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倾诉 第八章

上街前,苏晴是高兴的。她担心后面任务忙起来再也抽不出大块时间陪小鱼了,所以,她决定利用这个休息日,好好带小鱼去街上逛逛,买些她需要的用品。为此,特意多装了一千块钱,把钱包塞得饱饱的。这种情况已不多见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去逛商场,好像也没了过去的那种热情。

小鱼只要两样东西,苏晴鼓鼓的钱包一下瘪了下去:书包和鞋。是名牌,书包价位差两元五百,柜台小姐说这是打完五折后的价,也就是说,原价要一千来块钱,美国的一个牌子。苏晴心里嫌贵,可见小鱼拿着它爱不释手的样子,她只好说服自己,反正书包天天用,买好的也是应该。书包买下后,到了“耐克”专柜,小鱼又走不动了,又看上一双鞋,穿上舍不得脱,在镜子前晃着脚左右地照,非常喜欢的样子。苏晴一看价码:八百八。问小鱼是不是想要,小鱼点点头。苏晴只好咬牙让服务员开单子。她想讨好小鱼,想讨小鱼一个高兴,一个笑脸。但她还是没达到目的。小鱼拎着书包和鞋,并没像苏晴期盼的那样:欢喜,高兴!小鱼的脸上,仍让苏晴觉得悬着一个低压槽,冰冷的前锋深深地嵌进高压脊下,看得苏晴心里冷飕飕的,忍不住地问:这个一脸冰冷的女孩是我的女儿吗?小鱼小时候爱生气,动不动把小嘴撅得老高,但苏晴和炳华都有办法让她马上笑起来。这太容易了,只要呵她痒痒就可以。她身上长满了痒痒肉,只要她看见他们把手放在嘴前呵气,她就开始条件反射,躲得远远的,一边躲,一边咯咯地笑了,要是再追她两步,她早笑成一团,蹲在墙角上站不起来。因此,这个家常常飘荡着笑声……去胳肢她,还能让她笑吗?隔了这么多年,她已经伸不出手了。这一切随着炳华的离去而离去了。不,这跟炳华没关系,有关系的是苏晴自己。她不该将小鱼像件礼物一样送给奶奶。为这件事,苏晴把肠子都悔青了。

就是司炳华出事那年。当时,苏晴为奶奶着想——自打小鱼出生后,苏晴就跟着小鱼喊婆婆奶奶了——奶奶痛失长子,几乎要了她的命,处理后事的那几天时间奶奶黑发变白发,一下苍老了许多。苏晴担心她回老家日子会很难过。在办完炳华丧事的那几天,苏晴发现只有小鱼能给奶奶带去一点欢乐。小鱼给奶奶背儿歌,扭着小屁股跳迪斯科,像开心果一样,奶奶欢喜得把小鱼搂进怀里心肝宝贝地叫,眼里的悲伤好像都淡去了,笑容也出来了。苏晴这才做出决定,让奶奶把小鱼带回老家过一段时间,让小鱼陪她度过难熬的日子后,再把小鱼接回来。奶奶别提多高兴了。其实,苏晴心里哪里舍得放小鱼走,只是话说出去了,像泼出去的水,不好不作数。苏晴忍痛割爱。万万没料到的是,这一“割”,小鱼就在奶奶家待了整整十年时间……

十年啊!别说一层冰,就是一座冰山也可能冒出来。何况感情这种东西,是经不住时间打磨的。

想靠逛一趟街,给人家买两件喜欢的东西,就能破冰,把失去的情感换回来,未免太天真了。就是换取一个笑脸,都很困难。连一点点喜形于色都没看见。当然,她没有怨怪小鱼的意思,只是因摸不透小鱼心里那层冰有多厚而心生惆怅。

从商场的五楼下来,苏晴又带小鱼去买了两件内衣,她把自己早就相中的那件紫红色、光滑柔润吊带真丝长睡衣拿在手里看了又看,最后还是放了回去。是钱不够了,一千多块钱几乎花了个净光,连午饭都凑合着吃的。原打算带小鱼去吃野山菌火锅,吃不成了,只好改吃简单实惠的小吃。

母女俩吃完饭,钱包里的钱,就只够坐公交车了。

得过马路,往对面走,那边有直接开往营院门口的公交车。

天阴着,灰灰的颜色,进入雨季后,太阳像个鬼一样躲起来见不着了。

快到车站时,苏晴听见有个声音朝她跑来。她知道是谁,便回过头去,于是看见阿宝像只企鹅似的朝她摇晃过来。

阿宝是基地一个高工的儿子。七岁那年,父母亲都进沟执行任务,阿宝就由奶奶照看。一天夜里,阿宝发起了高烧,奶奶没能及时送他去医院,到第二天上午,高烧便把阿宝稚嫩的脑浆烧糊了。阿宝跟小鱼一般大,个头很高,却不会说话,只会简单地“啊呜”两声。在大院里,阿宝只要看见苏晴,总会“啊呜”着跑过来,苏晴就会从包里摸出一块巧克力或一小袋饼干什么的递给他,如果包里摸不出吃的,就给他一点零花钱,让他自己买去,阿宝便高兴得手舞足蹈。大院的孩子们,不论大小,男孩女孩都很让着他,很少有人欺负他。那会儿,阿宝远远地看见苏晴和小鱼从对面走过来,十分高兴,“啊呜——啊呜——”地叫着朝她们跑来。就在阿宝快跑到苏晴跟前时,自行车道上一辆三轮车速度飞快地骑过来,一下把阿宝撞了个四仰八叉。

苏晴脑袋“嗡”了一声,嘴张着半天合不拢。正要赶过去扶人,那个三轮车主一看阿宝躺在地上的情势,吓得直想逃窜。苏晴眼疾手快,一把将三轮车拽住,不让他溜掉。

那人很胖,肥头大耳,两个苏晴绑在一块,怕也不够他半个重。他见有人拽他,一下就急了,拼命想逃走,用力一蹬车,将苏晴拉出去好几米远。最后,蹬不动了,才从车上跳下来。

你找死啊!车主朝苏晴吼叫。

苏晴不理他,只死死地拽着三轮车不放手。

一边叫小鱼,一边找交警。

车主急了,说,你放手!谁让他瞎跑?这是自行车道,不是人行道。他一个傻子,不在家待着,在大街上来回瞎逛什么?

苏晴不理他,也不撒手。

放开!不放我就不客气了!

苏晴紧紧地拽着三轮车的铁架,死活不松手。

行人渐渐地围上来。

我看你跟他一样是个傻子,你让他上街不是找死吗?我不撞别人也会撞的!车主说。

苏晴还是不理他。

他像头暴怒的黑猩猩,急得团团转,就差要跟苏晴挥拳头了。

松开!你不松是不是?他心里很虚,想尽快逃脱。

小鱼她人呢?跑哪去了?

苏晴正着急呢,小鱼出现了。苏晴问她阿宝怎么样?小鱼却不急于回答,而是冷冷地看了那车主一眼。那人好像突然被小鱼的长相吸引住了,居然咧开嘴笑起来。小鱼不屑地转过头,又用极冷的口吻对苏晴说,算了,让他走吧!

阿宝也挤进人群,又朝苏晴“啊呜啊呜”地叫,好像和平时一样,没什么事。

苏晴的两只鼓着气的手,倏地泄掉气一样,软了下来。

那三轮车主松了一口气,骑上车就跑,边跑边骂骂咧咧,把阿宝当成苏晴的儿子来骂。

小鱼很不高兴,等看热闹的人散去后,小鱼说:以后遇到这种事你就少管,跟这些人较什么真?!

苏晴心里“咯噔”一下,不解地看着冷静又冷漠的女儿。

阿宝站在苏晴旁边用手比划了比划,“啊呜”地叫。苏晴无奈地朝他笑,替他把沾在衣服上的灰尘拍掉。再抬起头时,小鱼已从她的视线里走开了。苏晴看着小鱼的背影,仿佛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她走路的姿势、神态,简直太像他了,苏晴想。可她的父亲,从来不这样和我说话,也从来不这么冷漠。不,刚刚相反,她父亲是喜欢助人为乐的。不是吗?苏晴眼睛望着渐行渐远的那个小影子,思绪仿佛被扯住一样,跟着那个影子走得老远老远……

第一次对司炳华产生好感,的确因为他的助人为乐。尽管事情非常凑巧,就像事先安排好的一样,也许事先安排也安排不出这么巧的事来。因为,谁知道她下山时会摔一跤?

那天下午,她是去发射场旁边一个小预报点收集资料,下山都走了一半路了,突然被一树杈绊住,身子一歪,脚一拧,哎哟一声,屁股就坐了下去,右脚踝痛得再也站不起来。苏晴心想,怕是骨折了。更糟的是,挨近傍晚,四周的山一层一层地往下阴。山沟里的夜晚,总是比城市来得早,只要夕阳从对面软塌塌地铺满一山头,夜幕很快就迅速围攻上来占据地盘。那时候,不像现在,人人身上带着手机,打个电话找人帮忙都不可能。苏晴只好咬着牙,忍着痛,一步一步往山下挪。可右脚哪里使得上劲,又加上害怕,山一黑沉下来,就阴森森的,很恐怖。据说这山里有凶猛野兽,毒蛇的厉害她也是亲眼见到过的……她都不敢往下想了,愈想,心跳愈快,汗毛全立了起来。要是脚没坏,她会拔腿往山下跑。左前方就是发射场,每次经过那里,都能看见站岗的哨兵。这会儿,她真想朝哨兵喊叫。可距离太远,他们能听见吗?苏晴试着喊了几嗓子,也不见动静。她忍着疼痛,鼓励自己坚强地站起来,一跛一跛地往山下挪,挪了两步,痛得一身虚汗,又一屁股坐了下去。

痛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

流泪也要站起来。但脚实在太痛,痛得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算了,不走了。有老虎,就喂老虎。她一脸绝望地坐在半山坡上。

月亮像一条蚕似的从山头上爬出来,瘦瘦的,一点也不可爱。

又不知过了多会儿,就在她挣扎着想再次起身时,朦胧的月色中,她看见一个影子撞进模糊的视线里。

会是谁呢?是哪个赶夜路的山民?

不像。

来人越走越近,是他!居然是他,怎么会是他?他是特意来“救”我的吗?他怎么知道我被困在山上?不,也许是碰巧,也许他正好路过发现我了?

苏晴管不了这么许多,她大喊着跌跌撞撞扑过去。

一切后来的故事都始于这一刻。

没过两天,小道消息传开,说苏晴和司炳华公开恋爱了,好像他们早就恋爱似的;更有甚者说是他们要发喜糖了。那几天,凡是给苏晴打电话的人,都必问: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啊?苏晴纳了闷,说我有什么喜酒可喝吗?问他听谁说的,对方又支支吾吾起来。苏晴也不知道,谁在传播这么不靠谱的事。有爽快的人干脆说,听说你和司炳华很亲热。

苏晴想,可不是?他背我下山,背我去卫生所,等医生处理完又把我背回宿舍,能不叫亲热?可苏晴知道,事情仅此而已,但谁会信?在这山沟里任何这类事情都会成为大新闻。看来,你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苏晴想,但是,别人没数,你自己还能没数吗?你除了接受人家的帮助,除了感激人家,并没其他的呀!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苏晴这会儿觉得但丁这句诗确实有用。

乔亚娟给她打过两次电话,半字不提这件被传得沸沸扬扬的事。倒让苏晴有些奇怪。乔亚娟只告诉她,这个星期天,进沟去看她。

乔亚娟来了,还带来了王子萌和罗顺祥。当时,苏晴右脚还没消肿,走路还是跛的。乔亚娟看她忙乎着招待他们,便命令她上床歇着去,说我们自己有手,你什么都不用管。

乔亚娟连吃的都带来了:新鲜的排骨。说是要熬一锅汤,一会儿涮火锅。她利索地插上电炉,把排骨洗净,放在一只大盆上开始炖汤。两个男人插不上手,光知道抽烟说话。一缕阳光正好从窗子里照射进来,能看见淡蓝色的烟雾和密集的灰尘轻柔地曼舞。乔亚娟嫌他们污染空气又碍手碍脚,让他们出去抽,顺便到小卖部再买些酒水回来。她一边撵他们一边朝苏晴挤眼,不把他们撵走,咱们哪有机会说悄悄话啊!

苏晴猜想所谓的悄悄话,是她结婚后的感受,她大概迫切需要有人和她分享幸福。但苏晴猜错了,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有家真好,你也赶快结婚吧”,然后马上切换话题。她先神经兮兮地问苏晴发现没有,罗顺祥看你时的眼神不对。苏晴瞪她一眼:你瞎说什么?我们是同学,要有早该有了。亚娟用勺敲了一下盆边说,可不是,让他剃头挑子一头热,不理他!苏晴又睇她一眼:别胡说,人家也没热啊。亚娟嘿嘿一笑,说那可不一定。只不过你和司炳华一成,他只能单相思一头热。

苏晴傻了,眨着眼,大起声说:谁说过要跟司炳华成?原来连你都认为我和他有事?

乔亚娟也提高嗓门道:怎么不成?你们很合适啊!就是马队长也这么认为的。

不提他还好,一提他苏晴更上火:你们爱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嘴长在别人身上,爱怎么说怎么说去。

锅开了,汤要溢出来,乔亚娟赶紧打开盖在上面的菜板,用勺子搅了搅,肉香味漫了开来。

忙完后,亚娟放下勺子,索性坐到苏晴床上来,盯着她的脸,看了好半天:这么多人为你操心,你不觉得你很有面子吗?

苏晴轻哼一声:我才不领这份情呢!

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分到“沟里”来吗?

不知道,你知道?

乔亚娟笑了,笑得意味深长。

苏晴用那只好脚踢踢她。

但你得保证知道了也不生气。

你说就是了,提什么条件!

亚娟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连锅端出来,说给苏晴听,苏晴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和罗顺祥调包。都是那个人一手策划的,难怪她回北京连凌立在她面前都不停地提司炳华,看来全天下的人都在围着这件事转,只有她一个人还蒙在鼓里。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谁给他这个权力?她感觉血在上涌。

你们这些人真可恶,合起伙来算计我!

别昧良心说话,这是算计吗?

苏晴鼻子里哼出一丝冷气:好,不是算计,是做好事,好心;是成人之美,天赐良缘,我应该感恩戴德……你们是不是希望我这么想?

亚娟惊喜地:是啊,就是这么想的,你同意啦?

苏晴冷冷一笑:呸!没门!

这时,门开了,苏晴看到进来的不是两个人,而是四个人,除了王子萌和罗顺祥,在他们身后,还站着两个人:他和司炳华。

说曹操曹操就到,那是他第一次到她的宿舍。她一时间措手不及,手都不知往哪儿放好了。他倒反客为主,让苏晴躺在床上别动,不用客气。又解释说,他和司炳华正想找吃饭的地方,在路上遇见子萌和顺祥,说你这里准备了好吃的……听炳华说,你把脚摔坏了,我也想来看看你。好点没有?这伤筋动骨一百天,可急不得,得有点耐心才行啊!他自说自话地说了一大通。苏晴听完有一丝丝感动。但转念一想,这,是不是又是他的策划?这火锅,这些人,会不会成为他策划的道具?

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火锅。在浓浓的排骨汤里,加进去一些蘑菇、土豆、白菜、粉丝,大家围在一起,抢着吃,味道鲜美极了。再就是酒。大家都喝,就苏晴不喝。都劝她喝一点,喝完脚就好了。苏晴不再坚持,说喝就喝。这是她第一次喝酒。以前她从来不碰酒。她不喜欢酒的气味,感觉辣乎乎的。现在真喝开了,才发现其实酒没那么可怕,它只是能让你因为它改变点儿什么,比如让你变得不想说话,或者让你变得滔滔不绝。这就是苏晴第一次喝酒的感受。

时光被火锅和酒的气浪推撞得快速起来,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

苏晴觉得辣辣的酒下肚后,又返回到脸上,整个脑袋像着火一样烧得不行。乔亚娟则不同,她是个有酒量的人,喝多少她都清醒,她甚至还想着时间,怕误了班车。班车是上午十点进来,下午三点又出沟去。离三点还差一刻时,乔亚娟急了,碗筷一扔,让大家快点,要误班车了。又看着司炳华,想说什么,又没说。

他们一个个全都扔下碗筷,起身要走。

只有马邑龙不着急,镇定自若地交代司炳华像交代工作一样,你离得近,先留下,帮小苏打扫一下卫生,我们就先撤了。他又转身对苏晴说,你腿脚不方便,有什么重活,尽管叫他,他反正一身力气没地方用。

对对对,让他干点活,别闲出毛病来。乔亚娟在一旁帮腔。

一切都似乎合情合理,顺其自然,不像有意“策划”。苏晴能说什么?好像说什么都挺见外,挺虚伪的。再说,人家又没说过头的话,也听不出有别的意思。你要是不听从他们的安排,反倒显得你心里有鬼。

司炳华更是走不出这道门了。他们分派他的任务,他能不完成吗?他站起来要送他们一程,也被乔亚娟拦住,往屋里推,说不用了,你赶紧忙你的!苏晴,我们走了啊!有什么事,打电话。

苏晴坐着没动,就那样看着他们离去,心里没有失落,脸上一派麻木。接下来,她要是打住,不再继续就好了。可她没有。

都是酒惹的祸。

不,酒真是好东西,能改变你好多好多,甚至一切!

司炳华送他们到门口,又踅了回来,他朝苏晴摊了摊手,便要开始收拾这乱糟糟的一大摊。

苏晴说,现在不收。

他看着她。

她朝他友好地笑了笑,觉得发麻的舌头这会儿又灵活起来,简直像换了一个人。突然,她向司炳华挑战说:来,坐下吧,我们俩继续喝,怎么样?她拿起没喝完的半瓶酒。

司炳华说:不喝了,喝不动了。

不行!得喝。

司炳华挨着她坐下:你还行吗?

谁说我不行?

那少喝一点。他拿起大半瓶酒,往她那只军用大瓷缸子里象征性地倒了那么一点点。

不够,再来一点。

他又加了一点点。

抠门,再来一点。苏晴说。

他又给她一点。当他侧起酒瓶时,苏晴就把酒瓶夺了过去,说,我们俩分了吧。她先往自己的杯子里倒,剩下的倒给他。

苏晴举着杯子,问:分几口喝?三口!

司炳华响应了:好吧。

两人都非常豪爽、干脆起来!喝得又猛又急,好像现在喝得已不是酒而是水。

她明明说分三次的,可一仰脖,一半下去了。司炳华不甘落后,看了看她,端起杯子也下去一半。

他伸了伸脖子,说我不喝了,我再喝就干不了活了。她说不行,要喝完。干杯!不等杯子碰到一起,她又把剩下那些酒,全喝了下去。喝完,笑,忍不住地笑,一直到笑得神经失控,收不回来。笑了很久,快笑得没力气时,才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叫司炳华是不是?司炳华!你爱……爱我吗?

司炳华大着舌头说,你、你说什么?

不!我不说了!

说!

不,不说。

说!我早就想、想告诉你……他说了半句也停住了,好像什么地方突然出了故障。

说啊,你想告诉我什么,现在就告诉,你说吧,你想告诉我……什么?

你说!

你先说!

不,我不说!

两个人喷着酒气,开始为一句话、半句话,绕过来、又绕过去,说说,停停,停停,说说,两张脸,好像隔得很远,好像又隔得挺近;脑子一会儿特别清醒,一会儿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像接错电路似的。不知磨叽了多久,也不知说了多少话。总之,两人都不清醒,都糊里糊涂的了……

苏晴朦朦胧胧地记得,那会儿天还很亮,太阳光只是弱下去了,但天还是亮的。可是……可是,当她醒来再睁开眼睛时,天黑尽了,不仅是黑尽了,外面的世界整个都沉寂了。她在黑暗里眨巴了两下眼睛,把自己眨巴醒了。也许,是另一个人粗重的呼吸让她醒来的。她猛地醒了,“腾”地坐了起来,一脸惊骇。惊骇完之后,仍眨巴着眼,不相信,以为自己在做梦。前些日子,她做过相似的梦,她感到真真切切的,发现自己恋爱了,和自己心仪已久的那个男人。她总在梦里和他相遇。奇怪的是,她从来没走近过他。每次,梦醒时,她都不敢睁开眼睛,想接着睡,接着再做那个梦。有一次,她真的把断掉的梦又续上了……她真想这会儿也是梦,可她知道不是,另一个人的呼吸告诉她:不是。她暗地里又看了一眼,这次的反应是头皮一片一片地发麻。

苏晴没叫醒他,而是尽力地回忆,可脑袋仍是沉沉的,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酒味,好像是白天留下的,又好像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难道喝醉了吗?怎么会跟他躺在一起?她坐在黑暗里,怎么也想不明白。

不知多久,司炳华像根弹簧似的蓦地从床上弹了起来。他仿佛是被她看醒的。他使劲地晃头,像个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水里冒出水面时一样,惊慌失措。

他没好意思看她,赶紧跳下床,要去水池,经过时还踢翻了一个酒瓶,弄得叮哐响,他又“哦”了一下,才把水龙头打开,把头整个埋进去冲淋,想让脑袋清醒。

苏晴看着他比自己还惊慌的样子,忍不住笑起来。心想,他这人还真有点儿可爱。可爱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他冲淋完又走过来,尽管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知道肯定是湿漉漉的。他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不是故意的……以后我再……再跟你解释……然后,慌忙逃掉。

就这样,苏晴长大成人后,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这是多么荒唐啊!尽管什么事都没发生,可这里毕竟不是什么海滩,不是卧铺车厢,不是随便谁都能躺的。想到这里,她气恼起来,这些家伙,分明是故意这样安排的!

扭伤的脚能走路后,苏晴出沟去了。她要去问一问他,人也能像苏联火箭那样拿来捆绑吗?

敲他办公室的门时,他正好在,他很热情地把她迎进去,说,嚯,稀客啊!怎么样,脚彻底好了?

苏晴什么都不答。

他笑起来:兴师问罪来了?

你们能不能不要管我的事!这是我个人的事情,要管,也是我自己管,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这叫什么?个人问题都由组织安排,组织上说了算?这都什么年代了?

小苏,你不要误会,我没有强行你一定要同意,我也没代表组织,这完全是我个人的看法。我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但,你到这个岁数了,总该成个家吧?炳华这个人真的很不错,我希望你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如果不合适,没人非要你跟他怎么样嘛!

好了,别说了,我现在就准备跟他结婚。

马邑龙愣了一下,他可没做好180度转弯的准备,何况苏晴的话里明明在负气,现在轮到他回过头来劝苏晴了:这,可是终身大事,不能当儿戏啊!

苏晴看他一眼,不等他说完,扭身离去了。

从他那里回来,她没有回自己的宿舍,而是直接去找了司炳华。好像不这么做,她会后悔,会没勇气再往前走。不过,她还是很冷静地问自己:这是真的吗?

她答应自己,不意气用事,好好地沉静后再作决定。但她去看看他总不会有错吧?自那个晚上之后,他们没再见面,是两人都觉得有些难为情。而且,从某种程度讲,司炳华比她还腼腆,内向,从他那两片略厚的嘴唇就能看出这一点;再就是那两道淡眉,分得开开的,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个和善又可信赖的厚道的老实人。苏晴想,你嫁给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不好?

司炳华在宿舍里。他不知道她会去找他,开门见她的一霎,他的脸腾地就红了。

她装着没事儿似的走到桌边,扫了一眼桌子上的书,是业务书。你还挺用功的。她说。

是啊,是啊,在大学里学的建筑专业在这里完全派不上用场。我需要从头学起。

还挺有股钻研劲的。她想。

他倒了一杯开水递给她。她渴了,接过来就要喝。他说:烫!然后,用一个大碗把开水倒过来倒过去弄凉后,才又递给她。这让苏晴刹那间挺感动,记得小时候父亲也这么为她做过。他是为她做这件事的第二个男人。

没经他的同意,就一屁股坐在了他的床上。她至今都忘不了那张床有多整洁,床单洗得雪白雪白的,扯得平平的,被子方方正正的,好像随时都准备迎接上级来检查内务卫生。她就做不到这一点。她常会歪在被子上看书,搞得被子毫无形状。作为军人,他比我更合格,她想。

他站着,仍小心地打量着她。

你想好了吗?苏晴捧着水杯问。

想好什么?他有些不解。

你没想吗?这些天……她看着他。

他挠了一下头,以为苏晴说喝醉酒那天晚上的事,便很不好意思地说,苏晴,那天……那天真对不起了……我……

我可不是为那天的事来的。苏晴脸上又严肃一层。

那……那是……为什么?司炳华一头雾水又结巴地说。

你真的没想过结婚,和我结婚?苏晴一副豁出去的样子盯着他。

以为司炳华会高兴、激动,会不可抑制地冲过来……可司炳华脸上什么反应都没有。他似乎不相信眼前这个事实。他心里的确爱着苏晴,但直觉告诉他,要想让苏晴也爱他,把爱变成现实,还得经过千山万水。现在距那个目的地还差十万八千里呢!他做好了跋山涉水的准备,这不是还没走出去吗?他哪里敢有半点非分之想?再说这世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我说的是真的。苏晴又强调说。

不,他直摇头。他不相信苏晴的话。

你不相信?苏晴问。

他还是摇摇头。

那好吧。她把杯子放到桌子上,站起来走到司炳华跟前,把他的手拉起来,往自己的胸口上放:相信吗?

司炳华没说话,直着眼睛,样子像被吓坏了。这是他第一次把手放在一个异性的胸口上,感觉像放在火山口一样,烫得他手直抖,感觉里面的岩浆马上要喷发出来,呼吸变得急促了。他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可是,反倒更用力地摁了下去,滚烫的嘴唇抽动了两下,也朝那张白皙的脸伸过去,感觉像是一枚红红的印章,往一张白纸上盖戳。

不一会儿,事情进展得难以想象般地神速,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就在这天的下午捅破了。

不是吗?从这道门走进来的时候,她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女人,起码不是司炳华的女人;从这道门再走出来时,就是了,是司炳华的女人了。这是既成的事实,无法改变的事实多么富有戏剧性啊!可它又是个不可逆转的事实。就像后来,小鱼是她的女儿一样,不论叫不叫妈妈,她都是小鱼的妈妈,小鱼也是她的女儿,这样的事实一旦开始就谁也无法改变了。

和司炳华的关系发生质变后,下一步就是结婚。那时候,她认定她的第一次给了谁,就是谁的人,这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远古的理念在她身上的延续。也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文化,不管是开放的还是不开放的,最后都会实实在在地落到这一点上来。那时候的人,凑凑合合地结婚可以,凑凑合合地离婚决不可能。哪像现在的人,离起婚来就跟换身衣服一样,甚至连换衣服都不如,就像一只袜子破了个洞,把一双袜子全扔掉,换双新的穿就是了。他们这一代人做不到——起码她做不到。她把身上最珍贵最圣洁最不可侵犯的东西给了司炳华,就一定得做他的女人。按理说,自己身上最宝贝的东西,一定要给你最爱的那个男人。但谁能做到呢?反正她没做到。她相信很多女人都做不到。尽管她后来改变了看法,不再为它感到有什么遗憾了,可她当时并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她爱的人不是司炳华,而是另一个人。爱上司炳华是后来的事情。后来当她意识到跟她生活在一起的男人,其实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值得她终身去爱、去厮守时,又为时过晚了!这真是命运弄人啊。

苏晴把阿宝送回家时,雨点吧嗒吧嗒地落下来。她抬头才看见头顶那片天已经变得黑压压的了,便加快步子往家赶,可雨还是赶在了她的前头。她站在雨中,看着连天的雨脚,突然间恍惚起来,多奇怪啊,这雨势怎么跟二十年前那场雨那么像啊!简直就像是同一场雨!

那场大雨是中途遇上的还是她有意要和它相遇?她现在已经理不清了,其实二十年来,她从来没有理清楚过,解释不清那天愚蠢的行为是怎么冒出来的。

但她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乌黑的云,像一只只丰满的女人大乳房似的云,气象学上叫梨状层积云,密得不透光,像墨汁涂抹过,天也不像是天了。闪电和雷声不时地跳出来吓唬你一下,风呼呼地低吼着,门口的树梢都快被它折断了。那天,她说不清楚为什么就想往外跑,她带上一只风向风速测试仪,举着它沿着出沟的方向跑。

当时她没觉得自己是在发疯,她边跑边给自己找理由:你这是工作。不是吗?这种天气多难得呀,把它当资料积累下来,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她有了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后,跑得更起劲了,一边跑,一边看着天空的变幻。黑云在往下坠,坠得天低低的,仿佛伸手便能托住它。闪电和雷声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一会儿像要把那块厚厚的大黑布撕裂开来,一会儿又把它当一面大鼓擂。远处的发射塔架,也被云层一点一点地裹了进去,看不见了。她仍沿着公路一直往外跑。山风呼呼,一会儿撩起她的头发,一会儿掀起她的衣角。在山风的拉扯下,苏晴不知跑了多远,足有五六里吧,直到看见远处马路边上那片营房:特别是那栋四层高的灰砖房,她才突然停下来。她知道不能再往前跑了,该回去了,正这样想着,硕大的雨点像婴儿的小拳头一样砸下来,先是稀稀落落的,很快就密密麻麻,再后来成了一根根又粗又硬的鞭子往下抽,抽得人头皮、脸生生地痛。她没有躲,这段路上,也无处可躲雨,离得最近的就是那栋灰砖房。大雨借着风势,推着她往前走,她想停都停不下来,只好顺着它捣腾着两腿向前跑、跑、跑。一边跑,一边情不自禁地背诵罗马尼亚女诗人布兰迪亚娜的诗:《雨的魔力》。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喜欢这首诗,第一次看见它时,就像被电击了一样,她这才明白,女人的心是相通的,是不分国界的。后来,她迷上了这首诗。尤其在雨中奔跑的时候,默诵它让她感觉特别有味道,甚至觉得这首诗是专门为她写的:

我爱雨,我狂热地爱雨,

疯狂的雨和宁静的雨,

处女般的细雨和女人似的暴雨,

新鲜的雨和无休无止的单调的雨。

我爱雨,我狂热地爱雨,

我喜欢在白色的高高的雨草中滚动,

喜欢摘几根雨线,衔着它们任意漫游,

好让见到我的男人神魂颠倒……

念到后面这四个字时,她顿住了,脸像被烫着一样,连雨水都烫热了。哦,布兰迪亚娜,布兰迪亚娜……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喊叫布兰迪亚娜,但她心里就是想喊,不知不觉中,大雨被她甩在身后时,发现自己已站在那幢四层高的灰砖楼前了。她对自己说,这不是我要来的,是这有“魔力的雨”把我带到这里来的。

她知道他已经调进“沟里”了,就在灰砖楼二层办公室里上班。前两天,司炳华骑着车带她来过一次。

他还没自己的宿舍,办公室就是临时宿舍。那时候把办公室当宿舍挺普遍。

她门都没敲,咚地就推门进去了。他正坐在桌前起草一份关于卫星发射模拟合练的文书,看见她时,感觉外面的大雨劈头盖脸地卷进了屋里,好半天没反应过来。

我冷!苏晴喊了起来。

哦!他像是刚反应过来似的。其实他失态了!跟凌立谈恋爱时,都很少失态。今天怎么会这样呢?但他还是马上起身,从床底下拖出一只纸箱,在里面找出一身衣服,搭在椅子背上,让她换上。

上衣是的确良质地的小花衫,灰底粉花,这在当时还挺洋气的,尺寸大小和她差不多,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衣服。她对自己说,我不要穿她的衣服,不穿。她将它们放回原处。

怎么……他只说了两个字,似乎就领会了她的意思,便不再问下去了。

我冷。她瑟瑟地抖着,又嘟哝了一声。

他这会镇定多了,又从床底拖出另一只纸箱,拿出另一套衣服,说,我只有这个了,不过是干净的,赶紧换上吧,别冻出病来。他看了她一眼,然后走出了屋子。

她拿起这身衣服,左看右看。是一身旧军装,领子和袖口都磨出了毛边。是他穿过的。还能嗅见衣服上的气味,是它自己萦绕上来撞到她鼻子上的。是一股她熟悉的气味,那种很好闻的草香,这草香似乎还是活的,像长着翅膀,呼扇着往她汗毛孔里钻,她能感觉到它的丝丝的温暖,她站着没动,就让这温暖拥裹着她,包围着她……

一会儿后,他回来了。

而她已换好衣服站在那里。

怎么回事?他又问了一声。他很想知道她这是为什么。

她不回答。她也回答不了,因为连她自己都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吵架了?他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为什么要吵架?

那是为什么?

你能不问吗?她自己在心里冷笑一声。不用解释,你也用不着问。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有很多不明白的事情,你能跟我解释吗?你能给我解释清楚吗?事情到这一步了,还有退路吗?还可能撤出来吗?显然不能!这就是这些天一直困扰在心头的苦闷和烦恼。那么,冒着大暴雨跑来找他也是这个原因吗?她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

我叫车把你送回去,行吗?他像哄一个坏脾气的女孩那样小心地征询她的意见。

她像个坏脾气的女孩那样,绷着一张脸,看也不看他,也不回答他,但她只是叫冷。叫冷!

他看着她,无奈地摇摇头,又从床底下拖出一只纸箱,翻出一只电炉来,拉出电线,插上电源,看见电炉丝红起来,才对她说,行了,烤一烤,就会暖和起来。

可她还是叫冷。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更热的水,说,喝点热水……

这次,苏晴大胆地看着他,用一双大眼瞪着他,瞪了足有一分钟,他让她喝水似乎把她激怒了,眼里含满了怨恨和委屈。渐渐地,怨恨和委屈,又变成一句话:你是个大木头!撂下这句话后,她转身拉开门,跑下楼,再次冲进白茫茫的大暴雨里……这次,她没听见雨声,充塞她耳边的是那女人的诗——这哪是诗,它更像鞭子一样朝她抽下来,比高空中砸下来的雨柱要猛烈:

我明白说“我是最美的女人”会令人反感,

令人反感而且也不符合真实。

但请容许我在下雨的时刻,

仅仅在下雨的时刻

说出这句神奇的话:“我是最美的女人!”

我是最美的女人,因为雨在飘落,

因为风正吹来

……

那个晚上她发烧了。司炳华来找她时,敲不开门,急得只好把门踹开。他看见她时,吓死了,人都烧迷糊了,赶紧把站里的领导叫来,把卫生队的医生请来,给她打针、冷敷。折腾到天亮,高烧才渐渐退去……

一个月后,苏晴和司炳华正式结婚。没举行婚礼,什么仪式都免了,只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搬到一起,简简单单。司炳华很内疚,他以为是他的错。也是赶巧了,这个时候,基地派司炳华去一家研究所学习半年,时间很仓促,没工夫讲排场,而且她也不需要排场,婚姻本来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她安慰他说,没什么,在乎那个形式干吗?我们趁机旅行结婚也不错,是不是?他这才好受一些。她跟着他,先回他家,认了认他的家人,然后,再一起回她家。他学习的地点正好在北京。一切都似乎顺其自然。

她就这样成为司炳华的妻子。

乔亚娟暗暗为她庆幸,说她总算有了归宿。其实,亚娟并不知道她内心的苦。别的女人结了婚,总能安安心心地过日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在她这里,总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个事实?她总能感到内心深处那份不安分,只有她知道自己永远心存梦想!这些,她对谁都没提起过,包括亚娟。这么多年它们一直深潜在她的心头。苏晴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对别人说起它了,不会了。对小鱼,则更不可能。她还是个毛孩子,她知道什么?每一代人都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理念,她怎么能理解我们这代人的活法?在她们看来,也许是可笑的,是不值当的。她听完你的经历,可能会来一句:你活该!让这些毛孩子抢白一通,何苦呢?

苏晴决定,永远不跟小鱼讲这些。没必要讲啊!你根本不知道这些孩子们脑子里一天到晚都想些什么。

就在这个晚上,苏晴感觉胸口有些隐隐的痛。她想,是不是下午回家时淋雨凉着了?不对吧,受凉也不该是胸口痛啊!可能是过去的往事想多了,但她没去管它,又过了一会儿后,那感觉就消失了。

也是这个晚上,苏晴听说张高工的儿子泄密的事情,真想不到,猛不丁地跳出这么一件大事。这多让人闹心,“太白一号”已经够让人操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