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法理之外,情理之中(2)

陈清颖的讲座结束之后,接受大家的咨询。

听讲座的大多是父母一辈六十岁左右的人,所关注的大概是房产继承等等的问题。有些问题初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实际操作其实很复杂。

“我们的房子是从西二环的老房子拆迁过来的,房本写的我和我爸的名字。我爸没了,等我没了,这房子就归我儿子继承对吧?这种就很简单没有争议的吧?”一位老伯伯问道。

“您的父亲去世了,那么您的母亲可尚在?有没有其他的兄妹?”

熟悉业务,陈清颖周全谨慎的问道。

“我老娘九十多了,还在世。我们那辈儿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我有俩妹子,都结婚了……还在老房子住的时候,她们就都出嫁了。”老伯道。

“目前,您居住的房子,尽管房本上是写了您父亲与您的名字,但是,一般认定,会认定是您的父母与您共有的财产。您的父亲去世了,他的份额并不能自然而然的认为是没有了,都给您了。他的份额会由您的母亲和你们兄妹共同继承;同时,母亲的名字虽然没有在房本上,但是这房子是您父母婚后共同财产,也是有她的份额的,同样会出现继承的问题……而且目前的情况,是两次继承分割,无论哪一次,从法理上说,都会有您的妹妹的份额,所以这套房子不是您个人财产的……”

陈清颖解释着,一边说一边用钢笔在纸上画了一张图。

“啊……”老伯已经一头雾水:“这可麻烦大了……那我还要分给妹妹们一点钱不是?我要立个遗嘱孩子继承我的房子都不成啊。这法律可是给找事儿……”

“遗产继承涉及到诉讼时效,如果您父亲去世已经超过了两年,那么,他们的继承权虽然还在,但是诉讼时效已过,一旦涉及诉讼,您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您妹妹的主张不会被法院支持的。当然,如果您的妹妹愿意放弃对您父亲财产的继承,可以出具一个声明,同时,您的母亲立下遗嘱,财产归您继承,这样的话,您就具有了目前房产全部的产权。此时,您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财产……”

陈清颖一边说着,又画了几条线,简单的罗列可能,解释。

老伯拿着陈清颖画的图左看右看,反反复复问了许久。陈清颖回答的颇有耐心,并且向老伯解释着诉讼时效,抗辩等等情况。

“不管怎么说,只要我老娘说,遗产给我继承,那么,没有我妹妹的份了,是这样?”老伯化繁为简。

“对的。可以这么理解。”陈清颖回答。

“那为什么还要她写声明放弃继承权呢?”老伯疑惑。

“因为诉讼时效超期,您妹妹丧失的是对遗产继承案的胜诉权,而非丧失财产继承权,并且在法院诉讼中,您必须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才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与继承权本身是两回事儿……”陈清颖解释道,力求精准。

然而,莫说是对面是年迈的老大爷,即便是普通的非法律人,也很难明白其中的准确区别。

“这什么事儿扯上法律就复杂了。这搁以前哪有这么多事儿啊……”

“儿子给老人养老送终了,继承老人的财产,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法律上的事儿多了,谁都能争一下了,到最后,兄弟姐妹们也就反目成仇了。”

……

议论纷纷的大家,代表了汹涌民意。

此时去解释什么是法律上公平公正,去解释立法的初衷毫无意义。何况,事情的处理往往也会复杂问题简单化,毕竟无几家需要法官处理这些遗留问题。但是,陈清颖依旧是很细心而有耐心的讲解着,不厌其烦的去讲述着权利与诉讼胜负以及证明责任的区别。

“大家面前的法官对事件本身一无所知,对我们个人的人品也一无所知。他无从分辨真假,是不是谎话,所以作为我们,是要用证据证明我们的权利,只有能够证明的权利才能得到法官的支持……所以,有的时候大家觉得明明事实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法官不支持,没有出现意料之中的判决,很多时候可能是证据不足的原因呢。你只靠说,说谁谁借了我们多少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没有借条,没有电话录音,没有证据证明,法官也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借钱了,所以就只能驳回起诉了……”

“也是这个理儿……”

春风化雨,在冗长细致的解释后,伴随着大家恍然大悟的一声哦,陈清颖再度受到大家的称颂。

“也就是说,如果人死去超过了两年,那么,他的父母啊孩子啊要求再分割遗产了是不是一般不可能被支持?”

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太太问道。老太太语气温和,气质知性。

“一般而言是这样的,诉讼时效已满,就失去了胜诉权。不过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并不是从人死去了开始计算,而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大概可以理解为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了,并且财产继承开始……”

陈清颖解释道。

“我家里有一个案子,能不能请您代理?”老太太问道。

“当然可以,这是我的名片,您可以联系我,我们在律所详谈。”陈清颖递出自己的名片,也掏出手机:“我记您一个联系方式……”

老太太接过来名片,然而,还未及说话,又被人打断。

“律师,律师我问您个问题啊,您看看这个传票是怎么个事儿?我都没打官司,为什么法院就要执行我的房子?”一个老太太冲进来拽住了陈清颖的手臂。

陈清颖结果文件,翻阅了一下。

这是一份就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法院执行的《执行证》,内容是因为木文英以其名下位于七里河东湖社区3号楼1202的房间为木书强担保了三百万的借款。借款人木书强与担保人木文英共同签署了借款协议,接受强制执行,并且该文书已经经过方圆公证处公证。目前,由于木书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出借人大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证》,要求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从形式上看《执行证》确系真实的,然而,这位老人显然所知甚少,背后情况一定很是复杂。

“阿姨您别急,现在讲座快结束了,您等等我,一会儿我来帮您研究您的问题。”

陈清颖友善的说道。

————

讲座结束,已经近下午一点了。街道办工作人员叫了KFC快餐,陈清颖一手啃着汉堡,一边喝着可乐,听木文英老人一脸茫然的说着自己手里的执行证。

“我没借钱,我一分钱都没有借啊,怎么就让我还钱?”

木文英手里的只有执行证,问她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等他一无所知。很显然,她对自己为木书强借款担保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

“木书强是您什么人?他是做什么的?”陈清颖问道。

“木书强是我的侄子,他也没个正式工作,一直做个小买卖吧。也没个准儿头,什么都干过。我就一个女儿,出国留学,就嫁到美国了,很少回来。我这个侄子,虽然不争气吧,但是也时不时的来看看我,送点东西过来,有时候我家什么东西坏了,买些重物也找他来搬。他没本事,时不时的也问我借些钱,有时候想起来还,有时候也不还,我也没有在意……可是怎么着,是他又借了钱,几百万可太多了,就算是他借钱也不该找我还吧。”

木文英念叨着,显然依旧不知道事情的严峻。

“就目前法院出具的执行证来看,是木书强向大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然后,您为他的借款做了担保。目前他无力偿还借款,所以对方要求执行您用以担保的房产。阿姨,木书强是不是让您在他的借款协议上签过字?并且,他带你去方圆公证处做过公证?”陈清颖提示着。

木文英努力的回忆着,良久,点点头。

“是去过一个公证处,他说,我帮他签字,别人才会借给他钱。他说他借钱他还钱,不影响我什么的……”

“阿姨,您打个电话给木书强,我帮您问问是怎么回事儿吧……”陈清颖道。

————

真相并不复杂。

就如陈清颖猜测的,木书强因为生意失败借款,然而,却陷入了无底洞。

为了翻身,他用近乎赌博的方式,以十倍杠杆炒股。筹措的本金是以姑母木文英的房产做担保向资产公司的借款。可是遭遇股市动荡,最终他全部身家都亏了进去,而且负债累累。

木书强的房产也已经抵押给了贷款公司,面临着被执行的情况。身无分文,再无资产,他走投无路,已经是绝境。

电话里的木书强痛哭流涕,连声咒骂着自己不是人,对不起姑妈,没脸见人,没脸活了,然而,终究于事无补。

“也就是法院会执行拍卖了我的房子吗?我又没有借钱?怎么到老了老了,就剩我一个老太婆了,就得流落街头了?”

木文英喃喃着。在陈清颖的解释下,她理解了发生的事情,然而,却还是不能够接受。

“阿姨在不是很明白真相的情况下签署了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街办的工作人员问道。

“如果是在被欺骗,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一般而言是可以主张无效的。不过借款协议经过公证,根据目前的公证程序而言,公证员会就协议内容问询协议签署双方几个问题,包括主要条款是不是了解,对权利与义务的知悉等等,而且公证员会留有问询的笔录。公证后的借款协议很难举证是被欺骗而签署的……”

陈清颖道,语气有些黯然。

“为什么阿姨当时会签这些啊?”工作人员感叹。

“书强跟我说,别人问我什么,我就说知道了就行。他就能借到钱了……我又听不懂,又怕人说我,就照做了。反正是他借钱他还钱,他说他会还的……他借的钱他怎么不还……”

木文英气急了,苍老浑浊的眼睛里泪珠儿断了线一样的淌下。她哭着,又叹气,骂着侄子,后悔自己糊涂,气的难以自已。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她开始与女儿联系,请求女儿帮忙解决问题。

一时糊涂,一念之差,这些在法庭上一文不值,毫无意义。

白纸黑字的文书胜过千言万语,明白一件事情相信几句话很容易,但是要证明很难。情理之外,法理之中,不被人所了解,所接受的许多个案一直在发生着——判决,执行……

这似乎也是无可避免的难题。是以,当陈清颖一身疲惫的离开七里河街道办的时候,还是觉得收获满满。

“陈律,我是七里河社区的张阿姨。什么时候可以约您面谈,我有一个涉及遗产继承的案子需要咨询您的。”

电话里的声音很平和,陈清颖立即想到那个知性的气质阿姨。

“明天上午如果您有空,可以到律所面谈。”陈清颖道。

尽管是疲惫,陈清颖还是尽量打起精神——有的忙的律师比无事可做的律师还是好的。自己做老板,最具备工作自觉性。

“我要接送孙女儿上幼儿园,不太方便离家太远了。如果您时间方便,能到七里河社区附近吗?咨询费用之外,我可以另外支付您的车费。”

张阿姨谈话的方式格外的理性。

盛情难却,陈清颖欣然应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