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2 防空面积与地下车库

调查对象:王建国

罪名:受贿[1]

犯罪事实:收受甚至索要财物,对张杰等地产商不按规定在开发楼盘留足地下防空面积的行为不查办、不处罚

涉案单位:人民防空办公室

分管市领导:田仲利(人防)

行贿人:地产商张杰等人

王建国的心情很糟,头脑很乱。

一早起床,踩到小五的毛绒拖鞋滑了一跤,他就应该意识到他昨晚的担心要成现实了。

市国土局的副局长孙立被抓的时候他就应该采取措施才对。不应该侥幸地以为老孙是因为征地的事情被抓所以和他没什么关系。要知道老孙这个人一向没有什么骨气,更不会有义气。

老孙一定会交代和张杰有来往的。一定会说起曾经介绍张杰给他王建国认识的。

张杰呢,张杰是个地产老板,是个出手很大方的地产老板。可是到专案组,会不会也是个出“嘴”很大方的地产老板呢?这就不一定了。

早知道当初张老板给多少他就拿多少算了,何必非得再多要两套房,还要求精装修呢?搞得张老板不痛快,结果现在自己不痛快了。

可是不要两套房,小三小四还能容得下小五吗?

唉,小五小五。年龄其实也不小了。刚物色一个能做小六的,还没上手呢,可惜可惜。

要是过了这一关,再也不做官。写写书,赚赚钱。有女人在身边。谁还想别的呢。

王建国的眼神恍惚起来。

“啪!”姜克军拍了桌子:“王建国!你有没有在听我问话!你以为嗯嗯啊啊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王建国吓了一跳。重新意识到自己是在留置场所,是在被讯问。

他看着面前凶神一样的板寸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他觉得现在什么都不说比较安全。

这时候,板寸头旁边的人站了起来。踱步到王建国面前,弯下腰,盯着他的脸。

王建国发现,板寸头虽然凶,却远不如这个人有威严。光是盯着他,就让他心里发慌,发虚。他识时务地低下了头。

那人于是站起身,绕着他踱步。一边踱,一边轻轻地用指尖敲他的桌子边、椅子边:“老王啊,你知道,我们一般不会直接宣布留置的。除非,供述已经不重要了。”

王建国猛地抬起头,发现板寸头居然也收起了凶神一样的表情,笑吟吟地看着他。他的手臂细细密密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背后的声音在继续:“我们主要是来看看你的态度。认罪态度怎么样,直接影响到你的处理结果。当然,你或许并不在乎这个结果。坐个十几年的牢,出来之后还能有大把钱花,人生也算值了。”

板寸头突然发出一声冷笑:“老梁,你可别替他畅想了。到了法院,还能放过他那些赃款?并处没收财产可不是纸上谈兵。[2]

王建国的鸡皮疙瘩起得更多了。“克军,不能这么说。咱老王是个聪明人,又是个多情的人。他的钱,哪里还会留在自己手里。不要说自己了,老婆手里恐怕都不多。”

“这什么年代了,不要说三四五六七八房,就是大房,能等他十几年的也不多。到时候出来,就等着人财两空吧。”

“人财两空怕什么。咱老王是什么人?离了人防办主任的名头,还是个大才子,写写书,钱就滚滚地又来了。有了钱,还怕没有女人?到时候换一批更年轻的,岂不是更潇洒?”

“写书?别想了。到时候判他个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出版权,写书有什么用?[3]

王建国觉得这板寸头简直就是他的克星。还是这个威严的老梁,一口一个“咱老王”,能给他想想办法。

他抬起头来,喏喏地说:“梁……梁领导,您看怎么样才能宽大处理我啊?”

梁烈低头,看着王建国因为恐慌而发白的脸,微微一笑。

专案组办公室。张昊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圆圆探过头来,敲敲他的屏幕:“你说,这房地产商和人防办是什么鬼关系?”

张昊:“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4]。咱们省的规定是,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如果既没有建设防空地下室,又没有交易地建设费,那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处罚。更为重要的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批时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没有人防办的审批,开发商根本建不成房子。”

圆圆吐吐舌头:“这么复杂!哎,我居然有点同情地产商了。盖个房子卖吧,到处都得送钱。这风气,还能不能好好做生意了?”

“他要是规规矩矩做生意,还用得着送钱吗?”姜克军接着话走了进来。把手里电脑包往座位上一扔:“房地产商怎么不好干?有房奴给他接盘啊。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最值得可怜的都是底层人民。圆圆妹妹,你这同情心别太泛滥啊。留着给那些失去耕地的农民。实在有多,就再匀点儿给我们这些房奴。”

“克军,别调戏人家小姑娘。”蒋震东笑着说了姜克军一句。接着问:“情况怎么样?”

姜克军:“梁哥出马也是很厉害的。老王一会儿就撂了。这个家伙,握着防空地下室的验收权,可真没浪费。地产商不给钱,他就不给审核通过。”

圆圆道:“所以你看,地产商也是被害者嘛。”姜克军:“被害个屁。少一点防空地下室面积,就多一点地下车位面积。现在的地下车位卖得多贵!他们送给老王的钱,也不过是几个车位罢了。”

梁烈点点头:“的确是这样。根本就是官商勾结。地产商对这个根本不在乎,老王也乐得坐享其成。吃拿卡要,三个情妇基本都是地产商给他养起来的。”

圆圆:“这么可恨,难怪去他家送达文书的时候,他老婆孩子都说不管他了,也不肯签字。[5]

这时冯旭接了个电话,他快步走到窗边往下看,顿时变了脸色。一边往门外快走,一边急急说道:“王伟、克军、圆圆,马上到咱们反渎小组的[6]会议室开会。”

大家都颇为不解。只有蒋震东感慨道:“反渎小组的日子难过了。”梁烈:“什么情况?”

蒋震东指指窗外。众人一看,脸色也都变了。

夕阳西下,大门口静坐着一群特殊的上访人。

他们身上,穿的是整齐的警察制服。

注释

[1]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 《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3] 《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1条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也就是说,王建国如果被判处了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他就不能以写书来赚钱了。

[4] 这是《人民防空法》第22条规定的原文。

[5] 倘若是刑事案件,那么这种情况可以适用留置送达,即《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6] 反渎曾经是反渎职侵权局的简称。反贪曾经是反贪污贿赂局的简称。两局是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侦查部门。转隶之后已没有这种分类。但在本文的专案组还是区分了反渎小组和反贪小组,以区分类案办理。

CASE 1和CASE 2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