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把童话开头设在美国这个地方。我真正开始学英语的时候,买了些少儿读物,总看到开头这几个字:“很久很久以前。”我认得“upon”这个英文字,是一个美国大兵教我的。这个人给我买过西贡茶,还和我相处过一段时间,是个来自得州的牛仔。他告诉过我,他天天在牛背上起床,天天骑在牛背上。我对他说,他在和诺小姐(诺是我的越南名字)开玩笑。但他反驳我,不是,他真的在牛背上起床。我让他解释“up on”这个词,这样我就能知道我没听错。只有知道这个词没用错,我才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我的朋友们听,好让他们明白我说的都是实话,明白曾和我在一起的这个男人都干了些什么。我来美国有几年了,看了些童话故事,目的只是想多学点英语,所以才碰到“upon”这个英文字。我曾问过在新奥尔良波旁街上工作的一个人,问他这两个词是否一样,就是“up on”和“upon”。这个人心地善良,每天很晚才来,等人们看完节目后清扫舞厅。他说这个问题问得好,思索了一下便说,是的,这两个词是一样的。我想,这倒不错,你知道如何坐到时间的脊背上,驾着时间向前走,但不知道它会走向何处,更不知它会在何时想把你甩掉。
很久很久以前,我是个傻乎乎的西贡酒吧女。如果你想知道那些越南酒吧女有多傻,我就给你举个例子吧。1974年,一个男人把我带到美国,并说他爱我。于是我说,我也爱他。我在西贡和他认识时,他在美国使馆工作。甚至和我结婚前他就有本事把我弄到这个国家来。他说他要娶我,当时可能觉得他的想法有点让我受宠若惊,于是我说,天啊,我也爱上他了。然后,嗵地一下,我就到美国了。可是后来,这个人和在越南时大不一样,我猜,他也认为我变了。看,西贡的酒吧女就是这么傻。我曾听过他对着一大群越南重要人物讲话——那群人里有商人、政客等诸如此类的大人物。当时我在场,穿着最漂亮的长袍,红得像个大苹果,还穿着白色丝绸裤。他和那些越南人讲英语。因为他们都是大人物,所以都懂英语。我的这位男朋友不会讲越南话,可他在讲话结尾时,用我的母语讲了一句话,这对我来说非同小可。
你必须懂得越南语有一个特点,我们是用声调来表意,所以,你讲话的声调非常重要,和你的嗓音一样重要。声调升上去,或降下来,或平声,或拐个弯,或从绷紧的喉咙发出的降调都至关紧要。声调不同则字义不同,有时意义变化非常大。如果我听到某个词,并带有某个声调,我绝不会毫无道理地认为,你想表达别的词义。我到了美国以后,回想当时的情景才意识到那天是误解了他的话。可我意识到这一切时,已经太晚了。和那个男人分手后,来到新奥尔良安顿下来,我才坐下来试着用各种声调来琢磨他在西贡对那些人到底说了句什么越南话。
他原来想用我的母语说:“越南人万岁!”可我听他明明说的是:“晒黑的大雁落下来。”现在看来,如果这个男人说的是“越南人万岁”,那么他可能就是另一种人了。可我当时明明听他说的意思是“晒黑的大雁落下来了”——嗵地一下,这话当时让我的心都融化了。我们越南有许多关于大雁的传说,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讲的这个大雁的故事,而且听起来还挺不错。那天晚上,我本应让他给我讲讲这个故事,可我们那天做爱了,还忙着商量去美国的事。我自以为听懂了他那天的话,他的大雁没被烤死,它只不过是被晒黑了。越南女人不喜欢太阳。太阳会让她们的皮肤变黑,像个乡下人。我懂这点。大雁是不会掉下来摔死的,它只不过是躺在地上而已,只要想站,还会站起来。我爱那个男人,因为他告诉了越南人这个道理。我来到美国后,没想到还有更多的酒吧在等着我。我来到这里自以为爱着那个男人,自以为将成为摆弄烤箱和吸尘器的家庭主妇。当我觉得不再爱他的时候,曾试着最后一次和他相处,让他在黑夜里给我讲讲那只晒黑的大雁,告诉我那是个什么故事。他当时以为我疯了,是个不可理喻的越南女人,并说了一些比太阳还毒的话,让诺小姐最后万念俱灰。
后来,我又嗵地一下离开了那个男人。南越亡了,他帮我搞到了所有合法证件,让我成了美国公民,也充当了一次好人。我说的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亚特兰大。我又打听到新奥尔良。因为我是天主教徒,又是个酒吧女,所以这座城市听起来可以成全我这两种身份。我二十五岁了,乳房不大,在美国就显得更小了,但仍被视为头号美女。我还能跳摇摆舞,不久便成了波旁街上一家酒吧舞女。人人都喜欢我保持越南姑娘的样子。也许这里的一些美国男人对越南女孩还保留着一些愉快的回忆吧。
我也有过愉快的回忆。我曾在西贡一家叫做花儿的酒吧里工作。我当时是一朵花。街角上有自己一套小单元房,但你得走进一条胡同,然后上三楼才能找到。那里有我自己一块天地,街上的喊声、哭声,时而传来的阵阵枪声听起来似乎离得很远。我从不和其他女孩混在一起。她们净做坏事,吸毒,偷男人的东西。在西贡和我相邻的女孩就做这种缺德事。没过多久,有人便开着黑车过来接她,她每次都跟着他们走。她喜欢这样,所以我从不理她。有一天,她搭乘黑车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她把所有东西都丢在住的地方,甚至连父母的佛龛也丢在那里。简直大逆不道。我独自一人住在西贡。屋里有张双人床,床上铺着漂亮的床单,还有一对枕头。樟木柜里有我的衣服,都漂亮极了,有三件长袍,一件苹果红的,一件蓝的,蓝得像一些美国男人的眼睛,还有一件黑的,和我头发一样黑。我还有一个放照片的玻璃柜,里面有我父亲的照片,还有两三张特别喜欢我的美国男人的照片,有我母亲的照片,另外还有我儿子的照片。
是的,我有儿子。一个美国人给了我这个儿子。现在儿子和我母亲住在越南。母亲说,我这种生活方式让儿子成不了人。我对她说,我儿子应该拥有最好的东西。如果诺小姐对儿子来说不是个好母亲,那么儿子就应该到别的地方长大。那个男人把我弄到美国时,不想要这个儿子。母亲除了说我儿子是越南小伙子而不是美国小伙子以外,和我不再说别的了。我觉得,虽然母亲对我的事有时不太高兴,但至少是我的亲人。我觉得他们在越南过得不幸福,但有谁还能了解这些情况呢?你有妈妈,又有儿子,然后嗵地一下子又什么都没有了。因为他们在别的地方还活着,所以我没必要为他们灵魂祈祷,发愁也没用。
我常在西贡的小房间里祷告。我是天主教徒,所以屋里供奉着一尊硕大的圣母玛利亚座像。这是圣母玛利亚的座像,而不是曾当过酒吧女的抹大拉的玛利亚的座像。我的圣母玛利亚雕像非常漂亮,她身披蓝袍子,赤脚从袍子底下露出来。她的脚和越南姑娘的脚一样好看。我向圣母祷告,并给她的脚抹上指甲油,还和她说悄悄话。她面对着门口,看不到我的床。
我在西贡和许多男人睡过。千真万确。但我一次只睡一个男人。我不和任何人一起吸毒。我也不偷任何人的东西。当男人感到孤独、害怕,想让温柔的东西靠近他们时,我就把爱给这些男人。虽然我从做爱中赚钱,但从不让他们带我去饭店,或看电影,或让他们给我买首饰,或向他们讨要礼物。有的姑娘不要钱,只要带她去饭店、看电影、买首饰,然后和男人做爱。那么这样做和我做的是不是有些不同呢?如果我不想做,是不会带男人到我房间里来的,也不和他做爱,只允许他们给我在花儿酒吧买杯西贡茶。男人们愿意用西贡茶浇灌这些花朵。我和他们聊天,他们搂着我,听着自动点唱机放出的音乐。除非我喜欢他们,否则的话,我是不会把他们带到我房间里来的。他们付我钱,但除钱以外,我什么都不会要。只有他们表示特别喜欢我时,我才允许他们送我东西。在美国大兵吃饭的地方,有我在西贡搞不到的东西。这个稀罕物就是苹果。我只要苹果。我可以在市场上买到芒果、木瓜、菠萝及其他甜东西,但在南越,苹果是非常特别的稀罕物。我将苹果捧在手里,觉得光溜溜、硬邦邦的,红得像我喜欢的那件长袍。苹果是那么红,咬一口,又是那么甜,像糖水,又似一股山泉,不像菠萝那样涩,也不像芒果和木瓜那样软乎乎。
我在新奥尔良买了许多苹果。在美国我想吃就吃。这段记忆难道不美好吗?喜欢我的一个美国大兵送给我一个苹果,于是我把它供在玛利亚座像的桌子上,待那个大兵睡着,屋子一片漆黑后,我穿过房间,光着身子,迎着丝丝凉风,拿着苹果走到窗前,望着西贡黑压压的屋顶和升起的月亮吃了起来。
新奥尔良所有商店里都卖苹果。我买了很多,吃得也太多了。苹果还是那么香甜,但不再有什么特殊意义。我有时感到厌倦。天天在夜总会的舞台上脱去衣服。我在新奥尔良已不再是一朵花。我是个巫毒女。夜总会老板让我戴上骨项链,男人们仰着脸看我一丝不挂。很多眼睛望着我。很多男人都想摸诺小姐。我在新奥尔良仍同男人睡觉。和以往一样,如果我不喜欢他们,绝不让他们上我的床。他们早上起来后,我总是让他们把脸刮得干净。很多男人忘了刮下巴靠后的地方和下嘴唇底下。我还让他们把衬衣洗得干干净净。其实如果他们让我洗,我也很乐意给他们洗衬衣。但是他们付完钱就走,从不让我替他们洗衬衣。他们有时天还没黑就走了。这些人都是有家室的男人。我能看出他们戴戒指的手指周围皮肤被太阳晒得黑黑的,还知道戒指是进夜总会前摘掉的。所以,他们手指上的皮肤是黑的,但有一圈白皮肤裸露出来,比我在舞台上的样子还要抢眼。他们把戒指放在某个口袋里。我有些担心他们的戒指。万一掉到我房间地上,被踢到床底下怎么办?被妻子看到他们光秃秃手指时,怎么交待呢?
人生怎么这样多变?你碰到个男人,他说要娶你,还要带你漂洋过海。花儿般的姑娘,甚至成了巫毒女还能让男人动心,大谈什么爱情啊,有的甚至还提到结婚。听这些话你可小心点。波旁街上的姑娘们讲起这些故事都哈哈大笑,笑那些说要娶她们的男人。我从没讲过那个使馆工作的男人,也没提过什么晒黑的大雁。她们不会明白我为什么在舞台上跳裸体舞,为什么有天晚上,报幕员大肆宣扬诺小姐是位越南女。有时他这样使劲地捧诺小姐,但有时诺小姐不过是个巫毒女。可今天晚上,报幕员看到观众中有一些穿夹克衫的人,夹克上印着他们到过越南的字样,所以他说,这位姑娘来自西贡,愿意让各位快乐。
我跳完舞后,穿上衣服,走下了台,坐在酒吧里,可这些穿夹克衫的人并没有走过来。只有一个人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并叫我一声“小姐”。他说:“小姐,我可以坐这儿吗?”如果你要坐在一位酒吧女身边,希望她觉得你还可以的话,那么用“小姐,我可以坐这儿吗?”的客套话来开头,是个很好的搭话方式。我看了看这个人。个儿很高,脖子很长,好像使劲伸着想看栅栏外边东西似的。他皮肤黝黑,好像在太阳底下曝晒了很长时间。他穿着格子衬衫和蓝牛仔裤,一双手很粗糙,但手指上没有摘去戒指后留下的一圈白皮肤。我望着他的脸,他有一双黑眼睛而且还很小,可他的鼻子很大。越南人的鼻子都不大。我一生结识过许多美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然而碰到这些大鼻子时,还是会向后躲,因为觉得这些大鼻子好像正对着我。
这个人一看就不是头号美男子,可他叫了我一声“小姐”,并站在那儿用眼睛向下看,偷偷瞟我一眼,然后又往下看,等我告诉他是否可以坐下。所以我说了一句“坐下吧”。这人看起来还不错。
这个人说:“诺小姐,你长得很漂亮。”
我说的这些已是1981年的事了。诺小姐那时三十岁了,但还愿意听人这么恭维自己。我不是卖弄风骚的女人,不是那种会让人喊“风骚一下吧,宝贝儿”,或“嘿,哥们,这个女人可真够刺激的”。对诺小姐来说,这些话不算什么冒犯。这些男人付我钱,而且还喜欢我。可这个男人却说我长得很漂亮。于是我说:“谢谢。给我买杯饮料好吗?”我对酒吧里坐在我身边的男人都这么说,让人觉得该这么做。我让这个男人给我买杯饮料,就是因为他觉得我长得漂亮。他给我买了一杯,于是我说,你也得买一杯,然后他也买了一杯胡椒博士软饮。这种饮料和一杯烈酒的价钱一样高。我的饮料是烈酒,其实掺了很多水,和西贡茶差不多。在新奥尔良,人们把酒做得和茶差不多。
我们慢慢喝着饮料攀谈起来,可这个人话不多。他啜一口,看看我,然后再啜一口。我肚子里有很多应酬男人的话,例如:你是本地人吗?你在新奥尔良住很长时间了吗?你喜欢波旁街吗?你听爵士乐吗?你是干什么工作的?但当时我并没说这些应酬话。我跟你说过,我有时感到厌倦。这个男人的大鼻子几乎伸到他的胡椒博士饮料里,好像在用鼻子喝似的。他突然停住了,微微抬起下巴,开始从吸管里吸饮料。他的脸长得挺奇怪,头发黑黑的,还有些油腻腻。如果他想静一会儿,就让他安静地待着吧,我也要安静一会儿。这时听他说道:“看你跳舞很开心。”
“那你就经常来看我跳舞给我买饮料,好吗?”
“你看起来与众不同。”他说。
“诺小姐是个越南姑娘。你只是没见过罢了。”
“我见过。”这个男人说。“我去过越南。”
我遇到过很多男人,都说去过我的国家,但听起来总是让人觉得很滑稽,就好像他们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秘密或有什么脏病让你小心别传染上似的。有时他们把越南简称为“南”,吐这个字时,声音里好像塞满了玻璃碴子。他们或用鼻子说出这个字,发音时,鼻子皱着,好像这个字出来带着什么臭味儿似的。但这个男人说我们国家的名字时很文静。我永远弄不明白美国人说话的声音。这个男人听起来很伤感。于是我问他:“你不喜欢那儿吗?那个地方让你伤心了吗?”
他抬起头望着我说:“我在那儿很高兴。你不高兴吗?”
哇,这话我得好好琢磨琢磨。我当时还想敷衍这最后一个看我跳裸体舞的男人。我可以回答是,也可以回答不是,我还可以大谈我的理由。一旦想要敷衍,我还是很善于说些酒吧女的胡说八道。但这个男人的两只眼盯着我的眼睛,因此我赶紧看向别处,一边啜我的饮料。
我对男人究竟了解多少?我无法把这一切都说清楚。我同男人上床,攒下我的钱,估计自己已和很多男人上过床了。我好像吃了太多的苹果。你咬第一口,还能让自己记住苹果是甜的,可现在到我口里的苹果好像没在嘴里似的。你吃的苹果太多了,现在能做的就是记住它们。这个男人谈起越南时,脸上表情怪怪的,让人听起来觉得他很伤心,其实他在越南很开心——真不知道是什么把他变成这个样子?于是我把他带到我的房间,他高兴极了。
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冯特诺。他住的地方离新奥尔良很远。他有一条小船,以修理汽车发动机为生。他说他在西贡待了一年,也是修理汽车发动机,还说他非常喜欢那座城市。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自己也说不清。这就是我们谈的全部内容,一点没保留,除了他和我做爱前说的那句话。他说,他很抱歉,他的手从来没洗干净过。他让我看他指甲沟里满是汽车发动机上的油污,而且还告诉我他怎么也清除不掉这些污垢。我告诉他不用担心,然后他便和我做爱了。从我身上下来躺下时,他把脸扭向一边。我想可能是不愿意让我看他哭了吧。我想问他是不是又伤心了,但我没有问。他的脸一直躲着我。既然他自己愿意这样待着,我便不再吭声了。这就是那天晚上我们俩的谈话。早上我去洗漱间,看见他躺在澡盆里,便蹲在他旁边,托着他的手,用指甲锉把油污清理干净。他离开时吻了一下我的手。
我对男人知道多少呢?我说这些话时,其实还没把冯特诺先生的事讲完。他每个星期六晚上都来看诺小姐,然后星期日早上离开。又到了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舞台上光着身子,在安全出口处看到了他的脸,他正仰着脸,大鼻子尖对着我的特殊部位,让我觉得很别扭。我的脸在发烧,于是转过身背对着他,跳着舞走下了台。我跳完舞后,穿上衣服,来到酒吧,但他不在那儿了。我问吧台后面工作的伙计:“你看见上星期和我喝饮料的那位大鼻子、细脖子、大高个男人了吗?”
这家伙说:“是那个长得他妈的像只鹅的那个男人吗?”
我不喜欢吧台后面工作的那个家伙,我甚至从来没问过他叫什么名字。我说了一句“去你妈的”,便来到门外。原来,冯特诺先生正在边道上等着呢。我上前挎着他的胳膊,转弯向街口走去,只听他说:“诺小姐,我在那儿和你聊天特别扭。”
我说:“亲爱的,我知道,我知道。”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明白男人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我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我知道有些男人一到酒吧就紧张。他们去那里见我,然后自言自语地说,我不应属于那种地方,委屈我了。如果我把这种男人带到我房间,他们会悄悄付钱,把钞票叠起来,放在花瓶底下或什么地方,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我了解那种男人。有时他们挺惹人喜爱的。
于是我们又来到我的住处。房子很小,和西贡的房子一样。我在那儿住得很舒服。窗外有个假阳台,看起来像阳台,但只有一英尺宽,只不过是在窗户外加了个烤架。也挺好的。它虽是铁的,但看上去就像镶了花边。我合上遮阳罩,转过身来看冯特诺先生,他坐在我的床上。于是我走过去坐在他的旁边。
“我一直都在想你。”他说。
“你开车回到新奥尔良,就是为了再看一眼诺小姐吗?”
他说:“当然。”他的声音很温柔,但其中透出的意思是,我早该知道这点。可我觉得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了。说实在的,我对这位冯特诺先生一无所知。他沉默寡言,是个好静的人。我对他的了解不比对别的男人多多少。
他说:“瞧!”他把手伸给我看,但我没明白怎么回事。“我搞到你上星期帮我洗手的那种东西了。”我凑近一看,他的手真干净了。
这让我觉得更奇怪了,心里一沉,说道:“你看,你不再需要诺小姐了。”
他对我认真起来。他搂着我的肩膀,当时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我只听他说了一句:“不要这样说,诺小姐。”
他说完,我们又开始做爱了。完事后,他又把脸扭过去了。我伸手让他转过身来。他原来没流眼泪,但表情看起来非常严肃。我说:“告诉我你在西贡喜欢的一件事。”
冯特诺晃晃肩膀,躲开我的目光,说道:“什么都喜欢。”
“我是不是应该认为你脑子有病?所有人都知道,美国人到了越南,都恨不得赶紧回家,忘掉那儿的一切。他们在那儿时,觉得喜欢越南,回家后才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梦。”
冯特诺先生又看我一眼,说道:“我没疯,我就是喜欢那里的一切。”
一切的意思是“没有”。我没明白他的话。“只说一件事。想象你在西贡大街上。只告诉我喜欢的一件事。”
“好吧。”他说。然后又大声地说了一遍:“好吧。”好像我在逼他似的。其实我当时并没说什么。他声音很大但并没有生气。他的回答听起来像个小男孩。他皱着眉头,一双小黑眼睛闭着,好长时间都保持这个样子。
所以我又问:“说!那是什么?”
“我想不出来。”
“你在大街上。给我一刻钟。”
“好吧。”他说:“在一条大街上。西贡天气很热,和路易斯安那州一样。我喜欢热天。我到处闲逛。很多人来去匆匆,都像海狸鼠那么漂亮。”
“像什么?”
“有一身漂亮皮毛的小动物。很好看。”
“接着说。”
“好吧。”他说:“还有呢。天很热,我热得浑身出汗。我穿过你们的露天市场。回到营区时,身上的汗味就像你们市场里卖的菜和水果。”
我看着冯特诺先生,他的眼睛也盯着我,表情很严肃。我听不懂他说的那个词,但我知道他没有在瞎说,这点还是可以肯定的。他浑身冒汗,身上一股西贡的水果味。我现在想和他聊聊了,但我对他说点什么呢?我先聊水果吧。我告诉他市场上有很多我爱吃的水果,像芒果、山竹果、菠萝蜜果、榴莲、木瓜等等。我问他时,他却说这些水果都没吃过。我还想找话说,好让谈话继续下去。所以我告诉他:“只有一种水果我们南越没有,那就是苹果。自从美国大兵从餐厅拿苹果给我,我在西贡就喜欢上了苹果。要不是美国大兵送我苹果,我这辈子也吃不上苹果。”
我刚说到这儿,冯特诺先生的眉毛又拧到了一起,让我觉得好像有只小动物,也许是只海狸鼠,在使劲用爪子想掏出诺小姐的心。我让这个男人想起了我在西贡睡过的美国大兵。他现在知道和他聊天的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这时候,我把脸转过去想掩饰自己的眼泪。我们都没再说话,然后一起睡着了。早上他要走了,我没过去帮他洗澡,因为他从诺小姐那里学会了怎样洗干净自己的手。
对诺小姐来说,这是个让人高兴的故事呢?还是个让人伤心的故事呢?又一个星期六过去了。冯特诺先生没有来看我跳裸体舞。我穿上衣服坐在酒吧里,被悬在时空里,不知是否会掉下去。又嗵地一下,我走出那个地方,看见冯特诺先生正站在边道上。他穿着西服,扎着领带,脖子从白衬衣领里长长地伸出来,我敢打赌,那天他的手洗得干干净净。他朝我走了过来,一只手从背后伸出来,递给我一个苹果,并说要娶诺小姐。
很久很久以前,有只大雁和其他大雁一样,长着长长的脖子和尖尖的嘴巴,独自住在一个地方,不知道怎样筑巢,也不知道怎样梳理自己的羽毛。结果,太阳光洒下来把她晒黑了,羽毛变得黑不溜秋,令她很伤心。当她躺下睡觉时,你以为她死了,因为她是那么地伤心,身体一动不动。后来,有一天,她飞到了另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只长着漂亮皮毛的小动物,尽管这是只海狸鼠,和她一点都不一样,但她仍要躺在它身旁。看起来这只大雁好像就要被烤成灰,已经死了。但海狸鼠却不这么想,他舔着她的羽毛,让她又活了过来。他带着她一起住在路易斯安那州的蒂博多。他在那里修车,让她有了一所漂亮的小房子,成了摆弄烤面包机的家庭主妇。他们经常一起划着小船去钓鱼。除非他想给她苹果吃,否则的话,她再也不想吃苹果了。这样的事并不经常发生,现在她吃到嘴里的苹果,味道显得格外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