来,难道我就看不出来么?”

老头子怔怔地看着大君。

大君苦笑,“可是伯鲁哈太蠢了。真颜部抢牛羊,杀别的部落几个人,都不是什么大事,可是他以为是库里格大会的制度不对,七部联合不对,这就错了,错得太厉害了。库里格大会是几百年来的制度,逊王定下这个制度,我们北陆七部才算是一个国,反对库里格大会,就等于叛国。有个库里格大会,虽然小部落还是被盘剥,可是比几百年前逊王的时候好啊,那时候你杀我,我杀你,草原上年年死人,大家抢别人的妻子来生孩子,孩子养大又上战场。这几百年来,逊王被大家看得像神一样,就是因为这,连我也不敢说出一个字反对逊王建立的制度,伯鲁哈又能怎么样?”

大君喝干了杯子里的酒,看着烛火,那目光像是遥遥地望着远方。

“就这样,就真的要整个真颜部都灭掉?”大合萨说,“几个大部落里,早先和大君交好的澜马部达德里大汗王被诛了,九煵部的老主君被儿子杀了,青阳部里面巢氏的几个老家主死的死,贬的贬。如今龙格真煌也死了,草原上还有什么人支持你这个大君呢?”

“伯鲁哈是不能不死的。”大君低低地说,“如今想拆散库里格大会的,可不是伯鲁哈一个人。多少人都想做第二个逊王,自己统一这片草原,做流传子孙万世不变的大君。他们可不是伯鲁哈,会满足有片自己的草原,自己的族人可以安心地放牧。他们是要杀人的,杀到草原上只剩下他们和战俘,然后草原就像东陆一样,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国家,大君就成了东陆的大皇帝。”

大君的声音变得森严低沉,“所以谁也不能在草原上提拆散库里格大会这事,谁说了,我就杀掉他。我们蛮族人再也不要互相残杀,几百年前大家都是兄弟,再有战争,死的也还是自己的兄弟!”

老头子忽然坐直了,一扭头,大君正目不转瞬地看他。两人对视着,老头子嘴唇颤了颤,“可是……”

大君低低地叹息一声,“沙翰,你有十几年不理我了。当年是你占卜了天相,硬把我推上大君的位子,可是我当了大君,做了很多不得你心的事情。可是你以为大君真的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我为什么要杀达德里大汗王,为什么又要杀伯鲁哈?我们在跟真颜部决战的时候,朔北部的白狼离北都只有两百里啊。”

“白狼团?”大合萨脸色变了,“楼炎是要反叛么?”

白狼团是个可怕的名字。

朔北部是草原上第二大的部落,楼氏的家主楼炎是朔北的主君,总是随身带着一万名骑乘巨狼的武士,号称白狼团。整个草原也只有朔北部有驯狼的本事,他们从虎踏河以西的雪原上捕来了白色的雪狼,从小养大,变成坐骑。青阳虎豹骑最忌惮的骑兵也就是白狼团,普通的战马无不会在凶恶的大狼前畏惧,不光白狼骑兵的战刀是杀人的武器,白狼们的爪牙也可以撕开战马的肚皮拉出肠子来。那股厚重的狼骚味从草原一侧遥遥飘来的时候,整个骑兵马群都会惊恐地嘶吼,仿佛末日降临般的恐惧着。

大君继位后不久,朔北部曾经反叛,一直杀到北都城下,最后谁也无法取胜,朔北部终于交出了旗帜,表示臣服于大君,贡上两个女儿当了大君的阏氏,大君尊称楼炎为岳父。朔北部重新归于库里格大会,二十多年过去,这场血战青阳部的人们记忆犹新,说起来就想到攻城的恶战后,城门上厚而黏稠的鲜血无处不是,缓缓地滴落,无比狰狞。

“不光是朔北,九煵、沙池几个大部落都把骑兵放在北都城的旁边,我不讨伐伯鲁哈,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讨伐我们青阳部,我不知道,沙翰你知道么?”

大合萨默默地摇头。

“谁都不知道,但是我不能冒这个险。”大君的声音低而有力,“我是蛮族的大君,也是青阳的主君,我没的选。”

大君起身,攥着那枚玉,慢慢地踱到帐篷口,掀开羊皮帘子奋力地一挥手。颜静龙伸长了脖子去看,凄清的月色下,玉光一闪而没,小小一粒珠子没在草丛里,就像一粒沙落进大海。蛮族大君和真颜首领的那段情分,就此消逝在茫茫的草原上,仿佛一场梦,再也找不着痕迹。

“所以就这样,伯鲁哈就死了。要还是当年的我,舍了命也要保伯鲁哈,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杀了,又算得了什么?骑着马跑在草原上,多少人来打我,我又怕过什么?可是我不能了,我是草原的大君。”

“这是命啊,”大君摇摇头,“生来的命。”

大合萨看着他的背影,久久地不说话,末了拿起装酒的坛子在杯子边磕了磕,低低地说:“空了。”

大君转身回来坐下,“我来找你,是有些事,说这么多,是担心你不愿帮我。沙翰,你是我最相信的人,我有事,只有你能帮我。”

老头子愣了一下,恢复了懒散的神气,把袍子抱得更紧了些,歪着头,“你可不要骗我,又有什么事非得我去做的?说骑马上阵我不如木犁,说指挥大军我不如九王,几个王子都比我强得多,我一个老头子,只等着死了盘鞑天神收我去天上享福,我不听你骗我。”

大君也不理他,自顾自地说:“沙翰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不能打败华族人?”

“这还用说?除了战马,盔甲刀剑弓弩车辆,我们什么都比不上华族人。人也没有他们的多,怎么能打败华族人?”

大君摇头,“我可不觉得。我们确实没有华族人那么好的装备,可是我们有大地上最好的骑兵,我们的战士最勇敢,一个人打十个华族人,华族人还是害怕。可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坏在分散,蛮族能有几百万人?东陆一个诸侯大国,都不止这些人。偏偏有七个部,七个部你不认我,我也不认你,打来打去。多少好男子都在打来打去里面死掉,若是组成军队,东陆早已打了下来!人心不齐,才是最大的弊病。”

老头子歪着头看他,不说话。

大君清了嗓子,“我即位以来,一直都在想,为何我们草原上的征战如此的多?传说逊王当年集合七部,一统我族,是大功业,可是算来算去,逊王征战二十年,我族剩下的族人不到一成,死了九成的人建立功业,这功业也是血迹斑斑。我翻了书去算,每隔四五十年,总有一场大战,从南边的海岸一直打到北边的山脚,死无数的人,才能安静一些时候。所以以前大君的位置在部落中轮替,过上四五十年肯定是别的部落来占北都城。我们青阳能够占领北都七十多年,可能还拜东陆风炎皇帝的福,他风炎铁旅两次北征,四十年前杀了我七部几十万人,我青阳才能维持至今。”

“怎么说?”老头子瞪了瞪眼睛,“难道华族人杀我们的人,反而是对我们好?”

东陆风炎皇帝白清羽谥号武帝,振奋军武,威慑边陲,最后咆哮七海,乃至于挥十六国联军北伐蛮族,是东陆帝朝中罕见的纵横之主。风炎铁旅两次北伐,借助优秀的兵器和布阵,将蛮族武士杀得血流成河,在蛮族小孩心中就像东陆的魔神。

颜静龙心里想的和老头子一样,却不敢说什么。

“不错。”大君点头,“正是因为那一次死了几十万人,我们青阳的地位才得以保全。我想了很久,四五十年一战,就像是个浩劫,阴魂不散。其实归根究底,不过是我们北陆的贫瘠。眼下七部大概总共五百万人,可是瀚州的土地真的能养五百万人么?贵族们吃羔喝酒,牧民和奴隶却连老鼠都抓来吃,还要饿死人。每到这个时候,就只有一战。每次大战,剩下的人不过一半,这两百多万,是土地养得活的,又都是女人孩子。可是再过上四五十年,两代人出生,土地又养不活了,于是为了抢水草抢牛羊,就再打仗,再死人。只有把多余的人死掉,剩下的人才能活下去。伯鲁哈的反叛,就是个例子。”

大合萨不由得坐直了。

“若沙翰你是大君,你可怎么办?”

“我?”大合萨使劲摇头,“我可当不了大君。”

“东陆!”大君猛地抓住了大合萨的手腕,抓得他一阵疼痛,却挣脱不开,“沙翰,是东陆啊!东陆是粮仓,每个人都能吃上米麦的粮仓,广阔的土地可以放牧牛羊。我们蛮族的骑兵只要登上东陆,就再也不怕了!你想想,我们的骑兵从天拓海峡的南岸一直打下去,我们的马快,轻骑只要一个月就可以跑到东陆的皇城下面,什么也挡不住我们北陆的骑兵,我们可以绕过他们的关卡,直接打进最富饶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要守着草原呢?我们蛮族也可以是天下的主人啊!”

老头子呆呆地看着他,脸色苍白,像是不认识大君似的。颜静龙也是第一次看见大君这样,像是忽然有一颗火星,点燃了大君心里的熊熊烈火。他的眼睛亮得逼人,苍白的脸上泛起血色,他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下那股亢奋,和年轻人渴望征战那样,血管里有股激流。

“我们和东陆隔着大海啊!”老头子愣了好半天才喊了出来,“大君你想好了,要不是海,你的父亲钦达翰王早就打到了东陆去。那是海啊,百里宽的大海峡,骏马没有翅膀,飞不上天,我们没有船,没有的!”

“不!我们有!我们有船!我们……”

大君忽然刹住,一个人影扑进帐篷。大君按住腰间的剑柄,生冷的铁剑出鞘一半,他就要猛扑出去。

“大……君!”扑进来的人惊呆了,猛地跪了下去。

颜静龙也回过神来,看清了跪在地上的英氏夫人,她的两眼红肿,惊惶不安地颤抖着。

“起来吧。”大君收了剑。

英氏夫人却没有起身,“大君,世子……世子他……不行了!”

“啪”的一声,老头子手里的烟锅落在地上。

大君猛地揭开帘子。

偌大的帐篷里挤满了人,奴隶们呼喊着递上热水、药膏和绷带,帐篷里弥漫着有些刺鼻的草药气味。床整个被人围住了,只见无数的人头在晃动。

“都静下来!”大君低吼一声。

帐篷里骤然静了,奴隶们惊恐地跪下,让开了一条通道。大君第一眼看见床上的阿苏勒时,眼睛瞪得像是要突破眼眶,他猛地抢过去抱住儿子,浑身已经染满了鲜血。

“怎么会这样?到底怎么会这样?”他大吼起来。

孩子的脸泛着可怕的赤红色,他的双手紧紧抱在胸前,不住地哆嗦着,惨白的皮肤下,血管像是红色的细蛇一样浮凸出来,不断地搏动着。他的全身都是血迹,那些血竟然是从他的毛孔里渗出来的,结成大粒大粒的血珠。

英氏夫人双腿一软,跪在地上,“我们……我们真的不知道,世子练着刀,忽然就不行了。”

“去请陆大夫!去请陆大夫!”大君大喊,又指着英氏夫人,“你也会医术,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他的脸微微扭曲,变得森然可怖。

“陆大夫来了,陆大夫来了!”小仆女急匆匆地进来报告。

“快叫他进来!”大合萨大喊。

陆子俞提着从不离身的药袋,蓬头垢面地冲进了帐篷。他是名医屠寄尘的学生,从没有这么狼狈过,这次是被人从床上揪了起来。他进帐时还带着不悦的神色,可一看到床上的孩子,神情完全变了。他扑到床边,推开大君,双手颤抖着,似乎是想去触摸孩子,却又不忍打破一件珍宝一样,只悬在阿苏勒身上几寸。

“血厥……血厥!”他喊了出来,“是血厥啊!”

“血厥?”

“他全身血脉极旺极盛,血从体内压往体外,医术上说‘血露如珠,身如赤炭,牙色乌青,刹那而亡’……”

他忽地一顿,看见大君的神色猛地变做一片空白。

“不可能的!不可能啊,”大合萨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刚才还好好的!”

“我没有说谎,”陆子俞叹息着摇头,“行医的人,一生一世也许都遇不到一个血厥的病人,看到绝世罕见的疾病,本来是医生的喜事,我何苦危言耸听?血露如珠,身如赤炭你们都已经看见,我现在拨开他的嘴唇,你们再看看。”

他拨开了孩子的嘴唇,清清楚楚地暴露出两排乌青色的牙齿。

“怎么……怎么会这样?”大合萨惊呼,“是中毒了么?”

“错!患有血厥之症的人,极难中毒,他的血脉极盛,轻而易举可以洗去毒性,中了一般的毒物,被蛇咬伤,服用麻药,对他几乎都没有效果。他牙色泛青,是因为血液已经从牙龈渗入牙齿里,瘀血太多,是以牙色乌青!”

“那……那怎么办?”大君终于回过神来。

“我只有三成把握……”陆子俞计算着,“现在如果不开针放血,一切就太迟了。”

“放血?”

“必须挑开最旺盛的血脉,把血放出来大部分,人才能活下去,但是,”他摇头,“一旦放得不准,就像杀人砍中了动脉一样,血如泉涌,再也无法挽救!”

“我……”大君起身,在帐篷里不安地踱步,“到底怎么会……怎么会忽然害了血厥……”

“以前有过的病例,只说极少数的人,在极度劳累的情况下,会血脉反旺,出现血厥的例子。”

“劳累?”大君猛地回头看着众人,“他刚才在干什么?”

“练刀……”英氏夫人的声音颤抖。

仿佛被雷电轰击在头顶,大君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无力地坐在床边。

“再不决定,把握就越来越小!”陆子俞已经从药袋里取出了银针。

大君抓住他的衣襟,“大夫,你要救我的儿子!”

他抱住了阿苏勒,“放血是么?我见过的,我来抱着他,陆大夫你下针!”

“好!”

陆子俞取出的银针粗长,其中带着空洞,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挺针定在阿苏勒的眉心,再吸一口气,双手缓缓地一齐推了出去。一根银针,在他手里推出去像是武士的刀剑。

针刺入眉心,飙射的血珠从银针中的空洞里射出,直射在陆子俞的眼睛里。他受不了那股疼痛,大喊一声倒退出去。

大君竟然抱不住阿苏勒了。

这个濒危的孩子猛地睁开了眼睛,目色赤红,仿佛恶鬼一样,他挥舞双臂荡开周围的人,冲向帐外,像是一道赤红色的电。被他扫中的一个小仆女哎哟一声,臂骨已经断了。

“不要让他跑掉!”陆子俞捂着眼睛大吼。

已经迟了,血色的人阿苏勒已经冲到了帐篷口。

他忽然站住了,以一个痛苦的僵硬的姿势停在那里,全身骨骼爆出细碎的响声,每个人都能听清他心脏搏动的可怕声音,简直像是击鼓。接着他全身的皮肤忽然开裂,血液在一瞬间化成雾气从每一个裂口中迸射出去,冲到他身边五尺以内的人都被溅得浑身鲜血。他的身体裂出无数的刀伤般的裂纹,身体彻底苍白,像是全身的血一次都迸射出去了。

他重重地栽倒在地上。

“大君,大君,”有人低声地呼唤。

“阿苏勒!阿苏勒!”大君猛地站起。

“阿苏勒还好……还好……”大合萨急忙扶他回到坐床边坐下,“陆大夫一直在陪着,现在血是止住了,额头也不那么烧了。”

两个人都是老人了,记不得自己坚持了多久,最后大君疲惫地坐在帐篷外的座椅上小睡了一刻。

大君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地抹了一把脸,恢复了镇定,“怎么样?放血怎么会放出这样的结果?”

“陆大夫也说不出来,只是说行医那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流血的,像是血都流干了。不过世子的血气还是旺盛,所以暂时还能顶住。但是陆大夫又说什么‘阳亢虚损’,我也没有听懂。”

“能……能活么?”

大合萨愣了一下,喃喃地自语:“能活么?”

两个人都沉默下来,隔了好久,大君低声道:“对陆大夫说,无论是多好的药,费多么大的功夫,让他救救阿苏勒。治好了阿苏勒,我封他两千户人口。”

“是。”大合萨犹豫了片刻,“郭勒尔,以你从小的性子,真难想你居然也会对儿子那么在意……实话说,你当了大君,这些年,我觉得你血都冷了。杀了达德里大汗王,又杀了龙格真煌,我有时候想,是不是迟早你把我也杀了。”

大君仰望着帐篷顶,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沙翰,这些你是不会懂的。阿苏勒,是个可怜的孩子啊。”

“可怜?”

“他根本就不该被生在这个世上,”大君的脸色忽地有些苍白,“他生下来,完全是错了。”

大合萨的脸色也变了,“你难道也相信那些玄一的蠢话?相信那话的都是无知的蠢羊!”

大君疲惫地挥了挥手,“不是,沙翰,你别问了。现在是什么时候?”

大合萨挑起了帘子看了一眼天色,“入夜了。我还撑得住,今晚我在这里看着阿苏勒,大君还是回去歇息吧。”

“都入夜了?”大君惊得坐了起来。

“大君还有事?”

“有!”大君沉沉地点头,“若是一般的事,再什么也重不过我的儿子,可是这件事,沙翰我本来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件事,你不要问我任何问题。现在就跟着我出发!”

夜色漆黑,这是一个阴晦的天气。

骑兵小队逼近北都的城门,夜风扯直他们漆黑的大氅,雄骏的战马全力奔驰,却没有带出丝毫声音。这座巨木和岩石筑成的王城在夜空下有如一座凭空而起的大山,无声地矗立在平坦的朔方原上。

“什么人?再敢前进一步,就放箭了!”城楼上忽然亮起成排的火把,守城武士的首领一振马刀,垛堞后弓箭手纷纷暴露了半边身子。他们的弓都已经张满,箭镞上闪烁着冰冷的铁光。

战马低声地嘶吼着,骑队在城门下刹住。他们有大约四五十人,每个人都是一身黑氅,罩住了全身的装束。他们头顶搭着遮面的风帽,看不清面目,腰间的刀鞘敲打在马鞍上,发出令人不安的声音。

守城武士们成群结队地冲下城楼,将长枪并成一排,封锁了城门。为首的百夫长提着修长的马刀,警惕地上前,以马刀指着骑士首领,“没有大君的命令,夜里不准进出北都城!敢冲关的,可以就地处死!”

两骑黑马从骑队中无声地驰出,在百夫长来得及反应之前,战刀已经交叉锁住了他的脖子。两名武士各以一半身子遮挡住骑士首领,一声也不吭。

双方僵持着,百夫长颤巍巍地退后几步,目光落在那两把森冷的战刀上,惊讶地发现刀锋竟然带着细微的锯齿,像是无数细碎的犬牙咬合在一起,勾着他脖子上的皮肉,生痛。

“虎……虎豹骑!”他嘶哑地说。

整个草原,最善于用这种带齿战刀的是青阳的精英骑兵,这种刀可以轻易地划开皮甲和敌人的身体。

“放下刀!”骑士的首领低喝一声,抖开遮住半张脸的黑色风帽,露出花白的头发和利刃般的眼睛。

两名虎豹骑撤回了交叉的马刀,拉着战马退后一步,静静地立在他身后。

“你认识我么?”骑士首领压低了声音,直视百夫长,眼里那块白翳在黑夜里似乎隐隐地发着亮。

“大……大君!”百夫长惊得要跪下。

“起来!”大君低低地喝止了他。

百夫长不敢出声,快步凑到大君的战马前。

“打开城门。还有,”大君压低了声音,“今夜没人出过城,你可什么都没看见,明白了么?”

百夫长愣了一下,急忙应答:“是!”

骑队无声地通过城门。百夫长敬畏地跟在后面,目送他们出去,他忽然发现,这队虎豹骑竟然没有打一根火把,所有人的战马马蹄上都包裹着松软的羊皮。

大君在自己的王城中隐匿身份地出行,该是多重要的事让草原之主这么谨慎?

“就是这里!”大君终于勒住了战马,挥动马鞭指了指脚下。

他们不知在草原上奔驰了多久,大合萨只觉得骑队去向东南方,而后折转向西,兜了一个不小的圈子。虎豹骑们纷纷下马,在周围展开防御。他们都是精干的武士,警惕地引着角弓散开在周围,三个四个地聚集成团,以防偷袭。

火堆点了起来,大君挥挥手,请大合萨和他一起坐下来烤火。

大君沉默着若有所思,大合萨也不便去打断他的思索。他环顾周围,认不出这个地方,这是一个凹陷的地方,周围都是高起的草坡,静静的连一丝风也没有。

“把你拉到这里来,很奇怪是不是?”大君忽然说。

“你以前倒是也经常做奇怪的事情。”

大君笑笑,“沙翰,我记得我父亲和东陆风炎皇帝两次决战的时候,一直是你跟在他身边处理文书的,是不是?”

大合萨点了点头,“是,都是快五十年以前的事情了。”

青阳部真正精通东陆文字的人并不多,大合萨就是其中之一,为了钻研星相典籍,他从小就在各族文字上下了大功夫。

“我听说东陆的大皇帝送信给父亲劝降,父亲只回了五个字,说是‘战,惟死,不降’。”

“钦达翰王的战书一直就是那么短,不过东陆大皇帝的劝降书信倒是也不长,我还记得是三十四个字,说是‘人生苦短,兵者不祥,积尸百万,无非子民,为王者,纵于九幽下身受斧钺之刑,心能安乎?’这两封信东陆的学士都说是帝王手笔,风骨不同,但是都能教训子孙。”

大君低叹了口气,“那么多年了,再没有草原上的英雄可以和华族人面对面地交涉……”

他沉默下来。大合萨扭头看着他庄严的侧脸,心里忽地一亮,“东陆有人来!”

大君举手制止了他。

“是的,有人来,来的不是一般人。”大君压低了声音。

大合萨看着他的眼睛,觉出了一分敬畏。他跟大君是从小的朋友,当初朔北部的骑兵攻破了北都的城门,成千上万的战马围着金帐奔驰,无数的火把投过来,几乎把大君和黄金帐篷一起化成火海,大君也照旧操着他的重剑,指挥仅存的伴当武士们死战。蛮族大君敬畏过谁?大合萨真的不知道,即使有过,也是逊王和钦达翰王那样历史上的英雄而已。

他在烟锅里扎扎实实地塞上一锅烟草,点燃吸了一口,捧给了大君,“吸一口?”

大君沉默地接过去,用力吸了一口,袅袅的青烟从他鼻孔里滚了出来,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恢复了以往的神气。

“沙翰,你说什么才是世上最伟大的力量?”

“世上最伟大的力量?”大合萨迟疑了一下,“那是盘鞑天神的双手吧?他左手握着劈开天地的斧头,右手握着可以杀死世上一切生命的宝剑,他双手握着斧头和宝剑转动,每转动一次,天地就诞生和毁灭一次。”

“这些还用你告诉我么?我们青阳的孩子,哪个没有听过盘鞑天神的故事……可是那些人说是星星,那些人说,星天的运转才是一切的主宰,就是神也无法改变的。沙翰,你相信么?”

“星天的运转?可是一切都在盘鞑天神的手……”

大合萨忽然止住了,侧耳向着背后。他听了一会儿,起身向那边奔了几步。声音终于清晰起来,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的歌声在黑漆漆的夜空中飘着,伴着低声呜咽的什么乐器,像是笛子,可是笛子的声音却没有那么低沉,像是笙笳,可是笙笳又没有那么雄浑。

“来了!”大君也起身。

虎豹骑的武士们彼此递了一下眼神,在大君和大合萨身前展开成半月的形状,缺口对着大君的方向,半拉开了手里的角弓。

大合萨摸了摸胸口的短刀。那是前代大合萨传下来的“熊刀”,据说里面宿有熊王的灵魂,是柄驱邪的圣刀,他日日佩着,却很少去摸它。他心里有些不安,不知道为什么,那悠扬的歌声中似乎隐藏着什么危险。

“都静下来!”大君喝道。

大合萨用心去听那个男人的歌,歌词他完全听不懂,可偏偏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这种古玄的歌,好像是古老石柱上的图腾文字,远到世界诞生之前就铭刻在那里,那是神创造这个世界之前独自歌吟时所用的语言。

歌声近了。歌声越近,大合萨的心就绷得越紧。他发现自己无法分辨那歌声是从哪里来的,东南西北,无处不在,好像四面八方无数人在吹奏陶埙,低唱古玄的歌。云破月出,一轮圆满的月悬在天空正中,整片整片的黑云迅速地开裂消散,星空也展现出来,漫天都是清光。浩瀚无边的草原上,每根草叶上都反射着星月的冷光。

浩瀚无边的草原……大合萨生在这片草原上,却是第一次觉得草原那么浩瀚,令他不由得心生敬畏。

大君按着重剑一动不动地看着南方,眼中透着仅属于蛮族大君的锋芒。

他所看的方向,地平线泛着蓝白色的微光,微弱的光芒中升起了阴影。孤零零的骏马的黑影沉默地立在光芒中,马背上的武士高举着巨大的幡。他魁梧得有如巨神,披挂着满是棘刺的重铠,像是从古代的壁画中走出来的人。虽然只是个剪影,但是大合萨感觉到了他的目光——居高临下的、帝王般的俯视。

更多的黑影升起,围聚在他的身边,每一个影子看起来都那么相似。战马们喷着滚滚的白气,武士们奔驰起来,风扬起乌黑的大氅,身上沉重的甲片互相撞击,发出令人心惊胆战的哗哗声,为首的武士高举黑幡,幡上有清冷的银光流动。

大合萨想要退后,却挪不开步子。他眼睛眨也不眨地迎着远来的骑队。有些模糊的老眼竟然变得如此锐利,清楚地看见战马身上的肌肉跃动、看见马喷出的丝丝白气、看见武士们铁甲的甲片一起一落……

无形的威压像是墙一样推到他的面前,他就要喘不过气来。

为首的武士猛地将黑幡插进泥土里,大地仿佛都震了一下,武士们翻身下马,默默地排成两队,中间留出了一条通道。

停了许久的呜咽声又一次响了起来,大合萨觉得胸口的压力忽地减轻了。那面巨大的黑幡忽然扬起,黑幡后站着黑衣的来客,手持浑圆的陶埙,满头银发。那是一个老人,高瘦、挺拔,披着和武士们一样的黑氅,黑得像是无边的夜色,立起的高领遮住了半张面孔。

虎豹骑也感到了可怕的压力,没有人下令,他们已经拉满了弓,箭在弦上,一触即发。阵型转成反弯月,如果现在发箭,那么这支神秘的队伍将会被数十支羽箭钉死在月形的中心。

“收起你们的弓箭!退后,为我们的贵宾让出路来。”大君出声喝止。

“又相见了,山碧空先生。”他向老人欠身行礼。

“感谢大君,我们来得晚了。”山碧空以蛮族的礼节按着胸口躬腰,“路上遇见了大群的麋鹿在河边取水,月光照在它们柔软的背脊上,满眼望不到边,像是母亲的胸口。我贪图看草原的美景,迟了一步。”

他抖开黑氅,在火堆边盘膝坐下。

大君拉了大合萨一把,两人跟山碧空对面坐下。

“信使前几天越过海峡,送来了东陆大皇帝的亲笔书信。”山碧空伸手示意。

武士们中走出一个清秀的年轻人,他和山碧空一样没有穿铠甲,漆黑长袍上绣着金色的玫瑰花图案。他捧着深红色的漆盒,半跪在大君的面前,低头把盒子高高地呈了上去。大君揭开盒子,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只信封。

大君从信封里抽出的是一页金色信笺。他在手里反复地摩挲了片刻,递给大合萨,“沙翰,你看看这里面的东西。”

大合萨捏住那张信笺,微微吃惊。那根本不是纸,而是一页薄薄的黄金,在月光下泛着温暖的光。他强忍着惊诧小心地展开这份黄金书信,叠合在一起的两页黄金分开,精致的华族文字被人以极为精致的刻工刻在金页上,手掌大小的印章印在正中:

“极天之高,极地之远,皇帝之信,威临九州。”

大合萨的手抖了一下,“这是……”

“是真的么?”大君低声问。

“是真的!”大合萨点头。

他抬起头来,“我不会记错……我年轻的时候看过风炎皇帝写给钦达翰王招降的信,就是印着这个印章,连那个缺口都是一模一样的。前朝灭国的时候,末世皇帝用镇国的石玺投掷大胤的开国皇帝,石印碎成了两半,后来以黄金箍好,可是这道痕迹永远也消不去。”

山碧空微微点头,“这样博学的人,只能是尊敬的大合萨吧?这封金书就是来自东陆天启城胤朝大皇帝的国书。由皇帝陛下亲笔书写,少府工匠镌刻,印有我们大胤镇国之玺。我是大皇帝的信使。”

“东陆皇帝的……密使?”大合萨更加震惊。

“不单单是密使,”山碧空恭敬地说,“还是希望改变未来,为草原蛮族带来伟大兴旺的结盟使者。”

“结盟?”

“是的,”大君说话了,“山碧空先生自称是东陆大皇帝的秘密钦使,他来的目的,是要以一个诸侯国的名义和我们青阳部订立盟约!”

“我们还希望看见蛮族强大的铁骑出现在东陆的国土上,纵横驰骋!”

“这不可能!”大合萨断然地说,“这样的说法我绝不相信!你若是华族人的使节,怎么会说出这叛国的话来?”

山碧空似乎早已经料到了他的反应,轻轻摇头,“在风炎皇帝的时代,当然不可能,但是在如今……”他沉吟了片刻,“大君和大合萨都知道威武王嬴无翳的事吧?封地在越州南蛮之地的离侯嬴无翳一直是大皇帝陛下倚仗的忠臣,以前虽然也有种种不好的传闻,但是皇帝陛下念他屡次勤王,更为皇室剿灭过意图作乱的晋侯,所以一直都是褒赏有加。可是就在今年的四月,嬴无翳带着五千雷骑兵仿佛天降一样出现在帝都的城下,控制了天启城,随后四万赤旅大军内外夹攻突破了帝都的屏障殇阳关。嬴无翳已经彻底地暴露了阴谋贼子的面目,意图胁持皇帝,号令整个东陆。”

大君和大合萨互相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其实不必否认,不光是嬴无翳,诸侯中不乏意图称霸的人。帝朝本身的势力已经衰弱了许多年,再也无法弹压他们了,嬴无翳不起兵,也会有其他人起兵。如今皇室可以倚靠的诸侯,大概只剩下唐公百里氏,但是下唐国的兵力和其他诸侯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正是因此,我向皇帝陛下上书,希望突破多年来的限制,以下唐的名义和青阳结盟。有了蛮族铁骑的帮助,加上下唐的财力,不愁不能慑服诸侯,重振皇家的威严。”

大合萨还是摇头,“可是大皇帝不担心么?我们蛮族的铁骑踏上东陆的土地,不是东陆历朝最忌讳的事情么?”

山碧空幽幽地叹息一声,“也许我们将不得不与大君分享东陆的国土。但是与其看着作乱的诸侯把白氏皇族几十辈的基业毁掉,还不如让出部分给能够帮助我们的盟友。否则,十年之后,白氏是否能够保护自己的宗庙,都难说呢!更可怕的是……”他露出敬畏的神色,轻轻地按住胸口,仰望星空,起身默默地跪下,行了古老的礼节。

“更可怕的是,”他站起身来,“我们得到可怕的预言。这个世界将不再是我们东陆帝国可以主宰的,它就会割裂,强大的敌人来自北方,分去帝国的荣耀。夸父和羽民在我们东陆的强兵重甲下还不是威胁,那么这个敌人,只能是草原人。”

“所以你们要主动把国土让出来?”大合萨直视他的眼睛。

“是的。”

“这是笑话!”大合萨高声说,“这是骗子的言论,什么人又可以预测到那么遥远未来的事情?我是青阳的大合萨,我也观看星辰去判断凶吉,山先生不要用虚无的命运来作为幌子!你来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山碧空还是微笑,“我知道大合萨会怀疑。是的,一般人是无法去预测遥远的将来的,可是大合萨不要小看了我们的力量。”

他忽然起身,对着天空张开双臂,仿佛皇帝那样昂然立于星光之中,“我们就是星辰诸神的使者,我们可以听到他的耳语,我们有他伟大的力量。大合萨真的以为我们需要以谎言欺骗去获得什么好处么?我们想要的,我们都可得到!”

他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递到大合萨的手中。

“大合萨看手里,这是什么?”

“镜子。”大合萨疑惑地翻弄着那枚沉甸甸的铜镜,像是东陆的古物,看不出年代,厚厚的铜绿已经填满了它背后的夔雷纹,可正面还是磨得平滑透亮,把人的发丝都照得清清楚楚。

“不是镜子,”山碧空微笑,“那是蛮族青阳部的大合萨沙翰·巢德拉及。”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大合萨吃了一惊,知道“沙翰”这个名字的人在青阳部里也是屈指可数的。

“那不是你的名字,那是那个人的名字,现在你看着镜子,就看见他了。”山碧空还是微微地笑着。

大合萨翻过镜子,在里面看见了熟悉的面容,那是他自己。

“山先生到底要说什么?那是我的影子,这就是镜子!”他把话说出来才觉得有一点奇怪,他为何要与山碧空争辩这么明显的事实呢?

“不,你什么都不是,青阳部的大合萨沙翰·巢德拉及在你的手中!”

大合萨只觉山碧空的声音如此虚无缥缈,他想把目光从镜子里挪开,可他居然做不到!镜子里面是一片水波在荡漾,水波中的那张面孔看起来那么的熟悉,花白的眉毛下一对带着诡笑的眼睛。他和那人的眼睛对上了,那人对他轻轻地一笑。

绝大的恐惧当头笼罩下来,他抛下了镜子看向周围,可他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他不在草原上,他在金帐里!

一切全部都错了,他头痛欲裂。

他冲出金帐,却看不见东边雄伟的彤云大山,也看不见周围的栅栏和其他的帐篷,连围绕帐篷的火盆也没有。一切都没有了,只剩下平如水面的草原和满天的星月。他喘着粗气奔跑了几步,可是没有用,什么都没有。

他一回头,帐篷也没有了。只有一面明亮的镜子,躺在草地上,映着漫天的星光。

那个人从镜中缓缓地站了起来,对着天空张开双臂。风吹起他白色的长袍,他胸前配着青阳神圣的熊刀,对着天空祈祷。他才是青阳的大合萨厉长川·沙翰·巢德拉及,他在行一个古老的礼仪,对着星空发出了呼喊。

星光明亮起来,它们的光变得火热炽烈,颜色转为耀眼的蓝白。周围热得像是被沸水围裹着,大合萨全身的毛孔都紧紧地收缩起来。他颤巍巍地看着天空,耀眼的光瞬间就把他的眼睛完全烧毁了,可是他偏偏能清楚地看见那些世间所没有的光芒,顶天立地的巨大武士满身是光明的火焰,他们在天空背后挥舞着,每一击都足以击碎天穹,天空因为他们的搏斗而开裂焚烧。

漫天的光明流了下来,像是惩罚之火的大雨。每一滴雨落在大合萨的身上,都燃烧着他的身体,把他化为一团火。天压得越来越低,大地开始熔化了。那个镜子中站起来的人,如今大合萨也相信他是真正的沙翰·巢德拉及,他向着东南西北各走了十步,光芒的脚印步成了神圣的烙印,在熔岩般的大地上发出最炽烈的白光。

他化身为青色的影子,成千上万倍地膨胀起来,猛地转身,大合萨才发现他的脸已经变成了山碧空。

“四方上下,天地穹隆,我是世界之主!”山碧空把手按在大合萨的头顶,“你可要我救你于毁灭么?”

大合萨就要跪了下去,他的膝盖已经软了,完全被那种威严压服了。那不是帝王的威严,那是神的威严!

他咬牙,也许他的牙已经不在了,被火焰烧毁了,他不知道。

牙上传来了感觉,他还有牙,还有嘴。

“无方……无方之境!”他用尽最后的力量咆哮起来,“这是幻境!”

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汗一次排了出去,他整个人像是崩溃一般仰面倒下。

有人扶住了他。

他仍坐在夜空下的草原上,面对着一堆篝火,手里持着那面镜子。大君就坐在他身边,两只手搭在他的肩上。在他清醒之前,大君分明在拼命地摇晃着他,可是他却全然没有感觉。

“无方……”大合萨喘息着,“那是无方之境!”

“不愧是草原上最聪明的人,”山碧空点了点头,“是的,这是密罗心幻之术,无明流的‘无方之境’。大合萨看穿了,我的幻术也就失败了。”

“沙翰!你……看见什么了?”大君急切地问。

大合萨喘息着看着大君的眼睛,沉默了很久,疲惫地摇了摇头。

山碧空在火堆里加了一根木枝,“大君不必问了。大合萨看见的,和大君上次看见的,必然不是同样的情境。无方之境本身虽然是个幻术,但是它映出的,却是每个人的本心,你心中最恐惧的事情会在镜中映出来。”

“大合萨恐惧的是什么呢?”山碧空慢悠悠地问。

大合萨并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可以操纵麻痹人五官六感、完全陷人于虚无的密罗幻术。这是可怕的力量,你确实可以用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可是,你到底想从我们青阳要到什么?你用幻术欺骗了我们,想要我们臣服在你们华族人的脚下么?”

山碧空摇头,“我们是世界的主人。我们掌握的力量是凡俗的人永远无法理解的,我们可以使死人活过来,更可以使活人死去;我们可以使大地开裂,也可以使雪山融化;我们可以唤来太阳一样的光明,也可以让世界永远沦入黑夜。我们顺应星辰的指引来到这里,把蛮族伟大的未来指点给大君,绝没有任何的诡计。大合萨,虽然你刚才看穿了密罗幻术的本相,但是如果我不终止施术,你能够自己从幻术中解脱出来么?”

大合萨沉思了一刻,摇头,“我虽然看穿了,可是解脱不出来,你那时候可以在幻境中杀了我。我还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即使看穿了,也还是被你的力量控制,我可以感觉到,是你自己解开了幻术。”

“世上无论什么幻术,只要被看穿了,或是被迷惑的人心智超过施术的人,立刻会自己崩溃,这是不变的术理,但是大合萨看穿了,却解不开我的幻术,这是因为我当时加在大合萨身上的,是两个重叠起来的幻境,大合萨只看穿了一个。”

山碧空起身,退后几步,静静地凝视着大君和大合萨。

他举起了手臂,对着天空低低地喝了一声。

星光忽然消失,头顶还是乌云压着的天空。大合萨惊讶地站起来四顾,火堆、虎豹骑和那些黑马武士都在,可是黑马武士身上那股帝王般的威严消失了,只是披着东陆式样铁铠的护卫而已。

山碧空深深地鞠躬行礼,“其实当大君带着人马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走进了我的幻境。天要下雨了,这样阴沉的天气,不适合我们重要的会面,所以我令星光照耀。我带的随从都是普通的武士,可是我以幻术使得他们看起来像是太古武神的追随者,那些神秘的‘铁皇’。大合萨说得还不全,最伟大的幻术不是封闭一个人的五官六感,而是封闭整个世界的五官六感,也许这样,你才能感觉到真实的存在。”

“向大君和大合萨告罪,我并没有欺骗的意思,只是希望以我的力量证明,我不是骗子,而是带着伟大力量和使命而来的。”山碧空单膝跪下,郑重地行礼。

大合萨和大君对视一眼,大合萨轻轻咽了一口唾液,这才感觉浑身的汗凉了,粘在身上冰得他一哆嗦。

大君站起身来,“你刚才说,你们可以使死人活过来,更可以使活人死去?”

“是。”山碧空毫不迟疑。

“那么,给我看看你们除了幻术,是不是有真正的力量。我的儿子现在重病,就要死了,山先生能够救活他么?”

“这算是大君信任我们的条件么?”

大君沉默不语。

“那好,”山碧空微微点头,“我愿为了神的使命降低我的身份,在世人面前暴露我的脸,让我们去看看世子吧。”

深夜,木犁家的帐篷里灯火通明。

仆役们都被远远地驱逐到外面去了,侍卫武士们把帐篷围成了铁桶,木犁和英氏夫人也没有获准进去,只能远远地看见一行黑衣人在侍卫武士的引导下踏进了世子的帐篷,跟进去的还有大君和大合萨。大合萨最后一个进入,帐篷的帘子被紧紧地闭合起来。

那面黑色的长幡被留在了外面,在夜风中呼啦啦地飘个不住。人们远远地望着,其上银绣的星月光辉流动。

“这就是我的儿子。”大君掀开了阿苏勒身上盖着的织锦。

山碧空微微皱了一下眉,看了看自己的随从们。

一个年轻人无声地走出人群,来到床边,他的手指在阿苏勒的胸口上轻轻按下去,血色立刻透过绷带透了出来。

年轻人闭上眼睛默立了一会儿,嘴里喃喃地唱颂起来,他的手轻轻按捏着孩子的全身,温柔得仿佛是一个纤细婉约的女人弹奏着一张秀丽的古琴。他的脸上渐渐露出了诧异的神情,他忍不住睁开了眼睛,手指在孩子身上一弹。他直起了身子,从床边撤离。

“怎么样?”山碧空低声问。

“这样的伤,从未见过,”年轻人摇了摇头,“像是有种力量从里面炸开了他全身的皮肤一样,想必血管也裂开了吧?还有他的内脏和筋络……到底是怎么受伤的呢?”

山碧空看了大君一眼。

大君摇头。

山碧空点了点头,“可以救得活么?”

“看来是没有办法了,说他已经死了,也不为过,”年轻人似乎有些踌躇,“除非……”

“我们要他活过来!”

“是!”年轻人低头行礼。他郑重地跪了下去,亲吻了山碧空的鞋子。

山碧空卷起衣袖,他的手腕白皙细腻,远不像面孔那样沧桑。从人立刻端上了清水,山碧空把双手在水中蘸了蘸,把水珠弹在年轻人的头顶。他围绕着床缓缓地踱步,低声地唱颂起来,年轻人随着他一起唱颂,坐在床边握着阿苏勒的手。两个人的歌声中有种难以言喻的默契,可是他们的歌声无人能懂,那绝不是东陆的语言。

大合萨拉着大君退了一步,两个人都有种不适的感觉,像是唱颂声是从自己的颅腔里传出来的,低低的,却震得头骨都麻了。

阿苏勒的身子微微地颤抖起来,年轻人跟着他一起颤抖。他原本就白皙,这时候全身的皮肤都变得有如透明一样,仿佛有光从他身体里照出来,说不出的诡异。

唱颂声越来越低沉,有如古代的诅咒,又像是低低的雷鸣。年轻人握着阿苏勒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大合萨全身都开始麻了,忍不住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时山碧空忽然停下步伐,不轻不重地跺了一下脚。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帐篷里静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好了。不要打搅病人的休息了,大家跟我出来。”山碧空抖开衣袖,率先走了出去,年轻人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久候的英氏夫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

大君愣了一下,急急地跟了出去,“山先生!山先生!”

山碧空没有回答他,他在帐篷外停下,年轻人跪在他的脚下。山碧空伸手按在他的头顶,“我的孩子,大神的威光与你同在,你的魂将不朽,永远行走在天空上,与星辰同命。”

山碧空缓缓地收回手,年轻人脸上露出了欢愉的笑容,笑容就此僵在了脸上。他的身体忽然地干瘪下去,皮肤迅速地发白而后发灰,皱缩起来,最后紧紧地裹在骨头上。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一棵树的枯死在一瞬间就完成了。年轻人变成了一具蒙着皮的骷髅,他深陷的眼眶里,两颗失去生机的眼珠默默地对着天空。

山碧空手中多了一根短杖,他上前敲在年轻人的肩膀上。那具骷髅忽然就崩毁了,表皮碎裂成灰,随着微风飘散,一堆灰白的骨骸上几乎看不见血肉,像是已经死了千年之久。

“世子……世子醒过来啦!世子醒过来啦!”英氏夫人惊喜地喊着从帐篷里冲了出来,看见所有人都惊恐地瞪着一堆白骨,山碧空跪在骨骸前低声唱颂着什么。

大君掀开帘子,看见床上的阿苏勒睁着眼睛,艰难地对他点了点头。

仆女和大夫们急匆匆地拥了进去,大君踏出帐篷的时候,骨骸已经被收拾了。山碧空等候在那里,随从们围绕着他。一个同伴刚刚死去,这些随从却没有任何悲戚的神情,其中一人捧着的彤色木盒里应该就是年轻人的尸骸。

“谢谢山先生。”大君上去行礼。

山碧空回礼,“我们确实掌握着伟大的力量,可是生命是神的恩赐,要把人从死亡的手里抢回来,总要付出些代价。大君已经看见了,我的学生牺牲了自己,救回了世子的命。我们带着诚意从遥远的东陆来,绝没有欺瞒,大君可以回报我以相同的诚意么?”

“我已经明白了,山先生就在天启城等待我们的好消息吧。”

“星辰的神祇们把神圣的威光加在大君的头顶。大君派出的使节,金书就是凭证。”山碧空从随从的手里接过了马缰,“这里不是我们应该久待的地方,我这就告辞了。”

“山先生,山先生!等一等。”大合萨从帐篷里追了出来。

山碧空微微点头,“大合萨还有什么要问我的么?”

大合萨喘息了几下,压低了声音,“先生掌握着这样伟大的力量,可以把濒临死亡的人救活,又可以造出那样可敬可畏的幻境,难道还会为了权力和一个家族的存亡而努力么?是什么使得先生效忠于白氏皇族呢?”

山碧空沉默了一会儿,“大合萨的目光有如鹰一样锐利啊!我们并非只是效忠一姓的皇族,鸟雀永远不明白大鹰的心,因为它飞得不够高,看得不够广。我们不臣服于任何人,只臣服在星空之下,带着伟大的使命。”

“伟大的使命?”

“直到有人看见这天地的末日,星辰和月亮的光轮涨大得有如正午的太阳,诸神末日之战的光辉把一切生命都埋葬。那时我们一切的信仰和牺牲才会被世人所明白,”山碧空在武士的搀扶下跨上骏马,回首看着大合萨,“没有平静的世界,神创造这世界,就是使它成为战场。”

大合萨呆了一呆,忽然追上几步,“诸神末日之战的……”

“够了,”山碧空并没有回头,他的声音和马蹄声一起远去,“在镜中,你看见的,我也曾看见。大合萨是蛮族最聪明的人,已经知道得太多了。没有英雄能够拯救这个天地的覆灭,我们都不过是诸神棋盘上的棋子。知道得太多,还不如蒙昧。”

这是颜静龙第一次看见老师失魂落魄,他像是明白了什么,又像是完全地糊涂了,呆呆地眺望着远方,直到那支黑色的队伍消失在天地尽头。

九月初五。

雨后,夜空分外的澄净,星光像是都被雨水洗过。

大君挑着金帐的帘子仰望星空,点了点头,“干了那么些天,终于下雨了。好在马草都收完了,现在下雨,正是好时候。”

金帐里,坐床上的大合萨接过他的话,“可能是今年最后一场雨了,北风已经起了,就要下雪了。”

“今年是个好年啊。”

“好年。”

“这几天阿苏勒恢复得很快。”大君回到坐床上盘腿坐下,举起了银杯。

“伤口的干痂已经都褪掉了,再过几天估计疤痕也会消掉,只是身子还虚,这些天只能用肉粥养着,昨天我去看他,还跟我说了一阵子的话。”大合萨举杯饮了一口酒,吧嗒吧嗒抽着烟锅。

“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大君盯着大合萨的眼睛,“阿苏勒没事了,沙翰你也该放下心了。出使东陆的事情,你一直都没有回答我,什么时候给我一个答复?”

大合萨转着杯子,沉默了一会儿,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饮尽了,“等我今晚好好想想,明天早晨来金帐拜见的时候,告诉大君吧。”

大君点了点头,“沙翰,我知道你担心。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是盘鞑天神的使者,在俗世的上面,本该过着悠闲的日子。可是一踏进这里面,就再也出不去,没准连命也送了。我不逼你,一切的仪仗我都给你准备好了,我等你的答复。”

老头子起身拍了拍屁股,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你这还不是在逼我么?”

他也不告辞,缩肩佝背地出帐去了。

大君端起杯子,远远地敬了敬大合萨的背影,饮尽了杯中的古尔沁烈酒。

夜晚如此的安静,静得能听见风掠过草尖的微声。

帐篷前静悄悄的没什么人影,火盆里的炭火正旺,照亮阿苏勒苍白的脸。他身上还裹着绷带,但是已经可以四下活动。他手里托着一只草蚱蜢,那是草原上常见的小玩意儿,用笔挺的青色草叶编织而成,远远地看和真蚱蜢没什么区别。

阿苏勒手中的这只草蚱蜢已经干枯了,一碰就会碎裂,阿苏勒默默地看着它,火焰在他的眼睛里跳动。

他把草蚱蜢轻轻放进火堆里,小声说:“飞走吧。”

“阿苏勒。”

阿苏勒惊讶地回头,看见大合萨静静地站在月光下,一身白麻长衣在风中飞舞。大合萨摸了摸他的脑袋,跟他一起目送那只燃烧的草蚱蜢。火光把它枯萎的双翼映得几乎透明,它的灰烬随着腾舞的火焰飞了起来,好像真的飞走了。

“编得很漂亮啊,是你自己编的么?”大合萨问。

“是哲甘的小儿子编了送给我的,这是我留下来的最后一件东西了。”

“既然是想留下来当纪念,为什么又要烧掉呢?”

“因为我觉得自己太软弱了。”

“又是谁跟你说这些蠢话?”

“不,是我自己想的。我想把真颜部的那些事都忘掉,只有忘掉我才能专心。可我做不到,我看见这只蚱蜢就会想到哲甘,想到诃伦帖姆妈。我成天就想这些,白天想晚上想,练刀的时候都想。我不想再想了,我要好好地练刀,我要把蚱蜢烧了,阿爸说的,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要坚强。”

“练刀?还练什么刀啊?”大合萨埋怨着,“就是练那个破刀,把身体都练出病来了。以后我们可别再练什么刀了,好好地喝着奶子,听那些小奴们给你说有趣的事情,吃夫人烤的獭子肉,过得多悠闲。”

他挠挠光秃秃的脑门,“对了,世子啊,大合萨教你星相之学吧!你比阿摩敕那个傻小子聪明,一定学得快。”

阿苏勒笑了,是那种他固有的拒绝别人的笑容,“谢谢大合萨,我还是要练刀,阿爸说了,我要变成男子汉。”

“你阿爸那是逗你的……”大合萨觉得说漏了,赶紧住嘴,“阿苏勒啊,你是世子,吕氏帕苏尔家族的小儿子,你祖宗的勇敢和荣耀都要你继承,将来有千千万万的勇士跟在你马后,帮你打仗。别听那些人瞎说,会刀术有什么用?你阿爸剑术再好,又杀过多少敌人?何况你身子刚好,多休息休息,你要是觉得闷呢,大合萨把巴呆送给你玩几天,不过你要按时喂它,可不要把它饿瘦了。”

阿苏勒转过身去。深深吸了口气,望着天空,声音变得格外的遥远,“大合萨,你记不记得,我第一天回来,不肯叫夫人姆妈。”

“记得啊,英氏夫人可伤心了。”

“我不是不愿意,我是很怕听到姆妈两个字。”他回过头来,“大合萨,我害怕啊。”

“害怕……”大合萨愣住了。

“我在真颜部的时候,也有一个姆妈,她是个漂亮的姑姑,名叫诃伦帖,九王带着兵打进真颜部的时候,诃伦帖姆妈死了。我那天练刀,很累很累了,可是姆妈的样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很怕,我不敢停,我反复地想她死的那一幕,是的,我亲眼看见她死了。所以我就拼命地出力,只有砍东西能让我安静下来。”阿苏勒幽幽地说,“大合萨,我很怕的,很怕再看到那样的场面。看见那么大的火,我认识的人一个一个被杀掉,谁都救不了他们,我很想救他们,可是我没本事。大合萨,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能指望我们的勇士,可是……他们又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没人可指望,我就去,我就去被他们指望,我就去救他们!我知道我很笨,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看见那样的事了!”

大合萨呆住了,他想把这个孩子抱在怀里,又觉得那张稚嫩小脸上的神情不可轻侮。

“大合萨,我是不是很傻?”

“阿苏勒不傻。”大合萨轻轻摸着他的头发,“不要听那些蠢人的话,我们的阿苏勒会成为英雄,草原上的大英雄!那个时候,大合萨骑着马,打着旗,为你开道。”

阿苏勒低下头,笑了笑,又摇了摇头。

“大合萨是来找木犁将军的么?这么晚,将军大概睡了。”

“哦,我不找他。我来捡个东西,前几天在这里落在草丛里了,一直没有时间来找找,刚才好容易才找到。”老头子沉默了一下,拉过孩子的手拍了拍,“阿苏勒,大合萨要去很远的地方,很长时间都不能回来看你。可是看到你这样,大合萨放心了。”

他从腰后抽出了一柄青色皮鞘的短刀,放在阿苏勒的手中,“这是你阿爸赐给你的,狮子王的刀,大合萨把它带来还给你了。来!握紧它,等到大合萨回来的时候,你就像你的哥哥们那么强壮了!”

他起身走了,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再不回头。

阿苏勒看着他一袭白衣的背影就此隐没在黑暗中,低头看着手中青色的刀,刀柄上油润的皮子被换成了青色的丝绸,青色的丝绳上多了一枚青翠的玉玲珑。夜风从玲珑上的孔隙里穿过,鸣声仿佛叹息。

颜静龙被帐篷外可怕的声音惊醒了。

他以为自己在做梦,什么人敢在大合萨的帐篷附近这般喧哗?可那声音那么真切,仿佛武器交击的声音、吼叫的声音、马嘶的声音混合在一起,他以为是朔北的白狼团又打进了北都,在帐篷里瑟瑟发抖了一阵子,不知道是该抓起短刀冲出去,还是立刻钻进被窝里捂住耳朵。

“阿摩敕,阿摩敕!起来,起来!”居然是大合萨的破锣嗓子。

颜静龙咬咬牙,提着裤子钻了出去,目瞪口呆地看着大合萨。这个老头子骑着高大的青马,穿着祭祀和大典才用的华贵礼服,胸前配着神圣的熊刀,一手高举铁马镫,一手抓着粗大的火把敲在马镫上,火星溅落,鸣声震耳。

“阿摩敕,走了!”老头子勒着青马大喊,“懒惰的小鬼,要一直睡到死么?”

“走?”颜静龙傻了,“去哪里?我刚刚睡下,明天早晨不是还要进金帐拜见大君么?”

“大君?我们不管他!”老头子一指身后,“我们这就出发,我已经把仪仗和队伍都带来了。我刚才听人说,说得很对。他们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青阳这个地方还是不能少了我的!阿摩敕,让你见识见识老师的本事。朔北部打到我们青阳城下的时候,老师也带着鬼弓在城上游射呢!”

他身后真的站着五十名精悍的鬼弓武士,这些隶属于虎豹骑的精英骑射盛装束甲,骑着嘶咆的战马,高高打起了剑齿豹图案的白色大旗。这是大君出行的仪仗,一瞬间颜静龙几乎以为是老头子喝醉了,僭越了大君的礼仪。可是就算老头子喝醉了,武士们却不可能都喝醉了,他们每个人的马后都拴着两匹备用的骏马,分明是要远行的模样。

颜静龙上去扯住老头子的马嚼铁,“可是……可是到底去哪里啊?”

“向南,一直向南!海南边,有个王国叫做大胤的,你知道么?”

“大胤?”颜静龙呆呆地张大了嘴,“那不就是东陆大皇帝的国家么?”

“对!我们要去大胤!那里遍地都是黄金和玉石,收获的季节,棉花和麦子堆得比山都高,放起牧来,纵马一年都跑不到海边!那是黄金之国,我们蛮族千年来都没法得到的土地。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就要去了。没了我,他们不行的!就让我亲手为青阳打开通往黄金之国的门吧!”

他望着南方,眼睛里闪烁着颜静龙从未见过的光。

注释

[1]洛族是居住在东陆南方群山中的矮人种族,说是矮人,但其实并不能算是人类。他们是杰出的工匠和地火的掌控者,能够制造出绝世的刀剑和机械作品,在九州大地上,“洛族工艺”被看作是顶尖制品的标记。

[2]郭勒尔是青阳大君吕嵩的蛮族小名,旭达罕是吕鹰扬的小名,吕豹隐则是九王的大名,蛮族人在称呼亲近的人时才会称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