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云州

泰丰酒楼并没有因为曾有人在店中离奇惨死而生意惨淡,如果说受到了影响,也仅仅是因为“有很多人死了,出门须当心”这种观念本身。淮安从本质上讲是一座纯粹的商业城市,不能出门应酬交际,生意就会受影响,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所以这一天晚上两个相邻的雅间都被事先预定了,汪掌柜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客人不约而同地着重要求,不能让任何闲人打扰,他也不觉得奇怪;真正奇怪的在于,两拨客人前脚后脚到达之后,居然真的各自出现了几名闲人去打搅他们,而不幸的在于,汪掌柜根本无力阻止他们。

首先是两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书生,其中穿白衣服的那个面对自己的阻拦一言不发,只是把手指往柜台上一戳,留下了一个光滑的圆洞。做生意的别的不怕就怕麻烦,汪掌柜差点把腰都弯折了,心里想着:只好对不住那个生得颇为妖媚的少妇了。

接着又来了一个年轻姑娘,没说话脸先红了,声音细得像蚊子——但是扔到柜台上的几枚金铢在桌面上跳动的声音很响。做生意的别不图就求个财,汪掌柜再次把老腰弯了下去,心里想着:那个羽人一脸硬梆梆的看起来就不是好东西,活该有人找麻烦。

在掌柜幸灾乐祸的念头中,如今麻烦上门了。三十六号正听到要紧的地方,冷不防有人敲门。他心头微微一怒,来到门边低沉地喝了一声:“我不是说过么,别来打搅我!”

门外却响起了一个让他一听就头大十倍的声音:“是……是我。”

是我。这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带有惊心动魄的效果。你看自从三十六号在这篇故事里出现之后,一直都是扮酷耍帅臭屁得不得了,就像所有侠义小说里能呼风唤雨的男主角一样,此刻却好似偷糖吃被父母抓住的小孩,一脸紧张不安,四处寻觅逃路。但除了跳窗,他无路可逃,况且隔壁的对话正到要紧处,他也走不得。

他只能努力绷起脸,轻叹一声,打开了门。风亦雨那张总是令他烦乱不已的脸出现在眼前。

“好久不见了,”风亦雨垂着头说,“我碰巧路过淮安,也没什么事,就顺便来看看你。”

三十六号推想着凭借“碰巧”如何能找到行踪隐匿的自己,然后凭借着“顺便”怎么能跟到这里来,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秘术师,不懂得隐身术,只能硬着头皮含含混混地问了个好,随即手指往隔壁方向一指。风亦雨恍然大悟:“你又在做事?”

“废话!”他有点恼火,“你觉得我们羽人会喜欢呆在这样的酒楼吗?”

风亦雨脸上一红,声音更低了:“我是不是……又给你添乱了?”

“这个‘又’字用得真精确。”对方咕哝了一句,打手势让她坐下,乖乖别动,她果然听话地坐了下来,看架势就差拿块布堵住自己的嘴以免发出声响了。三十六号继续听下去,却无法保持方才心清如水的心境,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背后有两把锥子在一点一点地锥着自己的肉。

隔邻的对话还在继续。就在刚才打岔的一小会儿工夫,阿福好像已经把他胁迫的内容说出来了——可惜三十六号完全没有听到。好在他的职业素养颇高,知道自己这会儿去后悔也好发怒也好都于事无补,只能接着凝神听下去。

只听得青衣书生愤怒地说:“你疯了!这样会害死这座城里所有的人!”

阿福说:“那我可没办法。他们都死了,我也不会掉一根汗毛,但要我掉一根汗毛,那可有点疼。”

他一面说,一面从身上掏出一个透明的水晶玻璃瓶,做工精湛,疑似出自河络之手。瓶底铺了一些泥土,上面插着一株歪歪扭扭的植物,植株细长,上面零零落落生着十来片稀疏的叶片,看来毫不起眼。班主夫人莫名其妙,三十六号从墙上一个不易察觉的小洞望去,隐约想到点什么,一时间又抓不住具体的形象。

两名书生却顿时面无人色,那健谈的青衣书生嘴唇动了动,居然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里面都是惊恐。阿福不去理会他,扭头对夫人说:“看在你帮我保管了它那么长时间,我不妨告诉你真相。你们手里的那只血翼鸟,就是你所谓的怪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它只是这棵迦蓝花的花奴而已。”

“迦蓝花?花奴?”夫人更是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

“你们当时见到了那只鸟,就想把它据为己有,确实很有眼光。你们云州班里的动物都是冒牌的,血翼鸟却是货真价实来自云州的,只可惜你们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明白其中的关键。血翼鸟不过是迦蓝花的花奴,为了替迦蓝花寻找花朵而活。”

“花朵?什么意思?”

“我想你已经亲眼见过你丈夫的样子了吧。注意到他的头没有?”阿福阴森森地问。夫人悚然,丈夫那颗恐怖至极的头颅至今仍在她眼前鲜活地飘浮着,尤其那双圆睁的眼睛,里面含有某种满足的惬意,她有一种错觉,仿佛这颗头颅才是罪魁祸首,贪婪地吸取了全身的养分。

青衣书生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我们那天就警告了你丈夫,早点把血翼鸟交给我,免得给自己惹上杀身之祸,他装傻充愣地就是不给,最后害了自己。迦蓝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植物,我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我们把它保存下来是不是应该。”

夫人忍不住问:“你们保存什么?你们不是龙渊阁的人吗,怎么还管这些事情?”

“哦,他们只是自称龙渊阁的人而已,真正的龙渊阁似乎不怎么承认他们。”阿福坏笑着说。两名书生神色尴尬,却又无从反驳。

三十六号看得出来,这才是阿福的真正面目:阴险、凶狠、狡诈、恶毒,不达目的决不罢手。他一改在云州班中那种小厮特有的怯懦和萎靡,脸上焕发出一种不同寻常的神采,接着用嘲讽的语调说:“这两位来自于一个很有意思的组织,据说该组织的创始者原本是龙渊阁里的修记。这位修记负责动物植物部的资料整理,但却十分的不安分,看到那些文字,就希望能将所有的生物都作为实物收集起来。这一点和龙渊阁决不干涉世界的信条无疑是相违背的,但他像着了魔一样,始终无法放弃掉这个念头。所以最终,他被逐出了龙渊阁,不过他一直固执地自称自己是龙渊阁的旁支——这大概是为了维护一种脆弱的自尊心吧,两位?”

青衣书生勉强哼了一声,并不作答,看神情恼怒至极,却又不敢轻举妄动。阿福还要火上浇油:“可惜读书人就是读书人啊,一肚子的知识,却不会动脑子。我要是他们,有很多动物就是杀了我的头我也不敢去碰一下,多危险哪。比如迦蓝花这样的东西,让它老老实实呆在云州生根发芽,多好,可他们偏不信,非要想方设法去云州弄出来,闯祸了不是?”

一直沉默不语的白衣书生此刻也忍不住了:“胡说!如果不是你混到我们的船上,把它从我们手里偷出来,又利用这个戏班运到宛州来,怎么可能酿成这么大的风波?”

阿福语重心长地说:“喏,你看,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性了。坏人总是很多的,而且干起坏事总是不遗余力的,既然你们把迦蓝花从云州带了出来,总该想得到这一点。至于被坏人胁迫,以至于束手束脚无可奈何,更是大大的不应该啊。”

“世界是危险的,年轻人要多积累点经验。”他最后总结说。

三十六号听得直摇头,却不知道这厮气焰如此嚣张,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威胁了两名书生。风亦雨看他神情凝重,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搅扰了他。隔壁的班主夫人已经在问:“你刚才说,已经把迦蓝花的种子分种在了城里几处不同的地方,他们俩就很害怕,是因为这种花有什么古怪么?”

“我听人讲到过,有一种叫做并蒂莲的花,”她说,“那种花只能在动物的血肉中成长。通常,它会寄生在颅腔中,慢慢生根发芽,直到花朵从头顶上钻出,娇艳地绽放。”她的语气阴森森的,让人听得不寒而栗。

“这种所谓的迦蓝花,是和并蒂莲差不多的吗?”她问。

阿福还没回答,白衣书生已经开口了:“这种传说一直存在,但在我们的记录里并未得到证实。”阿福一笑:“你听?这是专家的意见。并蒂莲的传说嘛,我倒也听说过,可是迦蓝花一来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绝非不着边际的传说,二来和并蒂莲完全是两回事。云州远比你们想象当中更加严酷。”

青衣书生恨恨地说:“你和云州的关系果然深得很哪,是那里的原住民吗?”

阿福并不回答他,只是凝视着手中的水晶瓶,那棵细细瘦瘦的迦蓝花静静插在土里,和一棵狗尾巴草也没太大分别,半分也看不出为了它竟然会死掉几十个人。阿福目光中仿佛笼罩着一层浓浓的雾气,让人完全看不清他的内心。

“云州,其实就像这株迦蓝花一样,只看它平凡的外表,半点也猜不到蕴含于它体内的惊人的美丽。”阿福的口气就好像哲人在讲学,“其实所有的美都隐藏在神秘之中,或者说,不可捉摸正代表着美的本身。你们不会理解云州的,你们眼中只看见那些杀人的瘴气和险峻的海岸,就以为云州不过是一片充满死亡气息的蛮荒之地。”

“你们无法想象当夜晚瘴气散尽时,月光是何等的清亮,就像天河的水那样缓缓流淌而下,你几乎能感到那种冰凉的触觉。你们也无法想像那些光秃秃的石原,在上千拓的平原上,寸草不生,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嶙峋的怪石,呈现出各种生动的颜色与姿态,仿佛他们才是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所在。”

“你们没有见过迷云之湖,那里方圆数里都被乳白色的雾气笼罩,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但是有发着光亮的小虫不断在湖的两岸穿梭,可以做最好的航标。千百年,它们都这样不停的从湖的一端飞往另一端,力气不济的往往在中途坠落,被湖水吞没。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也许在它们的心中,自己正在穿越云天,寻找迷云尽头的未知彼岸,而那是他们冥冥中不容抗拒的宿命。”

“你们没有见过火焰森林,那里的每一棵树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疯长,然后到了养分不够用的时候,多余的枝叶就会燃烧起来,化为灰烬,重新为自己的母体补充养分。所以整座森林终年都是烈火熊熊,黑烟蔽日。”

“你们更加没有见过头颅之谷,那也许是整个云州最不可思议的地方。走进那座山谷,你就能看到许多粗大而绵长的藤蔓爬满了所有的山壁,那些藤蔓上布满了花朵,但你也可以说上面一朵花都没有。那是因为,每一朵花,就是一颗动物的头颅,那就是迦蓝花了。其实它的花瘦小而丑陋,也许这令它十分不满,因此养成了贪婪的天性,喜欢攫取动物的头来妆点自己。和你方才所说的并蒂莲大不相同,并蒂莲是需要脑髓作养料,而迦蓝花并不需要它们什么,仅仅是喜欢本身,而且它还会耗掉自身的养分去养着些头颅。”

“那些头颅啊,都保持着生前的鲜活姿态,无论人还是兽,脸上都带着栩栩如生的表情。也许之前它们还在进食,还在沉睡,还在和自己的配偶欢爱,但在那一刻之后,它们的身体不复存在了,只剩下这颗头颅,成为迦蓝花的美丽的一部分。”

他的语调莫名地兴奋起来:“迦蓝花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就像云州本身一样顽强。它会不停地散放出花粉,比你们见过的任何一种花都要多,都要密。起风的时候,那些花粉随着风飘散到很远很远,在半空中飞舞着,就像是生命的种子一样。有的时候,附近几十里的区域都会完全被它的花粉所覆盖。”

“但迦蓝花自己没有办法取得那些头颅,它需要花奴的协助,也就是血翼鸟。血翼鸟会替迦蓝花把头颅带回来,有时候还必须靠它将花粉传播出去。因为云州的动物都害怕了,都躲得远远的了,光凭风也许都不能达到目的。”

阿福讲得绘声绘色,但越是生动,身旁的听众们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即便是云灭,在心里想象着整座淮安城被迦蓝花的花粉覆盖的情景,也觉得一阵寒意从脚底生起。

“我明白了,”班主夫人低声说,“我早就在怀疑死人的事情和那只怪鸟有关,没想到真的是这样。吸入了花粉的人,就会变成那样,对吗?可是,那几天血翼鸟一直被我们关着,没有出来啊。”

“因为云州需要血翼鸟,宛州却用不着,”阿福说,“云州究竟有多大,谁也不清楚,但是至少在大部分可知的区域里,生物是极其稀少的,如果没有血翼鸟的帮助,大概没可能获得头颅。可是在淮安不同,这里是人的海洋,人类、夸父、羽人……取之不尽的资源哪。用不着血翼鸟,我只需要挑一丁点花粉,趁着市民挤在一起看马戏的时候……”

“你这畜牲!”青衣书生忍不住骂出了声,“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福耸耸肩:“只是为了引二位出洞罢了。你们从西陆一直追到东陆,始终不肯放过我,既然如此,还不如弄点事情出来,逼你们现身,现在目的达到了。”

“你刚才也说过,这种东西原本不该出现在云州之外的地方,为什么那么处心积虑的要得到他?”青衣书生问。

“现在它的第一个作用就出现了,”阿福微笑着回答,“你们已经被我占到了上风。以后我占上风的时间,大概还会有更多吧。”

这番话中表露无遗的野心让三十六号都禁不住皱皱眉头。他轻手轻脚的离开,到风亦雨对面坐下。

“完事了?”风亦雨充满期待地问。

“远远没完,”三十六号说,“只不过该听的都听到了。现在需要想的是怎么解决。”

风亦雨长出了一口气:“那就简单了,你那么厉害,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三十六号报以苦笑:“在你心里,我还真成了万能的了。”

风亦雨脸上轻轻一红:“在我的心里,你差不多就是万能的,云灭。”

“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万能的人,”真名叫做云灭的三十六号叹息一声,“比如现在,我说不定还需要你帮忙呢。”

“你大概是唯一一个敢于向风氏求助的云家子弟。”风亦雨抿嘴一笑,略有一点得意。

“那是因为我面对着唯一一个愿意帮助云氏的姓风的人。”云灭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