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杀死狼王

那些狼呲着牙,嘴里吐出白气,夜间周围的温度有零下二十度左右,这些狼全部都在等待头狼的信号。

终于隐藏在狼群中的头狼按捺不住,一声狼嚎,随即那些狼前赴后继扑了上来!

叶枫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当即把腰里两把刀拿了出来,左右手一把,右手一把,银光闪动,两把短刀上下飞舞。

每一刀都切在那些狼的咽喉部位,一刀一匹狼!

不一会儿地下就横七竖八地躺了很多狼的尸体,还有腥臭的狼血,在月光之下呈现一种殷红的颜色,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然而那些狼仍然前不肯罢休,仍在不断往前冲,叶枫根本没有把它们当回事,他正在寻找头狼。

几十秒后,他终于发现了头狼的踪迹,头狼跟其他的狼最大的不同点,那就是更为狡猾,在叶枫不断往前推进步伐的时候,其他的狼都在拼命往前冲,我这匹头狼正在慢慢向后退。

狼群里面所有的人狼都可以死掉,唯有头狼必须要活下来,但投篮死掉的话,整个狼群就有分分崩离析的可能。

这是从狼群的角度来说的,叶枫可管不了他们这么多事情,发现那匹头狼之后,叶枫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右手一台,一把短刀飞出,直接刺穿了那匹头狼的咽喉。

短刀插在头狼的脖子上,头狼直接倒在了地上,四条腿不断挣扎着,想要哀嚎却又没办法发出声音。

其它的狼这个时候看到这种情况也不在攻击叶枫,转而回来围在那头狼的周围,全都低着头,匍匐在地上。

这头狼就是它们的王,在狼群里面等级制度是非常森严的,这个时候狼王就要死了,群狼再也没有之前凶狠的那种气势。

听到外面这么大的动静,龙千雪从里面跑了出来,李维志紧跟在她的后面。

来到外面看到死了的几十头狼,龙千雪惊讶得小嘴张开,又用手捂住嘴巴:“叶大哥,这些狼都是你杀的吗?!”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吗?别看了,回去休息吧,狼王已经死了,其它的狼应该很快就会离开。”转过身来,伸了个懒腰,叶枫向着之前的洞穴走过去。

跟在后面的李维志心里仍是久久不能平静,看了半晌这才转身,说道:“叶公子,你是怎么发现这些狼?!”

“你说错了,不是我发现的它们,而是它们发现的我,而且我要是晚一点察觉,可能就已经被它们吃掉了。”叶枫只是随便说了几句,并没有把当时的详细情况说给李维志听,因为没有那个必要。

随后几个人再次回到了洞里,叶枫把火重新生了起来,这次为了避免有其他的麻烦,他用积雪把门口堵了起来,只留了很小的一个通风口。

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被其它的猛兽惦记,同时也能增加洞穴内的温度。

在这样的雪山上面,最先起来的当然还是鸟儿,听到鸟叫的时候,几个人已经起来。

昨天的鹿肉仍然剩下一些,但是一晚过后,早就冻得像冰棍一样,根本咬不动。不过已经是熟肉,放在火上再加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一只鹿三个人吃两顿当然是有些困难的,大家只是吃了个半饱,之前已经可以看到山脚下似乎有人家,他们打算到了山脚下找户人家好好吃点东西。

下山的时候速度就快得多了,叶枫直接找了一块木板,放在地上,一个小女孩加两个大人坐在上面刚刚好。

然后用脚使使劲踹一下地面,板子就以非常快的速度飞了出去。

坐在简易滑雪板上面的龙千雪,张开小手挥舞着说道:“你们那个世界的人都喜欢这样玩雪吗?叶大哥,我还是第一次坐在这样的板子上面,从山上往下滑呢!”

龙千雪感觉到兴奋和好玩儿,坐在后面的李维志,年纪比较大,就感觉有些心惊胆战的意思,反正他是整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着周围飞速后退的风景,一句话都不敢说。

“是啊,在我们那边,滑雪活动是非常普遍的。有那种比较窄的单人的滑雪板,玩起来非常棒,你以后自己也可以试着做一个。也就是个长方形的,两端翘起,另一面飘抛光,把自己的两只脚固定在上面……”叶枫控制着三个人的超大滑雪板,一边讲解着正规滑雪板的造型。

他们之前上山大概花了一天的时间,下山只花了一个小时,到了山底的时候,皮鼓下面那块超大的板子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直接就丢弃不要了。

几个人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大概有一两公里,果然看到了一户人家,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居住的人,一般都是以打猎为生的猎人。

院子的门甚至都没有上锁,大刺刺地开着,这附近似乎只有这么一家人,也不用担心被偷。

背着登山包的叶飞首先到了院子里,并没有发现人,他提高了嗓门喊道:“有没有人在?我们是路过的客商,想要歇歇脚。”

休息当然是假,吃一顿那才是真的,早上几个人只吃了个半饱。

“进来吧,这里好久都没有过客人了!”稻草和竹子搭成的屋子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门帘是各种棉布拼成的,里面塞的棉花,叶枫抓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感觉。他掀开一个角,让个子不高的龙千雪先进了屋子。

然后自己才进屋,李维志在门口跺了跺脚,把自己脚上的雪花全都弄掉了,这才进到屋里面来,他似乎非常注意这些细节。

屋子里非常暖和,有一个大铁炉子里,里面烧着煤炭,炉子上面还烧着热水。

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女人,头发已经盘起,裹着一块布,穿着红色花棉袄,笑着赢了上来:“几位是从哪里来的啊?好多年没有人从这里经过了。”

叶枫一行人是要去洛水镇,可是一般去那里的人都会走大路,也就是官道。像他们这种翻山越岭走小路的人并不多,因为走小路非常危险,而且晚上没有住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