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

我不是诗人,不过是个商人。人们认为只有诗人才能把事情看得透记得清。也许只有诗人才能死得潇洒。我们这帮商人可做不到。我开车从路易斯安那州查尔斯湖的家里出来,到得克萨斯休斯顿机场去接妻子的外公。那么,我这一路上都经历了什么呢?我知道去机场的捷径,于是我下了波蒙特州际高速公路。可当时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什么呢?我穿过得州几座名副其实的小城。一座叫中国,另一座叫诺姆,还有一座被称为自由。假如我是个迷信预兆和象征的人,我会对此报以一笑。此刻,我正开车穿过那座自由城去接妻子的外公,而外公的自由正是我和妻子,还有住在旧金山的外公的侄子,经过多年的努力,才最终争取到手的。老爷子在越共统治下的越南生活了十三年后,今天将从美国西海岸抵达这里。也许只有诗人才能把这些事情联想起来——自由啊、得州啊、妻子的老外公啊——然后写出一首令人难忘的诗。也许并非如此。反正我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也许诗人所感兴趣的只是飞走的小鸟儿,或跳到池塘里的青蛙。

我当时所知道的就是,自己正沿着两车道的得州高速公路行驶,留心着沿途的生意。对我来说,就是那些如何寻找新角度和市场空白点的特越南式的小买卖。我注意到诸如挖树桩、拆房子、清淤泥等服务项目广告。沿途各种各样的摊位一个接一个——有卖烟花的,有卖水果和蔬菜的,还有卖车毂盖儿和古董的。天堂俱乐部举行身着迷你裙姑娘的选美赛,还有饵料仓出售着特殊爬虫,另外还有得州获奖人贱卖自己的棒球赛奖杯。有欢喜面包圈店,还有一所未来之星培训学校,电线杆上贴着一幅手绘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沿这条土路向前一英里处,出售最好的门厅吊椅。床垫商在广告牌自己商店名字下面还写了一行字:基督即是我主。

我是个天主教徒,所以我必须说,这句话可把我逗笑了。这位掌管宇宙的主,耶稣基督,摇身一变,成了床垫商的主。即便如此胡说八道,但我明白这位店主极力想做什么。他想吸引那些和他自己持同一信仰的顾客。如果知道自己的销售区域,这在商业上还是个不错的做法。我自己在查尔斯湖区的洗衣业和干洗业就经营得不错。其实很简单。南路易斯安那州的气候让人热得挥汗如雨,那么这个地方就是干洗衣业和干洗业的好地方。我在查尔斯湖已有两家洗衣店,将在萨尔弗再开一家店。所以当我开车经过得州时,和往常一样,让我感兴趣的都是这些东西。我是个商人。我就是这个样子。

假如我是个迷信预兆和象征的人,开到一座低矮的公路桥时,就会对我即将结束的那段旅途感兴趣,因为就在开过这座横跨两条河流的桥时,我看见指示牌上写着两个词:迷失的、古河道。这两条河流宽阔的交汇处布满了小岛和被淹没的树,很难看清楚它们是怎么交汇的。它们看上去更像一片恣意横流的水域,可能更像一个大湖,或被围起来的一片水域——不动也不流的一片水域。迷失方向的、古老水域。

我其实并没有对妻子的外公郑老伯太在意。我只知道一点:妻子非常爱他。我们在越南都是这样。我们把家看得很重。我四个孩子都很孝敬我,我也爱护他们。妻子忠于我,我也忠于她。我爱她。我们非常幸运,因为我们父母允许我们相爱结婚。也就是说,我父母和妻子的母亲允许我们这样做。妻子的父亲那时已经去世。我们家里现在仍摆着一个小小的龛位,天天为他祈祷。所有越南人,即使是天主教徒,也都这么做。作为天主教徒,我们把这当作行圣徒礼。其实妻子根本记不清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样。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是在南中国海游泳时淹死的。从此以后,郑伯在妻子眼里就和父亲一样。

在我去机场前的晚上,她哭了。她非常高兴能和外公再团聚,同时又为失去他那么多年感到难过。我听到她埋在枕头里呜呜的哭泣声。我抚摸着她的肩膀,感到她在发抖,于是打开床头灯。她突然把脸扭过去,好像我在责怪她哭似的,又仿佛做了件丢人的事。我对她说:“梅,没事的,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我知道。”她说,但她没有转过身来。于是我又把灯关上了。她在黑暗中转过身来,我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

你必须等一会儿才能明白这件事为什么如此重要,但此时我必须坦白一件事。那就是,妻子在黑暗中转过身来,我搂着她,听着哭声渐渐变小,最后止住了,心里当然是非常高兴的。我很高兴自己能在情意浓浓的深夜搂着妻子,还能安慰她。可是,我躺在那里,心思并没放在我爱的这个女人身上。我心里明白她对自己亲人所感受到的一切,而且这位亲人在她眼里至关重要,曾从她生活里消失了十几年,现在又将回到她的身旁。但这样描绘心里的感受,语言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深夜躺在床上时,这些也是我所能想到的全部。我虽然还在脑海里不断措词,但这会儿让我分神的是,我的后脚跟有点痒却不能挠挠,而且还有新干洗店门市部所用不同型号的油漆价格。妻子身上的暖流虽贴着我,但我脑子里还能听到电子闹钟的嗡嗡声。

请不要对我做出错误的判断。我可不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等妻子渐渐安静下来后,我把她拉过来和我贴得更紧了,但我是有意这样做的,甚至可以说,我努力想让自己记住这一刻,可留在我脑海里的这段记忆更像一种思考,而不是感官上的感受。那种感受似乎不是让我后脚跟发痒的感觉,也不是对闹钟嗡嗡作响的察觉,那要比这些生动得多。我尽最大努力重现那个夜晚的情形,好让我重新有把握告诉你,这间屋子里是有个闹钟,我腿的另一端是我的脚。

你将会明白,让我陷入这种不安的,是郑老伯。那天我搂着妻子,过了一会儿,听到她对我说:“我流的大多都是高兴的眼泪。庆哥,没事儿。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我能再变小,他的背还足够强壮,我还能再骑在他的背上。”

到了登机口,我看着人们排队走出通道,可看到的都是白人或西班牙人的脸。他们匆匆从门口鱼贯而出,又急急忙忙地四散而去。接着过了好长时间,没有人从里面出来。我开始琢磨,这位郑老伯是不是没赶上飞机呀。我想到妻子在家里准备的家宴。她和孩子们,还有住在查尔斯湖的朋友们,一清早就开始收拾屋子,准备饭菜,来庆祝这个大团圆。可现在登机口的门仍张着大嘴,但空荡荡的没有人出来。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是,今儿的饭算是糟蹋了。我不担心郑老伯,也不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

我朝在计算机前工作的机场服务人员望去,他们正在为下一航班的乘客检票。我正准备找他们帮忙时,又瞟了一眼登机口,看见郑老伯走了出来。他穿着红黑格子运动衫、斜纹布裤子,拄着拐杖,背稍稍有点驼。而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不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一位与我年纪差不多的越南人在没拐杖的另一侧搀着他,弯着腰,在他耳边嘀咕着什么。这时那个年轻点的人抬头看见了我。我认出这是妻子的表弟,郑老伯侄子的儿子。他冲我微笑,并点头和我打招呼,然后拽了拽老伯,让他看到我。郑老先生抬起头来,头上的灯光在他的眼镜上一闪,他的眼睛一下子消失了。他也笑了。我这才感到一切都平安无事。

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先握住郑老伯的手说:“您能来看我们,我很高兴。”

我本想多说点——我脑袋里装着一些词,想告诉他妻子是多么爱他,她没到机场亲自来接是多么抱歉,他的重孙们是多么想见到他,等等——但我还没来得及说,妻子的表弟就打断了我。他对老伯说:“这是庆哥。我跟你说过,是来接您的人。”

郑老先生点点头,看看我,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他不再说什么了。这时我望着这位表亲,听他说道:“我叫邝。”接着非常规矩地给我鞠了个躬。

“我记得你。”我说着便伸出手来。他迅速握住我的手,但我从他拘谨的举止中看出可能还有一些郑老伯的情况我不知道。这是越南人的礼节,那种特老派的礼节:不告诉你听了会心里难受的事。这个世界没必要被这些愁事搞得更惨。人们以为你想听的是一切顺利,那么不管真实情况如何,人们对你都是报喜不报忧。邝表弟让我觉得他还守着这个规矩——他父亲肯定也这样,因为这是不讲究实际的人学会的处世态度。

但我是个直来直去的人。经商,特别是在美国经商,让我变成这样。所以我对邝老弟说:“郑老伯是不是病了?”

他冲我笑了笑,好像我是个小孩子在问人打雷是怎么回事似的。他说:“我陪老伯一起过来,为的是确保他旅途平安。他上岁数了。”

这么谈论这位老人,好像他不在场似的,我突然觉得有些别扭,所以看了老伯一眼。老伯正心满意足地拄着拐杖,巡视着周围的登机口。我弯下身,凑过去问道:“郑老伯,您喜欢这飞机场吗?”

他马上转过身来对我说:“这机场不错。是我见过最好的机场。”

老人说话的声音铿锵有力,这让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我喜欢看他赞赏这座我也很欣赏的机场。然后我对邝弟说:“他是不是只体质有些弱?”

“是的。”邝表弟说。我觉得他非常高兴能找到词来应付我直截了当的问题。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位邝表弟。

但我不得不问他:“您来查尔斯湖和我们团聚吗?”

“我不去。我得谢绝您的热情邀请。今天我一会儿得乘飞机回去。”

我又直率地问:“您一路风尘来这儿连机场都不出?然后立刻回去?”

邝表弟耸了耸肩,说道:“确保老伯平安到达我就心满意足了。父亲说,也许一星期后,您会想和他商量把郑伯的家安在哪里,他将等您的电话。”

我对这些细节一无所知,只知道为了妻子,也为了遵守我们国家的家庭传统,才愿意让老伯成为我们家里人。所以我点了点头,然后搀着郑老伯,对邝表弟说了声“再见”,便向行李处走去。

一路上郑老伯让机场给迷住了,脸上一副惊诧不已的表情。从他频频的点头和嘴里发出的赞叹声可以看出,他是那么兴致勃勃,显得那么愉快,以至于我都不想说话打扰他。他只问了我两个问题。第一是人们在哪儿取行李,但这个问题由类似游乐场上的木马转盘回答了。当听到行李转盘的铃声响起,看到银光闪闪的金属带开始转起来时,他乐得哈哈大笑。郑老伯站在行李出口处,盯着从塑胶门帘里出来的一件件行李,仔细得像一位海关检察官。他问的第二个问题是我是否有车。当我回答有车时,他似乎非常高兴,把拐杖举到面前,使劲敲着地,说:“好啊,好啊。别告诉我什么牌子,我自己会看。”

但到了停车场,他一脸困惑。他围着车转了一圈,又用拐杖一端的橡皮头轻轻敲它,一连敲了好几个地方:尾灯、毂盖、前保险杠和散热板上的车牌。“我可不知道这种车。”他说:“我根本不认识这种车。”

我说:“这车叫阿库拉。”

听到车名,他一摆脑袋,好像有只嗡嗡叫的蚊子刚好落到他脑袋上似的。“我以为你有辆法国车。雪铁龙,我以为会是辆15CV型的大轿车。”

“郑老伯,我没有那种车。这辆车叫阿库拉,也非常不错。”但我没告诉他这车是日本产的。

郑老伯把肩膀耸得高高的,然后又重重放下,似乎失望极了,甚至可能还有点不屑一顾。我把他的行李放进了后备箱,给他打开车门,然后我们开出机场,回到两车道的高速公路,没再说什么。我两眼盯着路面,心里琢磨着要找点话来和他说,但我并不擅长此事。我听郑老伯说了一句:“内饰还不错。”

我没明白他的话。我扫了他一眼,看见他的手在摸着仪表盘,才意识到他脑子里还一直想着车的事。我说:“很高兴你喜欢这车。”

“没其他车那么好。”他说:“不过嘛,还不错。”

世上所有车都没有劳斯莱斯那样的内饰,也只有劳斯莱斯车的内饰才能比我的阿库拉好。我只朝老伯点点头,告诉自己没必要和他争辩,或顺着他,只对他亲热些就行了。如果他愿意聊,那就和他聊下去好了。我前面的路似乎显得那么漫长。我们甚至还没到水果摊和卖挖桩机的地方呢。前面还有一家家的快餐连锁店、一座座的加油站、小百货店及汽车销售店。嗨,还有很多里路要走呢。

就在这时候,我看见前面一个聪明的汽车销售商做的招牌。他把一辆大豪华车吊在看起来有七十英尺高的吊车上。我对郑老伯说:“看!这里有雪铁龙干不了的事。”我指着吊在空中的汽车。他低下头,歪着脑袋向上看,嘴巴张得大大的。开过汽车销售店时,他一声没吭,马上转向另一侧观望,然后又转过身从后窗望,直至吊车上的车再也看不见。

我预料郑老伯对此得议论议论,大概得说还没人这样给法国车做广告,或没这个必要。反正诸如此类的议论。可他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我觉得保持沉默也不错。老伯没见到他所钟爱的孙女之前,我还是集中精力走完前面的路吧。我觉得自己对那种旧的生活方式已感到很别扭了,如那种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还有其他旧习俗,比如越南人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还有迷信等等。我现在已是美国良民。虽然我想帮坐在身边的这位老伯做点事,至少为了妻子的缘故,但完全把自己的故乡越南扔在脑后,也并不是什么令人不愉快的事儿。

可我扔在脑后的不仅只是旧风俗习惯。从机场开车回家时,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点。可现在我清醒地意识到了。我和妻子一样,都是在头顿市长大的。我们两家都很富裕,整年住在南中国海边的别墅里。法国人把这个地方叫作圣雅克城。那里的沙子白灿灿的,海如碧玉。但我所描绘的这些并不是生动回忆,而是脑海里的所思所想,实在的和旅行手册上所写的字一样。我抛在脑后的不仅是那座城,还有那片大海。

但是,你得明白,这可跟最终到美国当难民没什么关系。当再次开到那两条迷失的古河时,我还能认出它们,看上去就像一个大湖,但这只不过是我心里想象罢了。

也许这个例子举得不好。这两条河对我意味着什么呢?我现在提起它们,纯粹是因为不想讲我和郑老伯在余下路途上所发生的事。我们开过这两条河时,大概这个地方让我想起还有郑老伯在身边,也许因为以前把它们想成某种征兆的缘故,我又试着找话和老伯说。我看到路肩上有一个大橡胶圈,然后又看到了一个小点的,便对郑老伯说:“这是卡车的翻新轮胎。在越南一些能创业的人会把它们收集起来加以利用。可在这儿,没人对这感兴趣。”

老伯还是不说话,但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身边有动静,便扫了一眼,看见他两眼瞪着我。他问道:“我们还要走多远?”

“可能还得走一个半小时吧。”我回答说。

“我可以摇下车窗吗?”

“当然。”我说。我关了空调,看见他正要抓车门上的摇把,便按了下电钮,放下他那边的车窗。郑老伯转过脸来,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吓了一跳。我说:“这是电动车窗,没有摇把。”

他脸上的表情仍保持不变。我想再给他解释解释,可我还没开口,他就把脸转向了窗外,身子稍微靠着窗,好让风吹拂着他的脸,还有他的头发——他的黑发仍多于白发——头发被吹得立了起来,接着又飞舞起来,不知什么原因,他这样子让我心里有些发毛。所以我又望着得州的高速路,开始集中精力开我的车,很高兴他能安静地待一会儿,然而这样做却犯了一个大错误。

如果我能早点强迫他和我聊天就好了,那我就会有更多的时间为我们抵达查尔斯湖做好思想准备。并不是说我已做了许多准备。目前的情况是来不及了,我们还有大约十五分钟就到家了。我们已驶过色宾河,进入路易斯安那州。我指着河让郑老伯看,这是一个小时后,我在车上头一次和他说话。甚至这样也没让我们攀谈起来。过了一会儿,心神不定的郑老伯终于开口了。他说:“这儿的空气不错。开车时清风拂面真是很惬意。”

我自然以为他是在和我说话,可当我说“是的,说得对”时,他一下子又把头拧过去,好像忘记我的存在似的。

对于这样的反应,我能说些什么呢?我本应该立马就说的。但是我对着他,就像对着梦中醒来迷迷糊糊找不着东南西北的爱妻梅一样。我说:“郑老伯,我们离查尔斯湖不到二十里了。”

他没有理我,但脸色温和多了,好像睡醒了似的。

我又说:“梅急着想见您呢。孩子们也都兴奋极了。”

他对此也没什么反应。这让我觉得即将成为我们家长辈的这位老伯未免太没礼貌了吧。他又望向窗外,并说道:“我最喜爱的车是辆霍奇基斯车。我有一辆1934年产的霍奇基斯车。一辆AM80跑车。那可是辆好车。我曾开着它从西贡跑到河内。真是辆好车。就像1932年在蒙特卡罗汽车大赛上获奖的那辆车。多年来,我开过很多车到河内。雪铁龙、标致、福特、德索托,还有西姆卡。但霍奇基斯是最好的。我每年年底开车到河内,在那儿待上十天,然后返回来。共一千八百公里,我两天就跑完了。我白天开,我的司机夜里开。晚上开车跑甭提多美了。我们把顶窗打开,头顶上是明亮的月光。我们沿着海滩飞奔。然后我们停下车,打开车灯,兔子就会跑出来,让我们抓住。特容易。我能看见兔子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然后我们在海滩上点起一堆篝火。火星冲天,我们坐在那里边吃边听大海波涛。开车真是很快活。美极了。”

郑老伯又不说话了。他让脸迎着风。我留意那嗡嗡作响的阿库拉引擎,心里觉得有点不对劲。我身旁的这个人正沿着南中国海边飞车呢。此时此刻,他心里边的那种感觉如此强烈,随时被唤起,然后沉浸其中,让这一刻永不消失,兔子的眼睛仍闪闪发亮,火星仍飞向空中,让他觉得无比快乐。

这时我们过了大湖西边的炼油厂,驶上I-10号桥,查尔斯湖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对郑老伯说:“现在我们快到家了。”

老伯转过身来对我说:“我们要去什么地方?”

“去哪儿?”

“你是不是我侄子的朋友?”

“我是您外孙女梅的丈夫。”我竭力告诉自己,他脑子仍停留在去往河内路上的海滩上。

“我外孙女?”他问道。

“您女儿芝的女儿梅。”我强压住烦乱的情绪,当时我的心情烦乱得如老伯被风吹起的头发。

郑老伯慢吞吞地侧过脸来,眯缝着眼,想了好久才说:“芝的丈夫在海里淹死了。”

“是的。”我说,终于放心地松了一口气。

但过了一会儿,老伯却说:“她没女儿。”

“您这是什么意思?她当然有女儿了。”

“我觉得她没孩子。”

“她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发现自己嚷了起来。也许当时我应该把车停靠在路边。我应该把车停在路边,和郑老伯把话说清楚。但这无济于事。我还是得带着他去见我妻子。我不能把他扔到湖里开车走。还有五分钟就要到家了,于是我抓紧一分一秒,仔细地向他解释梅是谁,但郑老伯就是想不起来。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他一口咬定是我弄错了。

我在家门口的终点站站牌前把车停下,想再解释一下。“梅是芝和儒的女儿。儒像您说的那样,淹死在海里了。后来,梅把您当成父亲……您经常背着她。”

“我女儿芝就是没孩子。她住在芽庄市。”

“不住在芽庄。她从来没住过芽庄。”

郑老伯摇头否认,彬彬有礼但又非常自负地反驳我:“她住在芽庄海滩边上,一片非常美丽的海滩。她没孩子。她自己还是个小女孩,怎么会有孩子呢?”

我感到非常虚弱,几乎说不出话来,但我还是对他说:“她有个女儿。也就是我妻子。您非常爱她。”

最后,这位老伯又把脸扭过去不理我了。他把头枕在车窗上,好像在耐心地等着风再吹起来。

我为妻子感到难过。但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我早已变成了直肠子,一点也不像越南人。我正以做买卖的方式和人交流,所以说这事时也是直来直去。我为梅伤心,但更担心我自己。这位老伯让我害怕。这和你所想的并不一样,我自言自语地说,哦,可能我也会这样,坐在那里把头伸出窗外,不记得谁是自己最亲的人了。但我知道,我和他不一样。

我驶过最后两个街口,来到位于街角的家门口。这是一栋长方形、屋顶很陡的房子,前院有一棵疙疙瘩瘩的大橡树。刚驶上小路开进自家车道,家里人就听到了我的车响,从旁门一下子涌了出来。我赶紧下车,把孩子们拦住。我告诉大儿子带其他孩子进屋等着,好让妈妈单独和外公待一会儿,妈妈已好多年没见外公了。我的孩子们都很乖,也很听话。甚至我刚听到妻子给郑老伯打开车门,他们就都不见了。

我转过身来,只见老伯站在车旁。妻子拥抱他,他把头枕在她的肩上,脸上除了一丝淡淡的疑惑,一点表情都没有。老伯不停地对妻子说她不存在,也许此时我应该待在妻子身边,但我没能那么做。我恨不得赶紧走开,离我们家远点,离这位老伯和他的外孙女远远的。我想尽快逃走。但至少我把这个欲望压下去了。我转身沿着房子一侧躲到前院去了。

我来到橡树前停住脚步,环顾四周,极力观察周围事物。比如好好看看眼前这棵树。这棵树如一只黝黑的蟋蟀那么黑,位于下部的树枝又粗又大,和大多数树的主干一样粗大,直愣愣地伸出来,又垂下去重新在土里扎下根。一棵好大的树。我靠着它,望着远处,树消失在我心里。树不见了,但我知道自己羡慕这位老伯五十年前沿着海滩开着霍奇基斯飞奔。我羡慕那燃起的火星飘向空中。但我的羡慕让我感到惶恐不安。我想,看看这位老伯吧。他能记得他的车,可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外孙女。

我不禁问我自己:我还能记得吗?甚至当我站在那儿时?我还能记得我爱的这个女人吗?刚才我还看见她。我和她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当然,假如她站在我的身旁,还在说话,她无疑是我最熟悉不过的。但一旦和她分开,我就不能那么清晰地描绘她了。我有可能在心里精确地勾画出她的脸,但她的形象不会再是火辣辣的,一下子扑到我的身上,让我心中充满对她真正的挚爱。我不能让清风拂面,清楚地看见她的眼睛,就像郑老伯在车灯下看见兔子眼睛一样。

我不仅记不清妻子的眼睛,也记不清自己的祖国。我失去了祖国,对此还不在乎。头顿是座非常美丽的城市,即使让风吹拂着我的脸,我也看不清它的模样,看不见绿树成荫的街道、白沙覆盖的海滩,还有和它相邻的南中国海。我只能说这些东西,而你能看清这些东西,因为你能用自己的想象力。我身在其中,所以我想象不出来这些东西,但我知道这些东西应生动地印在人的脑海里,但现在不可能了。它们对我来说已不存在了。

除非等我和郑老伯一样老时,也许会记得。恐怕郑老伯也像我一样心不在焉地度过了一生。也许,只有当他忘记外孙女后,才想起自己的霍奇基斯车。也许忘却是必要的。也许他为了想起那些才忘掉这些。即便如此,我并不以为他是有意这样做。内心深处某些东西只有当生命即将走到终点时才会涌现出来。这是让我最恐惧的,我怕自己内心深处所构建的空间比我心里表面所追求的范围要小得多。当某些真正有力量的东西最终回到我心里时,也许只不过是挂在吊车上的豪华车,或新粉刷的干洗店,或床边嗡嗡叫的闹钟。内心深处,我可能暗自准备好背叛所有自认为最喜欢的东西。

正是心中的悲伤驱使我来到前院,靠到大橡树上。我靠着树,时间一分分地过去了。这时妻子悄悄来到我身旁。我转过来,看见她低着头,两手捂着泪眼,轻声哭泣。

“对不起。”我说。

“我把他安顿在客房里。”她说:“他谢谢我,就像感谢旅店老板一样。”妻子轻轻抽泣着。我想抚摸她,可我的胳膊很沉,仿佛站在海底似的,仅能抬起几英寸。妻子说:“我想,睡一觉后他或许就能想起来。”

我既不能用谎话骗她,也不能强迫她面对事实,但是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我已对此考虑得太多了。一个好商人知道什么时候不再思考,而该采取行动。我把妻子拽过来,抬起胳膊一把抱住了她。这个动作和我生活中已忘掉的动作一样,让我自己和妻子都始料不及。我一步跨到她的面前,然后蹲下,我们俩还没来得及感到愚蠢可笑时,我就把梅背了起来,然后直起腰,绕着院子转。我先走到橡树低垂的树枝下,接着沿着甬路急奔到房子另一侧。我越走越快,妻子开始执拗了一会儿,然后大笑起来,把我抓得更紧,两腿夹住了我的腰,两只胳膊搂住了我的脖子。我背着她跑了起来,我跑得越快,妻子笑得越厉害。我觉得她紧紧地贴着我,脸颊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她呼出的气那样温暖湿润,如同南中国海吹来的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