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梦

买药是一件痛苦而快乐的事情,修罗明所携带的灵药仅仅只是针对阿修罗族。阿修罗族体质惊人,单凭肉体便可徒手搏龙,一般的丹药根本无法对阿修罗族起到半点功效。

这丹药虽好,可对陈伟这种凡人而言却是太过狂暴。

吊命还行,但若是吃太多,别说疗伤,恐是有爆体的危险。

修罗明也算是陈伟的福星,以阿修罗族秘药为陈伟吊命,又将刀鞘空间中大量灵宝抛售一空,换来上千万灵币。本来即便有这上千万灵币,陈伟这等重伤也不见得真能救活,经脉尽断,五脏具毁,就算是大罗天仙下凡,也是束手无策。

有钱买不到命,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也算是陈伟的运气,此地惊蛰乃天地人三不管地带,城内贩卖的灵宝丹药更是三界稀有。

修罗明一连逛了三天总算是找到了一个麦家,以三千五百万灵币的高价买下一颗九转还魂丹为陈伟服下。

这九转还魂丹可不是什么凡品,乃是太上老君亲手炼制,百年难出一壶,一枚丹药价值千万灵币。

修罗明也心知,这笔买卖亏了,但此间陈伟命悬一线,他也没心思继续讲价还价,多磨蹭一天,陈伟的性命就多一分危险。

倾尽财富,换来一枚九转还魂丹,转眼修罗明身上的灵币便不足万枚。

喂陈伟服下九转还魂丹后,仅仅只是片刻,陈伟的气息便顺畅了许多。看着陈伟逐渐恢复血色的脸,修罗明没由来的拍了拍头,苦笑着自言自语:“臭小子,三千五百万灵币!本少爷这下可就真穷了!玄火也别想拍了!你小子,还真是能吃!”

一口吃了三千五百万灵币,估计就算是陈伟也料想不到,修罗明居然愿意为他付出这般代价。

三千五百万灵币,别说是一个凡人,就算是天子、天神,也不见得值这么多钱。

修罗明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做,也许仅仅只是因为陈伟是他唯一一个朋友,也许仅仅只是因为陈伟与他过去颇有几分相似,也许仅仅只是因为他忍不下心。

谁知道呢?这些对修罗明已经不重要了,九转还魂丹都买了,也喂给陈伟吃了,剩下的他也就再懒得去想那么多了。

陈伟服用了阿修罗族秘药,后被修罗明灌入大量灵韵,最终又服下了传说中的疗伤圣药九转还魂丹,此间他的体内几股力量不断碰撞,竟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了一丝不可预料的变化。

一层层黑血渐渐从陈伟毛孔排除,洗血炼髓,体质通明。

右手任就没有恢复,但陈伟的肉身却在几股力量的洗礼下逐渐通明返天。

须知人生来便有七窍九宫奇经八脉四百零九道穴位,对应天时地利地水风火周天星辰。也正因如此,万千妖族才会化作人形,只因人的形态才是三界之中最有利于修行的形态,为了修行,所有的物种都会自我演化出人形。

然,人类出生后,七窍九宫奇经八脉周身穴位便会自动封闭,对于人而言,所谓的修行,不过是找回曾经丢失的东西,重新打通七窍九宫奇经八脉以及那四百零九道穴位。

而陈伟却在重伤濒死之后机缘巧合打通了这七窍九宫,对今后的修行,可谓是有说不出的好处。

浑浑噩噩不知时日,昏迷中陈伟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天空是血色的,地也是血色的,就连空气,仿佛都夹渣着一丝血腥味。

在这无尽的血的世界中,陈伟仿佛一道孤魂野鬼一般四处游荡,不知年月几何,也不知生死疲劳。

也不知游荡了多久,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也许仅仅只是一刻钟。

突然,前方传来一丝不屑的笑声,陈伟遁着那声音走了过去,顿时双眸急骤抽缩了一番。

一个少年,与他长的一模一样的少年,坐在一张太师椅上,正神情怡然的品着小酒。

但那少年却是不是他,那少年一头的血发,血瞳,双臂完整无缺,就连衣裳也是血色,仿佛是从血池中捞出的一样。

“哟!好久不见!王。”

血色的少年瞟了他一眼,带着一丝不屑开了口。

闻言,陈伟这才回过神,四下扫了一番,还是血色的天空,还是血色的大地,这里究竟是哪里?

梦境?不对,陈伟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非常清醒,他不确定这里究竟是不是梦境,更不确定,眼前这少年究竟是幻想还是其他的什么。

“你是谁?”警惕了看着那少年,陈伟问出了所有人都会问的一句话。

血色的少年自顾自倒了一杯酒,然后一口饮下,接着站了起来,非常的张狂,那种感觉陈伟见过,从修罗明化作阿修罗族杀人的时候见过。

“哟!这么快就忘了我了?也对!十几年了,你应该把我忘记了。”

十几年?

陈伟很清楚,自己不过才十几岁,还未满二十,难道说,这血发的自己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相识?

不可能,这种人物,即便是只看一眼,陈伟也相信,恐怕是一辈子也无妨忘记,他可不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这么一个人。

看着陈伟一脸的不信,那血发少年顿时点了点头,接着笑了笑,张狂的笑声非常刺耳,那种直击心灵的错觉让陈伟非常的难受。

“哈!哈哈!看来你真是不记得我了!我就是你,你却不是我,或者准确的说,我才是真正的陈伟!你懂了吗?”

“心魔?”

下意识说出一个词,陈伟曾经听说书的说过,人心有魔,修行者修为到了一定境界都会遇见心魔,他现在虽说不算是正式的修行者,但也早已有了不属于普通人的力量,所以心魔两个字,他倒也不是没可能遇见。

然,当他说出那两个字后,那血发少年却突然一步跨到了他的跟前,带着一丝讥讽的神色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对!真是愚蠢,我怎么可能是你的心魔呢?心魔那种玩意儿,敢出现在这里,我见一次,灭一次。”

好快的速度,陈伟猛的后退了两步,与那血发少年拉开了距离。

不是心魔?那又是什么?

看着陈伟还是好像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那少年却是一脸恨铁不成钢,笑骂了起来。

“蠢货!我当然就是你啊!我的王!我愚蠢的王啊,难道你就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一下!”

话音落地,那血发少年轻轻挥舞了一掌,一道早已被他遗忘的记忆瞬间浮现在他的眼前。

山还是那山,水还是那水,长安城外小山坡,家还是那家,人还是那人,那年陈伟刚刚三岁。

家境贫苦的他比任何同龄人都要早熟,小小年纪,他便偷偷背着弓箭,上山打猎,想为爹爹分担一点有仇。

然而,山中有猛兽,小小年纪的陈伟却根本没可能猎杀那些吃人都不眨眼的猛兽,毫无意外,那一天,陈伟激怒了他的猎物,一只独眼的野狗。

野狗,丛林中最令人颤抖的生物。它们没有大虫狮子等赋有百兽之王称号野兽的力量,也没有野狼那种弑杀的野性,更没有犀牛大象的威力,但它们有别的野兽都无法比拟的东西,那就是——狡诈。

一只野狗,从来都不会去招惹狮子或者吊睛白虎之类的猛兽。

但若是三五成群,甚至百十结队,那么它们就敢与狮子亦或者吊睛白虎之类的猛兽之王一决雌雄。

它们永远都会先判断双方的实力,一旦发现你比它们弱,那它们就会瞬间吞噬掉你。

很显然,小小年纪的陈伟并不能给这只独眼野狗造成任何压力,甚至连有限的伤害也无法造成。

野狗袭来,撕心裂肺的痛,血打湿了胸口,遮住了双眼,在生死存亡之间,年幼的陈伟突然爆发出一阵根本不属于他的力量。

宛如野兽一样,年幼的陈伟与那野狗展开了一场真正的厮杀,血液在沸腾,没有任何章法,只有最纯粹的本能,你若咬我一口,我必定也会还你一口,这种以命还命的打法,根本不属于人,而是属于真正的野兽。

最终,年幼的陈伟活生生咬死了那只独眼野狗,躺在一片血泊中被前来寻找自己的父亲给找了回去。

那以后,陈伟似乎还非常眷念那种力量,那种厮杀的快感,回家后很快便忍不住开始祸害家中牲口,一爪一爪的撕裂,一口一口的嚼碎,那种疯狂的感觉甚至一度让他为止着迷。

他爹爹很快便发现了这一切,但他爹爹并没有选择责骂,反而是将他锁在房内,并且每天都会按时给陈伟说经论道,时间悄悄流逝。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一年,陈伟记不清了,总之,那股宛如野兽一般的感觉,就这样逐渐一步步被那些经文大理彻底的压制在心底,埋藏在脑海,彻底的‘遗忘’。

看着那些早已被自己‘遗忘’的回忆,陈伟猛的回过神。

“是你!你是...”

“对,我就是你啊!我的王!”

陈伟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血的世界却在这一刻开始崩塌,大地摇摇晃晃,天空惊雷忽闪。

血发少年抬头看了看这天,又低头看了看这地,却是无奈的摇了摇头。

“好了!我的王!时间到了,放心我们一定还有机会再次见面!”

邪邪的笑容是陈伟最后的记忆,下一秒,天地崩塌,眼前传来一阵刺眼的灯光,陈伟下意识伸手遮了遮,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又已躺在酒楼之中。

天渐渐明亮了起来,看着窗外渐渐升起的旭日,陈伟知道,自己又活了下来,自己又被修罗明给救了。

紧紧的握着拳头,陈伟对自己暗说:“这条命,不能再丢了。”

这条命,早已不再是他自己的了,爹娘为了他付出了姓名,琳琳也为了他付出了性命,现在又被修罗明两度搭救,这条命真的早已不再属于他了。

任性,险些丢掉性命,这种事,以后绝对不能再做了。

门嘎吱一声开了,修罗明带着一丝笑容走了进来,上下瞅了瞅陈伟,见他神清气爽,顿时忍不住笑了笑。

“臭小子!你还真能睡!本少爷都等了你好几天了!后天就是拍卖会了,你怎么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