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南州区区委书记王立卓的讲述让陈之行再一次把视线投向了这两个女人。

何书林,女,49岁,中共党员,承新市规划局局长。

唐艳群,女,46岁,中共党员,承新市国土资源局南州分局局长。

对这两个女人,陈之行已经关注好久了。

当陈之行得知承新市三年的土地出让金加在一起才只有5000万的时候,承新市及各县区的土地干部和某些开发商就在他的脑子里扎根了。

陈之行到顺阳处理的第一个上访事件就和唐艳群有关。上访户叫卢笛,是个女厂长。她的工厂在南州区卢旺村,不大也不小,有3亩地。按照市政规划,卢笛的工厂必须拆迁。卢笛的厂区本属农用地,可卢笛却出示了正规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坚决拒迁!卢笛成了钉子户,开始上访。经查,卢笛的房产证是南州区国土分局办理的。再查,南州区国土分局没有人承认给卢笛办过房产证。而卢笛则一口咬定,她的房产证是唐艳群帮忙办的,唐艳群为此还收了她10万好处费……一个死咬不放,一个坚决否认,又查无实证,房产证的出处就无法确定了。最后,政府只能给卢笛补偿了巨额动迁费,卢笛总算偃旗息鼓了。

不该办的房产证,说办就给办了,南州国土分局的工作也太不负责任了!

卢笛的事情没过多久,又发生了一起和唐艳群有关的土地案。

南州区满月街上,有一块3万平米的地皮,按市政规划,是用来开发长途客运站的。可是,眨眼间就起了一幢高达10层的居民楼!开盘一个月,就抢购一空。一年后,长途客运站如期开工,居民楼的60户居民乐呵呵地收了比购房价翻了三番的动迁费,乐呵呵地看着那幢高层被推倒了……这是有预谋的开发,经调查,买房子的大多是唐艳群的亲亲故故,她自己就买了10套,轻而易举地赚了200多万!

至今为止,何书林、唐艳群和陈之行都没什么交往,只是公事公办地在一起开过会。她们也给陈之行打过电话,邀请他一起吃饭;逢年过节时,也派司机来送过购物卡和现金,但都被陈之行谢绝了。

陈之行经常默念《本蜀论》中的一句话: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拒绝诱惑是做纪委书记的前提,陈之行到承新以来,没出席过一次公务以外的宴请。

有一次,阳城区的区长郝明到陈之行的办公室拜访他。临走的时候,给陈之行扔下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5000元人民币。陈之行拒收,郝明急得满脸淌汗,说:“陈书记,俺请你吃饭你不出来,俺请你钓鱼你不出来,俺请你打保龄球你也不出来,俺问你家在哪,你又不告诉俺,你说你——哎呀,你让俺怎么跟你处啊,你到底是什么打法啊?俺们这些小兵怎么做,你才能高兴啊,能不能透露给俺一点儿诀窍啊!”陈之行被这个“坦诚实在”的区长逗乐了。陈之行哈哈笑了,说:“俺的打法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都是同事,都是为人民服务的,用不着扯那些没用的,你说呢?”郝明抹了一把汗,想了想,又说:“要不,俺给你家嫂子买条金链子吧,现在可时兴戴金链子了,显得老高档了!”陈之行又哈哈笑了,跟郝明开玩笑说:“你要是真喜欢金链子,还是给你自己的媳妇买吧!”郝明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哎呀,陈书记啊,你是纪委书记,见的世面比俺多,你说像你这样的干部有几个啊,跟你说实话,这些年我可没少往外送啊,一百个里也没有一个不收的!”陈之行说:“那些干部也都是被你这样的人给带坏的,你行贿,他受贿,罪过是一样的,你怎么能偏激地怪罪人家呢?”郝明听了陈之行的话,脸色大变,“陈书记,你什么意思啊,你要抓俺啊?俺是好人啊,俺除了往外送点礼,可没做过啥亏心事啊。俺也没逼他们收礼啊,俺一送,他们就都揣起来了,其实,有的人,俺给他送钱都不是真心的,本来就是想晃一下,赚个人情,可是,他们还真都揣起来啦!人家揣起来了,俺也不能往回要啊,只能自己干憋气了。陈书记,我是好人,你可不能抓俺啊!”

每当回想起郝明的话,陈之行就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