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

时隔一个月,罗曼才抽出空来,跟陈凯西和钟倾城聚会。

这一个月里,三个人都各有各忙:

罗曼忙着写剧本和约会。

有次他俩吃一家藏匿在胡同里的法餐,罗曼来不及换衣服,只能背着布袋子穿着T恤急匆匆赶过去。即便餐厅灯光暗到隔壁桌女生拍菜都需要闪光灯,罗曼还是能分辨出自己打扮得格格不入。

她小声对周慕孙说:你现在特别像在跟你资助的贫困学生共进晚餐。

周慕孙笑得肩膀微颤。

晚上回到他家,罗曼一边坐在他膝盖上乱亲一边戏瘾发作,突然,她正色道:“你这人怎么这样!我还以为你是真的关心贫困山区的教育!”

周慕孙一秒入戏,把她的T恤领口往下扯,露出内衣一角,蹙眉说:“你怎么穿那么贵的内衣呢?你平时说在勤工俭学,你到底是在做什么工作呢?”

一想到那晚的画面,罗曼一边切葱,一边露出诡秘的微笑。

“你谈恋爱啦?”陈凯西用疑问句表肯定。

“哈?”罗曼装糊涂。

陈凯西似笑非笑地瞥她一眼,她们今天在罗曼家吃火锅,之所以选址在罗曼家,是因为她住酒仙桥一带,钟倾城过来比较方便——当然陈凯西不会承认,她不想自己家沾上经久不散的麻辣火锅气味。

一到罗曼家,她就敏锐地觉察到了一些不同:比如罗曼的碗盘都换成了一个比利时的陶瓷脸谱系列,客厅里铺上了毯子,摆上了绿植,罗曼是那种“只在别人看得到的地方花钱”的性格,所以这个改变,只可能是因为家里有了贵客。

罗曼觉得自己跟周慕孙的进展也到了可以公开的地步,所以她耸耸肩,坦然道:“你知道的呀,周慕孙。”

陈凯西颇有些为难。

之前她给邓星野办粉丝见面会,就是用了周慕孙的场地,她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慷慨有风度的朋友,但作为男朋友来考量,又是另一回事;同时她也知道,她之前规劝罗曼“珍爱婚恋窗口期远离周慕孙”是一回事,现在人家生米煮成熟饭,她再多嘴,一定会被解读为嫉妒。

但她实在是对这段感情忧心忡忡,踌躇许久,她挑中了一个可以用来试探的问题:“那周末傅春成结婚,你们俩一起去吗?”

为了洗清自己“见不得人好”的嫌疑,她赶紧先自曝一波:“我跟陈勉都没收到邀请,可见我那个访谈把老傅得罪得彻底。”

陈凯西最近也是“喜忧掺半”:视频倒是真正“破圈”了,毕竟国内综艺不能做这么抓马的真人秀,而她的视频完美击中了人们的窥私欲、对阶级攀爬者坠落的幸灾乐祸,当然还赶上了“女性话题”的风口,简而言之,她没有竞品。

坏消息当然是,不止傅先生跟陈勉绝交,阔太们也不动声色地疏远了她。

然而这点不快,很快又被另一件事抵消掉了:陈勉对她的短视频创业项目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热情。

这当然跟陈勉独树一帜的兴趣有关,陈勉很喜欢八卦,上大学时候浏览最多的网页除了草榴就是天涯,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最烦人装逼,所以乐于戳穿一切虚伪的高尚、做作的美满。

同时,陈勉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种“与天下为敌”的叛逆体验了,当陈凯西告知陈勉,本来说好上第二期节目的吴太借口爽约的时候,她觉得陈勉眼睛里简直闪着兴奋的光,他说:“不来就不来呗。想出风头的人多得是。”

事实上陈凯西迟迟没有找到下一任访问对象,但她也不后悔,因为她跟陈勉之间重新有了那种“咱俩是一伙的”的感觉。

周日的婚礼,罗曼当然不知情。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和失落,她只能拿不在场的钟倾城当垫背,她跟陈凯西说:“你知道江涯把钟倾城推荐去了好几个剧组吗?可是钟倾城还跟林宁在一块呢。万一哪天被戳穿,我在江涯那怎么做人?”

陈凯西突然很赞许钟倾城的契约精神:明明是这么浪蕊浮花的性格,但说了跟陈勉断交,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她也深知罗曼对钟倾城的看不惯,主要是一种“从来没有在男人身上讨到过便宜的女人对总能在男人身上得到好处的女人的嫉妒”,所以她轻描淡写说:“这你不用担心,事关她的前途,她肯定比你拎得清。”

确实。

林宁拍的短片入围了大学生电影节,他邀请钟倾城周末一同去颁奖现场,她祝贺了他,然后说,我周末有安排了。

林宁看向她干净、从容的面庞,上面甚至连愧意都欠奉。

他问她说:“你是不是对我不满意?因为我什么都帮不了你。但我在努力啊。”

钟倾城微笑看向他:“不。我只是对自己不满意。”

看着他一脸的失落神情,钟倾城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脸,语气轻得柔得像一种蛊惑:“小宁,只要拿奖了,就不会缺祝贺者的。你会玩得很开心的。”

林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钟倾城露出一个简直称得上慈爱的笑容:“把心系在另一颗心上是很危险的。不要这样。”

有那么一两个瞬间,林宁觉得自己看到了她一闪而过的碎钻般的眼泪,但再定眼瞧,她已经是风情万种的姐姐,她掐了一把他的脸说:“小崽子,玩去吧。”

钟倾城迟到的那会,罗曼正避开陈凯西,在给周慕孙打电话。

“不行,你不能去。”他在电话里说。

“为什么?”

“这有什么好去的?无非是一个不重要的熟人的婚礼,充满了无聊的社交……”

“所以你是不想我在你的社交圈露面吗?”罗曼的声音沉了下去。

而周慕孙的声音听起来也颇为懊恼:“我是不想给别人再制造谈资!”

罗曼这个时候倒是思路很清晰:“你之前的谈资又不是我制造的,怎么轮到我这就要停产了?”

“……这婚礼我自己都不想去,你起什么劲啊?”

“你是觉得我拿不出手吗?如果——”罗曼狠狠心说下去:“如果我是女明星、或者我是somebody,你是不是就愿意给人制造谈资了?”

周慕孙在那头轻轻笑了一声:“你为什么会有这种假设呢?我明明觉得你聪明又性感。”

罗曼发出冷笑。

“再说了,我虽然是个浅薄的人,还不至于无聊到关心别人想法的地步。很多人还在背后指指点点我吃软饭呢——随他们讲呗。”

这个例子一举出来,罗曼无话可说。

她只能再次微弱地提问:“那你为什么不肯带我去?”

周慕孙被弄得不厌其烦,他吼道:因为我前妻也会在!!!

这下罗曼是真正地非去不可了。

她跟陈凯西商议了半天要怎么混进去,钟倾城说,我到了以后出来接你们吧。

江涯跟傅先生并不熟,但傅先生很盼望婚礼上有一个文艺圈大腕来证明自己“往来无白丁”,而她是江涯的女伴。

罗曼看多了香港豪门的婚礼八卦,以为现场安保严格,想混进去很需要一番周折,事实上并不。

她先前以为婚礼会在颐和安缦或者宝格丽,万万没想到,企业家跟娱乐圈的人思路就是不一样。

跟很多70后企业家一样,傅先生是靠读书走出农村的,虽然人生有了许多可吹嘘的经历,但他朋友圈最爱晒的还是母校,饮水思源,婚礼也定在了母校周边的一个五星酒店。

婚礼在室外,只有现场大手笔的鲜花暗示了新人的身份,其余跟普通婚礼并无二致——签到处甚至还贴着新人脸贴脸的大头婚纱照,傅先生笑得满脸褶子,但凝视着新婚妻子的眼神不可谓不炽烈——罗曼不禁想男人是不是千帆阅尽后反而向往纯纯的恋爱,可惜直男心目中的纯纯的恋爱,通常都土土的。

她趁人多,敏捷地闪过了签到区。

她进到草坪上,不知道是要先找周慕孙还是先找他的前妻。

结果一抬头就在人堆里找到了周慕孙,他跟在场所有男士都穿着差不多的正装,但那些在他们身上或是裤脚太长、或是显得臃肿不堪的衣服,到了他身上却熨帖自然。

罗曼叹了口气。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她现在是知道了,那种“被懂得”的情绪,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要命的。他让她误会自己是如此与众不同,满足了她一种隐秘的、从未被触达的虚荣心,他们之间连肉体的触碰都没有,但当他抬起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冷静又专注地看向她,说“我明白”的时候,她觉得其他人的爱意都显得如此浅薄。

答案在一个夜晚被公布。

未婚夫把她请到一个大厅里,周围簇满了人,她隐约知道他要求婚。她用目光搜寻周慕孙而不得——啪,灯暗了——未婚夫半跪下来,说一套她完全没听进去的常规化说辞,众人欢呼,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突然,未婚夫让大家安静下来,他打了个响指,按照流程,此时吊灯应该重新亮起,他呈上戒指。

但大厅维持着漆黑。

人群渐渐骚动、不安。

余乔乔呆立着,直到有一只手碰到了她的手背,然后慢慢的,跟她十指交错,然后余乔乔感觉到对方用力一拽,他带着她跑起来。

她至今都记得一个细节,那双手很干燥,没有手汗。

后来的故事就跟八卦流传的大差不差了:周慕孙被全方位接纳进她的家庭,从此一路风生水起。

三年前,爸爸去世后两个月,他们离婚了。

罗曼盯着余乔乔,后者似笑非笑问她:“不好奇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个?”

罗曼戒备地看着她。

余乔乔眺望着不远处的周慕孙,现在他看起来比任何二代都更娴熟且自如地跟财富相处。这跟余乔乔的记忆相去甚远,他那时是个刻苦、勤奋、极度善于学习揣摩的年轻人——包括在跟她的婚姻里。

他对她当然很好,时时刻刻让她感觉到如沐春风,除了一点: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坦诚地告诉她,他喜欢一个人呆着。

在不断追问下,他吐露了原因:一岁多父母离异后,他就被寄养在外公家,孩子多、人口杂,毫无空间和隐私,他直到初中去住校才第一次独占一张床;又因为是外孙而不是孙子,他要表现得最好才能获得大人的优待。

长此以往,他养成了温和礼貌但紧绷的性格,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放松下来。

那时她太年轻了,被这个故事唤醒了母性,对他充满了怜爱,不忍要求更多——况且她想,来日方长呢,他总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

当然她错了。

当婚姻存续到第九年的时候,她不仅意识到周慕孙是真的需要独处,还被迫承认,她对他来说,也仅仅是需要周旋、忍耐的一部分。

他真的没有爱过她——她跟他宣布离婚的决定的时候,他面部肌肉想要表现不解和失落,眼神里却闪过狂喜——这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看穿了他。

离婚的念头在爸爸重病的时候就有了。

她问过爸爸,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我们全家都给人当了跳板。

爸爸微笑看向她:“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你度过了愉快的九年。钱是为人服务的。不要恨他。”

但还是有恨的吧。她花了九年时间想“要怎么做,他才会爱她更多一点”这样的蠢问题,她爱得尽心尽力、花样百出,难怪他看她的眼神带点怜悯。

所以她非要在爸爸尸骨未寒的时候离婚,让他背上过河拆桥的名声。

也所以,她此刻决定不告诉罗曼——周慕孙昨天告诉过她,明天搞不好会有个女的出现。

她揶揄说,那要三个人一块吃顿饭吗?

周慕孙说,算了吧,她烦死了。

他们俩在一块的时候从没吵过架,周慕孙总是主动揽下所有过错。

她嫉妒那句“她烦死了”,那是他从未流露过的B面。

她很恶意地想,周慕孙的松弛或许只是因为,对着罗曼,他处于上位者的位置。

但悲哀仍然像水浸透海绵一样,丝丝缕缕地蔓延开来。

罗曼觉得她那种俯视众生的姿态让人不大舒服,正想找个借口走开,她就收到了钟倾城的微信:

“我碰到我大学时候的前男友了。”

是他先喊住她的,当时江涯被“策展人Luna”缠住,后者娇嗔着问他,导演我能不能来你电影客串呀?钟倾城就自己溜达去了。

前男友先逡巡了一遍她四周,发现她并不是跟哪个男人一起来的,又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她穿了条白色真丝吊带裙子,像是怕太显眼,还加了件牛油果绿的西装外套,美是很美,但那外套有点软趴趴的,一看就不值什么钱。

确认她行情不佳后,他终于喊:“钟倾城!”

然后迎着她惊讶和恼怒的眼神,他款款地问:“你好吗?”

钟倾城瞟了眼四周的人,脸上挂着象征性的微笑,实则气血翻涌:这就是她的前途毁灭者。

前男友继续文质彬彬地叙旧:“我父母跟傅先生有些生意上的交集,你怎么会在这?”

钟倾城随口说:“我跟朋友一块来的。”

她朝他身后招招手,前男友掉转头看,罗曼跟陈凯西相互搀扶着走过来。罗曼今天为了在余乔乔面前挣个气势,所以踩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鞋钉掉了,走路深一脚浅一脚;陈凯西本来就是为了八卦而来,打扮得很素净。

前男友露出一种了然的神情,他看这三人都不像是能跟傅先生有交集的样子,又想到闲鱼上现在有种生意模式:一些女孩想去“名流”的婚礼上钓凯子,有人就把自己的请柬转卖。

尤其是罗曼笑嘻嘻说“一会每桌吃饭不会还每桌写名字吧?我可是混进来的”之后,他就更确信自己的判断了。

前男友颇为感慨地看向钟倾城:“一转眼,三年多了……”

看钟倾城不为所动的样子,他加重了语气:“要是你那时候听我的,咱俩结了婚……”他伸长脖子,环顾四周:“我们婚礼排场应该不输这个吧。”

罗曼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刚认识的时候,罗曼就搜过钟倾城的八卦,在百度输入她的名字,后面紧跟着的联想词是“包养”、“校鸡”、“公交车”……点进网页,还能看到当年的爆料贴截图,她看完第一反应就是网友真是太好煽动了,男方看似给钟倾城花了许多钱,但真正给她买的东西寥寥无几,大部分花销都是一起吃饭出游。

她真很想揪着他假模假样的衬衫领子问一句:一起出去玩的钱也算在她头上吗?那你找伴游还要钱呢。

前男友没有遗漏罗曼气愤的眼神,但他被人大力地拍了下肩膀,他立刻换上笑脸:“嗨,吴叔叔。”

吴叔叔瞟了她们仨一眼,就揽着前男友要走。

钟倾城不甘心,悄悄地伸出脚尖,前男友一个踉跄前倾,差点把酒杯里的液体洒到“吴叔叔”身上。

不过婚礼的闹剧并不止于此,相反,这只是开场。

傅先生老夫聊发少年狂,婚礼要走圣洁路线:

证婚人还被要求担纲了“神父”的角色,当证婚人大声问出“在场有没有人反对他们结为夫妇”的时候,所有人都听到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喊声“傅春成你不是人!你还我儿子!”

众宾客一起扭头,李薇安轰轰烈烈登场。

傅先生学贯古今,当然懂得“留子去母”的道理,跟李薇安离婚后,拿到了儿子的抚养权,只给了她一笔不多不少、只够她马虎度日的钱。

李薇安带着一群壮汉闯进来,她曾经清丽面庞现在只充斥着怨气。

罗曼低声问陈凯西,不是说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都归妈妈吗?

陈凯西的语气没有一点波澜:“他们拿到了李薇安精神疾病的证明。”

正午时候,罗曼浑身起了细细的鸡皮疙瘩。

坐罗曼身边的女人嘟囔了一句:“这也闹得太难看了。小孩子长大了以后不知道怎么想。”

“能怎么想?两岁小孩不懂道理,要是知道他也想跟爸爸。不然以后跟着李薇安跳芭蕾?”有讥诮的男声响起。

有人表示赞同:“她也不亏……一开始她可是什么都没有。”

“所以说不能当小三。”陈凯西很熟悉这个声音,是吴太太,阔太界永远的秩序维护者:“当小三是会遭报应的。她活该。”

台上李薇安发狂般地跟新任傅太扭打在一起,她带来的壮汉们拿着棒球棒,越过保安,踹翻背景板、画框、照片墙,把鲜花狠狠踩在脚下,甚至眼明手快地找到了预备在一旁的蛋糕,端起来,整一个扣在了新娘脸上。

所谓的新贵们,闹起来也是这样——前排有女人尖叫起来——罗曼只专注地看着原定的主角,傅先生,他无措地在台上站了一会,然后被伴郎们护送离开了。

很快,李薇安也被保安押送了出去。

罗曼噗嗤笑出声,指给陈凯西看:“她为什么不打他?难道她以为他会感激她这点手下留情吗?”

客人们看了会热闹,四散而去。只有Luna还兴致勃勃地要跟江涯深入探讨艺术。

罗曼也预备走人,但周慕孙不知道去哪了,她搜寻四周,只看到了一手拿着起泡酒这时候还不忘应酬的钟倾城前男友。

她轻声问钟倾城:“你想不想做点刺激的事情?”

“我觉得你们这样真的不好……首先很幼稚,而且很危险。”陈凯西一脸不赞成。

罗曼不理她,看向钟倾城:“你呢?决定权在你,你要是也不想就算了。”

钟倾城不说话,但眼神很热烈。

罗曼又看向陈凯西:“没事的。反正陈勉要是在,他肯定入伙。”

前男友正要离开的时候,看到了徘徊在不远处的钟倾城,她看到他,欲言又止,低下头去。

他心领神会走上前去,钟倾城脸上流露出惘然的神情,她扭头要走。

前男友把她手腕扣住:“我不知道你过得不好。我以为你会变成大明星,拍戏赚很多钱呢……”

钟倾城使劲深呼吸,把喉咙口翻涌那一口血压下去,这个动作倒是让她的胸部无意间完成了起伏,前男友的视线落到那,他从前总感叹真正的美女连胸型都是完美的。

“你留个我电话?我们改天可以再一起吃个饭?”

钟倾城点头,拿出手机输到一半,又摇头,放下,她含羞带怯地看向他:“今天不行吗?”

前男友露出为难的神色:“我下午三点还跟人约了谈事呢。”

钟倾城垂下头,睫毛翳动了几下,再抬起头,眼睛湿漉漉的:“你那么忙,我怕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

“怎么可能。”前男友答得迅速,然后他咂巴了一下嘴:“其实我现在倒是空着,但这乱糟糟的……”

“我知道一个地方。”钟倾城打断他,抓起他的手,这期间她甚至有意触碰了一下他的裤裆。

前男友迅速领会了她的意思,有点惊讶,但更多的还是感慨:

没有了他的庇护,她已经沦落成这样;

美貌对于底层女性来说……也说不清是好是坏;

不过她经历这一番磨砺也不是坏事,至少脾气好多了;但他现在是不可能娶她了,最多给点钱……他不由得替她惋惜,她亲手把好好一副牌打成这样……

伴随着脑子里嗡嗡作响的念头,他被她带到了女厕所门口。

钟倾城迫不及待地吻他,把他的皮带解开,前男友较为注意形象,还记得往里走,钟倾城随手推开一个隔间门,前男友正要把她压在门板上,钟倾城却占据主动权,把他往角落推——

这时罗曼从隔间冲出来,递给钟倾城一个装满卫生纸和卫生巾的垃圾桶,钟倾城接过,直直地往他头上倒。

前男友虽然眼前一片模糊,但毕竟有力量优势,他随手抓过钟倾城的头往隔板墙上撞,发出沉重的咚的一声。

罗曼本来要开溜,这时候迟疑了下,被掀开了垃圾桶的前男友抓到,用手臂直接勒住她的脖子。

罗曼被卡得透不过气,她用脚使劲踢他,但这点攻击显然不算什么,来自脖子上的力道越来越重,罗曼只觉得嗓子生疼——突然,她摸到了鞋子,索性抓起鞋跟往他脸上戳。

前男友险些被戳到了眼睛,吃痛了一下,就这点功夫,她迅速拖下两只鞋子拎在手上赤脚往外跑,一边还喊着“救命”。

陈凯西得了灵感,边跑边把鞋子脱下来往他脸上丢。

三个人赤着脚一路狂奔的时候,钟倾城想起自己跟罗曼之前的对话,她说为什么突然想帮我出这口气。

罗曼说,非要上价值的话呢,就是我烦死了女人扯头花,男人置身事外,但往私心里说——谁没有一个欠一顿打的前男友呢?

当然是筋疲力尽。

钟倾城头发乱糟糟的,陈凯西喘着粗气,罗曼赤脚走在走廊上,累得都不想说话。

是陈凯西先笑出声的,她说这什么呀。我们仨神经病。

罗曼把手伸进自己的衣服:“累死我,我内衣都掉下去了。”

“跟你说了买胸贴呀,那个方便。”

“我就不能给我的胸撑个场面吗?”罗曼翻着大白眼,穿过漫长的走廊拐弯走进大堂,一抬头,看到了周慕孙和余乔乔。

他俩也愣住了。

面前的罗曼,披头散发赤着脚,还把一只手伸进了衣服里在调整内衣。

余乔乔看着她,一脸的猎奇。

罗曼不想再看她,战战兢兢地把目光转向周慕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