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兔死狐悲

某些事情说起来轻松,做起来却艰难无比。比如两个不要命的家伙想要到大漩涡里去享受海神的诅咒,海神却未必肯赏这个脸。眼下的长眠之海中波涛怒卷,哪儿需要什么大漩涡?再坚固的船进去后一分钟之内也肯定被彻底拆散。

云灭把船上所有人都聚拢起来,简明扼要地表达了这么一个中心思想:老子不想活了,非要进大漩涡不可;你们只要能想办法把老子活着弄进大漩涡里,接下来是死是活都无所谓了;你们要是想不出办法,老子就把这艘船驶进风暴里去大家一起玉石俱焚。

其实他只是色厉内荏,要是找不到法子,他也不会真拉了全船人给他陪葬。但面对着死亡的威胁,谁又敢轻易尝试一下,让自己的玉陪着这两块石头一起焚掉呢?

最终还是船长站了出来,从眼神来判断,他已经确凿无疑地在这两人身上贴上了“疯子”的标签:“你们真的想要被大漩涡吞掉?”

看到对方肯定的动作后,他叹了一口气,以破财免灾送瘟神的姿态返回到自己的船仓,不久后走出来,手里拿着一片薄薄的布片一样的东西,但等到抖开之后,人们才发现这玩意儿大得出奇,好似一个透明的口袋,里面填上七八个人都没问题。

“这东西叫浮漂,河络与鲛人合作的结晶,”船长说,“里面有盛放空气的鱼鳔,可以呼吸,本来是河络用来探索地下暗河的,也可以作海上紧急救命用,很结实,海浪应该也撕不碎。但是,你们也看到了,人进去之后,没可能操纵方向,你们只能任由海流卷走。所以如果无人救援,在海里用浮漂,终归是一个死。”

“谢了,我们要的就是去死。”胡斯归一把抢了过来。船长嘴里咕哝了一句,看样子有些舍不得,但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他巴不得这两个恶棍赶紧去死。

于是两个恶棍就去死了。当风向变化为东风后,他们钻进了那个古怪的浮漂,被扔进了海里,随着波浪被冲入了风暴之中。

如船长所言,海水的确无法浸入,而两人也完全不能控制方向,但那种感觉——实在太难受了。片刻之间两人已经在浮漂里打了无数个滚,若不是平时训练有素,只怕已经吐了一身。身边偶尔还有巨大的鲨鱼、章鱼一类的海兽出现,但它们自己也疲于奔命,完全无暇攻击。

此时两人才能真正体会到大海的力量,体会到为什么海上航行的人都那么敬畏海神,它的确是一个无可抗拒的主宰者,只要愿意,可以在任何时候夺走你的性命。而再大再坚固的海船,在大海中都只是一个脆弱而不堪一击的玩具。

云灭忽然想起了在阳光中舞蹈的尘埃,那样的渺小,那样的忙乱,自己现在就是这样的尘埃。浮漂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他的心却在一点点下沉:也许自己不该这么冒险,把自己扔进这种甚至完全无法自救的境地。外面狂风呼啸,巨浪滔天,即便自己反悔想要飞回去,也必然被卷入惊涛骇浪中。

正值午后,天空却已经昏暗得近似夜晚,即便浮漂材质特异,水在上面停留不住,两人的视界也已经十分模糊,几乎不能辨物。只有当电光亮起,才能勉强看见四周如山峦般起伏的巨浪。

云灭耳听得胡斯归对他说了几句什么,却压根听不清内容。他大喊一声:“别说了,我一句也听不到!”随即反应过来,对方也听不到自己的这句话,不由得苦笑一声。然而就在此时,他听到了另一个声音,一个听起来很低沉,却迅速压倒一切风浪声的声音。

那声音象是什么受伤的野兽在低鸣,又像是在很遥远的距离之外千军万马在奔腾,两个人的耳膜中都充斥着一种无法言说的震荡与轰鸣。海水突然开始向着同一个方向奔流、聚集,当下一道电光闪起时,两人看到了大漩涡。

那真的很像是一只怪兽贪婪的嘴,正要把天地间的一切都吸进去。漩涡在不断扩大,而乱转了许久的浮漂也终于找准了方向,义无反顾地冲向了漩涡的中心。虽然这是两人一直所期待的,但真到了这一时刻,心中仍然紧张万分。

正如青衣书生所描述过的,海水竟然都直立而起,好似蓝色的墙壁,更确切地说,一口巨大的深井。浮漂载着云灭和胡斯归在井壁上疯狂旋绕着,一点一点地逼近井底——大漩涡的中心,那种轰鸣声也渐渐变得让人无法忍受,充斥着整个头脑,仿佛要把自己的头颅生生撑裂,云灭甚至有种幻觉,觉得自己的眼珠正在一点点凸出,随时可能爆掉。但他狠咬了一下舌尖,强撑着不让自己晕过去,想要看看漩涡究竟能将自己带向何处。假如自己判断错误,最终难逃一死的话,他也不希望闭着眼睛去死。

胡斯归大概也抱着同样的想法,尽管难受得压抑不住喉咙里的呻吟声,仍然死死地把两眼睁得贼大。正当两人都感觉马上就要撑不住了的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一丝白光。

真的只是一丝白光,从漩涡黑漆漆的底部透出来,但对于两人来说,这一点微弱的光芒就是希望。那白光渐渐扩大,突然之间将整个浮漂包裹在其中。云灭感到一种刀尖般的锋锐从身上切过,仿佛要把自己的身体切成无数的碎块,却又感觉不到疼痛,只是好像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似的。

但这种感觉只维持了一瞬间,紧接着是一阵剧烈的震荡,然后是砰的一声,身体撞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上。这下子真的差点散了架,两人都疼得快要晕过去。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着地了。

于是胡斯归伸出指甲,哧拉一下划破了浮漂,两人龇牙咧嘴地站了起来,往周围一看,立刻愣住了。

“看来我们上岸了。”云灭揉着额头磕出的疙瘩说。

无论大漩涡还是长眠之海,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眼前一片白雾氤氲,赫然是一个一望无边的大湖泊。岸边的泥土潮湿冰凉,芦苇疯长,其中间或传来一两声鸟类的鸣叫。最为奇妙的却是那湖面上的雾气,浓重得让人什么都看不清,其中跳跃着无数星星点点的亮光,正在有规律的向着远处或者近处移动。

“我们真的到云州了,”胡斯归喃喃地说,“这里就是我曾和你说过的迷云之湖啊。”

听到这句确认,云灭总算放下心来,回想起大漩涡里的苦状,暗暗叫了一声“侥幸”。看来这个用性命作赌注的赌局毕竟是押对了,大漩涡真的是通往云州秘境的门户。现在自己的双脚已经踏在了云州的土地上。

这一刻云灭甚至觉得自己的内心有一阵许久没有体会过的激动,完全忘记了身上剧烈的疼痛,不为了拯救,不为了复仇,也不为了其它任何理由,仅仅在于踏上云州本身。这片神秘土地的种种传说,一直都是困扰九州的巨大悬念之一,如果有机会揭开它的面纱,倒也能满足自己内心对挑战的渴望。

“我们现在是在迷云之湖的南岸,位于星盘序列中寰化区域的边缘,”胡斯归一面看着地图一面说,“如果穿越到北岸去,就可以传送到填阖区域,然后再到裂章区域,那就是我的地盘了。”

云灭哼了一声:“你的地盘?我听说整个云州都是领主的地盘吧!他老人家仙踪何处呢?”

胡斯归不理会他的讽刺,脸色看来有点发白:“他位于谷玄区域。那里是禁地,向来不许人进入。无论如何,我们先到了裂章域再作打算吧。”

于是云灭不客气地拎起胡斯归,向着对岸飞去。在他的身下,在那片千年不散的迷雾中,无数发着亮光的小虫正在做着同样的飞行,但它们是那样的脆弱,往往飞到半途就会坠入湖中失去生命。而自己貌似强悍得多,在那个完全不知底细的危险敌人面前,是否也会像这些小虫一样微不足道呢?

迷云之湖比他想象中要大。当再一次经历那种身体撕裂般的怪异感觉后,两人经由瞬间传送来到了填阖区域,此时已经入夜。方才在寰化域的时候,云灭还并未感受到星辰力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此刻进入填阖域,立即觉得身子沉滞起来,感官似乎也开始略显迟钝。他是羽人,身体本来很轻,这一下就觉得脚步沉重了不少,胡斯归这大胖子反而没事。

“填阖的作用,习惯了就好。”胡斯归不怀好意地一笑。

云灭问:“我就奇怪了,难道你没有觉得自己身上多出来几十斤肉?”

“因为我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分量,”胡斯归笑得更开心了,“以前我在云州的时候,比现在还要胖上快一百斤。”

不过体重的问题很快解决了。胡斯归毕竟是土著,第二天一早就在附近抓来了两头大鸟,身躯和一匹小马差不多高大,翅膀短小,双腿却是粗壮有力。这一带地面凹凸不平,忽而遍地碎石,忽而布满黄沙,这两只怪鸟却是奔驰自如,比寻常马匹还要稳当。

“要是在东陆大量饲养这种鸟,大概商机也颇可观吧。”云灭说。

“那可得赔死,”胡斯归说,“沙驮不吃草,光吃肉,而且胃口相当之好。我用它们来当坐骑,也是考虑到这方面的需要。”

云灭不解,但也没有追问,胡斯归沿途极为谨慎,老是抬头望着天,让人以为他睡觉时落枕了。这一天午后,沙驮刚好带着两人在荒漠中找到一片水草丰美的绿洲,胡斯归正撅着屁股,艰难地把脑袋埋进水里,就在此时,天空中传来几声清亮的鸟鸣。云灭抬头看去,却是一只灰色的大雕,正在迅速地从空中掠过。

胡斯归突然之间蹦了起来,若非云灭闪得及时,已经被他甩了一身。他随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压低着声音对云灭吼道:“快点!躲到沙驮身子下面去!”

等到大雕飞走后,胡斯归仍然一脸警惕,直到确认它不会再兜回来了,才敢站起身来。他呸呸地吐掉嘴里的沙子,这才对云灭说:“那是领主放出来的探子,遍布整个云州,要随时当心哪,这片大陆上有什么异动,都会很快被他知晓。”

“哦?那又是一种云州的奇异生物吗?”云灭问。

“倒没那么奇异,这叫做迅雕,不过是北陆名种的雪雕和云州本地雕的杂交产物而已。重要的在于驯雕术,据我所知,那种方法早已经在东陆与北陆失传了。”

云灭点点头,心里想着,原来风离轩信中的“凌风”,指的就是雪雕,看来他还真是对自己的主子忠心耿耿,连这种驯兽的秘技也倾囊相授。

“领主的势力,看来确实很强啊,”他对胡斯归说,“这一路上我瞧着你,总以为天上会下金子。”

“如你所见,”胡斯归一摊手,“金子是没有的,迅雕倒是不少。他对云州各地监视极严,唯恐出什么乱子。”

“发现了之后又如何?在千里之外的谷玄域出手击杀么?”云灭想起了能在遥远的大海彼岸被操控的风离轩。

胡斯归神情很严肃:“你别以为这是句笑话,这种事他未必不能做到,别忘了他是怎么操纵风离轩的。只不过云州如此广大,每一刻每一秒都有那么多事情在发生,他一个人既管不过来,也没必要白白消耗自己的力量。所以和东陆北陆一样,一块大陆的主人要剿灭各种叛乱、消除各种隐患,靠的还是老套的招数。”

“军队吗?”云灭皱起眉头,“云州一共有多少人?他的军队怎么能成气候?”

胡斯归脸上的肥肉微微抖了一下:“那就是领主的本事了。别忘了云州是一个星辰力异常强盛的地方,他可以利用岁正的星辰力,加速婴儿的生长……”

岁正是九州的十二主星中主管生长的一颗星,从古代起,农夫们就根据岁正的运行轨道来安排农事。秘术师们也可以利用岁正之力加速植物的生长,但要作用到动物身上,凡人的精神力却难免不够用了。但如果能直接运用星辰力的话,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云灭长出了一口气:“我明白了。为了这些婴儿,云州正当育龄的女人,大概也没少受到领主的戕害吧。”

胡斯归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植物没有智慧,用岁正魔法催生长大,并没有什么异常。但人类加速长大后,却会带来一些无法避免的致命缺陷:他们的头脑发育不足,几乎都是半白痴。但这样的白痴偏偏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听话,领主命令做什么从不违抗,也绝不怕死。”

云灭摇摇头:“忠诚而不怕死的军队,是多少帝王梦寐以求的啊。蠢一点倒是不妨,有聪明的将官指挥就行了。”

“所以我们的起义才总是屡战屡败,”胡斯归叹息着,“毕竟人数差得太远啊。偶尔有时候局部占了优势,引起了他的注意,派风离轩一出手,就没人能挡得住。”

云灭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无处不在的眼线,绝对优势的兵力,还有风离轩那样非人的星辰力……看来硬拼是绝不可能的,刺杀呢?”

胡斯归狡黠地一笑:“你的刺客本能让你手痒了吧?跟着我走吧,你很快就能知道刺杀的下场是什么了。”

大约两天后,两人来到了一个小村落,这是云灭来到云州第一次见到胡斯归之外的云州本地人。村里居民以羽人为主,也有不少人类,但云灭实在很难认同这些羽人是他的同类。他们一个个身材粗壮,腿部肌肉发达,几乎没有人会飞翔。云灭眼看着一个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羽人在肩头扛着一头野猪大步流星地狩猎归来,禁不住感叹说:“真应该把宁州那些端碗吃饭都嫌太重的贵族小屁孩都扔到云州来磨练磨练。”

“那他们多半就磨死了,”胡斯归说,“若不是经过千百年的演进,这里的羽人也不会变成……”

话还没说完,却被一阵惊惶的喊叫声打断了。那是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肮脏无比的男人,头发胡子长得吓人,完全不辨年龄。他原本呆呆地坐在村里的一口井旁,好像在晒太阳,一听到有人靠近就跳了起来,边逃边叫着:“你不是我!你不是我!”

看来这只是个疯子,云灭不以为意,胡斯归更是视若无睹,两人继续交谈。按照胡斯归的解释,由于星辰力的紊乱,云州各处的气候、地貌、植被、动物等等都不依常规,不只是眼前这些和蛮族人没太多区别的羽人,许多在其余各州无法想象的奇景也会在此处出现。

“比如这里有一个夸父部落,里面的夸父高大得出奇,”胡斯归说,“据说上古时代的夸父,都有那种高度的。和他们作战实在是太可怕了,我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婴儿,手里拎着奶瓶,想要去和最勇猛的战士交手。”

“但你最后还是赢了,不是吗?”云灭淡淡地说。

胡斯归得意地一笑:“那是当然。夸父毕竟是夸父,不管块头有多大,终归是直肠子不会耍花招。在云州这种地方,身体上的优势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头脑。”

“但是凭你的头脑,仍然无法对抗那个幕后的恶魔?”云灭目光炯炯,直视着胡斯归。

胡斯归沉默了一会儿,那种久违了的畏惧和惶恐又回到了他身上。他轻叹一声:“那有什么办法?起兵硬扛的代价前两天我已经和你说过了,那时候你对刺杀似乎很有兴趣,但他的力量你也曾见识过,仅仅凭借着一个傀儡,都比你我和辰月教主三个人加在一起还要强,若不是凡人的身体终归太脆弱,我们已经死在那里了。而这个混蛋不只有力量,还有极高的智慧,似乎能洞悉身边的一切。在我之前,其实也有很多人想过要对抗他,都以惨败告终。大约十年前,有一个很厉害的杀手无意间流落到此处,名叫扈微尘……”

云灭一怔:“十年前失踪的扈微尘?听说他是那个时代东陆最有名的杀手,我出道后还一直想会会他,没想到他竟然也到了云州。以他又臭又硬的性子,没可能忍受被人驱使奴役,一定和领主干上了吧?”

“一个人能被你说成是又臭又硬,那可真不容易,”胡斯归讥讽地一笑,“不错,他自以为凭自己无迹可寻的暗杀之术,一定可以杀死对方。他详细策划了两个月,自以为整个计划已经无懈可击,便展开了行动。大约半个月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居住地,已经变成了一个心智全失的疯子,在他此后的一生中,见人就躲,而且反反复复只会说四个谁也听不懂的字……”

云灭心中一凛,回头看去,那个疯汉躲得远远的,却仍在警惕地朝着自己这边张望,嘴里兀自不停地嘟哝:“你不是我!你不是我!”他的身子神经质地抽搐着,满脸的污垢让人除了那双惊恐的眼睛之外,完全看不出容貌。

两位不同时代的金牌杀手目光相触的一瞬间,云灭分明感受到一丝兔死狐悲的苍凉。

这一夜两人留宿在村里,胡斯归安排好住处,从天黑后就不知所踪,云灭也不去在意。他好像完全不惧怕什么迅雕之类的监视者,在村里大模大样四处行走。羽人们各自忙着手里的事情,没有谁去多看一眼。云灭想,这一半出自于生活的折磨,另一半大概也是因为云州总有奇怪的来客,他们早就看惯了。千百年来,在外人眼里尸骨无存的云州探险者们,其实还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侥幸被卷进了大漩涡,活了下来。

但是这些人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云灭又想,他们只是牢牢记住在怒涛中的死亡恐惧,再也不敢以生命做赌注离开了,从此只好定居在云州。偶尔有人离开了,回到东陆、北陆,又会被当做骗子。因此云州的秘密就这样被隐藏起来,无人能揭破。

他想要去找扈微尘聊聊,看自己有没有办法让这位发了疯的前金牌杀手稍微透露一点刺杀领主的细节,转来转去却始终见不到人。当然云灭找人的功夫比猎犬强多了,最后还是在村口的一口枯井里发现了扈微尘的踪迹。此人正把身子缩成一团,死死贴住井壁,仿佛只有那里才能让他安全。

云灭叹息一声,知道此人已经没救了。他又抬起头,看着云州的天空。不知道是不是居住的人太少的缘故,这一片天空比他所到过的任何一处所见都要干净而清澈。在填阖域中,填阖的黄色光芒格外醒目,给人一种平和静谧的错觉。

“很好看吗?”胡斯归不知什么时候如幽灵般在他背后出现。

“你去哪儿了?”云灭头也不回地反问说。

“我又不是你情人,你管那么多干嘛?”胡斯归嬉皮笑脸地说,但很快从云灭的表情意识到这玩笑不能随便开。他咳嗽一声,正正经经地说:“我去联系我的人去了。他们本来对我不告而别很有意见,但我告诉他们,我逃跑的目的是为了引走风离轩,在云州之外干掉他,并且已经成功了——所以我轻易就取得了他们的原谅,而且声望反而提高了。”

云灭点点头:“论到厚颜无耻见风使舵,你认第二,全九州也找不出第一。”

“多谢夸奖!”胡斯归哈哈大笑,“你真是我的知己!那也没办法,要对付领主,离了我这样的恶人是不能成事的。”

“这个领主……还能多告诉我一点他的事情么?”云灭问,“比如说,有没有谁见过他的真面目,或者见过他出手?”

胡斯归摇摇头:“从来没有人见过他。根据历史记录,风离轩当年也曾跋扈一时,却几乎在一夜之间臣服于这个不知何方而来的领主。谁也不知道领主的力量来自于何方,也从来无缘见识,他悄然躲在幕后,一切事务都由风离轩出面打理。”

“但大家所看到的是,风离轩力量激增,行事也比过去老辣阴狠得多,显然都出自领主的幕后帮助,对吗?”云灭又问。

“不错,这就是领主最可怕的地方,”胡斯归阴郁地说,“他虽然不露面,带给人们的却是更大的心理压力。即便我们能谋划对抗风离轩的方法,一想到背后还存在着领主,总是难免心情沉重。但是现在,最好的机会已经出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

云灭点点头:“风离轩死了,领主暂时没有发现你已经回来了。最重要的是,还多了我的存在。”

胡斯归宽容地一笑:“你说最重要那就最重要吧。反正我们的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领主必须死,否则谁都活不下来。”

填壑域地域并不算广大,两人只走了几天就已经到达边缘。由于填阖的星辰特征,该区域内的植被生长十分整齐有序,反而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是淮安城内那些被刻意修建以妆点市容的灌木植物一样。沙驮倒是始终跑得稳稳当当,性情也还算温驯,只是胃口不小,两人沿路射杀的动物,有大半进了沙驮的肚子。云灭常忍不住想:要是辛言见到这种动物,只怕求知欲又要泛起。

想到辛言,就难免想到托付给辛言的风亦雨,心里微微一沉。他渐渐发现,对风亦雨的牵挂已经有些影响自己日常的反应和判断能力,也就是说,偶尔会莫名奇妙地走神,虽然都只是短短一瞬,但对于我们高标准严要求的云灭大人来说,总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身边还有胡斯归这样危险的同伴在。

他微微晃晃脑袋,把各种复杂的思绪都驱赶出去,回想着自幼开始的精神训练,渐渐进入心境澄明、感官敏锐的状态。于是他很快发现了一点不对劲。

“停下!”他勒住了沙驮,“你看看远处,那个山坡上,有不少人。”

胡斯归慌忙停下。两人翻身下来,缩身于沙驮之后。这时候两人正面向阳光,胡斯归用手遮住额头,眯缝着眼睛仔细看去。他费了好大力气才看清,正前方的一座高山上,果然隐隐有些黑影在移动。他不禁叹了口气:“不愧是射箭出身的,眼力真是不一般。不过我们的麻烦也来了。从填阖域到裂章域的入口,好像已经被领主的人给看住了。”

“不是好像,是确定,”云灭说,“那么多人,可不会是去郊游野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