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殓

水姐的尸体一丝不挂地躺在布单下面。我们俩小时候曾跟着家人一起到芽庄海滨去度假。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的身体。我和她也没再亲近过。虽然她嫁给了黎文礼,一个我曾爱过的男人,但我们俩一辈子都是最好的朋友。水姐身材苗条,乳房在我们长袍的包裹下如此诱人,连礼哥都禁不住诱惑。我最后一次见到水姐裸体时,才发现她的乳房还没发育好,只不过是一对褐色的小鼓包,和我七岁时的乳房一样。我们小时曾一起在防浪堤边的浪花中奔跑,看着舢板荡出珊瑚礁。

我们俩都不是农家女,即那种在地里干活,似乎对自己体形毫不在乎的女孩儿。我们俩还都是天主徒。我们都认为圣母玛利亚谦虚谨慎,把身体从脖子到脚踝都裹得严严的。我们曾学教堂里玛利亚雕像的样子,不再修饰打扮,只把自己的脚指甲染得漂亮一些。尽管如此,水姐仍很有魅力。她即使穿着衣服,也遮不住美丽的身形。我们同在浪花中奔跑,她的身体开始感觉到了青春的萌动,而我什么感觉都没有。她的心像大海一样躁动不安,身体在她的衣服下,也像活泼的大海,体内奔腾着一股热流,在向男人召唤。她母亲总为她操心,因为她一来,男孩子们就好像变乖了,她一走,男孩子们又开始胡闹起来。没人担心过我。我手很巧,采来香草就能炖出香茅鸡,还能伴随着柔和的风铃声煮茶待客,用尤加利树油为有病的孩子按摩。

正是这双巧手让我找到了好丈夫,但他不是黎文礼,也永远不会是黎文礼。我丈夫也是个好男人。我惊奇地发现,虽然我的乳房在紧绷绷的长袍下没显得那么招人喜爱,但我的手还是能让他生活快乐。但我丈夫在那场战争中牺牲了,在一场注定会输的战争中白白送了命。战争结束后,我带着儿子来到美国,来到新奥尔良一个叫凡尔赛的地方定居,因为这里只有越南移民。我来没多久,我的好朋友水姐也和她的孩子、丈夫黎文礼来到这个地方。他们在这里没待多久就移居到加利福尼亚。不料,三年后他们又回来了。就这样,我们又一起生活了十年,并且都盼望着我们俩待在一起的日子更长些。我们年纪差不多,先后不到一星期,下个月就都到五十岁了。

水姐现在已经去世了,就在这个地方躺在我的面前。我们社区经营丧葬的华先生把这个地方叫做“入殓室”。水姐在这儿等着我为她进行最后一次化妆和梳头。她死得很快,但死前还清醒地嘱咐一定要我亲手给她化妆,好让她漂漂亮亮地躺在棺材里。她不让任何人做这件事——甚至自己也不动手——那时长在卵巢的肿瘤还没大得引起任何痛感。她是个对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的人,但这样的人有时往往忽略了大事,等意识到时就太晚了。谢天谢地,等她感觉到疼痛,知道真相时,折磨也快到头了。

她在病房里紧握着我的手。布帘围着我们。我的手劲已经够大了,可那天早上,她握得我生疼,这让我大吃一惊。我看着我们紧握在一起的手。她那柔嫩的手指因使劲变得苍白,手指甲仍修得那么漂亮,每个指甲都精心地修成同样的弧形,并细心地涂上她最喜欢的红苹果色。这是我最伤心的时刻。甚至比听到她痛苦的呻吟声还要难受。她这只手虽然突然变得可怕地有劲,但她那可爱的好美之心仍不减当年。

现在我在入殓室里站在她身边,她的手没露在外边。它们在布单底下某个地方。我还要做许多准备,所以我先凝视着她的脸。她那双合上的眼睛看得出是西方人的双眼皮,继承了可能不止一个法国人的血统。礼哥从未提过她的眼睛,也许在众人面前曾奉承过两句,可我知道,这是她脸上最吸引人的部位。礼哥本应该会对人们说:“我老婆的眼睛特别好看。”但事实上他没有。他一定盯上了她的乳房。这是他的私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眼神曾流露过。

我们三人认识时才十六岁。水姐和我常在西贡体育馆里玩,我们就是在那儿碰到礼哥的。我们经常露出美丽的双腿。见此,礼哥对我们说,如果圣母玛利亚爱打网球,会让她的孩子们穿网球服的。我们故意暴露我们的腿。真的,我的腿很好看。但没有水姐的那么好看。我第一次见黎文礼时,就愿意把腿露给他看。他在球场算是个高个小伙子。我和水姐打球时,他总是抢在我们前面,把掉到地上的球捡起来,然后还给我们。我的网球打得比水姐好。我早该意识到,把球故意打到网上有多好。这样,礼哥就会在我这边抢在前面把球捡起来还给我了。现在一切都太晚了。水姐当然懂得这些。我们打球时,黎文礼就在网球场边摆着架势等着我们出错。见此,水姐的球艺就会比以往更糟糕。

我看见礼哥的一双眼甚至初次见面时就瞄上了水姐的乳房,虽然只是轻轻地瞟了一眼,但意味深长。我一看就明白了。我一开始跟他交往就跟着他的眼神走。他那双眼睛像我的眼睛,没有一点西方人模样,一切都是从我们祖宗那里遗传下来的。我们祖先是在慈祥的龙父抚育下长大的。它的一百个孩子成为越南的缔造者。我不愿意回想这位慈祥的龙父曾娶过一位美丽的公主的故事,因为那位公主只长得漂亮,理家过日子不行。我十六那年心里的确还对礼哥怀着希望。礼哥的眼睛却总瞟着水姐的乳房。我没接着球时,他就对我微微一笑,用压得只有我才能听见的声音对我说:“你球打得不错。”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孩来说,这话听起来好像他马上就要和我谈恋爱了。我那时真傻。

现在,水姐躺在我面前的不锈钢桌子上,脑袋被铬架托着,脑后的头发散开,脸几乎变得一点魅力都没有了。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味,气味里有些强烈的东西刺得鼻子直发痒。那味道好像我儿子在学校科普课上用的杀虫剂。我知道这里的花不是真的,花上喷洒的香味盖过了这股味道。我不喜欢这个地方,所以心里只想着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华先生离开后,我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站在水姐身旁。华先生从身后帮我系上工作服的带子,并告诉我他已给水姐洗过头了。接着,他把乳白色窗户上的空调打开,点头哈腰地出去,随手把门关上了。

我打开放在高脚铁椅上的化妆包,拿出水姐带有珍珠把柄的梳子,然后弯下腰看着她。我们互相给对方梳了一辈子的头。她上了岁数还愿意披着一头黑发。她去世那天,仍把头发小心翼翼地散在枕头上。一定是她在弥留之际自己这样做的。礼哥还有她大儿子和我晚上进屋时,她已经死了,头发梳理得很漂亮。

我伸出手,想碰碰水姐。这是她死后第一次有人动她的头发。她的头发纠缠着梳子。这股拧劲让我浑身直打冷战。她的头发仍活着。她身体僵硬了,变凉了,绝对一动不动了,可头发仍不顺从梳子。水姐虽没像以前梳头那样梳一下就叫疼,但现在她的头发执意让人觉得她还活着。这倒让我有点惊讶不已。看见水姐这样子,我的心就开始缩成一个拳头,觉得自己开始生气了。水姐虽已过中年,但没像其他中年越南妇女那样在脖子后面盘个髻,仍是长发披肩。一看到她这个臭美样,我便妒火燃烧。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生气是因为她身上还残留着生命力。一想到这儿,我又觉得有些惭愧。我感到脸在发烧,热得我好像浑身冒汗。

然而,这种羞愧感没有持续多久。我马上直起腰,转过脸,冲着空调送来的凉风,望着对面墙上玻璃柜里挂着的所有工具。柜子里有叮叮当当的钳子、管子,还有刀子。这儿不是活人待的地方。我又端详了一下水姐的脸。她那苍白的嘴唇向下耷拉,眉头微微皱着。于是,我拿起梳子,开始给她梳头,和以前给她梳头的感觉是一样的。我这次一定要把她的头发梳好为止。

我想对水姐说几句心里话。她的魂可能还在屋子里,能听见我说的话。“没关系,水姐。我这辈子从未怨过你,现在也绝不会埋怨你。”水姐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会永远喜欢我的。记得我们互相梳头时,她总夸我的头发是多么漂亮。即使我快五十岁,美丽不在,她也总是求我别剪头发。她曾夸我是多么有本事。她还督促我在凡尔赛再找个对象。她曾跟我讲,我能成为这个人的好老婆,或那个人的好老婆。她给我介绍的男人都很成功,也很有钱。但他们都上了岁数。一个六十多岁,另一个七十多岁。还介绍过一个男人都已八十一岁了。她没直接向我推荐这个人,只是不经意地提了提,说她上个星期见过这个人,他是如何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等等。

她丈夫黎文礼当然比他们都成功,在凡尔赛仍算得上很帅的男人。他还是那么英俊。他的脸庞就像勇士。我在西贡博物馆见过勇士的雕像,都长着黎文礼那样的高颧骨和厚嘴唇。那些勇士几百年前把中国“入侵者”赶出我们国土。想到这儿,我提起水姐的头发,一缕一缕地梳,细心地把梳好的头发放在托架后银光闪闪的桌面上,让发梢垂到桌下。她的头发很软,在我手里变得听话了。我好像又看见水姐的头发服服帖帖地飘在浅蓝长袍后面,眼前又浮现出水姐和礼哥在洲际宫酒店附近广场上漫步的情形。

但愿我还能再看到那一刻,让眼前重现那个小小的情景。我想让人觉得,我并不是对他们的相爱无动于衷。那时我真想大哭一场,甚至还想大吵一架。他们是故意让你知道他们的关系,想用一种特殊方式平复你的情绪。我们以前一起到洲际宫饭店长廊喝过柠檬汁,所以他们邀请我时,我想这和以往没什么两样。我们三个还像以前那样在城里沿河散步,穿过阮惠街花市,逛礼利书摊。我们自从俱乐部见面后就成了好朋友,而且这种友情持续了近两年。我当时心里还没有明确的选择。礼哥是个非常传统的小伙子,总是彬彬有礼,好像并不着急追求什么浪漫爱情,所以我心里还有些期盼。

虽然如此,我还是有意无意地注意到一些事。水姐和我说完话没多久,便和礼哥一起离开了酒店。直到礼哥参军,我才惊讶地意识到自己很长时间没搞明白的事儿。就像突然发现自己老了似的。这些变化日积月累了好长时间,但是一天早上你照镜子,才突然发现。在阮惠街花市时,我只顾着兴高采烈地谈论该如何摆放鲜花,什么花该摆在一起,屋里该用什么花来装饰,这种花能用在什么场合,那种花能用在什么场合等等。而水姐却弯下腰把脸凑到花前,头发散落在花瓣上,使劲闻着花香,然后直起腰,让身体里充满花香,她的乳房自然会显得更大更漂亮。礼哥当时一定偷看到她的乳房,然后轻轻闭上眼睛回味。逛书摊时——是我提出来逛书摊的——我总是沉浸在幻想中,憧憬着希奇古怪的小世界正向我招手,忘了自己身边的小圈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看见水姐当时正盯着明信片和礼哥聊去远方旅行的事。

我这两个朋友尽其所能在洲际宫酒店里招待我,我满心以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水姐邀我和她一起去厕所,我们还在厕所里拿礼哥说的话取笑。我们走到镜子前,看到两张脸并在一起。我们都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我站在她旁边,显得比她老。我已经显老了。我能看出来。我听见水姐说了一句:“我真幸福。”

那天我们确实玩得很开心,但我没明白她为什么那么说。毕竟礼哥是要离家去打一场持久之战。但我还是附和她说:“我也很高兴。”

水姐紧紧靠着我,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我有个秘密想告诉你,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告诉我的好朋友。”

她的话里没有一点嘲讽之意,我敢肯定,可我没明白她的话。

她说:“我恋爱了。”

我几乎就要问她爱的人是谁。那是我最后一次冒傻气。我明白了她指的是谁。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从镜子里对她的好朋友甜美地笑着说:“礼哥也爱我。”

咦!这个话题怎么以前从来没人提过?我们俩总在一起谈论礼哥多么好。我的表白和她一样生动,一样充满激情呀。实际上我的表白甚至比她的还要生动。如果让我来判断,她的话表明了她对礼哥的爱,那么,我对爱的表白也和她一样是明白无误的。显然,我的表白没她清楚,不是我期待的那样。水姐一点也没料到我和她在争夺礼哥的爱。对她来说,我空爱礼哥一场,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她从我肩膀上抬起头,冲着我微笑,觉得我一定会为她高兴。她看我不说话,便急着问:“这不是件大喜事吗?”

我从未表白过我也爱礼哥。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但我能说什么呢?我回过想起他们之间的蛛丝马迹,终于明白了。水姐就是水姐,我和她不一样。她和礼哥的情意是早已定下的。我只对水姐说了一句合乎情理的话:“真好。”

这句话让水姐更加高兴。她拥抱了我一下,并执意要我给她梳头。回到酒店前我们在外边逛了一小时,她那笔直的长发有点乱。她递给我那把带有珍珠把柄的梳子,是她母亲传给她的,转过身来背对着我。于是,我开始给她梳头。第一下就碰上一个结,水姐嗷的一声,哭咧咧地叫起来。我停顿一下,几乎想把梳子摔到墙上然后跑出去。可我没那么做,而是一下又一下地梳下去。当我暗示她应该在临别前和礼哥单独在一起时,她背对着镜子,没能看见我扭曲的脸。听到好朋友的建议,水姐高兴而感激,几乎要掉下眼泪。我继续给她梳着头,直到把头发梳得无可挑剔。

水姐的头发在入殓室里被我的手梳理得顺顺溜溜的,但不知怎的我却冒出个奇怪的念头:水姐又要对我故技重施了。她让我把她头发梳得漂漂亮亮,好上天去勾引我爱的男人。这是水姐最后一次超过我。想到这儿,我的手不禁颤抖起来,而且抖个不停。我能清楚地看见水姐到了天堂,那又长又软的头发直垂腰间,乳房在天使的白袍下还是那么有魅力,那些和征氏姐妹共同战斗的勇士们都来迎接她。他们等了我一千九百年,但一见到水姐就不想再等我了。勇士们等的是我这双巧手,可他们却撩起水姐的头发亲吻她。

我后退一步,凝视着水姐的脸。我在洲际宫酒店的镜子里见过这张脸,那时它太漂亮了,而此刻我眼前这张死人的脸却如蜡塑一般,美丽消失得无影无踪,等着我的手把它找回来。水姐盼望着我能再现她的美丽。我总是有能力把她打扮得比本人还漂亮。亲近她一点就能办到。一想到这儿,我就想躲着她。但我如果这样做,只能让她笑话我小气。我要是不给她化妆,别人也会给她化妆,水姐照样会带着美丽的面容飞向天堂,而我却会在人间暗自惭愧。

想到这儿,我转过脸来面对那条布单。尸体就藏在布单下面。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女性裸体,为了这具裸体礼哥献出了爱。她的脸和头发吸引了他,但现在这具布单下的尸体,被覆盖的肉体,正是礼哥所渴望的。我半小时前见过礼哥。我来时,他正在华先生办公室里。他站起来,双手握着我的手,握了好长时间,同时还说,看我来太高兴了。他说话时满眼泪花。我真替他感到难过。他递给我装着水姐那把珍珠把柄木梳的化妆包,接着对我说:“你永远知道该怎么做。”

礼哥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仅仅因为我知道如何给水姐梳头和给她化妆吗?还是他觉得这是所擅长的,就像以前他以为我是个优秀的网球手一样?又或者说他意识到自己还从来没有和这样知道如何过日子的女人打过交道?当他在华先生办公室里站在我面前时,我觉得自己又变回到那个满怀希望的傻丫头了。也许我并不傻。水姐的乳房已不能再让他的眼神不安分了。

水姐的乳房!难道在女人世界里能确立自己位置的东西只有这些吗?它们现在正在布单底下。我伸出手,想去抓布单的边。但我停住了。我告诉自己现在一切都无关紧要了。她已经死了。我松开布单,转过身来望着她蜡塑般的脸,拿出她的眼影、口红和睫毛油,然后弯下腰,让色彩使这具死尸恢复生命。

我一边给水姐化妆,一边琢磨是不是该把她埋在天主教堂后面高出地面的石墓里。人们在新奥尔良都必须这样做,就是把尸体埋在地上面,因为这个地方地下水位比较高。如果我们把水姐埋在地下,不定哪天她的尸体就会漂上来。我能想象出那时的情景。她从地下漂上来,死而复生,想法顶着热浪又回到凡尔赛,看到我在和礼哥说话,礼哥正弯下腰和我亲近,听我说悄悄话。一看到她,礼哥的目光又移开了,水姐的脸上了妆,头发也梳好了,乳房仍如从前那样美丽动人。我一想到她被埋在地上面,又开始有点担心,似乎水姐没有完全离开人世。她永远不会。礼哥会在教堂后面感到她的存在,让她的魂魄在空中游荡。他永远忘不了她,将从他们的孩子们那里得到宽慰。

当我用毛刷触到水姐的眼睛时,我的手又开始抖。我拿着口红,使劲往她嘴上抹,一气之下忘记自己内心那点惭愧,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张嘴。这张嘴上仍挂着那种一闪而逝的微笑,这么多年来从未改变过。她只感觉到我的忠诚和谦和,除此以外,对我的情感一无所知。妆已化好了。我后退一步,又转过身让脸冲着空调机送过来的凉风。我尽量让自己全神贯注听着空调机的嗡嗡声,让我自己忘了当时这些感受,即对这位已故女友酸甜苦辣的感受。这个女人永远是我的朋友。即使在这些有关情感的事情上,我也从未和她争过。直到这时,我才觉得自己那时是多么怯懦。

我不想自责了,只是望着水姐,把她的头发放在手心里,然后再挽成一个髻,用卡子别在她的脑后。她毕竟和我一样,已是五十岁的人了。我们都是上岁数的人了。想到这儿,我瞟了布单一眼。

盖在胸口上的布单比我想的要靠下。她的乳房也五十岁了。她仰面躺着的时候,两只乳房瘪瘪的。她从未让自己的朋友看过它们。这些私密部位让我所爱的男人神魂颠倒。我现在能看这些部位了。它们没有力气再提防了。我退了一步,然后抓住盖到她下巴颏底下布单的边,刷的一声拉了下来。

她的一个乳房不见了。虽然人死了,但她右边的乳房还是那么漂亮,浅褐色的乳头大大的。左边的乳房没有了。一个月牙般的伤疤从那个部位一直弯到胳膊下面。我看着眼前这一切,觉得自己有点喘不上气来,好像伤疤长在我的胸口上,肺被人掏走了似的。我看得出,伤疤也老了,有年头了。这时我才想起她在加利福尼亚那三年的苦日子。她怎么对此只字不提呢?她是怎么用微笑把自己所遭的罪掩盖起来的?

我一动不动地站了好长时间。我的手好像自己会动。这双手把布单拉上来,并轻轻拉到她的下巴颏下面。我原以为和水姐赌气能把我的羞愧感拉回来,但一点也没有。这只是孩子气,过于天真了。现在已经没有必要解释这些情感的纠葛了。于是,我弯下腰,吻了吻水姐的额头,松开她脖子后面的发髻,很高兴能再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很高兴能让她齐齐整整地走进天堂,但愿她到天堂还能吸引英俊勇士们的眼球。我知道自己能让黎文礼幸福,水姐如有在天之灵,终会明白我对礼哥的一片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