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得知赵德良和陈运达之间有一番较量之后,龙晓鹏知道,最坏的结果出现了。

向他透露此事的人,并不是陈运达这条线的人,而是罗先晖。罗先晖在电话中问他,黎兆平的案子,你到底有把握没有?

龙晓鹏很清楚,罗先晖虽然是自己的靠山,却也是最软的靠山,他本人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可在省委里面,他属于那种爹不疼娘不爱的人物,既没有得到赵德良的赏识,也没有加盟陈运达的阵营,在更高层,也没有过硬的靠山,像这样的人,目前的职位,大概也就到顶了,听下一步要去政协,盘子已经定了。要指望他对自己有怎样的照应,可能性不大。正因为到了这一事实,龙晓鹏才有些迫不及待地抱定陈运达的大腿。

问题在于,发生了那样的事,陈运达的人,为什么不向自己透露半个字?哪怕齐天胜找他去给罗先晖送礼,也没有明目的何在,他只是猜测,陈运达想用这种方法,将罗先晖控制或者逼退。

各种迹象表明,自己已经身处政治悬崖的边缘,眼下这一关,能够顺利过去,一切都好,万一过不去,最终的替罪羊,很可能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仔细思考之后,他明白了,自己的面前只有一条路,走得通,天宽地阔,走不通,那就是万劫不复。这条路,也就是不惜一切手段,撬开黎兆平的口,将他的罪名坐实。

他曾经将所有希望寄托于公安部门,只要黎兆林被抓获,然后给黎兆平安一个策划绑架的罪名,问题应该不大。那时,就算黎兆平受贿的犯罪事实不能确定,有了这起绑架案,也一样可以将黎兆平的精神防线彻底击毁。听黎兆林自首,他有些遗憾,当即找到卢新华,希望他出面,将黎兆林交给市纪委。只要黎兆林落到了自己的手里。龙晓鹏就不怕他嘴硬。

卢新华听了龙晓鹏的想法,认为这件事并不难。毕竟,邓初华是自己这边的人,他是常务副市长,又是公安出身,整个雍州公安部门,都是他以前的手下,他话是有绝对力度的。于是,卢新华和龙晓鹏一起来找邓初华。

邓初华在开党代会,住在宾馆房间里。党代会的组织工作,虽然由市委办公厅主持,卢新华作为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也参与了部分工作,对各位领导的安排,他分清楚。去之前,卢新华给邓初华的秘书打了个电话。秘书,邓市长不在房间,刚刚被温市长叫走了。卢新华和龙晓鹏只好在车里等,等到邓初华从温瑞隆的房间出来。才一起来见他。

邓初华对他们分热情,将他们迎进房间,又让秘书给他们沏茶。接下来,龙晓鹏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邓初华的神情,却有极其细微的变化。

如果他们早一个时过来,或许邓初华会满足他们的要求。可是,他们错过了一个极其关键的时间。赵德良找温瑞隆谈话之后,温瑞隆在第一时间,将邓初华叫去了自己的房间。温瑞隆和邓初华的谈话时间非常短,仅仅只是将赵德良刚才和他谈话的内容通报了一下,然后向邓初华下达了两项命令:第一,必须保证明天的选举不出任何问题。第二,不再参与黎兆平一案,但凡陈运达那边有任何要求,能拖则拖,能避则避。

邓初华回到房间,卢新华和龙晓鹏就找门来了。邓初华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

邓初华毕竟是个政治人物,应付这种局面的政治智慧是足够的。他,最近因为开党代会,有些事没顾得。黎兆林自首的事,我听了,目前具体是个什么情况,还不是太了解。等党代会结束了,我过问一下这件事。

离开之后,龙晓鹏便对卢新华,邓市长的态度好像有点变化。会不会出了什么问题?

卢新华并没有发现这一点,,我没有觉得呀,你疑神疑鬼了吧?

龙晓鹏对自己的感觉非常自信,他坚信事情在邓初华那里已经起了变化。这种变化,到底是什么引起的,他无从判断,极有可能是因为赵德良的那一席讲话。试想,执法程序大检查真的开始,并且查出黎兆平案存在问题的话,邓初华大概也难以独善其身吧。来,很多事情在悄然变化,他龙晓鹏不能等一切成定局之后被动挨打。他一定要争取主动。

这样拿定主意,龙晓鹏便暗中进行了一番部署。

果然,此后几天,龙晓鹏数次和邓初华联系,都被以各种借口推脱。他毕竟无法直接联系到邓初华,只能将电话打给邓初华的秘书。邓初华的秘书总是邓市长正在忙,不是和外商谈判,就是和领导视察,再不就是在开会。龙晓鹏根本无法直接和邓初华通话。问他的秘书,有关移交黎兆林的事,他的秘书,邓市长没有对他起过此事,他不是太清楚。他打电话催卢新华,卢新华证实这些天,邓初华确实很忙,叫龙晓鹏再等几天。

卢新华可以等,龙晓鹏却不能等。他要接触黎兆林,有几种办法,一种是直接去找公安局,以黎兆林涉及反贪案为由,对他进行提审。一般情况下,公安局会予以大力协助。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正常途径,要求并案处理。所谓并案,并不是将两件案子并成一件案子,由一个机构调查。而是在这两起案件中建立一个联系机构,彼此互通信息。这两种方法,龙晓鹏都不需要,他要的是将人带走。可纪委没有关押人犯的场所,将人带走,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公安部门不会同意。也没有先例。

无计可施,龙晓鹏只能来硬的,去借,并且拿定主意来个刘备借荆州。他花了几天时间,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关押之所。只要黎兆林抓在自己手里,公安局就算找纪委找政法委,都没有用。此时对于龙晓鹏来,是非常时期,不使用非常手段,他就完了。他想到了一个词,垂死挣扎,自己就属于垂死挣扎。

拿定主意后,他当即办妥了提审手续,赶到刑警队要人。龙晓鹏的原打算是,黎兆林虽然是刑事案疑犯,自己作为纪委副书记,需要就另一桩反腐案件提审他,又有正常的提审手续,公安局方面,是不会拒绝的。此时,黎兆林一定关押在守所,他拿到公安的相关手续后赶到守所提人,再以纪检部门办案性质特殊,必须在守所以外的地方审讯为由,将人带离,然后将黎兆林控制在自己手里。根本不还给公安局。

到了刑警支队,龙晓鹏直接找到值班的副支队长。他和这位副支队长关系还不错,见面后一阵寒喧,明来意。副支队长,这没有问题,纪委的工作,我们应该积极配合。不过,这件案子不是我经办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太熟悉,你们等一下,我了解一下情况。副支队长打了几个电话,问了几个人,才弄清楚。

任何一级政府部门,都存在一个分级管理问题,比如法院规定,案值多少才够中级人民法院,不够级别,法院便会拒受。公安也是如此,市一级刑警支队,只负责重大案件,所谓重大案件,同样有硬性标;隹,比如涉案金额多少以,或者死人三个以的刑事案件等等。黎兆林这件案子,只不过是一桩极其普通的自首案,既没有死人,也没有一分钱涉案金额,如果不是顺手而为,就连区公安局刑警队都不愿接办,很可能由派出所接办了。另一方面,这种规定又有极大的伸缩性,如果一级部门,愿意接收很普通的案件,别人也无可奈何。黎兆林是直接向冷青自首的,冷青事后向支队领导进行了汇报。支队领导听没有勒索情节,限制受害人自由期间,并没有对其进行捆绑殴打等情节,加受害人是自愿从雍州跑到三亚的,连过问的兴趣都没有了,对冷青,行,你着办吧。

有支队领导这句话,冷青就着办了。至于他到底怎么办的,这位副支队长以及支队里的其他领导,还真不清楚。毕竟是一桩案子嘛,不知有多少比这大千倍万倍的案子积压在那里,没时间和精力去办呢,这么件案子,谁肯投入人力物力?

龙晓鹏明白了,这件案子在冷青冷大队长手里,刑警支队甚至根本没当一回事。要提审黎兆林,只有找冷青。龙晓鹏问副支队长,要不要在支队办提审手续?

副支队长,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案犯,手续就不必办了,直接去找冷青,让他找个人带你们去提审一下就行了。

龙晓鹏又,我和冷青不熟悉,希望副支队长打个招呼。

毕竟熟人好办事,副支队长立即拿起电话,给冷青的大队拨了一个电话,问了一下情况,然后告诉龙晓鹏,冷青不在,出去办案了。副支队长已经和一个姓严的副大队长打招呼,要求他全力配合纪委的工作。