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4 疫区冻品与走私犯

犯罪嫌疑人:郑晓龙

罪名:滥用职权、受贿

犯罪事实:日本人青木龙一从口蹄疫病区走私牛杂、从禽流感病区走私鸡爪鸡杂等冻品,在海关被抓,冻品被扣;郑晓龙收受青木贿赂,帮助其将被扣押的冻品掉包

涉案单位:海关

分管市领导:余山(海关)

相关案件:青木走私[1]

市府办公大楼。江霈和一个身材短小精干的男人同坐电梯。他说:“兆令好像很关心乔公子的案子啊。”

那人哈哈一笑:“毕竟公安是我分管,出事不好。”江霈:“没想到你对刘书记说的排名还挺在意。不过别紧张。专案组可是另有目的。”

“说来听听。”

“钟再圣。”

那人的眼角一挑。电梯刚好也到了。

江霈拍拍他的肩膀,悄声说:“他们以为是洪辰。”

二人若无其事地进了会议室,发现余山余副市长已经在敲着桌子发怒了:“发新闻,发新闻为什么提前不征求一下分管领导的意见?不汇报、不调查,就发出去了。和小刊小报有什么区别!”

王宛坤:“老余,消消气。走私来的疫区冻品流入市场,我分管的工商、食药监也都有责任。现在要做的是赶紧处理问题。发怒也没有用啊。”

余山:“这个案子,检察院早就已经立案了。我也指示海关的人,全力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出了事,我绝对不会护短,也绝对不怕调查。出了事,我绝对不会护短,也绝对不怕调查。但是,有些人,不要以为转移了视线,就能保住自己。”

余山是排位仅次于江霈的副市长,从最基层做起,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两鬓白发见证了他这个位置的来之不易。大约是草根出身,官场倾轧又见得多,他平时独来独往,不苟言笑,但倘若谁惹到他,他一定会马上还以颜色。这次,汇安新闻台未经报告就曝光了他分管的海关有应销毁冻品流入市场的事情,令他大为恼火,因此讲话语气非常不喜。

坐在他对面的田仲利仿佛被针扎了一下,马上哈哈笑着,说:“哎,这是市委宣传部官微接到的爆料,电视台也是要配合工作啊。”

余山和王宛坤齐齐望向了洪辰。

电视台是田仲利分管。但众所周知,宣传部长刘天语和洪辰两家是世交。

张昊在写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报告,正写到“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2],突然有人在背后说:“别忘了2月只有28天喔![3]

张昊一回头,一张白净俊俏的脸几乎贴在他脸上,把他吓了一跳。

那人嘻嘻一笑,往后退了退,正待说话,蒋震东的声音先传过来了:“海关案件的影响太恶劣,必须尽快查清。反渎组的同志们要查乔柯那案,领导从检察院调了几位同志来支援我们。这是安城区院的小庄,庄晨。”

庄晨略一鞠躬,算是和大家打了招呼。

这时梁烈和陈唐回到专案组。

蒋震东:“梁烈,说说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

梁烈:“这个案子,是我们转隶前就已经立案侦查的了。走私犯是个日本人,名叫青木一。他从世界各地,尤其是口蹄疫、疯牛病等疫区低价收购鸡爪、牛杂等冷冻食品,从水路走私到中国大陆,分销给冻品批发商。后被海关查获,罚了一笔钱。”

张昊:“罚钱了事?情节这么严重,可以入罪了吧?”陈唐:“要是入了罪就好了,就没后面的事情啦。青木为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把一百万人民币给了一个叫夏姬的女人,让她去做公关。这钱给出去,青木龙一觉得特别心疼。他思前想后,想到一个不亏本的主意。”

海关查获的疫区冻品,按照规定,是要及时销毁的。青木想到的主意,就是买通海关的人,在销毁冻品的路上,把冻品截留出来继续销售。海关的人既然肯收钱放人,自然也能收钱放货。夏姬表示要多收五十万,青木也答应了。于是,青木用几车冰块,把他的冻品掉包出来,连夜卖到了批发市场。那些被雇用的大车司机,根本不知道拉的是什么货、卖给哪一家,只是听从青木的指示卸货。而青木一直都不肯开口指认。那么多疫区冻品,没办法追踪、查扣,就这样流入市场,进了大家的肚子。

庄晨听了,简直要跳起来:“天啊,还让不让吃泡椒凤爪了?还让不让吃萝卜牛杂了?这些人怎么这么丧尽天良呢?咱们可一定得为民除害啊!”

大家都笑起来,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袁圆圆,张昊心想:“又来了一个活宝。”

陈唐接话道:“为民除害也得要证据啊。青木和夏姬是单线联系,不知道夏姬把钱送给了谁。夏姬呢,又和一个叫季云畅的中间人单线联系,不知道季云畅找的谁。季云畅说,钱给了海关的办公室主任,叫常征。季云畅以为常征搞定了这些事情。其实,常征管不了青木这个案子,他是把钱给了他的好朋友,侦查处长郑晓龙。现在夏姬、季云畅、常征都承认,分别从青木的钱里扣留了二十万。那么最后到郑晓龙手里,应该是九十万。现在的问题,是郑晓龙不承认。”

蒋震东皱眉道:“这可麻烦了。”

有中间人的行受贿,又是单线的现金交易,只要一环出问题就很难办,最后这一环更是麻烦。

梁烈说:“郑晓龙本来就是搞侦查的,软硬不吃。要不还是请雪姐出马吧?”

庄晨插嘴道:“我和雪姐搭档吧!”

蒋震东点头同意。

众人散去,张昊拍拍庄晨,说:“挺积极啊!”

庄晨皱眉道:“我可不想老干这苦差事。只是我爸和雪姐他爸都吩咐我跟着雪姐。”

张昊暗自感叹:原来是来镀金的活宝。

皇家大酒店茶室。

洪辰和王宛坤对坐饮茶。

王宛坤:“洪副市长请茶,倒是少见。”

洪辰:“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遇到,自然要喝一杯。”

王宛坤哈哈一笑:“皇家大酒店是咱们定点接待领导的地方,偶遇都不出奇了吧。”

洪辰也笑,继而正色道:“宛坤姐,我只跟你一人解释。海关那件事情,我从头至尾是不知情的。”

王宛坤摇摇头:“你跟我解释,倒不如跟余山解释。”

洪辰也摇头:“就算跟他解释,他也不信的。”

接着,他给王宛坤续上一杯茶,抬眼望着她,诚恳地说:“我觉得该跟你解释,是敬你一直以来像个大姐一样关照我。”

这是话里有话了。或许,他已经知道专案组在针对他。王宛坤反应倒也快:“真没想到两个案子就把大家搞成这个样子。其实都没有你分管的事。”

洪辰:“我虽不喜欢循规蹈矩,但更讨厌违法乱纪。我跟银行那帮人早就讲好,缺钱可以找我,万不能收借贷人的钱。”。

王宛坤叹道:“自从再圣市长走了以后,好像局势越来越难看清了。”言毕,她盯着洪辰的脸,希望能看出什么来。

洪辰神色一暗:“其实他走的那晚,是约我谈话的。结果我姐夫出了车祸,我一夜都在医院。倘若我去找他,或许他就不会……”

王宛坤端茶的手一顿,声音都有些不稳:“你真的没有去?”

同一时间,冯旭和蒋震东也在喝茶。

从专案组办公室门口望过去,很像金庸笔下的胖瘦头陀。当然,冯蒋组合的颜值还是更高一些的。

冯旭问:“海关的案子如何了?”蒋震东说:“常征还供认说事情被媒体曝光后,郑曾退了一部分钱。洪雪带着庄晨,短短几天,把与郑晓龙相关的周边情况都摸了一遍,发现提款记录和通话记录都能和常征的证言对应。”

冯旭道:“这还是不够啊。”

蒋震东:“还有,当天郑晓龙和哥哥郑龙见过面,还一起开了房,应该就是向他哥哥求教。如果郑龙肯出面作证,应该不成问题了。”

冯旭端着他钟爱的小茶壶,往嘴里倒了一口茶,沉吟道:“郑龙固然会念及兄弟情,但身为税务局长,为了自己的官誉,应该会配合调查。”

蒋震东笑着点头称是。

冯旭惊道:“老蒋,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以前你可是最反对用这种离间计、攻心计的啊。”

蒋震东说:“小雪说不妨一试。”

冯旭大笑着拍拍桌子:“哎呀,还是雪姑娘能感化你这个一根筋。我说,你俩还这么端着干啥,在一起啊!”

注释

[1] 《刑法》第151条第3、4款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青木将疫区冻品偷运至中国大陆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因为疫区冻品是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物品。

[2]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反贪反渎转隶到监委后,之前侦查的、尚未办结的案件被称为遗留案件,仍然需要适用刑诉法继续侦查。张昊所写报告中的案件是转隶遗留案件,转隶后监委立案调查的案件适用监察法而不是刑诉法,已经不需要这个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实践中这一条被称为“一延”,相应地,第158条、第159条被称为“二延”“三延”。最高检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对这三次延长期限的审查有详细的规定。其中第14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包括以下情形之一:(一)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无法在侦查羁押期限内调取到的;(二)共同犯罪案件,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三)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或者多个罪名,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四)涉外案件,需要境外取证的;(五)与其他重大案件有关联,重大案件尚未侦查终结,影响本案或者其他重大案件处理的。”

[3]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5条规定:“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庄晨之所以提醒张昊2月只有28天,是因为一延如果是从1月30日起算,那么文书上就要写“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二十八日”,因为2月是没有30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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