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于九天 第26部 动魄惊心 第十章

离国王宫。

余浪走进自己暂时居住的来英阁,刚要跨进殿门,心里忽然泛起一种奇异的直觉,蓦然停步。

他身形微动,巧妙地挑选一个角度,视线从两扇殿门中微开的缝隙探进去,殿中不速之客的身影,映入眼底。

看清楚来者,余浪这才轻轻推开殿门,含笑而入,“没想到,冷清的来英阁竟然也会有贵客亲临。”

妙光跪坐在案前,正百无聊赖地随手拨弄着上面摆放的笔砚,慵懒地抬起眼,微笑道:“公子到哪去了?”

余浪撩起袍襬,潇洒地和妙光对案而坐,“常年在外,太久没有回来,忍不住道宫内旧地重游,赏玩了一番,竟然不知不觉花了两个时辰。公主忽然过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妙光噗地轻笑,娇嗔地瞅了他一眼,“一定要有什么事,我才能见一见自己的堂兄吗?别忘了,这个来英阁,我小时候可是常常过来的。那时候堂兄住在这里,总藏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对妙光来说,这里就像一个神奇的宝库。可惜啊,自从堂兄离开,这里就变得冷清多了。”

余浪在多年后重新回到这个饱含幼年回忆的居所,也是感触良多,苦笑道:“好像很久没有听过公主这样乖巧地叫我堂兄了。记得公主当年还小,每一次来,总要四处翻搜一番,不找到自己觉得有趣的玩意,就哭哭闹闹,决不罢休。害得我为了敷衍你,不得不常常在殿内的案底、塌下藏两、三件可爱的小玩具,好让你找到,哄你高兴。不知道……”

似能看穿任何人的精明双眸中,如火花般光芒募地一闪,瞬间又收敛起来。

“公主这个小时候的习惯,改了没有?”

妙光在他隐隐具有压迫力的眼神下,甜甜笑道:“堂兄取笑人家呢。”

接着,又微风般低声道:“不过,回忆从前的事,不由人不感慨,时光流逝得真快,似乎所有人都在一夜间长大。从前温柔的堂兄,变成能狠下心肠,把心上人残忍地利用殆尽的余浪公子,王兄则成了一句话就决定别人生死的离王。可是,富贵愈盛,锦衣玉食又如何呢?哪怕是倾尽一国之力而得到的宝物,在我妙光眼里,也未必比得上当初堂兄藏在塌下,故意让我找到的一把小木弓,所能给予我的快乐。”

轻叹一声。

洁白无瑕的脸上,露出一丝黯然之色。

余浪似乎也被她的叹息感染,目光转柔,凝视她片刻,从容道:“公主已经搜藏过此处,应该知道,安神石确实不在此处。另外,想必公主已经得到消息了,我已经和大王预定,以三天为期,届时必向大王献上安神石。”

“王兄说,他已经派快马日夜兼程给容恬送信,承诺只要鸣王肯踏足离国的都城里同,王兄将亲自持安神石,为鸣王解毒。”妙光沉吟道:“公子对于容恬的答复,会作何设想?”

雨量轻描淡写地道:“这是大王的决定,我这个做臣子的,自然是盼着容恬一口答应,让大王达成夙愿。请问公主,对此事,你又作何设想呢?”

话锋一转,反问到妙光身上。

妙光垂下眼睑,似在思索什么,半日忽然站起来,随口道:“坐了这么久,我该回去了。日后有空,再来拜访。”

余浪很有风度地把她送到来英阁外,目送她背影越去越远。

转回殿尽头的内室,鹊伏暗处闪身出来,向余浪行礼,“公子,那个叫媚姬的女人,今天已经被放出来,搬到了精粹殿,名义上虽是暂住,但宫里提供她的各种使用物品,包括分配来伺候她的侍女从的人数,都属于最高规格。”

余浪目光透出一丝冷意,“大王真的打算娶她做王后吗?”

“大王目前并没有正式下达册封的王令,对媚姬的身份也没有做成任何解释。但在大臣们中,都有她将被册封为王后的传言。”

鹊伏顿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公子对此,有何想法呢?”

“妙光对鸣王一向心怀同情,而且曾有过背叛大王放走鸣王的前事,不可信任;媚姬原本就是容恬鸣王一党,更是隐藏在离国王宫中极不安定的因素;甚至大王,他竟在和我见面前就已向容恬发出书信,藉此明白地向我表示,他要得到鸣王的心意从不会有一刻动摇。”余浪不疾不徐地道:“这位西雷鸣王,人未现身,已经让我离国王宫中人心纷乱,如果他真的进入王宫,势必惹出极大的祸患。”

鹊伏非常赞同他的分析,“不错,他确实是一个到了哪里,哪里就要发生大祸的角色。如果容恬真的答应大王的条件,把他送到里同,公子打算怎么对付他?”

“不会有这么一天。为了我离国,为了离国千千万万的百姓,鸣王必须中毒死去,虽然这同时也会让大王心碎伤心。”余浪缓缓扫鹊伏一眼,那眼光不带一丝感情,如冰天雪地一样清冷,一字一顿道:“我已经下了决定,三天后,决不把安神石交给大王。”

“公子!”鹊伏浑身巨震,双膝落地,仰头跪求道:“求公子三思,公子已经答应大王三天后会献上安神石,如果到时候不交出来,大王一定不会放过公子的!”

余浪泰然自若地问:“你是说,他会杀了我吗?”

“公子?”

余浪淡淡一笑,“如果能用我余浪一死,换来鸣王的死,换来我离国最强大的敌人容恬的疯狂和溃败,换我们离国至高无上的富强和统一,那么这一笔买卖,是我余浪占大便宜了。”

………………

就在余浪决定抛弃唾手可得的奖赏和地位,把自己置身于危境,为了离国的未来,不惜付出性命时……

远在同国的都城——同泽城内,却有另一个人,正在不惜一切代价,要逃出眼下的危境,挽救自己的小命。

这是一处看似普通,却里外都有人秘密把守的隐蔽民宅。

“哼!我迟早会逃出去的!”

苏锦超踩在桌子上,艰难地把头靠到只有拳头大的透气窗边,抓紧机会朝外面窥看。

他已经被关在这个小屋子里好些天了,吃的是干面疙瘩,喝的是清淡无味的白水,身上穿的,是穷到极点的贱民才会穿的粗布衣裳。

本少爷受够啦!

再不找机会逃回西雷,就算这些恶徒不动手杀他,他恐怕也会被恶劣的饭食和磨皮肤的布料折磨死。

还有那个可恶的、该死的、应该被人每天抽上十几鞭的恶棍绵涯……

嗯!?那个,不就是绵涯吗?

从透气小窗探出去的视线,转了一圈,扫过灰沉沉的屋檐、爬着青苔的旧石柱、透着阳光的庭院,蓦然停下,停在远处正站着说话的两个男人身上。

绵涯正和一个男人低声说着什么,那男人的背影看起来有些熟悉,但一直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苏锦超只想了一会,就把注意力又转回绵涯身上,现在,他的大半个正面正对着苏锦超的方向,让苏锦超恰好可以看见他此时的表情——震惊,窘迫。

啊?那个是……脸红吗?

苏锦超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那个毫无廉耻,乱咬自己屁股,还差点把自己饿死的恶贼,居然也会脸红!?

但是很快,绵涯的脸就已经不红了,脸沉下来,表情变得很严肃,和对面的男人竭力争辩,只看他双手挥动的动作,就知道他很不满意男人所说的话。

可惜距离太远,两人说话似乎也都尽量压着声音,就算苏锦超竖直了耳朵也听不到只言片语。

很快,绵涯就带着愤愤的表情离开了。

看着另一个男人也快速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开,连背影也消失了,苏锦超叹了一口气,跳下桌子。

满腹疑问。

他们刚才到底在争论什么呢?

难道绵涯被安排了危险的任务,而他不愿去做?

还是说,萧家那小子的钱都挥霍光了,没钱发他们的饷银,把绵涯气得发疯?

大有可能,像这种穷困的平民,没有贵族的气节和风度,为了钱什么事干不出来?现在绵涯追随容恬,只是以为容恬有朝一日可以重登王位,得到享之不尽的财富,一旦知道容恬复位无望,不能给他足够的金银珠宝,当然会心生怨恨,并且萌生去意。

嗯,如果是这样,自己到可以趁机利诱,只要绵涯肯把他放走,不,只要绵涯肯护送他会西琴,他苏锦超一定好好报答。

例如,让绵涯当自己的贴身侍卫?

嗯嗯!这个主意不错!

绵涯身体强壮,耐力又好,如果当了贴身侍卫,以后出门打猎的时候,累了可以不骑马,直接叫绵涯来背。这一点,苏锦超是有足够的个人经验的,上次从同泽边境下山的那一段长路,就是绵涯背着他走过来的。

平心而论,这个坏蛋当马匹一样使唤还是不错的……

正打着如意算盘,忽然,外面传来开锁的声音。

苏锦超干净用脏脏的衣袖把桌子上的脚印擦干净,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坐回原处。

“喂,吃饭了。”端着碗进来的绵涯脸色已经恢复如常,把大瓦碗放在桌上。

“又是这种难吃的东西?”苏锦超瞅一眼,大皱眉头。

绵涯冷笑,“不喜欢,尽管不吃好了。但是,别指望我会送别的食物给你。”

“你这个贱……”看见绵涯眼光一沉,苏锦超吓得赶紧改了字眼,“……平民。喂,你今天说话恶狠狠的,怎么了?遇到什么不高兴的事了吗?”

绵涯募地沉默下来。

半晌,狐疑地瞅瞅他,“你怎么知道?”

苏锦超洋洋得意,“哼,本公子一向目光犀利,你随便一根眉毛动动,我也可以看出你藏着心事。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来来来,趁着这个机会,你我坐下,好生谈谈。”

自己的修养真是又上了一层楼了,竟能对一个平民这样谦和宽厚。

“先说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绵涯坐在椅子上,垂下眼睑,想了想,似乎忽然之间,觉得将要提及的事虽然可气,但也颇为好笑,耸耸肩道:“好吧,反正告诉你也没什么想干。我刚刚接到大王的一道王令,要我去执行一个我绝对不想执行的任务。”

苏锦超更是好奇,“什么任务?”

心中也暗暗兴奋,如果可以刺探到容恬的机密,也不枉他吃这么多苦头。逃回西琴后,只要向大王报告,大王一定会重重夸奖他的。

如此,苏家也可以门楣有光。

“大王要我用最快的方式占据你的心身,让你为我所用。”

苏锦超猛地一僵。

好一会,才大着舌头问:“什么?你你……你再说一次……”白皙的脸上,表情所有多古怪,就有多古怪。

“大王要我用最快的方式占据你的心身。”绵涯毫不在意地重复一次。

“占据我的心身,是是是……什么意思?”

绵涯冷冷地说:“别装傻了,你这种贵族子弟,很早就对各种淫乱的事了如指掌了吧?一个男人占据另一个男人的心身,除了干那种被窝的事,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

苏锦超大怒,白净的脸庞红的几乎飙血,“容恬真不是东西,竟想出这样恶毒下流的主意!”

对象是男人还是女人,那倒还是其次,反正西雷权贵中本来就盛行男风。

但叫人难以忍受的是——竟然叫一个平民!对他这样高贵的工资!做这种事!

真是把天地之间的神律都给毁掉了!

幸好,绵涯这个平民,还知道点本分。

“怪不得你不愿意,”苏锦超对绵涯的观感大为改善,看向他的眼神也和蔼了不少,高高在上地夸奖道:“你做得对!这样的事,换了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绝不会去做的。”

绵涯点头道:“那当然,我绵涯堂堂男儿,大王如果要我抛头颅洒热血,我眉头也不会皱一下。但若要我去抱比女人还要软弱无力,脱光后看起来活像一条白肉虫的苍白身体,我宁死不屈。”

苏锦超脸色一下子青了,霍然跳起来,“混蛋!你说什么?谁比女人还软弱无力?谁脱光了好像一条白肉虫?”

绵涯神情自然,转头打量他一眼,“你说呢?”

苏锦超气得大叫一声,挥拳就打。

绵涯怎么可能被他中看不中用的拳脚打中,上身往后一翻,避过一拳,右手往前伸,牢牢箝住苏锦超送到自己面前的手腕,露出一丝玩味的笑意,“我说错了,肉虫的力气,恐怕还比你大一点。对了,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来给你送饭了。像我这样的大好男儿,体魄健壮,英勇坚毅,没有女人不爱的,若一时不慎,被迫和一个懦弱无用的贵族公子捆子一起,那才叫凄惨呢。”

不管苏锦超如何怒骂咆哮,潇洒地大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